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庄严在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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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尊敬的各位律师同仁们,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参加这次全县律师工作会议。

作为我们专业领域的从业者,我们的责任和使命是维护法律的公正、正义,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不可忽视。

COVID-19疫情的爆发给全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不仅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也对法律行业带来了诸多变革。

疫情期间,我们作为律师要本着法律的精神,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应对各种法律问题和困难。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行业也在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的竞争和挑战也与日俱增。

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不断变化,客户对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

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与时俱进,才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中立足。

在今天的会议上,我想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议题和话题。

首先是律师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问题。

作为律师,我们必须时刻以法律的精神和职业操守为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坚守法律底线。

同时,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律师行业的认知度,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

其次是加强合作与交流。

我们律师之间要加强合作,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共同应对挑战和问题。

此外,我们也要与其他相关专业人士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最后,我希望我们能够积极关注法律体制建设和改革。

作为律师,我们要对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治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我们也要密切关注最新的法律动态和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

各位同仁们,我们的职责是庄严而崇高的。

作为全县的律师,我们应该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做出我们的贡献。

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谢谢大家!尊敬的各位律师同仁们,以下是我在全县律师工作会议上的继续讲话。

在我们日常的工作中,法律行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0.04.07•【字号】合司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合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合司发〔2010〕17号)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根据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司发〔20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基本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显著成绩,深刻指出了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要求不断巩固、发展成果,抓好组织落实,着力发挥好作用,把我国律师队伍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队伍。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发展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律师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对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

各县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坚定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律师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队伍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巩固、提高、发展、完善,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通知各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省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去年以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了独立党支部和联合党支部,同时,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选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全省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为了切实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推进党建工作发展,省厅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担任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基本条件(一)中共正式党员;(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原则强;(四)具有一定的律师业务知识和律师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律师事务所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规定。

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办法凡没有建立独立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都必须确定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

不足3名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确定其中的1名党员为党建工作指导员。

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必须由所属的律师协会党组织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选派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具体负责该所党建日常工作联络和有关工作事项。

省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由省律师协会党委确定或选派,市属律师事务所由各市律师协会党组织确定或选派,县区律师事务所由县(区)司法局党组织从局机关党员中选派。

三、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职责(一)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

如何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如何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如何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实现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党的建设亦是关键。

本文试从律师管理工作的实践出发,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深化认识,确立党支部在律师所的应有地位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对律师的科学管理,保障和促进律师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必须处理好律师联合党支部与律师事务所行政管理管理、自我管理的关系,必须把党的建设作为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党的各级组织无论在那个领域、那个行业、那个单位、均不能也不允许视为次要或附属的组织。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领导在不断改善,执政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在律师行业,党支部作为设在律师事务所的基层党组织,既有独立性,同时也要做到与律师所合伙人会议和各主任之间高度融洽,进而充分有效地体现出党支部在律师所管理决策和运行发展中应有的重要地位。

二、加强组织建设,使党支部成为律师事业发展的政治核心增强律师所党的战斗力,首要的是把党支部建设好,只有在律师所把党支部建设好,“三个代表”的要求才能落到实处,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才能真正得到体现,律师所才能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律师才有所作为。

纵观律师所党建工作,加强律师所党组织建设,应注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律师所党支部队伍建设。

支部党员队伍和谐是“党内和谐”的具体体现,它首先对和谐律师所建设起到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党支部和谐本身就为律师所的和谐树起了样板,确立了方向,这种榜样的力量往往是无穷的,它会在无形中带动和促进律师所的和谐.实践证明,一个队伍是不是能打硬仗的关键在于包括党支部书记在内的每一个党员律师能否时时以构建和谐为宗旨,处处以身作则,事事率先垂范,只有支部党员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不断得到提高,才能增强支部党员在律师中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才能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

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4.03.08•【文号】司发党[2004]24号•【施行日期】2004.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3月8日司发党[2004]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律师队伍党的建设的工作,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近年来,我国律师业迅速发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的加快,律师工作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在律师事业发展过程中,党员律师队伍不断壮大。

各地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舀子,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律师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律师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律师队伍党建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

主要是:一些地方在律师体制转型过程中,对如何做好律师党建工作存在模糊认识,律师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和淡化;有的地方“重业务、轻党务”,“重建所、轻党建”,对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抱“无所谓”的态度,认为没有党组织律师事务所照样可以发展,党的建设和组织活动被削弱,“党组织没人建,党员没人关”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律师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工作缺乏创造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条件下如何做好律师党建工作办法不多;少数党员律师信仰不够坚定,宗旨意识、党性观念淡薄,对党的组织活动热情不高,没有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在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上午好!为了贯彻落实司法部和司法厅不久前召开的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决定召开我市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巩固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年建设活动的成果,分析形势,统一思想,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任务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我市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平安xx、富裕xx、文化xx、生态xx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和防范当前个别律师代理敏感性、群体性案件出现的政治性问题,正确把握我市律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几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针对我市律师队伍存在的问题,连续两年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专项活动,还深入开展了党员律师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广大律师在这些活动中深受教育,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律师的职业形象得到了显著提升。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律师队伍总体上是满意的。

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律师队伍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的重要贡献。

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厅的领导下,通过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我市律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律师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有效推进了我市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律师队伍不断壮大。

目前,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5家,执业律师116人,其中专职律师110人,公职律师6人;党员律师33名,占律师总数的30%,两家律师事务所单独成立了党支部。

二是律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促进了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文字号】[2010]律发第08号【发布部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0.12.30【实施日期】2010.12.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2010]律发第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深入发展,现就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刚刚结束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是在新形势下推动律师事业改革发展,开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会议。

会上,***部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秦丰同志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学习领会***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部长、王秦丰副部长的讲话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认清形势,坚持政治定位,准确把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任务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行业的重要任务。

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吴部长、王副部长的讲话都明确提出、突出强调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突出强调了律师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了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方面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律师工作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的独特优势;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实现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各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根据各单位月度报表,截止3月底,我省已经实现了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的目标,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司党字【2008】80号),省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和省直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和目标要求主要是市律师协会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是否符合省委组织部、省厅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8] 26号)要求。

具体包括:1.市律师协会党组织建设情况。

各市律师协会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律师协会党组织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负责管理。

2.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情况。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条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应与其他律师事务所或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组建联合党支部;没有党员、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指导和帮助建立党的组织;新批准设立且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应同步设立党的组织,暂时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应同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应由当地律师协会党组织或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3.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

对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专职律师党员,必须同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工作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党组织。

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发言稿:全面加强党建引领 打造品牌律师

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发言稿:全面加强党建引领 打造品牌律师

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发言稿:全面加强党建引领打造品牌律师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发言稿:全面加强党建引领打造品牌律师xx市共有律师名,其中党员律师名,占比2%。

近年来,xx市司法局党委在省司法厅和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律师事业发展的灵魂,构建了“1+8+28”三级党建工作体系,加速了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档升级,营造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一、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律师工作立足的根本,全面夯实“政治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领导,二是强化政治功能,三是加强政治引领,牢固树立“把优秀律师培养成党员,让党员律师成为品牌律师”的理念,加大在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二、将“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律师发展的动力之源,大力开展“思想建设”。

一是系好红色扣子,二是育好红色基因,三是激发红色力量,组织开展了“从哪来、到哪去、怎么干”大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系列命题探索活动,点亮党员律师心中理想信念的明灯。

三、将“立体的党建工作体系”作为有力保障,着力完善“组织建设”。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二是注重规范建设,三是注重跟进指导。

坚持向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向未建党组织的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

四、将“优良的律师作风”作为行业发展的金字招牌,全力聚焦“作风建设”。

一是发挥公益效能,二是统筹督查考核,三是强化正面引领,注重总结宣传优秀党员律师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五、严明工作纪律,致力推进纪律建设。

一是健全执纪保障,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三是活用谈话谈心,将“四种形态”运用到党员律师队伍中去。

展翅凌万里,扬帆再起航!我们将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努力把xx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党组、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党组、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党组、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08.03.05•【文号】组通字[2008]15号•【施行日期】2008.03.05•【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党组、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2008年3月5日组通字[200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司法厅(局)党委(党组),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司法局党委(党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司法局党委: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顺利推进,律师事业迅速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共产党员在律师工作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日益突出。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部署,对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抓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对于确保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组织要紧紧抓住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施行这一时机,认真做好律师党员信息采集工作,真正做到对本地区律师的政治面貌清楚,对党员组织关系的从属状况清楚,对党员的思想状况清楚。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实现律师党员信息数据的互通共享。

要切实做好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党员(指专职律师或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要求其将组织关系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工作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党组织。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1996.11.01•【文号】司发通[1996]139号•【施行日期】1996.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1996年11月1日司发通〔1996〕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最近,司法部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对加强律师队伍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出了要求。

应当看到,近年来,特别是去年8月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发出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重视和加强律师队伍中党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强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和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许多地方召开了会议,认真总结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经验,积极部署党建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但是,当前律师队伍中党的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突出表现在:各地贯彻《意见》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一部分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尚未建立党组织;有的虽然建立了党组织,但开展党的工作不够有力,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松懈,对发展新党员工作抓得不紧,有的甚至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有些党员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党性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甚至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过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

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律师队伍中党建工作仍然滞后于律师工作改革和律师队伍发展,需要引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地加以解决。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司法部《决定》的要求,加大律师队伍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力度,狠抓落实,务必短期内见成效。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党的组织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我国律师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

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2011年第4期
律师行业是新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和省委对这一领域党的建设高度重视。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行业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全面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作为核心任务,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
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类法律服务需求持续上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

在律师行业及时传达党的声音,深入开展党的活动,不断扩大党的队伍,有利于把广大律师紧密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大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有效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服务吉林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带动整个律师行业积极拓展法律
2011年第4

2011年第4
期。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0.06.24•【字号】•【施行日期】2010.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指导意见各市司法局党组(党委):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9号)和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司党通[2010]5号),结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现就在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省委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必然要求。

组织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对于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健全完善促进律师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对于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和发展律师党员先进性,确保律师业的正确发展方向;对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司法部的部署要求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的通知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的通知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召开全市律
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08.12.22
•【字号】市司发[2008]169号
•【施行日期】2008.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召开全市律师行业
党建工作会议的通知
(市司发〔2008〕169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经市委组织部和市司法局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3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建苑大厦十层会议室(朱雀门内南广济街38号)。

三、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四、参加人员
各区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组织科长,各区县司法局局长或分管律师工作的
副局长,律师管理科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党支部书记。

五、会议要求
(一)、各区县司法局将本区县参加会议代表(包括组织部)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于12月23日上午12时前报市司法局
律管处。

(二)、参加会议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联系人:马亚茹
联系电话:88613042
传真:88637402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加强基层党组建设提升律师职业责任

加强基层党组建设提升律师职业责任

6月13日上午,在自治区人大会议中心,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司法厅联合召开了全区律师工作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

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振国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全国律师工作、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并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我区律师工作经验,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律师工作。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沈凡出席会议,就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强调指出,要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已经建立的党组织,抓好新组建的党组织工作,选好配强党组织带头人。

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组织选派、社会招聘、公推直选等多种方式,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要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服务关爱党员工作,帮助他们成长成才;要紧紧围绕促进律师工作开展党的活动,找准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引导。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苏德良在印发的讲话材料中,对近年来全区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在高标准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等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加强基层党组建设提升律师职业责任全区律师工作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圆满召开摄影/马瑞阮桂红全区律师工作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在人大会议中心召开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为全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颁奖88All Rights Reserved.用给予了高度评价。

他强调指出,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律师是维护社会和谐的一支重要力量。

各级党组织、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广大律师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共云南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召开律师行业形势报告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动员部署会议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召开律师行业形势报告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动员部署会议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召开律师行业形势报告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动员部署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3.11.25•【字号】云律党[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云南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召开律师行业形势报告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动员部署会议的通知(云律党【2013】20号)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律师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律师行业形势报告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动员部署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1.邀请省委党校欧黎明教授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2.对厅直属各党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工作进行安排。

二、参会人员1.省律协党委委员;2.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全体党员(含行政人员);3.厅直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欢迎其他律师积极参加。

三、会议时间11月29日下午14:00,时间半天。

四、会议地点省司法厅17楼会议室。

五、具体要求1.请参加会议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2.厅直属各律所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负责督促、落实本支部、本所党员和律师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

如确实无法到会,请律师事务所出具书面请假条,经律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同意后报省律协秘书处。

3.请各律师事务所于11月27日上午11:30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传真报省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冯稚雅联系电话:64189092(传真)中共云南省律师协会党委2013年11月25日。

律师党建致辞

律师党建致辞

律师党建致辞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一)健全组织体系,全面夯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基础。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党建工作的基础,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是开展律师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

坚持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完善三个层面的组织架构。

1、强化“党管”责任,明确党建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权责明晰的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管理,律师协会党组织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明确党建工作责任。

正确处理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之间的关系,加强律师协会党委“两结合”组织建设,使律师党建工作充分融入到“两结合”管理体制中去。

司法行政机关要实行一岗双责,将律师党建与律师管理有机结合,在抓律师业务管理的同时,指导和协调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

要将律师党建工作作为律师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在评优表彰中实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

二是树立“大党建”工作理念。

创新党建工作思维,借鉴党群部门抓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参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通过律所党支部与有关机关、街道、社区党务共建,聘请“党务助理”等形式,壮大参与律师党建工作的队伍。

三是建立党建工作指导机制。

在司法行政机关遴选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到律师事务所兼任党务工作指导员,负责召集、协调、联络分管片区律师党建工作。

通过将律师党建与片区联动对接,构建点面、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框架,推动党建工作由原来的律所自我管理拓展到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派联络员协助指导管理,从制度层面上拓宽律师党建工作的管理模式。

2、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

及时进行基层党组织的调整和组建,切实做到律师事务所成立到哪里,基层组织建设就推进到哪里。

坚持以律所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凡是拥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单独建立党支部;对于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分布情况,以便于开展活动为原则,将分散的律师党员纳入联合党支部;未建立联合支部的,可将无支部党员编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的党组织,使每个党员都有支部管理,都能参加组织生活;对于目前尚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从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律师事务所发展党员,待条件具备后建立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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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庄严在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信息来源: 吉林省司法厅(2011年3月11日)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在中央和省委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新形势下召开的。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省律师党建工作经验,着眼于提高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对当前和今后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刚才,进义厅长作了重要讲话,认真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下面,我就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律师行业是新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和省委对这一领域党的建设高度重视。

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胡锦涛、习近平、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同志连续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中组部、国家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

今年2月,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黄燕明同志亲自深入到律师行业开展调研,就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工作指导。

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行业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上来。

(一)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

律师工作,是一个专业性较强、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有着密切联系的特殊行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社会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各类法律服务需求持续上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

在律师行业及时传达党的声音,深入开展党的活动,不断扩大党的队伍,有利于把广大律师紧密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大力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效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服务吉林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党的建设历来是为党的事业服务的。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去年召开的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今年召开的“两会”,对“十二五”时期全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进吉林振兴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

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整个律师行业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广度和深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搞好服务,为社会和谐保驾护航,在吉林振兴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三)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保证律师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党的领导是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

近年来,我省律师行业各项工作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

据统计,全省现有336家律师事务所,有律师近3000人,年收入超亿元,去年税收突破2000万元。

但目前律师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全省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律师机构偏少,少数律师理想信念动摇、道德诚信缺失等等。

因此,必须通过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健全行业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律师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现又好又快、科学发展。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历史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全面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作为核心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把握关键,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在不断深化对律师行业党建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找准发挥自身政治核心作用的切入点,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双促进、共提高。

要在坚定立场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教育引导全体律师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抵制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律师行业的不良影响和侵蚀,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要在执业活动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健全完善律师行业管理、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大力开展诚信建设,引导广大律师端正执业理念,恪守执业准则,严守执业纪律,提高职业水平。

要在队伍建设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健全完善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律师协会承办、社会力量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符合律师行业特点和需要的各类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

(二)夯实基础,巩固扩大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

近年来,我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目前,已在有党员的251家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了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在85家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指定了党建联络员,涌现出一批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先进集体。

下一步,要从三个方面继续下功夫。

一是在巩固上下功夫。

对已经建立的党组织,重点从开展经常性活动上巩固提高。

要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积极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形式与载体,坚持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活动相结合,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二是在扩大上下功夫。

对新设立的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具备条件的要同步建立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做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党建工作指导员应派尽派。

三是在选好党组织带头人上下功夫。

按照“守信用、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严格选拔标准,选好配强律师行业党组织负责人,配齐配强领导班子。

要注重从党员合伙人中,特别是事务所主任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事务所主任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

(三)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

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点做好在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做好在优秀合伙人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在党组织相对薄弱和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发展和壮大律师党员队伍。

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对律师党员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观念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加强律师党员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党员承诺、践诺、述诺、评诺等制度;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机制。

要服务关爱党员。

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律师党员解决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落实和保障律师党员民主权利;关心律师党员政治进步,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律师党员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采取到政法机关挂职锻炼、参加各种培训等方式,帮助律师党员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抓住机遇,深入开展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作为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明确争创主题、突出争创重点、改进争创载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要围绕加快律师行业科学发展创先争优。

结合律师行业“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载体活动,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律师行业科学发展的难题,促进律师行业科学发展。

要紧紧围绕推进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创先争优。

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创新、党建工作理论创新的研究,提出新思路,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要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创先争优。

认真总结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把有益的经验提炼上升为规律性认识,把成熟的做法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科学发展的保障机制。

三、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是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领域。

各级组织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努力实现这一领域党建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

一要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级党委要把律师党建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级司法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具体抓好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确保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要积极为党建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我省多数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时间不长,各级党委和组织、司法部门要从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积极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律师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基础建设,努力做到支部有标识、工作有制度、活动有阵地、经费有保障。

近期,省委组织部将协调有关部门,定期为律师行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解决部分党建活动经费;争取拿出全省部分公益性岗位,为律师事务所配设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三要努力营造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级组织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并通过开设网站、召开现场会、组织先进典型报告团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重视和支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要深入总结、及时推广律师行业党组织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具有时代特征、反映时代风貌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使命艰巨而光荣。

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努力把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为加快吉林振兴、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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