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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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汕头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汕头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汕头市统计局2011年5月1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月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

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539102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67108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19942人,增长15.41%,年平均增长率为1.44%。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135690户,家庭户人口为506396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4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3人减少0.17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06324人,占50.20%;女性人口为2684704人,占49.80%。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75下降为100.81。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01387人,占22.29%;15-64岁人口为3811124人,占70.69%;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8517人,占7.0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8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8.4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4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2446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8319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03111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82809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216人上升为416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9634人上升为1452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8426人上升为3767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3365人下降为33910人。

汕头市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文本资料

汕头市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文本资料

汕头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汕头市统计局2011年5月1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月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

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539102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67108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19942人,增长15.41%,年平均增长率为1.44%。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135690户,家庭户人口为506396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4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3人减少0.17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06324人,占50.20%;女性人口为2684704人,占49.80%。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75下降为100.81。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01387人,占22.29%;15-64岁人口为3811124人,占70.69%;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8517人,占7.0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8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8.4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4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2446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8319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03111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82809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216人上升为416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9634人上升为1452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8426人上升为3767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3365人下降为33910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2011年4月28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人民网4月2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1-5-12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

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1035793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00842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349510人,增长47.79%,年平均增长率为3.98%。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503201户,家庭户人口为740241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3人减少0.52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614027人,占54.20%;女性人口为4743911人,占45.80%。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74上升为118.34。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18774人,占9.84%;15-64岁人口为9156398人,占88.40%;65岁及以上人口为182766人,占1.7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6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77901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48232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56269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2014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8060人上升为1717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2338人上升为2396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52170人下降为4405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12034人下降为8883人。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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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正文:----------------------------------------------------------------------------------------------------------------------------------------------------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深圳市统计局2011年5月12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注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

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注3为1035793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00842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349510人,增长47.79%,年平均增长率为3.98%。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注43503201户,家庭户人口为740241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3人减少0.52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614027人,占54.20%;女性人口为4743911人,占45.80%。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7.74上升为118.34。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18774人,占9.84%;15-64岁人口为9156398人,占88.40%;65岁及以上人口为182766人,占1.7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3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65个百分点。

广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广州市统计局2011年5月16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127008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943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757800人,增长27.74%。

年平均增长率为2.48%。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684370户,家庭户人口为100689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1人减少0.48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637247人,占52.26%;女性人口为6063553人,占47.7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70上升为109.46。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56396人,占11.47%;15-64岁人口为10403534人,占81.91%;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0870人,占6.6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44207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9114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58845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9971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9309人上升为1922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0443人上升为2292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7068人下降为3612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3968人下降为15724人。

2010年广东各市人口普查资料

2010年广东各市人口普查资料

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广东省统计局2011-05-10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

现将我省这次普查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10430313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6420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883132人,增长20.69%。

年平均增长率为1.90%。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27747417户,家庭户人口为8868172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9人减少0.49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4397408人,占52.15%;女性人口为49905724人,占47.85%。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82上升为109.00。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618241人,占16.89%;15-64岁人口为79645606人,占76.36%;65岁及以上人口为7039285人,占6.7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5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2239726人,占98.0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63406人,占1.9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856725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780682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475992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394431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地区人口数据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地区人口数据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地区人口数据201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这个数据告诉我们什么?第一,就特别直辖市来说,人口数据依此是:2000比例2010比例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上海市23019148 1.32 1.72北京市19612368 1.09 1.46天津市12938224 0.79 0.97除重庆市,其他三城市均呈现增加趋势;四个城市人口总数达8440余万人。

第二,人口在8000万以上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东省104303132 6.83 7.79山东省95793065 7.17 7.15河南省94023567 7.31 7.02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而2000时居于第一位的河南现在退居第三位,这种情况显然和广东为输入性流动人口,而河南为输出性流动人口有关。

第三,沿海省市地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东省104303132 6.83 7.79山东省95793065 7.17 7.15江苏省78659903 5.88 5.87河北省71854202 5.33 5.36浙江省54426891 3.69 4.06广西壮族自治区46026629 3.55 3.44辽宁省43746323 3.35 3.27福建省36894216 2.74 2.75上海市23019148 1.32 1.72天津市12938224 0.79 0.97海南省8671518 0.62 0.65以上11个沿海省市区占有整个大陆地区人口比例为43.03%第四,内陆省市地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河南省94023567 7.31 7.02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湖南省65683722 5.09 4.90安徽省59500510 4.73 4.44湖北省57237740 4.76 4.27江西省44567475 3.27 3.33陕西省37327378 2.85 2.79山西省35712111 2.60 2.67贵州省34746468 2.78 2.59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甘肃省25575254 2.02 1.91北京市19612368 1.09 1.46宁夏回族自治区6301350 0.44 0.47 青海省5626722 0.41 0.42第五,与邻国有边界的省市区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西壮族自治区46026629 3.55 3.44 云南省45966239 3.39 3.43辽宁省43746323 3.35 3.27黑龙江省38312224 2.91 2.86吉林省27462297 2.16 2.05内蒙古自治区24706321 1.88 1.8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813334 1.52 1.63西藏自治区3002166 0.21 0.22第六,西部地区省市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贵州省34746468 2.78 2.59云南省45966239 3.39 3.43西藏自治区3002166 0.21 0.22陕西省37327378 2.85 2.79甘肃省25575254 2.02 1.91青海省5626722 0.41 0.42宁夏回族自治区6301350 0.44 0.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813334 1.52 1.63以上10个省市区的人口仅占大陆全部人口比例的21.61%。

1912-广东省中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912-广东省中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中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山市统计局2011-05-06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312088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36354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57342人,增长32.04 %。

年平均增长率为2.82%。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904455户,家庭户人口为246759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1人减少0.88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56314人,占53.07%;女性人口为1464570人,占46.9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9.01上升为113.09。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63844人,占11.66%;15-64岁人口为2620738人,占83.97%;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6302人,占4.3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4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1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4265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5553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0382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1337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640人上升为777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4026人上升为2100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5737人下降为4498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8001人下降为19654人。

广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广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广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广州市统计局5月16日在广州日报发布了《广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公报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为127008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943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757800人,增长27.74 %。

年平均增长率为2.48%。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684370户,家庭户人口为100689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1人减少0.4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637247人,占52.26%;女性人口为6063553人,占47.7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70上升为109.46。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56396人,占11.47%;15-65岁(不含65岁,下同)人口为10403534人,占81.91%;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0870人,占6.6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7个百分点,15-65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44207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9114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58845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9971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9309人上升为1922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0443人上升为2292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7068人下降为3612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3968人下降为15724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0660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9740人,文盲率由2.32%下降为0.95%,下降1.37个百分点。

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8:42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1号)广东省统计局2011年5月9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

现将我省这次普查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省常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3]为10430313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6420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883132人,增长20.69%。

年平均增长率为1.90%。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27747417户,家庭户人口为8868172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9人减少0.49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4397408人,占52.15%;女性人口为49905 724人,占47.85%。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 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82上升为109.00。

四、年龄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618241人,占16.89%;15-64岁人口为79645606人,占76.36%;65岁及以上人口为7039285人,占6.7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5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2239726人,占98.0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63406人,占1.9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856725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780682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475992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394431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人口普查工作情况介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

2010年人口普查工作情况介绍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

主要人口指标要实行全过程监控:户口整顿、摸底和正式登 记、复查。 每一环节都要善于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
10、普查区域划分,绘制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地图, 录入上报地址码 ★普查区域划分:市、镇级、普查区、普查小区人口普查地理
区域与同时期国家法定行政区划一致。 人口普查地图:市级、镇级、普查区和普查小区 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图要交上级普查机构,作为质量检查的 重要依据。
9、户口整顿 ★积极参与、协调;掌握户口整顿结果:户籍人口、流动人
口、出生、死亡人口、入户登记表。
★ 特别关注几个主要指标:死亡未销户、迁出未销户、未落
常住户口人口、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数(县内、县外 市内、外市、外省)、居住本地,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 人口(县内、县外市内、外市、外省)、居住本地,离开户 口登记地不到半年人口(县内、县外市内、外市、外省)。 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登记前,第一次获得详细入户资料,对 于这项工作要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其成果。 户籍人口是人口普查登记和判断常住人口的基础性参考资料。
摸底、登记和复查。 问题到登记和复查阶段才发现很可能在时间上无法 、入户登记前的准备工作阶段 1、建立机构、普查经费预算
★建立机构时间要求:村级 5月份前 ★加强基层普查机构的协调能力 : 组织入户;资料收集。 ★外籍人口多的地区还要考虑外语沟通问题。 2、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图)
2、 复查 11月11---15日
切实解决现场登记存在的问题,不要将问题带入下一阶段工作。
3、对登记资料进行质量验收 11月16---25日 ★日常质量控制 。市镇人普办要设立质量控制组。
★质量验收:2000年人口普查,每个普查区抽1个普查小区;要
求7个指标同时合格。总人口差错率、净差率、出生、死亡 人口差错率、总记录差错率、性别和年龄差错率。

-广东中山市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东中山市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东省中山市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作者:————————————————————————————————日期:2中山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山市统计局2011-05-06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312088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36354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57342人,增长32.04 %。

年平均增长率为2.82%。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904455户,家庭户人口为246759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1人减少0.88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56314人,占53.07%;女性人口为1464570人,占46.9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9.01上升为113.09。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63844人,占11.66%;15-64岁人口为2620738人,占83.97%;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6302人,占4.3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4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1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4265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5553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0382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1337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广州市城市概况及自然条件

广州市城市概况及自然条件

广州市城市概况及自然条件一、城市概况(一)社会经济发展与行政区域划分广州市是广东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信息和交通中心,是我国南方对外经济活动的门户和重要的通商口岸,素有中国“南大门”之称。

广州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是全国著名的侨乡和国际旅游城市,又是中国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和综合改革试验区。

2005 年4 月,经国务院批准,广州市行政区划作出重大调整:撤销东山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越秀区管辖;撤销芳村区,将其行政区域划归荔湾区管辖;设立南沙区和萝岗区。

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广州市辖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10 个区和从化市、增城市2 个县级市。

(二)人口发展根据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截止至2010 年11 月1 日,广州市常住人口为12700800 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48%;全市常住人口中,中心城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为7727163 人,占60.84%,新城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和萝岗区)为3343491 人,占26.33%,县级市(增城市和从化市)为1630146 人,占12.83%。

2011 年末,广州市户籍总人口为814.58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44 万人。

其中,市区人口671.32 万人,县级市人口143.26 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7.03 万人和1.41 万人。

(三)国民经济主要指标2012 年广州市地区生产总值13500 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亿元。

源于广州地区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300 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88 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322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53 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70 亿元。

产业结构2012 年底广州地区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220 亿元,第二产业4700 亿元,第三产业8580 亿元,第一、二、三产业构成:1.6:34.8:63.6。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
【发布部门】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1.05.12
【实施日期】2011.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深圳市统计局2011年5月12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注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

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注3为1035793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00842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349510人,增长47.79%,年平均增长率为3.98%。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注43503201户,家庭户人口为7402412人,平均每个家庭
户的人口为2.1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3人减少0.5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614027人,占54.20%;女性人口为4743911人。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法规类别】国家计划
【发布部门】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1.05.12
【实施日期】2011.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深圳市统计局2011年5月12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注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

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注3为1035793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00842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349510人,增长47.79%,年平均增长率为3.98%。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注43503201户,家庭户人口为7402412人,平均每个家庭
户的人口为2.1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3人减少0.5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614027人,占54.20%;女性人口为47439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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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

现将我省这次普查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10430313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6420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883132人,增长20.69%。

年平均增长率为1.90%。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27747417户,家庭户人口为8868172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9人减少0.49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4397408人,占52.15%;女性人口为49905724人,占47.85%。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82上升为109.00。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618241人,占16.89%;15-64岁人口为79645606人,占76.36%;65岁及以上人口为7039285人,占6.7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5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2239726人,占98.0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63406人,占1.98%。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856725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780682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475992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394431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
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 3560人上升为8214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2880人上升为17072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6690人上升为4291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3145人下降为22956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4169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78302人,文盲率[5]由3.84%下降为1.96%,下降1.88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普查登记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为69027813人,占66.18%;居住
在乡村的人口为35275319人,占33.8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城镇人口增加21507812人,乡村人口减少362468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18
个百分点。

八、人口的流动
全省常住人口中,户口登记地在其他县(市、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
的人口为31281654人,占常住人口的30.00%,其中属于省外的为21498798人,省内的为9782856人。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户口登记地在其
他县(市、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0227538人,增长48.58%,其中省外人口增加6433920人,增长42.71%。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本公报中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

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广东省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现将广东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市常住人口[2]数据公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指各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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