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个人所得税讲义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重点导读: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重点导读: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部分:考试大纲要求(一)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税目和计税依据(三)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五)熟悉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七)了解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第二部分:重点内容导读第一节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3.费用扣除额较宽;4.计算简便;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具体来讲,是指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的管辖权通常分为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在界定两者管辖权的标准上,常用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纳税义务人的界定上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个部分。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1.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向中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
2.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培训讲义
提高纳税信用的方法
企业应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如实 申报、按时缴纳税款,加强内部 管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等,以 提高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稽查应对策略
了解税务稽查流程
企业应了解税务稽查的流程、方式和重点,做好应对准备 。
配合税务稽查工作
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稽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如 实反映情况。
对稽查结果进行申 诉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
02
法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01
02
03
收入总额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 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各项 收入。
免税收入
按照国家规定,部分收入 项目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国债利息、福利费、 抚恤金等。
扣除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专项 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 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养老金在领取时免征个人 所得税,但需注意投资环节可能产生的税收。
其他免税项目
如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在一定范围内也享 有免税待遇。
境外所得申报缴纳要求
境外所得申报
个人从境外获得的各类所得,需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申报并缴纳个 人所得税。
境外税收抵免
为避免双重征税,个人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在国内进行抵免。
根据提供劳务的性质和方式,劳务报酬可分为独立劳务和非独立劳务。独立劳务是指个人独立从事某 种劳务活动取得的所得;非独立劳务是指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认定标准
01
稿酬所得定义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 得。
02
稿酬所得认定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按以 下方式认定:(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 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 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 征个人所得税。
2012年初级经济法-强化讲义-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完整版)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最近2年本章考试分值平均为14.5分,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中有一个大题(共4小题,8分)来自本章。
2012年本章教材根据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免征额”有关的新规定进行了重大调整。
2011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目免征额的提高是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在2012年考试中肯定会有所体现,但相关的政策也处于变动、更新过程中,备考以掌握基本规定为主,不必过度深入。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居民纳税人纳税人所得来源地非居民纳税人征税范围一般规定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各税目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纳税额特殊规定限额扣除捐赠的处理全额扣除免税项目税收减免减税项目暂免征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本章考点精讲【考点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一)居民纳税人1.判定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解释】判定纳税人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的标准有两个:(1)住所标准;(2)居住时间标准。
满足其一者为居民纳税人;均不满足者为非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①居住满1年: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②临时离境: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案例1】外籍个人甲2010年9月1日入境,2011年9月15日离境;在本案中,2010年度、2011年度,甲在中国境内居住均未满365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案例2】外籍个人乙2010年9月1日入境,2011年10月1日回国探亲,2011年10月8日返回中国,2012年2月1日离境;在本案中:(1)2010年度和2012年度,乙明显未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2)2011年度,乙一次离境未超过30日(10月1日~8日),属于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满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的要求,属于居民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课件胡
2012年3月8日星期四
一、个人所得税法改革问题研究
(2)多以个人为申报纳税主体,也有一些国家选择以 家庭为申报单位,当然后者对征管的要求高一些; OECD国家大多采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是 适用范围最为广泛,技术设计相对灵活的税制模式。 对于究竞哪些项目宜作为综合,哪些项目宜作为分 类项目的选取择空间较大。欧盟国家从上世纪六、 七十年代开始研究所得税在欧共体内部的协调问题, 主要仍集中在避免股息、利息、红利的双重课税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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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法改革问题研究
5、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
(1)对个人所得项目有所取舍,对主要、经 常性所得,如劳动所得、经营所得、资本 所得等列为综合征税项目,采取累进税率; 对一些临时性、偶然性所得继续按分类项 目征税,单独设计税率; 考虑资本市场的发展,很多国家将资本性 所得作为分类项目;(相对较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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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8日星期四
一、个人所得税法改革问题研究
采取累进税率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有利于实现 横向公平;有效调节居民收入分配。 主要在少数发达国家实施,真正采取严格综合 税制模式的国家很少。其主要原因是对税收征 管能力、管理成本以及某些所得的特殊因素的 考虑。 日常代扣代缴税款具有“预扣”性质,年终汇 算清缴,增加征纳双方成本,日本每年约有50 万人办理退税,给税务机关增加了很大的工作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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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8日星期四
一、个人所得税法改革问题研究
综合税制对外部征管环境要求较高: ——建立社会信息网络体系,税务机关能够就同一事项 取得多方信息; ——了解居民的家庭组成情况,有的国家综合税制也以家 庭或个人选择课税; ——区别居民的纳税身份,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税务机 关有能力监控个人收支信息; ——通过终生唯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将纳税人的纳税与 社保、就业、贷款等所有需要政府办理的事项“挂 钩”,个人纳税处于政府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对现金流动控制较严,增加了涉税信息管控的力度。 ——法治化程度较高,偷税成本较大。
个人所得税讲义
工资薪金所得税占比过高分析
ϒ 1.与扣缴制度有关,相比其他项目易于征收 ϒ 2.与税制设计有关,3%-45%税率,边际税率
较高 ϒ 3.工薪阶层收入来源单一,相对负担重 ϒ 4.工薪收入不容易避税 ϒ 5.未考虑企业所得税
第一讲
概述
1.定 义 1.定 2.纳税人 2.纳税人 3.征税对象 3.征税对象 4.税 率 4.税
调整后约6000万人不缴个税 万人不缴个税 调整后约
ϒ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
表示,个税起征点最终由3000元提至3500元, 使免缴个税人数增加了1200万人。 ϒ “不要小看这500元,原来3000元起征 点的时候,已经有4800万人不用纳税了,这 次又增加了1200万人,达到了6000万人不用 纳税。”
扣除办法 ϒ 4.采用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的征收方式
1.2.发展过程
ϒ 1.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ϒ 2.1986年颁布《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条例》和《个人收 ϒ ϒ ϒ ϒ ϒ ϒ ϒ ϒ
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3.1993年三税合一《个人所得税法》 4.1999年第二次修订对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5.2005年第三次修订费用扣除06年起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 6.2007年6月第四次修订调整储蓄存款利息5% 7.2007年12月第五次修订从08年3月起1600提高到2000元。 8.2008年10月9日第五次修订调整储蓄存款利息 9. 2010年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 所得税。 10. 2011年9月1日,个税费用扣除调至3500元。
2.2 住所
ϒ 我国目前采用的住所标准实际是习惯性住所
标准: ϒ 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 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个人所得税会计讲义
模块三所得税模块个人所得税会计【学习目标】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征税对象及税收优惠,熟悉应纳税额的计算、会计处理。
第一节部分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据居所和时间两个标准可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列举的征税范围共有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三、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一)免税规定(二)减税规定(三)已纳税款的抵扣1、境内所得的税额扣除2、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四)对部分在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的照顾第二部分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范围(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资收入-费用扣除数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7-1】李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8 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800元,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则李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应纳税额=(8 000-800-3500)×10%-105=265(元)上例中,若李某在国内交养老保险,而在境外取得收入,则有:李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8 000-800-4 800=2 400元,李某应纳税额的计算为:应纳税额=2 400×10%-105=135元。
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2012
9.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 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 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 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如个人因参加企业 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中奖、中彩 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装潢、安装、 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 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 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 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 (非独立、雇佣)的差别。个人兼职取得 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 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外资企业工作人员, 2012年被派往境外工作,每月工资 12000元。计算李某每月应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
(12000-4800)×20%-555=885元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实行按年计算,分月 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 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 所得。
6.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 、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 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 得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答案:2004年非居民 2005年居民、 2006非居民。
2012年税法宣传课件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 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 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 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 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 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 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
举例:1、我国公民王先生2012年1月取得工资、 薪金4000元(已扣三险一金),应缴纳个人所 得税多少元? 答:4000-3500=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00×3%=15元 2、如我国公民王先生2012年2月取得工资、 薪金10000元(已扣三险一金),应缴纳个人 所得税多少元? 答:10000-3500=65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6500 ×20%-555=745元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服务电话——12366
网络——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
二、地方税种简介
(一)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五)资源税 (六)印花税
(七)房产税
(四)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
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
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
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 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 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
(一)税目
企业所得税
2012年个人所得税培训
福利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救济金: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 以下所得也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
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各 种补贴、补助;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0 105 555 1005 2755 5505 1350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7级税率。2011年6月30日通过,9月1日起实施)
其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 修改前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2000)×15%-125=250
累进税率
税率
工资薪金
7级超额累进税率
生产经营所得 5级超额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 其他征税项目,单一税率20%
存款利息:2007.8.15—2008.10.9 5%;2008.10.9后暂免; 个人出租房屋:2001.1.1起,10%; 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加成征收;
新税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 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 高到3500元/月
具体计算方法
❖ 一、如果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发放年终一 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 元,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 减除3500的余额,除以12,其商数按照修改后的新 个人所得税法工薪所得适用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和速算扣除数。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薪所得-3500)×适用 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注税精讲讲义讲课教案
个人所得税2012第一节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的税率并用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
对于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采用比例税率。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2000元;对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四)计算简便用应税所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剩下的部分作为所得额,乘以规定的税率。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课源制,支付单位来代扣代缴税款;申报制,有一些个人所得的项目要自行申报纳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了解)第二节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共11项)一、工资、薪金所得注意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一)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征税项目几项特殊规定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讲义(全)
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内容繁杂,考点较多。
历年考题命制过各种题型,2010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本章在2010年的主要变化包括:1.增加华侨身份界定的内容;2.增加个人转租收入计税规定;3.个人担任董事、监事的收入的计税规定;4.新增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5.新增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6.新增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个人所得税规定;7.增加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规定。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能力等级1)一、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纯所得为计税依据纯所得需要扣除,扣除的费用包括两大方面、三个具体分类。
有关费用一方面是指与获取收入和报酬有关的经营费用;另一方面是指维持纳税人自身及家庭生活需要的费用。
具体分为三类:第一,与应税收入相匹配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第二,与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第三,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熟悉)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的模式。
【例题·单选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
A.分类征收制B.综合征收制C.混合征收制D.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答案】A五、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了解)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2)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通常的做法,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并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具体划分见下表:【案例】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8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09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税法2012-11个人所得税法
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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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 (一)每次收入的确定 按次征收的项目(7个)每次的确定:
• (二)费用减除标准
• 工资薪金 月收入减3500元或4800元(2011年9月1日)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 对企事业单位承租、承包经营所得 •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2011年9月后为3500元/月) •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 •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定额扣800元 每次收入-800 •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定率扣收入的20% 每次收入(1-20%)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
本章的重点和难点
• 1. 纳税人的身份判定、应税所得项目、税率; • 2.不同税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计算; • 3.减免税优惠、境外所得税额扣除、纳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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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
1. 概念:
•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 收的一种税。对所得额征税的税种。
投资方企业分回投资收益不予补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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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 (一)自行申报纳税 • (二)代扣代缴纳税 • (三)核定征收 • (四)个人所得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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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转让所得:
•
财产转让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
无费用扣除,每次的收入额为所得额
• 财产租赁所得:
• 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
• 每次(1个月)不足4000元,定额扣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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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个人所得税讲义本章内容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征税对象第三节纳税人第四节税率第五节计税依据的确定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减免税优惠第八节申报和缴纳第九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一讲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1993年修改1999年、2005年、2007年6月和12月修订四次2011年6月30日再次修订,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11类,加强源泉控管、方便征收,便于体现国家政策。
(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合理调节收入、量能负担;计算简便(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四)计算简便(五)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第二讲纳税人及税率本讲内容提要:一、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二、纳税义务范围(全面纳税义务和有限纳税义务)三、相关条件的判断四、税率设计的原则五、适用税率情况一、纳税人(一)纳税人分类1.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2.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二)分类标准1.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习惯性住所)《民法通则》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
(永久性住所)2.居住时间标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二、纳税义务范围居民纳税人:负有全面纳税义务,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韩国居民崔先生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4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
崔先生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A.4000元B.5650元C.9650元D.10250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居住时间小于90天(或183天)仅就境内所得中境内支付的部分缴税,所以崔先生取得工资薪金不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仅就偶然所得缴税20000×20%=4000(元)。
【典型例题•单选题】(2010年考题)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5年的个人,对其第6年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下列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是()。
A.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B.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C.个人在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的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D.在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应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在境内居住满5年的个人,如果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B选项的陈述符合规定;A选项没有陈述“居住满一年”这个条件,所以,不准确;临时离境,不超过规定期限的,不计算离境,仍是按居住满一年计算,所以,C选项不正确;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境内雇主负担的,免税,不是全额计税,所以,D选项不正确。
三、相关条件的判断(一)时间的计算1.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实际在华逗留天数,入境、离境、往返及多次往返的当日,均按照1天计算。
2.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入境、离境、往返及多次往返的当日,均按照半天计算【典型例题】(2009年考题)琼斯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08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
期间琼斯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琼斯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天。
A.282B.283C.284D.28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7.5+16.5)+31+31+30+31+30+19.5=283(天)。
(二)所得来源的确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2.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3.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4.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5.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6.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7.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扣缴义务人: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目外,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四、税率设计的原则(一)税负从轻(二)区别对待,分类调节(三)体现国家政策五、适用税率情况【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C.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E.一人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一人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第三讲计税依据的确定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一)收入的确定(二)费用扣除的方法【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属于定额与定率结合扣除的是()A.劳务报酬所得B.财产转让所得C.财产租赁所得D.稿酬所得E.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正确答案』ACDE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贫困地区的捐赠,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
2.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红十字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等的捐赠,可以全部扣除。
【例题•多选题】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B.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C.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对新建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D.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E.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职业高中的捐赠『正确答案』ABC【典型例题】(2011年考题)中国公民李某出版散文集取得稿酬收入40000元,将其中6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山区。
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3640B.3808C.4480D.4760『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捐赠扣除限额=40000×(1-20%)×30%=9600(元),大于实际捐赠额6000元,所以实际捐赠额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0×(1-20%)-6000]×20%×(1-30%)=3640(元)第四讲征税对象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工资、薪金所得(一)范围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
特殊情况:1.下列津贴、补贴不纳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津贴、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2.下列项目属于“工资、薪金”(1)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用单车承包或承租运营,驾驶员取得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2)商品营销活动中对业绩突出人员的免费考察等费用。
(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股份分红是资本性质的所得,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4)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二)计税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减除费用35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减除费用一般是3500元,符合条件的再附加减除1300元。
符合附加减除条件人员:外籍人员;在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受雇;华侨、港澳台同胞(见P174例题,包括含税收入和不含税收入的计算。
)1.受雇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1)单位代扣代缴:雇佣单位应扣缴税额=(月收入-减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派遣单位应扣缴税额=月收入×税率-速算扣除数(2)个人补缴:个人补缴税款=(月收入-减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代扣代缴税额【典型例题•计算题】钱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2011年12月工资收入情况如下:从外商投资投资企业取得工薪12 000元,国内派遣单位支付工资4 000元。
要求计算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应扣缴税额和钱某应补缴税额。
『正确答案』雇佣单位应扣缴税额=(月收入-减除费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 000-3 500)×20%-555=1 145(元)派遣单位应扣缴税额=4 000×10%-105=295(元)钱某12月份应纳个税=(12 000+4 000-3 500)×25%-1005=2 120(元)。
补缴税款=2120-1145-295=680(元)(注意:将部分工资上交派遣单位时允许扣除实际上交部分,余额纳税)2.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能够提供证明文件,属于境内、境外分别的所得,应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税额。
不能够提供证明文件,任职、受雇、履约在境内的,不论支付地在哪里,均为境内所得。
3.特定行业的计算(1)行业范围: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2)计算方法: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收入/12-费用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12(3)扣除标准:远洋运输业费用扣除4 800(4)伙食补贴的特殊规定【典型例题•多选题】对我国远洋运输船员2010年度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的规定有()。
A.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 000元的费用B.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 800元的费用C.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D.船员的伙食补贴不计入其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E.按照年薪制即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BCD4. 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5.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税的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计算所得税。
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之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