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测量专业技术规范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矿测量工作。
第三条煤矿测量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诚信、廉洁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测量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执行测量任务。
第六条煤矿测量管理应实行煤矿企业和煤矿测量科室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以现代化的测量设备和技术保障测量准确、高效。
第八条煤矿测量管理应推行测量信息化管理模式。
第二章测量任务第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进行详细测量,制定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定期更新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监测矿井下垂向和水平准确度。
第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井进行巷道交点测量。
第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地质变化进行测量。
第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矿山地质部门进行采矿区域的地质测量和预测。
第三章测量标准第十六条煤矿测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测量标准。
第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企业内部测量标准。
第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数据进行准确记录和备份。
第十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保障测量准确度,确保测量数据可靠、一致。
第二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参与煤矿生产计划的制定,提供测量数据支持。
第四章测量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推行测量数据共享和交流机制。
第二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其他部门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六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五章测量设备第二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置完备的测量设备。
第二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规定进行测量设备的校准和检测。
矿产资源开采技术规范要求
矿产资源开采技术规范要求矿产资源开采是现代工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保障国家能源需求、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环境污染、人员伤亡等问题,为了达到可持续发展和环保要求,制定和遵守矿产资源开采技术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矿产资源开采技术规范的要求。
一、矿石探测与勘探技术规范要求在矿产资源开采之前,需要通过矿石探测和勘探来确定矿产资源的分布和储量。
矿石探测与勘探技术规范要求包括合理选择探测手段和方法、准确测量和分析矿产资源的地质、地球化学和地球物理特征等。
同时,要求对勘探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和报告编制,确保矿产资源的开采可行性,合理安排开采方案。
二、矿井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矿井工程是矿产资源的主要开采手段之一,其安全运行和高效开采对于保障生产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矿井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包括合理设计和建设矿井结构,确保井下通风、照明、供水等设施完善;合理计划和组织井下开采作业,保证安全稳定的井筒结构。
同时,要求制定和遵守井下作业安全规程,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员在井下的安全。
三、矿山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较大,为了减少开采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矿山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得到严格遵守。
其中包括制定合理的矿山环境保护方案,减少矿石开采和矿渣堆放对水体和土地的污染;加强废水和废气的处理和排放标准,防止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加强矿山复垦工作,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四、矿产资源开采技术安全规范要求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安全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矿产资源开采技术安全规范要求包括加强矿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加强矿井通风、排水等安全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制定和完善矿山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矿山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在制定和遵守矿产资源开采技术规范的基础上,还需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监测,监控开采过程中的环境变化和资源消耗情况,及时调整开采方案,保证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冶金矿山测量规范
第一章冶金矿山测量规范第1.0.1条矿山井巷施工测量工作,是矿山基建主要技术工作之一。
在指导与服务于井巷施工的同时,还为矿山基建、生产、科研及管理工作提供测绘资料。
第1.0.2条井巷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井上下统一坐标系统的测量控制网或测量基点,其精度满足设计与施工的要求;二、准确标定各种工程位置,指示巷道掘进方向;三、及时编绘反映施工现状的平、剖面图与竣工图;四、依据测绘资料,及时解决矿山基建施工和矿井设备安装工程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五、定期对井巷掘砌工程进行验收。
第1.0.3条井巷施工测量的主要依据是设计施工图和矿区控制测量资料。
采用的坐标及高程系统应与设计相一致。
第1.0.4条井巷工程施工测量是从井口与巷道口开始,根据近井点与水准基点的成果资料进行的。
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精度满足要求时,方可进行施测。
近井点与水准基点到施工点最远距离,地面一般不超过200m,井下一般不应超过100m。
第1.0.5条重要测量工作,如矿区基本控制测量、立井联系测量、大型贯通测量、矿区平面及高程系统改算等,都应编制技术设计与技术总结报告。
第1.0.6条井巷施工过程的各项测量工作,必须遵守本规范规定的各项精度指标。
当进行重要测量工作或有特殊要求的测量工作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经过误差预计和测量设计,另行制定相应的精度指标和施测方案。
第1.0.7条评定测量成果精度,以中误差为标准。
当观测误差与观测值本身大小有关时,应以相对误差来评定观测成果的精度。
允许误差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两倍。
规模较小的井巷工程,可采用中误差的三倍。
第1.0.8条为避免测量和计算工作发生误差,外业观测和内业计算都必须有检核,测绘资料及成果必须经过检查和技术负责人签字,重要测量工作必须独立进行两次以上观测和计算。
第1.0.9条保证测量质量,对使用的测绘仪器、量测器具,必须及时按计量法规定进行检验和校正,经常注意保养维修,以使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一、引言矿井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它对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矿井测量工作,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测量工作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矿井测量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矿井地质数据和空间坐标信息;–为矿山规划、设计和生产提供参考依据。
2.原则:–准确性:测量结果必须准确无误;–可靠性:测量仪器设备必须可靠,并且能够持续稳定地工作;–安全性:测量作业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范,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经济性: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三、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1.管理机构:设立矿井测量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职责划分:–矿井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全矿的测量工作组织和协调;–各矿井应设立测量组或测量科,负责本矿井的测量工作。
3.测量人员的要求:–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关测绘或测量专业的学历背景;–测量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测量资格证书;–测量人员应熟悉矿井测量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测量工作的流程1.测前准备:–确定测量目的和任务;–准备测量仪器设备,并进行检查和校准;–制定测量计划。
2.测量过程:–根据测量任务,按照测量计划进行实地测量;–进行数据采集,包括地下空间坐标、地质构造等信息。
3.数据处理和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纠正、筛选等;–利用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测量结果和报告。
4.结果应用:–测量结果应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测量结果应用于矿山规划、设计、生产等方面。
五、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1.选购原则:选购测量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原则:–适应矿山环境的特殊要求;–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靠;–维修保养便捷、易操作。
2.设备管理:–测量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校准和维护;–配备专门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测量仪器设备应有专门的存放和保管地点。
煤矿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一、工作规定㈠、测绘基础工作1、各矿井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要健全且资料保存完好,井上、下平面及高程控制基点要建立齐全并有保护措施。
2、矿井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应采用7″级导线,一般应每300~500m延测一次,每隔1.5~2km加测一条陀螺定向边。
3、在进行中腰线标定工作前,测量技术人员要对设计和开工通知单上的数据、附图进行校核,并填写资料审定单,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标定。
重要工程须计算设计导线及绘制施工放大图。
4、对于一井内测距大于3000m的贯通或两井间的贯通,必须编制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
贯通测量设计书,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贯通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5、凡掘进巷道透其它井、巷、峒室、老塘以及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或保安煤柱边界掘进时,测量人员应按岩巷提前20~30 m,煤巷提前30~40m (当掘进巷道从巷道、回采工作面和危险区域上方、下方或附近通过时,其间距按小于巷道高度或宽度四倍)及时发放安全或透窝通知单。
通知单由测量现场组长或技术员填写,并经测量主管、地质主管(或水害专管)和分管科长签字后发送矿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现场测量人员应对能行人的巷道在现场标出透窝位置,并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
6、矿井主要巷道及采区上、下山或工作面贯通或透窝后测量技术人员要及时组织接测,并对测量资料进行平差以提高井下测量控制网的精度。
㈡开采沉陷治理1、各类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要及时进行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对矿区的各项开采沉陷治理工程{如建(构)筑物保护、维修、迁村征地、塌陷区治理等},测绘技术人员要负责技术把关并建立管理台帐。
3、各矿井要积极开展地表与岩层移动及“三下”采煤观测工作,观测站设计须经矿总工程师和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实施,并严格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定期观测,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技术总结,评定成果资料。
4、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物巡视活动,观察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并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标准
Xxxxx煤业股份公司矿井地质测量工作技术标准一、引用标准或技术规程规范(一)《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二)、《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T13908—2002)(三)、其他有关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编录、采样、资料综合整理规程规定。
(四)、《矿井测量操作规程》(GB/2002)(五)、《矿井测量技术规范》(GB/2002)二、技术方法及质量要求(一)地表地质测量1:5000地形地质图的,应对使用的地质图质量进行评述,进行必要修测。
如未有1:5000地形地质图,或仅有小比例尺放大的地形地质图,则应进行适当的补测。
矿区必须有2—3条比例尺不小于1:500实测地质剖面图。
填图底图应采用1:5000或1:10000地形图放大处理后的1:5000地形图,标定各类地质点可采用GPS定位,但误差一般应小于5米;有条件的矿山宜采用全仪器法定点。
地质测量应合理划分和确定填图单元,采用追索与穿越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地质图中的地层界线、矿层露头及断层线必须在实地连接,并标实测和推测。
原始记录应统一格式,记录点位、点性、露头、岩性情况做到记录齐全,整洁美观。
应编制地质测量工程实际材料图和工程素描图。
(二)采矿工程测量及编录矿山坑口及风井应采用高精度GPS机定点,并结合地下图进行交会定点,对原有坑口坐标进行校核,有条件的企业,矿山坑口应进行全仪器法实测。
生产矿井测量一般采用半仪器法(皮尺、森罗仪),矿井生产井巷采用全仪器法测量;对测制的各测量点应作好永久性标记。
生产矿井测量重点对象是能控制开采范围的井巷。
沿脉井巷应连续观察矿层厚度、结构、产状及其变化,并作好记录,每隔一定距离应有素描点,记录矿层的特征,将小柱状图表注于图上;穿脉井巷应连续记录岩性及其变化,至见矿点时应对其顶板特征做详细的记录和描述;对采准切割巷、联络巷应调查采区布置、长度及采空范围,记录标定保安矿柱的位置。
对井巷内发现的岩层产状变化、隐伏及破碎带应作详细观察记录和标定,作好地质素描,调查采区布置及回采的影响。
矿山测量规范
矿山测量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条矿山测量是矿山企业生产建设的一项基础技术工作。
是正确指导生产、进行科学管理,实现矿山生产技术现代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进行生产测量和施工测设;执行生产监督,实现正规采掘与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第2条矿山测量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1.建立或利用矿区测量控制网;2.测绘或补测矿区地形图;3.进行地上、地下各种工程的施工测设;4.填绘反映生产现状的各种采掘(剥)工程图和专用图;5.验收采掘(剥)充填工程量和生产量;第3条规范中的各种精度指标与要求,是根据黄金矿山生产建设工作的需要,考虑经济合理的原则及技术现状而确定的。
第4条测量成果的精度评定以中误差为标准,当观测误差与观测值本身大小有关时,应同时应用相对误差来评定观测结果的质量。
允许误差(限差)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二倍值。
第5条外业观测和内业计算,应有检核。
凡提交使用的一切测绘资料和成果,必须经过检查和负责人签字。
第6条加强测绘仪器,工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校正和维修。
进行重要测绘工作前,还应按规定检核。
第7条矿山测绘资料是正确进行采掘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矿山建设和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资料,必须长期妥善保存。
第8条开展矿山测量研究,改革测绘方法与仪器,工具。
积极推广测量先进经验和新技术。
第9条要注意总结测量经验,积累资料,求出矿山各种测绘误差的基本参数,满足生产需要。
第10条矿山测量工作对考核矿山企业的工程质量、生产量及保证安全生产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测量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测量工作在矿山生产中的作用。
第11条矿区控制网测量、矿区地形测量可参照国家测绘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矿区近井网控制测量第一节基本要求第12条矿区在地质勘探时期所建立的矿区平面基本控制网点。
在矿区基本建设和生产时,应对其测量的保有情况和原始数据及精度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检查,在满足规范要求时原则上不需重新布网。
矿井测量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测量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矿井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技术工作,它贯穿于煤矿设计、建设、生产的全过程,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矿井测量工作的管理,提高测量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测量工作的任务和内容(一)任务1、建立和维护矿井测量控制系统,为矿井各项工程的施工提供准确的测量依据。
2、测绘各种矿图,包括井田区域地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和资源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3、进行井巷施工测量和贯通测量,确保井巷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准确施工,实现安全贯通。
4、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回采测量,掌握采煤进度和资源回收情况。
5、参与煤矿防治水工作,进行水文地质测量和防治水工程的测量。
(二)内容1、地面控制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建立矿井地面测量控制网,为井下测量提供起算数据。
2、联系测量通过竖井、斜井或平硐将地面测量坐标和高程传递到井下,建立井下测量控制系统。
3、井下平面控制测量包括基本控制导线测量和采区控制导线测量,为井下巷道掘进和回采提供平面位置控制。
4、井下高程控制测量建立井下高程测量控制网,为井下工程施工提供高程依据。
5、巷道施工测量标定巷道的中腰线,指导巷道施工,及时检查和纠正施工偏差。
6、贯通测量制定贯通测量方案,进行贯通误差预计,保证井巷工程的准确贯通。
7、矿图测绘按照规定的比例尺和精度要求测绘各种矿图,并及时更新。
三、测量仪器和工具的管理(一)仪器设备的配备根据矿井测量工作的需要,配备精度和性能符合要求的测量仪器和工具,如全站仪、水准仪、钢尺、罗盘等。
(二)仪器的检验和校正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检验和校正,确保仪器的精度和性能符合要求。
全站仪、水准仪等主要测量仪器每年至少送检一次,钢尺等测量工具应定期进行比长和校正。
(三)仪器的使用和维护测量人员应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爱护仪器设备。
矿井大型设备检测检验技术规范(标准版)
矿井大型设备检测检验技术规范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大型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故对矿井大型设备检测检验内容和标准进行规范,以检测检验数据作为设备安全运行的主要技术保证,确保矿井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技术规范。
一、适用范围矿井在用安全设施、设备和生产作业场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当进行检测检验:1、新安装、经过大修及改造的;2、严重损坏经过修复的;3、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申请检验的;4、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5、经受了可能影响设施、设备构件强度、刚度、稳定性和电气性能等安全技术性能的事故和自然灾害的;6、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求进行检测检验的;7、其他规定应当检验的。
二、检测要求1、矿用安全设施、设备和生产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等的检测检验,必须有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2、矿井在用设施和设备的检测检验必须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测项目合格后方可允许设备运行,严禁检测检验超期。
三、检测内容及检测周期1、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执行标准:AQ1015-2005《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检测周期:提人1年、提物3年。
(1) 机房1.1机房照明设施齐全,光线充足,光照度适宜,且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1.2按GB/T3768,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
大于85dB (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1.3机房温湿度须满足工业卫生标准和设备环境要求。
1.4机房应有消防设施,设备应有防护栅栏、警示牌。
1.5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提升装置的技术特征等应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1.6外露旋转构件,如联轴节、开式齿轮等应设固定的防护装置。
1.7立井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最大载重差和罐笼的最大载人量应在井口公布(2) 提升装置2.1检查提升机主轴、滚筒、减速器不应有严重降低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矿山测量管理办法
矿山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地质测量工作,规范矿山工程量、产量验收办法,确保相关的图纸、数据真实可靠,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酒钢集团公司镜铁山矿和西沟矿的测量工作。
第三条规划处矿山办是酒钢集团公司矿山测量的专业管理部门,有权对矿山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二章矿区测量控制网的建立与检测第四条矿区控制网、点是矿山企业生产建设各阶段测量工作的基础.直接作为加密图根控制的最低一级平面控制网,其相邻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5cm。
矿区高程控制宜采用国家高程系,若采用假定高程系统,应于国家系统连测。
各等高程控制网中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高程中误差应不超过±3cm.第五条一个矿区必须采用同一坐标系统,并应采用高斯正形投影.对于小矿山也可采用独立的坐标系统,已建立控制网的矿山可沿用原坐标系统。
第六条矿区平面控制网可采用三角网、边角网、测边网和导线网等布网方法建立.矿区首级高程控制网一般应布设成环行网,加密时可布设为附和路线或结点网。
(具体要求见《冶金矿山测量规范》)第二章矿区地形图的测绘及补充修正第七条各矿山应备有必要而完整的测绘资料,以全面反映矿区地形、矿山建(构)筑物及矿山开采情况,并随着生产勘探、矿山建设和采掘(剥)工程的进展,及时地补测与修绘.第八条矿区基本地形图的比例尺为1∶1000,工业场地和建、构筑物较密集的局部地区可采用比例尺为1∶500的地形图;矿区总图一般采用比例尺为1∶1000~1∶10000的地形图。
第九条矿区地形图上的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平地、丘陵地应不大于图上0。
6mm;山地、高山地不应大于图上0。
8mm。
第十条1∶500、1∶1000、1∶2000和1∶5000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方法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的有关规定执行,50km2以下的矿区,也可采用矩形分幅。
第十一条地形图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绘制;对于矿山的专用符号,按《冶金矿山测量图式》绘制。
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矿山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准确、真实、可靠,提高矿山测量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测量工作组织1.确定专职测量工作人员,负责矿山的测量工作,包括矿井、巷道、传输设备等的测量。
2.测量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测量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持有合法的测量操作证书。
3.测量工作人员应与矿山其他相关部门保持紧密的合作和沟通,及时汇报和解决测量工作中的问题。
三、测量设备管理1.矿山应配备必要的测量设备,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2.测量设备使用期满或出现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更新或修复,保证测量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度。
3.测量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设备出借应有相应的手续和记录。
四、测量工作规范1.在进行测量工作之前,应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明确测量目的、方法、程序和计算公式等,并在方案中注明相关的测量标准和精度要求。
2.测量工作应按照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测量数据应记录详细,并保存相应的原始资料。
3.在测量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存在异常数据,应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4.测量工作完成后,应进行数据的整理和汇总,并编制测量报告。
测量报告应注明相关的统计数据和结果,供上级部门进行分析和决策使用。
五、质量管理1.测量工作应按照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测量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和学习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最新的测量技术和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3.矿山应定期进行对测量工作的质量评估,考核测量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能力,并对优秀的测量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六、安全管理1.在进行测量工作时,应遵守矿山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必要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并注意安全风险和隐患的防范和排除。
2.测量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矿山安全培训和考核,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保障自身安全。
矿井测量专业技术规范
矿井测量专业技术规范简介:矿井测量是煤矿生产运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确保矿井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的关键技术之一。
本文旨在总结矿井测量方面的专业技术规范,并提供相应的规范指导,以保证矿井测量工作能够准确、高效地进行。
一、测量设备与仪器的选择为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矿井测量中应选用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测量设备与仪器。
测量设备的选择应考虑测量范围、精度要求、适用环境等因素,并进行必要的校准和检测。
二、测量点的确定与布设在进行矿井测量时,应合理确定测量点位,并按照要求进行布设。
测量点的确定应基于矿井的实际情况和测量的目的,包括测量的方向、位置、数量等。
布设时应注重测量点的均匀分布,避免局部偏差对整体测量结果造成影响。
三、测量方法与工艺在矿井测量中,应合理选择并正确应用相应的测量方法与工艺。
常见的测量方法包括传统全站仪测量、激光测距仪测量、导线测量等。
测量工艺则包括仰角、水平角、测距等具体操作步骤。
在测量过程中,应注意测量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操作人员的技术熟练度。
四、数据处理与分析对于矿井测量所得的数据,应进行科学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筛选、剔除异常值、平差处理等。
数据分析则需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对数据进行合理解读和评估,以得出准确的结论和判断。
五、安全与质量保障在进行矿井测量时,应将安全和质量放在首要位置,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可靠和结果的准确可靠。
操作人员应具备矿井测量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同时,对测量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测量结果的质量。
六、测量报告的编制与归档针对矿井测量工作,应及时编制测量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归档。
测量报告应详细记录测量过程中所用的设备、方法、结果等信息,并附上测量数据的原始记录。
测量报告的归档有助于日后对测量结果的查阅和追溯,并为后续的测量工作提供参考。
结论:矿井测量专业技术规范对于确保矿井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家煤炭部颁布的《煤矿测量规范》
国家煤炭部《煤矿测量规程》摘要:现行《煤矿测量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1989年由原能源部颁发执行以来,对提高煤矿测量工作的质量、保证煤矿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近几年煤炭工业技术的迅速发展。
煤矿测绘技术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对测量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测量新理论的出现以及新技术、新仪器和新设备在煤矿的不断推广应用,也给煤矿测量工作进一步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了可能。
现阶段大多数煤矿已广泛应用电子经纬仪、光电测距仪、全站仪、微机及绘图仪等先进仪器和先进设备,煤矿测绘资料也已逐步实现采集、存储、处理和绘图的自动化,个别矿区已开始应用先进的GPS技术进行地面控制测量等,现行的《规程》有关条款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
目录第一篇总则 (4)第二篇矿区地面控制测量 (6)第一章矿区地面平面控制测量 (6)第一节基本要求 (6)第二节水平角观测 (7)第三节光电测距 (9)第四节钢尺量距 (12)第五节内业计算 (13)第二章矿区地面高程控制测量 (13)第一节基本要求 (13)第二节水准测量 (14)第三节三角高程测量 (15)第三篇矿井测量 (17)第一章联系测量 (17)第一节基本要求 (17)第二节近井点和高程基点的测量 (18)第三节定向投点 (18)第四节陀螺经纬仪定向 (19)第五节几何定向 (21)第六节导入高程测量 (22)第二章井下平面控制测量 (23)第一节基本要求 (23)第二节导线点设置 (24)第三节水平角观测 (24)第四节边长测量 (25)第五节导线的延长 (26)第六节内业计算 (27)第三章井下高程控制测量 (28)第一节基本要求 (28)第二节水准测量 (28)第三节三角高程测量 (29)第四章采区测量 (29)第四篇露天矿测量 (31)第一章露天矿平面控制测量 (31)第一节基本要求 (31)第二节水平角观测 (33)第三节边长测量 (33)第四节内业计算 (34)第二章露天矿高程控制测量 (34)第一节基本要求 (34)第二节水准测量 (34)第三节三角高程测量 (35)第四节内业计算 (36)第三章采剥场验收测量 (36)第一节基本要求 (36)第二节经纬仪视距测量和平板仪测量 (36)第三节验收量计算 (37)第四章排土场测图 (39)第五章开掘沟道、技术境界及爆破工作测量 (39)第五篇施工测量 (40)第一章基本要求 (40)第二章井口标定和地面建(构)筑物施工测量 (40)第一节井口标定 (40)第二节地面建(构)筑物施工测量 (41)第三章井巷施工和提升设备安装测量 (42)第一节立井普通法施工测量 (42)第二节立井特殊法施工测量 (44)第三节矿井提井设备安装测量 (46)第四节巷道中腰线的标定与检查 (49)第四章贯通测量 (49)第五章露天矿铁路、绞车道及栈桥施工测量 (50)第一节铁路测量 (50)第二节绞车道、栈桥的测量工作 (51)第六篇测绘资料 (53)第一章基本要求 (53)第二章煤矿基本矿图 (53)第三章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资料 (59)第七篇地表与岩层移动及“三下”采煤观测 (63)第一章基本要求 (63)第二章地表移动观测 (64)第一节观测站设置 (64)第二节观测工作 (66)第三节观测资料的整理与分析 (68)第三章建筑物下采煤观测 (70)第四章铁路下采煤观测 (71)第五章水体下采煤观测 (72)第六章露天矿边坡移(滑)动观测 (73)第一篇总则第1条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
矿山测量规范
矿山测量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条矿山测量是矿山企业生产建设的一项基础技术工作。
是正确指导生产、进行科学管理,实现矿山生产技术现代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进行生产测量和施工测设;执行生产监督,实现正规采掘与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第2条矿山测量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1.建立或利用矿区测量控制网;2.测绘或补测矿区地形图;3.进行地上、地下各种工程的施工测设;4.填绘反映生产现状的各种采掘(剥)工程图和专用图;5.验收采掘(剥)充填工程量和生产量;第3条规范中的各种精度指标与要求,是根据黄金矿山生产建设工作的需要,考虑经济合理的原则及技术现状而确定的。
第4条测量成果的精度评定以中误差为标准,当观测误差与观测值本身大小有关时,应同时应用相对误差来评定观测结果的质量。
允许误差(限差)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二倍值。
第5条外业观测和内业计算,应有检核。
凡提交使用的一切测绘资料和成果,必须经过检查和负责人签字。
第6条加强测绘仪器,工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校正和维修。
进行重要测绘工作前,还应按规定检核。
第7条矿山测绘资料是正确进行采掘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矿山建设和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资料,必须长期妥善保存。
第8条开展矿山测量研究,改革测绘方法与仪器,工具。
积极推广测量先进经验和新技术。
第9条要注意总结测量经验,积累资料,求出矿山各种测绘误差的基本参数,满足生产需要。
第10条矿山测量工作对考核矿山企业的工程质量、生产量及保证安全生产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测量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测量工作在矿山生产中的作用。
第11条矿区控制网测量、矿区地形测量可参照国家测绘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矿区近井网控制测量第一节基本要求第12条矿区在地质勘探时期所建立的矿区平面基本控制网点。
在矿区基本建设和生产时,应对其测量的保有情况和原始数据及精度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检查,在满足规范要求时原则上不需重新布网。
矿山测量技术规定
矿山测量技术规定矿山测量技术规定测量技术管理制度1.测量工作开始前要编写技术设计书,施测过程和计算过程需有严格的校核,重要测量工作结束后要编写技术总结并拟好资料归档工作。
2.对测绘仪器和工具要定期校检,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亦必须对所使用的仪器工具进行检校。
3.应积极引进先进仪器和设备,推广电子计算机和陆光测距技术,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4.矿区地面平面控制测量(1)水平角观测所用经纬仪必须进行严格检验,进行三角测量和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规程要求。
(2)全站仪要求定期检验,必须按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仪器。
(3)钢尺应进行比长后再用,量距的技术要求按规定表格执行。
(4)内业计算前应检查外业观测薄有无错误,当采用计算机进行计算时,计算程序必须先经过手算检验方可,内业计算数字取位应符合规定。
5.矿区高程控制测量(1)水准测量观测的技术的要求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内业计算取位应按规定表格要求。
(2)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按规定表格执行,仪器高用钢尺丈量两次,取平均值作最终结果。
6.矿井测量(1)联系测量应至少独立进行两次。
(2)采用几何定向测量方法时,对两井和一井定向测量两次独立定向的结果互差分别不得超过“1”和“2”。
(3)通过立井导入高程时,两次结果互差不得超过井筒深度的1/8000。
(4)定向投点,几何定向,导入标高的技术要求按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5)近井点要埋设在便于观测和长期保留的地点,高程基点不少于两个。
7.井下平面控制测量(1)井下首级控制应测设7级导线。
(2)井下永久导线点应埋设在碹顶上,统一编号,同意水平中段不出现重复点号。
(3)井下水平角观测所用仪器和作业要求应符合规定表格的要求。
(4)钢尺量边分段丈量时最小尺段长度应大于10米定线偏差应小于5CM,量边时应施以比长时的拉力,每尺段以不同地点读数3次,互差小于2MM,导线边长必须往返丈量,丈量结果加入各种改正数后互差应小于边长的1/6000。
煤矿测量工操作规程
煤矿测量工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测绘仪器观测员应由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熟悉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的技术人员担任。
2、观测方法及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
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3、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不同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二、经纬仪观测4、在搬运、测量时,必须妥善保护仪器、工具,不得磕碰;观测时,仪器架设后,测站(和镜站)不准离人;测站搬家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盒。
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脚。
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每次测量回来,必须对仪器、工具进行擦拭。
擦仪器设备时必须用专用工具。
5、观测时,要按以下要求进行:⑴仪器转动要平稳,用望远镜垂直丝照准目标时,应将目标置于水平丝附近;照准各方向目标时,应在同样位置。
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⑵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和微动螺旋。
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⑶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一格时,应在测回之间重新整置仪器。
⑷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需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㈠井下导线测量6、在井下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⑴在主要运输在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须提前和有关单位联系停止运输;其它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
⑵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和仪器的安全。
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⑶巷道坡度较大时,应事先联系停止迎头施工,然后方可施测。
7、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或复测法。
8、测回法一个测回操作步骤如下:⑴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⑵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的读数略在于0度。
⑶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限度盘读数。
⑷纵转望远镜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矿井测量专业技术规范
矿井测量专业技术规范矿井测量专业技术规范总则矿井测量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测量资料为依据。
为此,必须加强矿井测量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矿井测量是指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为止这一期间的全部测量工作。
矿井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根据矿井不同生产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
矿井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露天坑)测量控制系统,为煤矿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采掘(剥)、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剥)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煤矿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的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各阶段的需要;定期进行矿井“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露天矿“二量”(开拓煤量、回采煤量)和露天矿采剥量的统计分析;正确反映煤矿采掘(剥)关系现状。
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对煤矿各级储量动态及损失量进行统计和管理工作,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进行业务监督;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或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根据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变形参数,设计和修改各类保护煤柱。
参与“三下”(铁路下、水体下和建筑物下)采煤和塌陷区综合治理以及土地征用和村庄搬迁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地籍测量;参与本矿区(矿)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一章矿井测量基础工作1、建立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1.1、布设地面控制网1.1.1、收集资料:利用航测测量矿区地形图,到上级测绘部门收集测量高级控制点资料(坐标、标高、点之记等)。
1.1.2、进行方案设计、论证。
矿山测量规范
矿山测量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条矿山测量是矿山企业生产建设的一项基础技术工作。
是正确指导生产、进行科学管理,实现矿山生产技术现代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进行生产测量和施工测设;执行生产监督,实现正规采掘与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第2条矿山测量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1.建立或利用矿区测量控制网;2.测绘或补测矿区地形图;3.进行地上、地下各种工程的施工测设;4.填绘反映生产现状的各种采掘(剥)工程图和专用图;5.验收采掘(剥)充填工程量和生产量;第3条规范中的各种精度指标与要求,是根据黄金矿山生产建设工作的需要,考虑经济合理的原则及技术现状而确定的。
第4条测量成果的精度评定以中误差为标准,当观测误差与观测值本身大小有关时,应同时应用相对误差来评定观测结果的质量。
允许误差(限差)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二倍值。
第5条外业观测和内业计算,应有检核。
凡提交使用的一切测绘资料和成果,必须经过检查和负责人签字。
第6条加强测绘仪器,工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校正和维修。
进行重要测绘工作前,还应按规定检核。
第7条矿山测绘资料是正确进行采掘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矿山建设和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资料,必须长期妥善保存。
第8条开展矿山测量研究,改革测绘方法与仪器,工具。
积极推广测量先进经验和新技术。
第9条要注意总结测量经验,积累资料,求出矿山各种测绘误差的基本参数,满足生产需要。
第10条矿山测量工作对考核矿山企业的工程质量、生产量及保证安全生产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测量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严格执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测量工作在矿山生产中的作用。
第11条矿区控制网测量、矿区地形测量可参照国家测绘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矿区近井网控制测量第一节基本要求第12条矿区在地质勘探时期所建立的矿区平面基本控制网点。
在矿区基本建设和生产时,应对其测量的保有情况和原始数据及精度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检查,在满足规范要求时原则上不需重新布网。
地 质 测 量操作技术规范
地质测量地质观测工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山东省朝阳矿业有限公司下从事地质观测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上岗条件第2条矿井地质观测必须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第3条掌握矿井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规定第4条严格遵守《测绘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地质规程》(试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第5条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
1、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观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2、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3、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4、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5、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在上井后2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
6、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第6条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四、观测准备第7条地质观测人员应根据工作面的位置、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8条地质观测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钢卷尺等。
第9条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第10条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所规定的符号。
第11条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五、地质观测(一)沉积岩的观测与描述第12条内容和要求:1、要正确描述沉积岩的颜色,要取其新鲜断面所显示的颜色;单色岩石先鉴定岩石基本颜色,再观察其色度的深浅。
描述时要把主要颜色放在后面,次要颜色放在前面,如深紫红色、浅黄绿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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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测量专业技术规范矿井测量专业技术规范总则矿井测量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测量资料为依据。
为此,必须加强矿井测量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矿井测量是指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为止这一期间的全部测量工作。
矿井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根据矿井不同生产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
矿井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露天坑)测量控制系统,为煤矿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采掘(剥)、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剥)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煤矿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的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各阶段的需要;定期进行矿井“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露天矿“二量”(开拓煤量、回采煤量)和露天矿采剥量的统计分析;正确反映煤矿采掘(剥)关系现状。
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对煤矿各级储量动态及损失量进行统计和管理工作,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进行业务监督;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或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根据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变形参数,设计和修改各类保护煤柱。
参与“三下”(铁路下、水体下和建筑物下)采煤和塌陷区综合治理以及土地征用和村庄搬迁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地籍测量;参与本矿区(矿)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一章矿井测量基础工作1、建立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1.1、布设地面控制网1.1.1、收集资料:利用航测测量矿区地形图,到上级测绘部门收集测量高级控制点资料(坐标、标高、点之记等)。
1.1.2、进行方案设计、论证。
应满足如下要求:1.1.3、组织人员到野外踏勘、选点。
1.1.4、埋点:尽可能埋设在便于观测、保存的地点。
标石埋设深度在无冻土地区应不小于0.6m ,在冻土地区盘石顶面与冻结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3m 。
1.1.5、建造乩标:为便于观测,需在标石上方建立永久乩标。
1.1.6、外业观测:布设完控制网后,便可进行外业观测。
水平角的观测应满足如下要求:1.1.7、内业处理:外业观测结束以后,需对外业观测的全部原始记录进行全面验收,原始资料合格后,对控制网进行概算、平差。
1.1.8、提交成果:对控制网平差结果进行精度评定,满足测量规程的要求后,才可提交成果资料,供生产中使用。
1.2、矿井联系测量:1.2.1、矿井联系测量必须如下精度: 1.2.2、地面连测导线测量:地面由近井点至井口(定向连接点)的连测导线。
边数应不超过3条。
导线点应埋设标石。
连测量导线须用测角中误差不超过5″的导线敷设。
导线应敷设成闭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
1.2.3、导入高程可用水准、钢尺或钢丝法进行。
1.3、井下控制网建立1.3.1、进行方案设计、论证。
方案设计必须满足下表要求:1.3.2、按规程要求在井下主要巷道中选点、埋桩。
1.3.3、水平角测量:用测回法或复测法进行水平角观测。
井下经纬仪导线水平角观测,所采用的仪器和作业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测22观测限差应符合下表之规定:在观测过程中气泡偏离不得超过一格,否则应整平后重测。
1.3.4、边长丈量:用钢尺丈量边长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3.4.1.分段丈量时,最小尺段长度不得小于10m,定线偏差应小于5cm 。
1.3.4.2.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悬空丈量并测定温度。
1.3.4.3.每尺段应以不同起点读数三次,读至毫米,长度互差应不大于3mm 。
1.3.4.4.导线边长必须往返丈量,丈量结果加入各种改正数的水平边长互差不得大于边长的1/6000。
在边长小于15m 或倾角在15◎以上的倾斜巷道中丈量边长时,往返水平边长的允许互差可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边长的1/4000。
1.3.5、内业处理:外业观测结束以后,需对外业观测的全部原始记录进行全面验收,原始资料合格后,对控制网进行概算、平差。
1.3.6、提交成果:对控制网平差结果进行精度评定,满足测量规程的要求后,才可提交成果资料,供生产中使用。
第二章矿井日常测量工作2.1、生产测量2.1.1开口:检查设计图纸,准备开口资料,包括开口位置和开掘巷道的方位。
由技术员对开口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
准备开口所用仪器和工具:J2型经纬仪一台、50米长钢尺一把,羊角锤一把,铁钉(钢钉)、白线绳若干等。
从已知导线点量取距离确定开口位置,并在需开口处设立导线点,在已知导线点,安置仪器,检查水平角和导线边长,然后测量导线。
在开口处导线点上安置仪器,后视已知导线点,根据计算拨角,指示开口方向,并在顶板施放一组中线,然后检查前、后视读数,以确定拨角正确。
2.1.2测量导线:2.1.2.1、抄录起始数据,并经两人核对;2.1.2.2准备需要的经纬仪,50m长钢尺,白线绳,钉子等工具和物品;2.1.2.3根据导线路线和等级确定导线点位置,导线点要设有巷道顶帮牢固、无淋水、便于安置仪器,尽量不影响运输和生产并且通视良好;2.1.2.4导线点一般用小木桩上钉小钉,外露20mm,并在对应巷道帮上画标志,注明点号;2.1.2.5在已知导线点上,安置经纬仪,检查前次测量的最后一个水平角和边长,符合《煤矿测量规程》限差要求后,方可搬站,继续测量导线;2.1.2.6边长丈量:边长大于尺长时在导线间分段定线,并测量倾角,边长定线横向误差不许超过50mm,最小尺段不得小于10m,每测段往返丈量两次,或错尺1m以上丈量两次,两次丈量的互差应小于符合《煤矿测量规程》限差;2.1.2.7为保证成果正确,测量导线的人员不能少于5人。
2.1.3水准测量:2.1.3.1、水准点一般用导线点代替;2.1.3.2、已知高程点作后视,竖立塔尺,根据视线长度或待定点位立前视塔尺,塔尺须垂直;2.1.3.3、将水准仪置于前后视中间,进行水准测量。
2.1.4三角高程测量:2.1.4.1、安置经纬仪同前测量导线2.1.4.2、观测两点间的倾角,正倒镜观测,并往返观测,量取仪器高和觇标高,量至毫米,并量注测点至底板高度。
2.1.5延线:2.1.5.1、安置经纬仪同前测量导线2.1.5.2、后视导线点,转动仪器180度或倒镜,指示中线方向,设立一组中线,检查仪器是否变动,以及前后视读数,以保证中线正确。
2.1.6皮带中线放样:2.1.6.1、按设计图纸准备放线资料,经有关人员审查后备用。
2.1.6.2、携带仪器和工具下井。
2.1.6.3、沿巷道垂直方向按导线点位量取皮带中线点(至少两个)。
2.1.6.4、安设经纬仪同前,瞄准另一皮带中线。
2.1.6.5、在视线方向上,每隔10-20米作一油漆标记,长度小于10厘米、宽度小于1厘米。
2.1.6.6、遇有导线点时,须在导线点旁划一标记,并用小卷尺量取标记与导线点间距,检查是否与准备的资料一致。
如不一致,须重新重复上述工作,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1.6.7超出视线之外时,搬站。
重复上述各步,直至完成工作。
2.1.7操平:2.1.7.1、携带水准仪、钢板尺或带毫米刻划的塔尺到工作场所。
2.1.7.2、选择合适的位置(视眼开阔,尽可能多看目标的地方),安置好水准仪。
2.1.7.3、将钢板尺(或塔尺)竖在基准点上,注意钢板尺(或塔尺)必须保持铅垂,用水准仪读数,读至0.1mm,并记录。
2.1.7.4、在需要操平的设备或基础上的拐角分别竖立,按上述要求读数,并记录。
2.1.7.5、将上述要操平的设备或基础画一草图,并将各立尺点按顺序编号。
2.1.7.6、计算各立尺点与基准点之高差。
2.1.7.7、按设计要求向施工单位交底。
2.1.8验仓:2.1.8.1、携5米小钢卷尺一把下井。
2.1.8.2、到工作面后,先观察支护情况是否完整,只有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面的工作。
2.1.8.3、量取护巷煤柱的长度,并记录。
2.1.8.4、目测采宽、采高、浮煤厚度,并记录。
2.1.8.5、上井后,将上述数据记录到测量工作日志上,以备月末计算煤量使用。
2.1.9停采线标定:2.1.9.1、按设计图纸准备标定资料,每条巷道的停采位置必须和该巷的距停采线最近的两个导线点相联系,以便于检查标定位置是否正确。
2.1.9.2、携停采标志牌、钢尺、米丝、钳子下井。
2.1.9.3、到工作地点后,找到距该巷停采线最近的一个导线点。
2.1.9.4、将该导线点的线绳挂上重物,使其自然下垂。
2.1.9.5、将钢尺零点对准线绳,按资料拉出停采线位置,用粉笔作出标记。
]2.1.9.6、用另一导线点的数据检查停采线的位置是否正确。
2.1.9.7、将停采牌用米丝固定。
2.1.9.8、另一巷道的停采位置的确定同上。
2.1.10巷道收尺:2.1.10.1、按矿规定的日期到井下所有工作面现场收尺。
2.1.10.2、为保证收尺正确无误,收尺时要和导线点连接起来,从导线点拉到工作面,往返拉两次,两次读数差要小于0.3米。
2.1.10.3、在收尺本上记录数据,并签上收尺人的名字和日期,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井。
2.1.11综采(放)面收尺:2.1.11.1、按矿规定的日期到井下所有采煤工作面现场收尺。
2.1.11.2、为保证收尺正确无误,收尺时要和储量标志牌连接起来(至少要和两个连续的标志联系起来),从储量标志牌拉到工作面,往返拉两次,两次读数差要小于0.2米。
2.1.11.3、在收尺本上记录数据,并签上收尺人的名字和日期,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井2.1.12日常采高检查:2.1.12.1、每旬派专人到井下所有采煤工作面现场检查。
2.1.12.2、每20—30架量取一个数据。
2.1.12.3、在验收本上记录数据,并签上收尺人的名字和日期,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井2.1.13煤山测量:2.1.13.1、按矿规定的日期到地面储煤场现场测量。
2.1.13.2、安设经纬仪在最高点上,按煤山大小布点,实测各点方向值和高程。
2.1.13.3、记录测量数据,并签上观测者和记录者的名字和日期。
2.1.13.4、计算煤山体积和重量。
2.1.13.5、经检查无误后,按标准表格填写,经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向调度室报出。
2.1.14土方工程测量:2.1.14.1、携水准仪、塔尺、钢尺等到现场测量。
2.1.14.2、安设水准仪在最高点上,按测量范围的大小布方格网,实测各交点的高程,并量出土方范围。
2.1.14.3、记录测量数据,并签上观测者和记录者的名字和日期。
2.1.14.4、计算所有方格和土方面积和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