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国际贸易方式

合集下载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国际贸易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需要进行支付。

以下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

一、信用证支付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买方和卖方通过银行开立信用证,买方在信用证中承诺支付货款,卖方在交货后向银行提供单据并获得款项。

这种支付方式能够使买卖双方都得到一定的保障,减少支付风险。

二、电汇支付电汇是一种通过银行进行资金转移的支付方式。

买方通过银行将货款直接转账到卖方的账户,实现支付的快捷和安全。

这种支付方式适用于小额交易或紧急支付,但可能存在支付延迟和汇率风险。

三、托收支付托收是一种通过银行作为中介,买方将付款指示交给银行,银行根据指示向卖方收取货款的支付方式。

卖方在交货后向银行提供单据并获得款项。

这种支付方式可以提供一定的信用保障,但对于买方而言,风险相对较高。

四、账期支付账期支付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支付期限,买方在期限内支付货款给卖方。

这种支付方式对于买方而言具有灵活性,可以先收到货物再支付货款,但对卖方而言则存在支付风险。

五、现金支付现金支付是指买方在交货时直接支付给卖方的货款。

这种支付方式简单直接,但存在现金安全和支付风险。

因此,在国际贸易中,现金支付往往不是主流方式。

六、支付宝/微信支付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在国际贸易中也逐渐得到应用。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进行在线支付,实现即时到账和便捷的支付体验。

然而,由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主要在中国流行,因此在国际贸易中的适用范围有限。

在国际贸易中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

买卖双方应根据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国家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和条件,以降低支付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证支付、电汇支付、托收支付、账期支付、现金支付和支付宝/微信支付。

每种支付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买卖双方应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确保交易安全和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1. 船上交货(FOB)船上交货是指卖方在货物装上运往目的港口的船上时,完成对买方的交货义务,买方成为货物的所有者。

这种交货方式要求卖方负责装运、运输等费用和风险,买方负责卸货、进口关税等费用和风险。

2. 成本加运费(CFR)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给运输公司并承担至目的港口的运费后,完成对买方的交货义务。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和风险直至目的港口,买方负责卸货、进口关税等费用和风险。

3. 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CIF)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给运输公司并承担至目的港口的运费及保险费后,完成对买方的交货义务。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和风险直至目的港口,买方负责卸货、进口关税等费用和风险。

4. 转交运输人交货(CPT)转交运输人交货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给指定的运输人后,并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指定目的地,完成对买方的交货义务。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和风险直至货物交给运输人,买方负责进口关税等费用和风险。

5. 转交目的地交货(CIP)转交目的地交货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给指定的运输人后,并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指定目的地,完成对买方的交货义务。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和风险直至货物交给运输人,买方负责进口关税等费用和风险。

6. 到岸价交货(DAF)到岸价交货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给指定的目的地后,完成对买方的交货义务。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和风险直至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买方负责进口关税等费用和风险。

7. 到达货权转移(DES)到达货权转移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给指定的目的地后,完成对买方的交货义务。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和风险直至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买方负责进口关税等费用和风险。

8. 返还给卖方交货(DEQ)返还给卖方交货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给指定的目的地后,完成对买方的交货义务。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和风险直至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买方负责进口关税等费用和风险。

9. 到货交货(DDU)到货交货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给指定的目的地后,完成对买方的交货义务。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1.EXW(Ex Works,工厂交货)EXW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交货方式。

按该交货方式,卖方将货物放在合同规定的地点(通常是工厂或仓库),买方需要自行承担所有的运输、保险和相关费用。

2.FCA(Free Carrier,指定地点交货)按照FCA交货方式,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指定地点的运输代理人或承运人,之后买方需要承担货物的运输和相关费用。

3.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FAS是适用于海运的交货方式。

按该方式,卖方在装运港的指定位置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船边,并负责将货物放在船边,买方要自行承担装卸费用、运输和其他相关费用。

4.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交货)FOB是适用于海运的交货方式。

按该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给装运港,卖方需要承担货物装上船舶的费用,而买方需承担运输、保险费用以及船上的费用。

5.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和运费)按照CFR的交货方式,卖方需要负责把货物交至目的港,并负责支付货物运输至目的港的费用。

买方需承担货物自目的港起的运输、保险等费用。

6.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和运费)CIF是适用于海运的交货方式。

按该方式,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交至目的港,并购买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所需的保险。

卖方需承担运输和保险费用,买方只需承担货物自目的港起的运输费用。

7.CPT(Carriage Pd To,运费付至)CPT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交货方式。

按照CPT的交货方式,卖方需要承担将货物交付至目的地所需的费用,但买方需承担货物自目的地起的运输和其他相关费用。

8.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d To,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按照CIP的交货方式,卖方需要承担将货物交付至目的地所需的费用,并购买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所需的保险。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无删减范文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无删减范文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1. 汽运交货(EXW)EXW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交货方式,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地点,买方需要自行负责安排运输及相关手续。

这种方式下,卖方的责任是将货物放置在指定地点,并提供必要的文件。

2. 航运交货(FAS)FAS是指卖方在货物装载到船上之前负责将货物交货给买方,并负责将货物装载到指定的船上。

一旦货物装载到船上,买方将承担运输风险和费用。

3. 成本加运费交货(CFR)CFR是指卖方将货物装载到指定的船上,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海运费用、保险费用和其他费用。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港口,买方将负责货物的进一步运输和清关手续。

4. 成本加保险费交货(CIF)CIF是一种类似CFR的交货方式,卖方在CIF交货中还包含了货物的保险费用。

卖方将负责将货物装载到船上,并支付包括海运费用、保险费用和其他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

5. 到岸价交货(DAF)DAF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目的地,承担货物运输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包括海运、陆运、保险等费用。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地,买方将负责清关手续和接收货物。

6. 到达命名地交货(DES)DES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港口,买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目的地,并承担运输风险和费用。

这种交货方式下,卖方将负责将货物装载到船上,并提供必要的文件。

7. 边境贸易交货(DDP)DDP是一种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边境口岸,并承担货物运输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包括运输及清关费用。

买方只需要接收货物。

这种交货方式通常适用于进口贸易。

8. 到达命名目的地交货(DDU)DDU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目的地,承担货物运输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包括海运、陆运、保险等费用。

买方负责接收货物,并办理清关手续。

9. 到岸船上交货(FOB)FOB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港口,并负责将货物装载到指定船舶。

一旦货物装载到船上,买方将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目的港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我国常用的三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汇款(Remittance):以商业信用为基础托收(Collection):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信用证(L/C, Letter of Credit):以银行信用为基础,70%以上用此方式汇款一、汇款(汇付)——付款人(进口商)通过银行采用某种支付工具将货款交付给收款人(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电汇(T/T, Telegraphic Transfer)三种方式信汇(M/T, Mail Transfer)票汇(D/D, Remittan 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1、电汇(T/T)——汇款人(Remitter)委托汇出行(Remitting Bank)采用电报、电传等方式(普遍使用电传)通知汇入行(Paying Bank)将货款付给收款人(Payee)的方式。

中国美国②汇入行汇出行⑤⑥③④①出口商货物进口商(收款人)(汇款人)货款①进口商填写电汇申请书并付款。

②汇出行用电报或电传(电文中加注“密押”)通知汇入行。

③汇入行通知出口商。

④出口商到汇入行取款并出具收据。

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和收据寄交汇出行。

⑥汇出行偿付此项汇款(俗称拨头寸)给汇入行。

2、信汇(M/T)①进口商填写信汇申请书并付款。

②汇出行用航空信函通知汇入行。

③~⑥与电汇相同3、票汇(D/D)——汇款人从汇出行(出票人)购进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将汇票寄给收款人或携带出境亲自交与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中国美国汇入行⑤汇出行⑥④②①出口商③进口商(收款人)(汇款人)①进口商填写票汇申请书并付款。

②汇出行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给出口商。

③进口商将汇票(Bill of Exchange)寄给或出境交给出口商。

④出口商持汇票到汇入行换取票款(或将汇票卖给汇出行的任何一家代理行;或将汇票转让出去以抵偿债务)。

⑤汇入行将“付迄借记通知(Debit Advice)”寄交汇出行。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简洁范本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简洁范本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交货方式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一种交货方式,它规定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会的规定,国际贸易中有许多种交货方式。

下面将介绍国际贸易中的十三种常见交货方式。

1. EXW(EX Works-工厂交货)EXW交货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的工厂或仓库,卖方完成货物的准备和包装工作后,买方负责所有的运输和保险安排,以及清关手续和费用。

2.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FOB交货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港口或装运地点,并将货物交由指定船只的买方承担运费和风险,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并提供所需的报关文件。

3.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和运费)CIF交货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港口或装运地点,并将货物装上船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用,卖方还需提供相关的报关文件。

4.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FR交货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港口或装运地点,并将货物装上船并承担运费,卖方还需提供相关的报关文件,但不包括保险费用。

5. CPT(Carriage Pd To-到达运输费用支付)CPT交货方式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给指定的目的地之前,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国家内的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费和风险。

6.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d To-到达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支付)CIP交货方式是指卖方在将货物交给指定的目的地之前,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国家内的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费和保险费用,卖方还需提供所需的报关文件。

7. DAP(Delivered At Place-交货地点)DAP交货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点,但不包括货物的卸载和清关。

8.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送达到码头)DAT交货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负责将货物送达到指定的码头或货运站点,卸载和清关工作由买方负责。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重点复习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重点复习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重点复习资料一、国际贸易基本概念国际贸易是指各个国家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流和交易活动。

它是国家之间经济联系的重要形式,也是国际经济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贸易活动的特点包括货物流动性、国际支付、国际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竞争等。

二、国际贸易主体国际贸易主体包括进口商、出口商和中间商。

进口商是指从其他国家购买产品的企业或个人,出口商是指销售给其他国家的产品的企业或个人,中间商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充当中介的企业或个人。

三、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贸易方式包括直接贸易和间接贸易。

直接贸易是指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产品交换,没有中间商参与;间接贸易是指通过中间商进行买卖双方之间的产品交换。

四、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信用支付和电子支付。

现金支付是指买方在收到货物后直接支付货款;信用支付是指买方和卖方之间通过信用证等付款方式进行支付;电子支付是指通过在线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五、国际贸易制度国际贸易制度包括世贸组织(WTO)和自由贸易区等。

世贸组织是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重要组织,通过制定贸易规则和解决贸易争端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六、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是指国家采取各种手段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的行为。

常见的贸易保护措施包括关税、配额和非关税壁垒等。

七、国际贸易政策工具国际贸易政策工具包括关税、进口配额、反倾销措施和贸易救济等。

关税是国家向进口商品征收的税款,进口配额是指限制特定商品进口数量,反倾销措施是指对倾销产品进行制裁,贸易救济是指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保护本国产业。

八、国际贸易条款国际贸易条款是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约定的关于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常见的国际贸易条款有FOB、CIF 和EXW等。

九、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和双边谈判等。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是通过争端解决机构对贸易争端进行调查和裁决,实现对争端的解决。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类型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类型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类型国际贸易是不同国家之间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国际贸易的规模和复杂度不断增加。

在国际贸易中,有许多常见的类型,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投资和技术转让。

本文将对这些类型进行详细介绍。

一、货物贸易货物贸易是国际贸易中最为常见和基础的类型。

它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物品和商品的进口和出口。

国际货物贸易通常通过跨境运输进行,包括海运、航空运输和陆路运输等方式。

货物贸易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

一般贸易指的是直接的进口和出口,而加工贸易则是通过对原材料或半成品进行加工加值后再进行贸易。

货物贸易不仅涉及到大型工业品和消费品,还包括农产品和原材料等。

二、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服务交换。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服务贸易包括旅游、金融、运输、教育、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

例如,一个国家的人员可以到另一个国家旅游,或者一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可以为外国学生提供教育服务。

服务贸易的特点是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因此在贸易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服务的质量和交付方式。

三、跨境投资跨境投资是指一个国家的个人或企业将资金投入到另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动中。

跨境投资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两种形式。

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在另一个国家进行的实际经营活动,例如建厂、设立分公司等。

证券投资则是通过购买外国的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参与该国经济活动。

跨境投资可以带来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流动,促进了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

四、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是指一个国家将自己的技术和知识转让给另一个国家的过程。

技术转让可以通过技术合作、许可证和专利等方式进行。

技术转让可以促进受益国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发展,同时也帮助转让国获得技术收益和市场份额。

在国际贸易中,以上所述的类型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们常常相互联系和影响。

例如,货物贸易的顺利进行需要服务贸易提供的物流和金融支持,而跨境投资和技术转让则可以促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发展。

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

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

一、汇款结算方式汇款是一种古老的结算方式,今天在外贸活动中仍得到广泛的运用。

“汇款结算”又根据其性质,分为“前T/T”(PAYMENT IN ADVANCE)和“后T/T”(DEFFERRED PAYMENT)两种。

所谓“前T/T”,即“预付货款”,就是卖方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然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给买方的一种结算方法。

汇款的另一种结算方式“后T/T”,又称“货到付款”,就是在签署合同后,卖方先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后,再付款的结算方式。

显而易见,“预付货款”,即“前T/T”,是一种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的结算品种。

因为,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实际上等于得到了进口方的无息贷款,其出口的风险程度已经得到了控制。

换言之,出口商已经接受了进口方的“购货担保”,从而掌握了出口的主动权。

也可以说,“预付货款”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不利的结算品种,因为(1)货未到手就付了款,等于向对方提供了无息贷款,造成了利息损失;(2)进口商实际承担了贸易中的风险,即,出口商可能在收款后,不按时、按量、按质地发货,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而“后T/T”,即“货到付款”,则刚好相反,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具体的做法是,出口商货款的收回,往往是要等到进口商收到货物的一段时间之后。

因此,(1)出口商要承担进口商可能不付款、不按时付款或不付足款的风险;(2)假若进口商收到货物后,认为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他可以拖延付款、少付款,甚至不付款,风险可能完全由出口方承担。

所以,“汇款”的交易方式实际上完全处在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因而,被称为“商业信用”。

当前,在进、出口贸易中,还有一种沿用“国内贸易”的结算办法(在浙江省的义乌、柯桥等地使用得最为广泛),即,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由买方先付50—60%的订金。

工厂先开工生产,等到货物出运后,再以交付提单为凭据(即,象征性“交货”),支付余下的40—50%的货款。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国际贸易中的交货方式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具体方式和条件。

不同的交货方式对于买卖双方来说,有着不同的风险和责任。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十三种交货方式,并对每种交货方式的特点进行分析。

1. EXW(Ex Works,即工厂交货)定义:买方需要负责从卖方工厂取得货物,并承担所有运输、风险和费用。

特点:卖方的责任最小,买方需要承担所有运输、保险和进口手续等费用。

优势:适用于买方能够自行安排运输和清关手续的情况,能够更好地控制物流过程和成本。

不足:买方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包括货物损坏、丢失等。

2. FCA(Free Carrier,即指定装运地交货)定义:卖方需要将货物交付给指定地点的承运人,买方自负进一步运输的风险和费用。

特点:买方在货物交接后需要自行负责进一步运输和承担风险。

优势:买方能够自主选择承运人和运输方式,更灵活地安排货物的运输。

不足:买方需要自行负责运输、保险和进口手续等事宜,增加了成本和风险。

3. FAS(Free Alongside Ship,即船边交货)定义:卖方需要将货物交付至指定港口的船边,买方自负装船和承运费用。

特点:卖方将货物交付至指定港口,买方需要自行负责装船和运输的费用和风险。

优势:买方可以自主选择运输公司和船舶,更好地控制运输成本。

不足:买方需要担负装船和运输的责任,对于没有相关经验的买方来说可能存在困难。

4. FOB(Free on Board,即船上交货)定义:卖方需要将货物装上船舶,并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买方负责之后的运输和费用。

特点:货物在装上船舶时,卖方的责任和风险转移给买方。

优势:卖方负责货物装船和运输至指定港口,买方能够更好地控制货物的运输和费用。

不足:买方需要承担运输、保险和进口手续等费用和风险。

5. CFR(Cost and Freight,即成本加运费)定义:卖方需要承担货物运输至指定港口的费用和风险,买方负责支付货物运输费用和之后的费用。

《国际贸易方式》习题12解答

《国际贸易方式》习题12解答

第十二章国际贸易方式一、名词解释1、经销:是指出口企业与国外经销商达成书面协议,在约定的经销期限和地区范围,利用经销商就地推销某种商品的一种方式。

2、招投标: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通知,说明拟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条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而投标是指投标人(卖方)应招标人的邀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

3、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是指为了实现其合法的经济权益,需要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他完成那些无法自行完成的经济行为,即在一定条件下须对被代理人或对第三人承担个人责任的代理人。

4、代理:是以委托人为一方,委托独立的代理人为另一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区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与资金从事业务活动,并由委托人直接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5、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代为销售后,再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

6、拍卖:是由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定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竞购的方法,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7、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按照一般商业条件,向对方出售或从对方购买软件技术使用权的一种国际贸易行为。

它由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这两方面组成。

简言之,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国际间的以纯技术的使用权为主要交易标的商业行为。

8、专有技术:是指在实践中已经使用过了的,不享有专门法律保护的,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专有技术可以是产品的构思,也可以是方法的构思。

它具有非物质性,经济上的实用性,商业上的秘密性,并且可以传授。

9、加工贸易:是指一国的企业利用自己的设备和生产能力,对来自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进行加工、制造或装配,然后再将产品运往国外销售的贸易做法。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国际贸易中有多种交货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交货方式可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十三种交货方式:1. EXW(Ex Works,工厂交货):卖方将货物准备好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买方需要自行负责运输和运费。

2. FCA(Free Carrier,自由承运人):卖方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承运人或场所,买方需要自行负责进一步的运输和费用。

3. 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卖方需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船边,买方需要自行负责装载货物到船上和运输。

4.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卖方需要将货物装载到指定的船上,买方需要承担后续的运输和费用。

5.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和运费):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口,并承担运费,买方负责清关和其他费用。

6.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和运费):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目的港口,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用,买方负责清关和其他费用。

7. CPT(Carriage Pd To,运费付至):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买方负责后续的清关和费用。

8.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d To,运费和保险费付至):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用,买方负责后续的清关和费用。

9.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到达目的地货站):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货到指定的目的地货站,买方负责负担清关和后续的费用。

10. DAP(Delivered at Place,交货地点):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货到指定的地点,买方负责负担清关和后续的费用。

11. DDP(Delivered Duty Pd,完税后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支付所有的清关和税费。

12国际贸易交易方式

12国际贸易交易方式

[案例回放与分析]
我国企业参与国际招标时,考虑委托国外当地信 息灵通的专业公司代为投标的做法本无可厚非, 也更容易中标。但从本章引导案例来看,我们委 托国外公司代理投标的时候还须注意若干问题, 以避免出现该案例中的不利情况。
1.注意委托对方代为投标的委托权限问题。 2.注意内部组织沟通。
[篇末点述]
进料加工当事人关系
原料的出口商 成品的进口商
原料的进口商 (成品的出口商)
来料加工当事人关系
委托人
原料
加工费
加工方
成品
(三)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异同
相同点:都是两头在外 不同点:所有权和风险承担
–所有权:进料加工中原料的进口和成品的出口 是两笔交易,原料和成品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而来料加工中的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属于同一 笔交易,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属于外商。
–风险承担:在进料加工中,加工方要承担经营 风险。而在来料加工中,加工方不承担经营风险, 只收取加工费。
(四)加工贸易的注意问题
1.考虑解决本地本企业的人员就业问题。
2.要求外商提供国内紧缺或不足的原材料, 防止与国内同类原料争抢市场。
3.必须考虑通过加工业务提高本企业产品 的质量,增强企业实力。
综合补偿。综合补偿是指设备进口方综合运用上述 几种方式来偿付进口设备的价款和利息的贸易方式。
三、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Barter Trade),是将进出口相结合而 以货物作为清偿工具的一种贸易方式。
狭义的易货贸易:物物交换 易货贸易操作方式: 1.直接易货。 2.对开信用证易货 3.连锁易货。 4.“以进带出”易货。
口商通过与国外客户订立经销协议,建立长期稳 定的购销关系。 出口商与经销商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对其经销的 商品自垫资金、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 独家经销(Sole Distribution),亦称包销 (Exclusive Sales),

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

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

国际贸易常用六种付款方式一、现金付款现金付款是指在交易双方当面交付现金或者使用银行现金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

这种方式最直接、最简单,但也最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较少使用。

二、信用证付款信用证付款是指由买方的银行开立信用证,承诺在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支付款项给卖方。

这种方式可以保证卖方的付款安全,但需要符合严格的信用证条款。

三、托收付款托收付款是指卖方将出售的商品交给银行托收,银行根据托收指示向买方收取货款。

这种方式相对于信用证付款较为灵活,但买方对托收单据的付款义务要小于信用证。

四、电汇付款电汇付款是指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的账户汇款。

这种方式简单、迅速,适用于小额交易。

然而,由于电汇可能存在延迟和差错,所以在大额交易中较少使用。

五、银行本票付款银行本票付款是指买方向卖方开具银行本票,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卖方支付相应款项。

这种方式相对来说安全性较高,但对买方的信用需求较高。

六、账期付款账期付款是指买方和卖方约定一定时间内支付货款。

这种方式给予买方一定的信用期,但对卖方的信用要求较高。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信用证(LC):银行对买卖双方的凭证,承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支付款项。

2:托收单据:银行根据托收指示,向买方收取货款的凭证。

3:电汇:通过电子方式将款项转账给收款人的支付方式。

4:银行本票:银行开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的凭证。

5:账期:买卖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的期限。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精简版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精简版

国际贸易中十三种交货方式国际贸易中的交货方式是指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的方法和条件。

交货方式的选择对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有着重要的影响。

以下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十三种交货方式:1. EXW(指定地点交货)EXW是指卖方将货物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买方负责将货物从卖方指定地点运送到目的地,并承担所有运输和风险。

2. FCA(装运到指定地点)FCA是指卖方在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买方负责安排运输、承担费用和风险。

3. FAS(船上交货)FAS是指卖方在指定的港口将货物交到装运船上,买方负责安排运输、承担费用和风险。

4. FOB(船上交货,买方负责运费)FOB是指卖方在指定的港口将货物交到装运船上,买方负责运输费用和风险。

5. CFR(成本加运费)CFR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运到指定港口,买方支付货物成本和运费,卖方负责风险直到货物交到装运船上。

6. CIF(成本加保险费)CIF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运到指定港口,并为货物投保运输险,买方支付货物成本、运费和保险费,卖方负责风险直到货物交到装运船上。

7. CPT(运费预付到指定地点)CPT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运到指定地点,并预付运费,买方负责安排进一步的运输和风险。

8. CIP(运费预付到指定地点,买方负责保险)CIP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运到指定地点,并预付运费,买方负责安排进一步的运输和承担保险费用。

9. DAP(交货到指定地点)DAP是指卖方将货物交运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卖方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直到货物交到指定地点。

10. DAT(交货到指定地点,买方负责卸货)DAT是指卖方将货物交运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卖方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直到货物交到指定地点,买方负责卸货。

11. DDP(交货到指定地点,卖方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DDP是指卖方将货物交运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卖方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包括进口关税和清关手续。

12. DPU(交货到指定地点,买方负责卸货和进口手续)DPU是指卖方将货物交运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买方负责卸货和完成进口手续,卖方负责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国际贸易方式

国际贸易方式

国际贸易方式单选1.包销业务中,包销商和出口商之间是一种()A.买卖关系B。

代理关系 C.互购关系D。

代销关系2。

包销协议从实质上说应该是一份()A.买卖合同B。

代理合同C。

寄售合同 D.招标合同3.代理业务的两个基本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B)A。

买卖关系 B.委托代理关系 C.委托寄售关系D。

代销关系4。

代理人所获得的收入为( )A.工资B. 奖金C.佣金D。

利润5。

不享受独家专营权的代理是()A.总代理B.独家代理C。

一般代理7.寄售方式中,寄售人要承担()为止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A.货物出运前B.货物出售前C.货物到达寄售地点前D。

货物交付前8.下列商品中,适合采用寄售方式的是( )A.粮食B.电视机C.书籍D.汽车配件9.如果寄售货物未售出,将货物运回寄售人的费用应该由()承担。

A.代销人B.寄售人C.代销人和寄售人D.代销人或寄售人10。

投标人发出的标书应该被视为是一项( )A。

不可撤销的发盘B.可撤销的发盘C.可随时修改的发盘D。

有条件的发盘12.关于补偿贸易的特征,错误的说法是( )A.在信贷基础上进行B。

设备供应方必须承诺回购产品或劳务的义务C。

设备供应方是直接投资方D。

当事人双方存在买卖关系13.下列贸易方式中,原材料运进与成品运出,实际并未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是()A.传统的商品买卖B.进料加工C.补偿贸易D.来料加工14.属于现货交易的贸易方式是( )A.补偿贸易B.寄售C.代理D.招标与投标15. 2、包销协议与销售代理协议的主要区别之一是在包销协议中不规定()。

A。

经销区域 B.经营商品范围C。

佣金条款 D.协议期限16。

在国际招投标业务的过程中,()相当于交易磋商中的发盘性质.A、招标B、投标C、开标D、评标17.减价拍卖在业务中又称作().A、英国式拍卖B、荷兰式拍卖C、投标式拍卖D、密封递价拍卖18. A公司在国外物色了B公司作为其代售人,并签订了寄售协议。

货物在运往寄售地销售的途中,遭遇洪水,30%的货物被洪水冲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贸易方式贸易方式是指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各种方法。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贸易方式亦日趋多样化。

除采用逐笔售定的方式外,还有包销代理寄售拍卖招标与投标期货交易对销贸易等。

包销(exclusive sales)是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方式之一。

在我国出口业务中,根据某些商品的特点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在适当的市场上,选择适当客户,也可采用包销方式。

包销(exclusive sales)指出口人(委托人)通过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个地区和期限内的经营权给予国外某个客户或公司的贸易做法。

尽管包销也是售定,但包销同通常的单边逐笔出口不同。

它除了当事人双方签有买卖合同外,还须在事先签有包销协议。

采用包销方式,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同包销协议所确定的。

两者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必须符合包销协议的规定。

包销协议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包销协议的名称、签约日期与地点二、包销协议的前文通常在前文条款中,明确包销商---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是本人与本人的关系principal to principal) 即买卖关系。

三、包销商品的范围委托人(出口人)经营商品种类繁多,即使是同一类或同一种商品,其中也有不同的牌号与规格。

因此,在包销协议中,双方当事人必须约定包销商品的范围。

四、包销地区包销地区是指包销商行使销售的地理范围。

通常有下列约定方法:1、确定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2、确定一个国家中几个城市;3、确定一个城市等。

确定包销地区的大小,应要考虑下列因素:1、包销的规模及能力;2、包销商所能控制的销售网络;3、包销商品的性质及种类;4、市场的差异程度;5、包销地区的地形位置等。

五、包销期限包销期限可以长也可以短。

在我国的出口业务中,往往在签订包销协议时明确规定期限,通常为一年。

其他国家市场的习惯做法,在包销协议中不规定期限,只是规定中止条款或续约条款等。

六、专营权专营权是指包销商行使专卖和专买的权利,这是包销协议的重要内容。

专营权包括专卖和专买权。

前者是委托人(出口人)将指的商品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给予包销商独家销售的权利。

出口人负有不向该区域内的客户直接售货的义务。

后者是包销商承担向出口人购买项商品,而不得向第三者购买的义务。

七、包销数量或金额包销协议中除规定上述内容外,还应规定数量或金额。

此项数量与金额对协议双方均有同等的约束力。

有时在协议中规定数量与金额,则包销商必须承担向出口人购买规定数量和金额的义务,出口人必须承担向包销商出口上述数量和金额的责任。

八、作价办法包销商品的作价办法,有不同做法。

其中一种做法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作价。

即无论协议内包销商品价格上涨、下落与否,以协议规定价格为准。

另一种做法是在规定的包销期限内分批作价。

由于国际商品市场的价格变化多端,因此采用分批作价较为普遍。

九、广告、宣传、市场报导和商标保护包销协议的当事双方是买卖关系,因此委托人(出口人)不实际涉足包销地区的销售业务,但他十分关心开拓海外市场。

为宣传其产品所用的商标,委托人常要求包销商负责为他的商品刊登一定的广告。

例如,有些包销协议规定:“买方负责和出资在其包销地区为卖方的机器设备举办展览,招揽订单,在当地报刊上登载广告。

”有些协议规定:包销商应这期访问有希望达成交易的客户或卖方要求包销尽量提供市场报导等。

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的授权(Authorigation)代本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为。

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一.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委托买卖关系。

代理人在代理业务中,只是代表委托人行为,如招揽客户、招揽订单、代表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货物、收受货款等,他本身并不作为合同的一方参与交易。

二.代理人通常运用委托的资金进行业务活动。

三.代理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

四.代理人赚取的报酬即为佣金。

代理的种类在资本主义市场上,通常有下列几种代理:一.总代理(general agency)总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

他除了有权代理委托人进行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等商务活动外,也可进行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

他有权指派分代理,并可分享代理的佣金。

二.独家代理(theexclusive agency or soleagency)三.佣金代理(commission agency)佣金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区、时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

佣金代理根据推销商品的实际金额和根据协议规定的办法和百分率向委托人计收佣金,委托人可以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也无须给佣金代理佣金。

寄售寄售(consignment)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做法之一。

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寄售方式运用并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为促进成交,扩大出口的需要,也可灵活适当运用寄售方式。

“寄售”是一种有别于代理销售的贸易方式。

它是指委托的(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委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与正常的卖断方式比较,它具有下列几个特点:一.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

因此,它是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

二.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

代销人只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

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属寄售人。

三.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

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先行一销,即当货物尚在运输途中,如有条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则仍运至原定目的地。

招标与投标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人在时间、地点、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单,提出准备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和有关买卖条件,邀请卖方投标的行为。

投标(tosubmit tender)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招标单的规定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实际上招标、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

目前,国际上采用的招标方式归纳起来有三类、四种方式,即一.竞争性招标(inte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ICB)是指招标人邀请几个乃至几十个投标人参加投标,通过多数投标人竞争,选择其中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人成交易,它属于兑卖的方式。

国际性竞争投标,有两种做法:1.公开投标(open bidding)。

公开投标是一种无限竞争性招标(nlimited competitive)。

采用这种做法时,招标人要在国内外主要报刊上刊登招标广告,凡对该项招标内容有兴趣的人均有机会购买招标资料进行投标。

2.选择性招标(selected bidding)。

选择性招标又称邀请招标,它是有限竞争性招标(limited competitive bidding)。

采用种做法时,招标人不在报刊上刊登广告,而是根据自己具体的业务关系和情报资料由招标人对客商进行邀请,进行资格预审后,再由他们进行投标。

二.谈判招标(negotiated bidding)谈判招标又叫议标,它是非公开的,是一种非竞争性的招标。

这种招标由招标人物色几家客商直接进行全同谈判,谈判成功,交易达成。

三.两段招标(two-stagebidding)两段招标是指无限竞争招标和有限竞争招标的综合方式,采用此类方式时,则是用公开招标,再用选择招标分两段进行。

政府采购物资,大部分采用竞争性的公开招标办法。

拍卖拍卖(auction)是由专营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按照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竞购的方法,最后拍卖人把货物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通过拍卖进行交易的商品大都是些品质的易标准化的,或是难以久存的,或是习惯上采用拍卖方式进行的商品。

如茶叶、烟叶、兔毛、皮毛、木材等。

某些商品,如水貂皮、澳洲羊毛,大部分的交易是通过国际拍卖方式进行的。

拍卖一般是由从事拍卖业务的专门组织,在一定的拍卖中心市场、在一定的时间内按照当地特有法律和规章程序进行的。

拍卖程序不同于一般的出口交易,其交易过程大致要经过准备、看货、出价成交和付款交货等四个阶段。

拍卖的出价方法有以下三种:一.增价拍卖,也称买方叫价拍卖。

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拍卖方式。

拍卖时,由拍卖人(auctioner)提出一批货物,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估价后由竞买者(bidder)相继叫价,竞相加价,有时规定每次加价的金额额度,直到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的人。

二.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dutchauction),这种方法先由拍卖喊出最高价格,然后逐渐减低叫价,直到有某一竞买者认为已经低到可经接受的价格,表示买进。

三.密封递价拍卖,密封递价(sealed bids;closes bids)拍卖又称招标式拍卖。

采用这种方法时,先由拍卖人公布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等,然后由各习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密封递交拍卖人,以供拍卖人进行审查比交,决定将该货物卖给哪一个竞买者。

这种方法不是公开竞买,拍卖人有时要考虑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

有些国家的政府或海关在处理库存物资或没收货物时往往采用这种拍卖方法。

期货交易期货交易(futurestransaction)是众多的买主和卖主要商品交易所内按照一定的规则,用喊叫并借助手势进行讨价还价,通过剧烈竞争达成交易的一种贸易方式。

期货交易不同于商品中的现货交易。

众所周知,在现货交易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点和时间达成实物交易。

卖方必须交付实际货物,买方必须支付货款。

而期货交易则是在一定时间在特定期货市上,即在商品交易所内,按照交易所预先制订的“标准期货合同”进行的期货买卖。

成交后买卖双方并不移交商品的所有权。

因为期货交易具有下列几个特点:一.期货交易不规定双方提供或者接受实际货物;二.交易的结果不是转移实际货物,而是支付或者取的签订合同之日与履行合同之日的价格差额;三.期货合同是由交易所制订的标准期货合同,并且只能按照交易所规定的商品标准和种类进行交易;四.期货交易的交货期是按照交易所规定的交货期确定的。

不同商品,交货期不同;五.期货合同都必须在每个交易所设立的清算所进行登记及结算。

期货交易的种类期货交易,根据交易者的目的,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种类:一种是利用期货合同作为赌博的筹码,买进卖出,从价格涨落的差额中追逐利润的纯投机活动;一种是真正从事实物交易的人做套期保值。

前一种在商业习惯上称为“买空卖空”,它是投机者根据自己对市场前景的判断而进行的赌博性投机活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