上海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上海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上海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上海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申报书
示范工程名称: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盖章):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0一年月日
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示范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名称
示范工程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示范工程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程概况
拟推广新技术项目名称、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程概况:
应用新技术名称、应用部位、数量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意见
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
附件目录
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新技术应用部分)
二、应用新技术综合报告
三、单项新技术应用总结
四、工程质量证明
五、效益证明
六、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拟组织技术攻关和创新的项目及内容
工程进度计划
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海市建筑施工行Fra bibliotek协会工程质量部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示范工程名称: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盖章):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0一年月日
示范工程名称
开工、竣工时间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日期】2016.05.23•【文号】建协〔2016〕24号•【施行日期】2016.05.2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关于印发《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协〔2016〕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为推动建筑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的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充分发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我会制订了《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
中国建筑业协会2016年5月23日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10〕170号),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建筑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创新技术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重点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通过省部级的鉴定、评价,并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
本办法所称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经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的、采用6项以上“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且采用其他建筑业创新技术的工程。
第三条示范工程的立项条件是:新开工、建设规模大(建设规模执行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规模的要求)、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工程。
上述工程已经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且可在五年内完成申报的全部创新技术内容的,可申报示范工程。
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21
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21----ae40ab18-6ea6-11ec-93b7-7cb59b590d7d上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21上海市工程建设方法管理办法2021-02-06第一条为了促进建筑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本市工程施工方法的开发和应用,提高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施工方法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方法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公布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法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准和公布本市建设法。
第五条工法分为企业级、上海市市级(以下简称市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践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备案。
市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审定和公布,并将公布的市级工法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国家施工方法由企业自行申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市政建设方法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审查意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建议和申报。
第六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七条本市企业和参与本市施工方法实用工程项目评估的非本地企业,可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申请市政施工方法,但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施工方法的除外。
第八条施工方法的申报应当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
每种施工方法由施工企业申报,主要竣工人员不得超过5人,并按主次顺序签字。
新技术示范应用编审要求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编审要求一、目的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高项目施工的科技含量。
带动全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必须推动建筑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广泛应用;同时为了将科技成果很好地总结推广,做好我公司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申报、评审等工作,根据《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特作出如下要求。
二、示范工程的立项条件和申报、评审程序1、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新技术应用较多、质量标准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均可申报立项。
各项目部在申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时,应对照建设部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详见附件1)和江苏省建管局推广的10项新技术(详见附件2),凡符合建设部的6项以上和江苏省的2项以上的项目以及其它新技术的均可填写《示范工程申报书》(详见附件3)和《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目标项目立项申报表》(详见附件4),一式两份报公司技术质安部,符合条件的,由公司报县、市、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江苏省建管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批准列为省(部)示范工程,并由省(部)发文公布。
2、已经被批准列为示范工程的项目,如果立项条件发生变化,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建设部可以做出取消或更改的决定。
3、已经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且三年内全部完成了《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提出的各项新技术内容,且应用新技术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其中基础和主体分部工程必须经过验收,并取得相关手续后,可申请评审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填写《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详见附件5)一式四份,连同批准列为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文件和应用成果评审资料报公司技术质安部,经公司审核后,逐级向市、省主管部门申报。
4、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提交以下应用成果评审资料:(一)《示范工程申报书》及批准文件;(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新技术应用部分);(三)应用新技术综合报告(扼要叙述应用新技术内容、综合分析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成效、体会与建议);(四)单项新技术应用工作总结(每项新技术所在分项工程状况、关键技术的施工方法及创新点、保证质量的措施、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工程质量证明(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对整个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六)效益证明(有条件的可以由有关单位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经济效益和工期证明与可计算的社会效益汇总表);(七)企业技术文件(通过示范工程总结出的技术规程、工法等);(八)新技术施工录像及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日期】2016.04.13•【文号】•【施行日期】2016.04.1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关于印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有关专家: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规范专家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我会制定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
中国建筑业协会2016年4月13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委员会的名称是: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英文名称是: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echnology ExpertCommittee of China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 (CETEC-CCIA)。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是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成立的,由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科学技术及经济管理专家学者自愿申请加入的全国性研究咨询组织。
专家委员会委员设专家委员、资深专家和特邀顾问。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充分发挥专家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研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在工程创优、诚信评价、示范工程验收等活动中咨询服务作用,坚持专家委员会的权威性、公正性、专业性和决策的科学性。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是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内设机构,由秘书处负责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沪建建管〔2016〕1151号
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wore完美格式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wore完美格式(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BIM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建筑业协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成果评审资料要求
建筑业协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成果评审资料要求一、引言引言部分应对示范工程的背景和意义进行简要介绍,明确本次评审的目的和依据,以及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评审原则。
二、示范工程概况示范工程概况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面积、建筑规模等;2.工程的背景和需求,即为何选择该项目作为示范工程,以及使用新技术的原因和目标;3.工程的实施方案,包括使用的新技术、具体应用方法、施工进度等。
三、新技术应用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部分需要详细介绍所采用的新技术及其应用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介绍,对新技术的原理、特点、应用范围进行详细阐述;2.技术研发情况,对该新技术的研发历程、研究成果和应用案例进行介绍;3.技术实施方案,包括新技术在示范工程中的具体应用方案、实施步骤和计划;4.技术应用成果,对新技术在示范工程中取得的成果进行客观性评估,包括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施工效率等方面的效果。
四、示范工程实施情况示范工程实施情况部分需要详细介绍该工程的实施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和施工环节的配合情况,即新技术应用是否能够与传统的设计和施工流程进行有效配合;2.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包括新技术的应用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影响;3.与相关方的合作情况,例如与监理、业主、承包商等的合作情况,包括沟通配合、技术培训等方面;4.风险和问题处理,对在示范工程中出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方法的说明。
五、示范工程成果评估示范工程成果评估部分应对示范工程的成果进行量化和评估,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效果评估,对新技术应用在施工质量、工程进度、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效果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2.经济效益评估,对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成本节约、资源节约、效率提高等方面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3.社会效益评估,对新技术应用在环保、安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4.用户满意度调查,通过用户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用户对新技术应用的评价。
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方案资料
目录一、前言 (4)二、工程概况 (4)三、工程管理目标 (5)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规划 (6)五、项目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 (7)六、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及组织措施 (8)七、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及组织措施 (15)八、本工程采用新技术概述 (21)1.6复合土钉墙支护技术(建设部第1.6项) (21)2.4轻骨料混凝土技术(建设部第2.4项) (21)2.5纤维混凝土技术(建设部第2.5项) (21)2.6混凝土裂缝防治技术(建设部第2.6项) (21)3.1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建设部第3.1项) (21)3.3大直径钢筋直螺纹连接技术(建设部第3.3项) (21)4.9插接式钢管脚手架及支撑架技术(建设部第4.9项) (22)6.1管线综合布置技术(建设部第6.1项) (22)6.2金属矩形风管簿钢板法兰连接技术(建设部第6.2项) (22)6.4非金属复合板风管施工技术(建设部第6.4项) (22)7.2施工过程水回收利用技术(建设部第7.2项) (22)7.4外墙体自保温体系施工技术(建设部第7.4项) (22)7.9铝合金窗断桥技术(建设部第7.9项) (22)10.3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管理工程远程验收技术(建设部第10.3项) (23)10.4工程量自动计算技术(建设部第10.4项) (23)10.8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应用技术(建设部第10.8项) (23)一、前言**********工程一期为**市婺城区重点工程。
工程质量目标为确保“**杯”、争创“**杯”。
新技术应用项目即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又是体现我公司综合技术实力的最佳平台,必须加强对新技术应用项目的管理,确保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程的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建方案。
二、工程概况1、工程概述**********工程一期位于**********************************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6969.3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8927.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8041.95平方米。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建安质监[2007]第06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07.05.14
【实施日期】2007.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
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7]第0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现场推进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能源资源节约,敦促建筑施工企业自觉履行节能降耗责任,推进创建节约型工地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24号),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2月,经评审检查,共有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嘉里不夜城二期甲”项目工程等44个工地考核达标。
现将首批达标工地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上海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名单》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
附件:
上海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名单
1、嘉里不夜城二期甲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2、宝山祥腾国际广场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航天新区院部大楼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基础部工程
4、安亭大酒店。
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 经示范工程委托管理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后, 批准列为示范工程,并由部发文公布。 • 已经被批准列为示范工程的项目,如果立项 条件发生变化,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建设 部可以做出取消或更改的决定。 • 有关地区或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工程实施工作 的领导,制订实施计划,每半年总结检查一 次。 • 示范工程委托管理单位将不定期地对示范工 程进行检查。
•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全部完成了《示范工程 申报书》中提出的新技术内容,且应用新 技术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 准的,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应准备好应用成 果评审资料,并填写《示范工程应用成果 评审申请书》一式四份(应用成果评审申 请书格式见附件),按隶属关系向省、自 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 有关部门建设司提出申请。经其初审符合 标准的,向示范工程委托管理单位申请应 用成果评审。
• 此次修订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 在内容上较以往作了大幅调整,扩大了覆盖面, 内容包括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高性 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与预应力技术、新型 模板及脚手架应用技术、钢结构技术、安装工 程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环保应用技术、建筑 防水新技术、施工过程监测和控制技术和建筑 企业管理信息化技术 10个大项,43个小项, 91个子项。
• 示范工程的应用成果评审由示范工程委托管理单 位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每项示范工程评审专家 组由专家5~7人组成。 • 被评审的示范工程执行单位人员,不得聘为专家 组成员。申报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评审专家不得超过专家组人数的 三分之一。 • 示范工程评审专家从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 行业发展司设立的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专家库 中选取。专家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的专家形成。入 选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技 术职称,从事项目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在某一新技术领域有较深研究,年龄原则上不超 过65周岁。专家库每三年更换一次。
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建字第307号
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1995年5月30日建建字第307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把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落到实处,我部建建〔1994〕490号和建建技〔1995〕7号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一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并择优申报“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这项工作得到多数地区和企业的积极响应。
目前已收到有关地区、部门申报的71项示范工程,我部根据其技术复杂程度、拟采用新技术的情况及建设规模,经过认真的审查,择优确定北京西客站主站房等31项工程为首批“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为做好这批示范工程的实施工作,特通知如下:一、有关地区、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科研等单位制订实施计划,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每半年总结检查一次,并将总结材料报送我部建筑业司。
二、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示范工程应用新技术的实施计划,强化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使示范工程确实成为质量优、科技含量高、效益好、施工速度快的样板工程;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要提出示范工程应用新技术的总结材料和书面验收申请。
三、我部将不定期地对示范工程进行抽查,并根据需要组织10项新技术咨询服务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示范工程竣工后,我部将会同或委托有关方面组织验收,必要时将组织召开示范工程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并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以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先导、辐射作用。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一、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相关背景
4、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基本情况 从1995年开始申报,至2007年申报评审共
有六批,全国共评审通过342个。 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和评审一批。 详见 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历年情况 统计表
11
二 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
1、全国建筑业新技术是指住建部当前重点推广的“建 筑
3
一、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相关背景
1、设立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目的 ⑶ 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建筑业对高大精尖的工
程建设提供先进施工技术支撑;而各地、 各行业近年也开发了一些先进成熟的 施工 技术,急需总结、推广、应用;
4
一、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相关背景
1、设立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目的 ⑷ 各专业测量规范、施工技术标准、检验技 术、验收规范等往往因现场技术水平所限,而 不能提高标准; ⑸ 一些先进美观的建筑工程设计、土木工程设 计也因为传统的施工技术、机具设备、施工材 料或检测技术达不到设计要求而放弃或降低设 计效果;
15
三、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申报和验收
2、申报条件 ⑵ 采用6项以上“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工
程。此外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 关和创新,积极开发新技术;运用、探索 先进的管理技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技 术,并对企业发展和项目实施有较大推动 作用。 ⑶ 同等条件下,在建筑节能、节水、节材、 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工程 项目将优先入选。
用成果评审资料: ⑤ 工程质量证明(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对整 个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 质量验收证明); ⑥ 效益证明(应由有关单位出具的社会效益证 明及经济效益与可计算的社会效益汇总表); ⑦ 企业技术文件(通过示范工程总结出的技术 规程、工法等);
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沪建建管〔2016〕1151号
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word完美格式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 (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word完美格式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实施与管理
编号: (不填)
查新项目英文名称: (用词和语句规范) 可不填
委托人:(一般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电话/Email:
•除委托人外,还需联系人的电话、手机、 Email 地址。
查新要求:
•查各类文献/仅查专利文献/查除专利以外各类文献/其他要求_,委托人除对查找文献类型指定要求以外,还可以提出其他要求,如: 对本查 新项目(查新点)的新颖性作出判断;查找国内(外)是否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研究(或技术);查找国内(外)有关本项目的科技文 献(和专利)报道,并根据检索结果作出对比性结论,等等。
(第一完成单位)
填写联系人及电话、手机 (第一完成单位)
填写主要完成人情况 (不超过5人) 填写工程实例情况
(名称、时间、两个)
12
填写工法关键技术名称、鉴定单位、 鉴定时间,若无可不填
填写填写工法关键技术获成果奖励情 况,若无可不填
13
填写工法内容简述
14
填写工法关键技术及保密点,体 现工法的技术含量,有专利的应
注明专利号或申请受理号。
填写工法的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包 括与省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有关键技术鉴定和查新的可参照其中 的内容
15
填写工程实例的应用情况及推广应用 前景
填写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可参照工 法文本和附件材料中效益分析的内容
16
工法完成单位填写
工法申报地区或部门填写 具体按当地工作安排 不填
8
工法申报材料由三部分组成(装订成三本):
浙江省省级工法申报书【1】,一式二份(原件),分 工法文本【2】,一式五份,分别装订; 附件【3~9】,一式一份,光盘一同装订。
企业级工法发布文件 工法关键技术的鉴定证明或与工法内容相应的工程技术标 二项以上工程实例的应用证明(原件) 经济效益证明(原件) 工法关键技术的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复印件 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工法施工过程的照片、录像资料
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申报以及验评程序及验评标准
代表了现阶段我国建筑业技术发展的最新成就和发展方向。
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申报以及验评 程序及验评标准
发展简史
5、建筑业10项新技术历史沿革
■ 2010版建筑业10项新技术如下 (1)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 (2)混凝土技术 (3)钢筋及预应力技术 (4)模板及脚手架技术 (5)钢结构技术 (6)机电安装工程技术 (7)绿色施工技术 (8)防水技术 (9)抗震、加固与改造技术 (10)信息化应用技术 共10大项,108个子项,其中房屋建筑领域96项, 水电、 铁路、交通等领域12项。
50项
第十批 2013 年度
66项
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申报以及验评 程序及验评标准
3、示范工程发展概况:
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分布范工程申报以及验评 程序及验评标准
发展简史
3、 示范工程发展概况
通过这十几年创建示范工程的实践证明,示范工程的
创建对于提高工程安全和质量水平、缩短工期 、推进节
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申报以及验评 程序及验评标准
发展简史
一、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发展简史
1、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概念 2、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作用 3、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发展概况 4、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指导性文件 5、建筑业10项新技术历史沿革
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申报以及验评 程序及验评标准
1、示范工程的概念
发展简史
■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
经住建部公布的、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中多项
(6项以上)建筑新技术或某一项(子项)新技术应
用水平特别突出的工程.
■ 示范工程既可以是应用了多项(6项以上)建筑 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也可以是某一项(子项) 新技术应用水平特别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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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建筑企业和广大技术管理人员的聪明才智,加大本市建筑业推广应用新技术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激发建筑企业的创造力,根据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新技术是指建设部重点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2版)”,即地基基础和地下空间工程技术、混凝土技术、钢筋及预应力技术、模板及脚手架技术、钢结构技术、机电安装工程技术、绿色施工技术、防水技术、抗震加固与检测技术、信息化应用技术。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采用6项以上建设部公布的建筑新技术的工程。
第三条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负责示范工程的管理,由工程质量部负责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批和实施指导,成立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示范工程应用成果的评审。
第四条示范工程的立项条件是: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该项目设定采用建设部公布的6项以上建筑新技术,一般在三年内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的,可申报示范工程。
第五条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二份(申报书见附件2),报本会工程质量部审核备案。
第六条示范工程执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工程新技术应用实施计划,强化管理,使其成为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样板工程。
第七条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全部完成了《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提出的新技术内容,且应用新技术的分部或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应准备好应用成果评审资料,并填写《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一式二份(申请书见附件3),报本会工程质量部。
示范工程应用成果的申报期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第八条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应提交以下应用成果评审资料:
(一)《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新技术应用部分);
(三)应用新技术综合报告(扼要叙述应用新技术内容,综合分析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成效,体会与建议);
(四)单项新技术应用工作总结(每项新技术所在分部分项工程状况,关键技术的施工方法及创新点,保证质量的措施,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工程质量证明(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对整个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
(六)效益证明(有条件的可以由有关单位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及经济效益与可计算的社会效益);
(七)企业技术文件(通过示范工程总结出的技术规程、工法等);(八)新技术施工录像及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评审的资料是否齐全;
(二)是否完成了申报书中提出的推广应用新技术内容;
(三)施工企业应用新技术中有无创新内容;
(四)应用新技术后对工程质量、工期、效益的影响。
评审委员会应根据以上内容,认真审查示范工程执行单位报送的评审资料和查验施工现场,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对该示范工程应用新技术的整体水平做出综合评价。
第十条示范工程成果评审,由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抽取5~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评审本单位的示范工程,专家应予回避。
评审专家必须为申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新技术应用成果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上海市先进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
第十二条通过评审的申报工程,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为上海市先进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均授予《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予以公告通报表彰。
综合评价为国内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时,由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第十三条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的评选应优先考虑从“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中选取,以提高优质工程的科技含量。
凡本市推荐申报国家鲁班奖工程的项目,必须列为《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第十四条对已通过评审的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发现其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取消其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并予以公告。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成果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2: 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附件3: 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附件1
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成果
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范庆国上海市建委科技委技术总监
副主任马荣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周之峰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委员黄忠辉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潘延平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主任
张常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辛达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陶为农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科长
王美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叶国强上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朱毅敏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龙莉波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张铭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李琰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崔晓强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杜伟国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蔡忠明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晓明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郑宜枫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王德华龙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拥军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曹杨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亚琦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公司)总工程师王正平上海科技大学工程管理部总工程师
附件2
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申报书
示范工程名称: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盖章):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二0一年月日
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附件3
上海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示范工程名称: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盖章):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二0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