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控制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矿测量工作。
第三条煤矿测量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诚信、廉洁的原则。第五条煤矿测量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执行测量任务。
第六条煤矿测量管理应实行煤矿企业和煤矿测量科室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以现代化的测量设备和技术保障测量准确、高效。
第八条煤矿测量管理应推行测量信息化管理模式。
第二章测量任务
第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进行详细测量,制定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定期更新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监测矿井下垂向和水平准确度。
第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井进行巷道交点测量。
第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地质变化进行测量。
第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矿山地质部门进行采矿区域的地质测量和预测。
第三章测量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测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测量标准。
第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企业内部测量标准。
第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数据进行准确记录和备份。
第十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保障测量准确度,确保测量数据可靠、一致。
第二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参与煤矿生产计划的制定,提供测量数据支持。
第四章测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推行测量数据共享和交流机制。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一、引言
矿井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它对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
起着关键作用。为了规范矿井测量工作,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测量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1.目的:矿井测量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提供准确的矿井地质数据和空间坐标信息;
–为矿山规划、设计和生产提供参考依据。
2.原则:
–准确性:测量结果必须准确无误;
–可靠性:测量仪器设备必须可靠,并且能够持续稳定地工作;
–安全性:测量作业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范,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经济性: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三、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管理机构:设立矿井测量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职责划分:
–矿井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全矿的测量工作组织和协调;
–各矿井应设立测量组或测量科,负责本矿井的测量工作。
3.测量人员的要求: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关测绘或测量专业的学历背景;
–测量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测量资格证书;
–测量人员应熟悉矿井测量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测量工作的流程
1.测前准备:
–确定测量目的和任务;
–准备测量仪器设备,并进行检查和校准;
–制定测量计划。
2.测量过程:
–根据测量任务,按照测量计划进行实地测量;
–进行数据采集,包括地下空间坐标、地质构造等信息。
3.数据处理和分析: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纠正、筛选等;
–利用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测量结果和报告。
4.结果应用:
–测量结果应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煤矿测量专业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专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工作,提高煤矿开采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测量专业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量管理制度,实施测量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煤矿测量部门负责对测量工作负责,保证测量数据准确、及时。
第五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加强对测量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技能。
第六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动煤矿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煤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测量设备管理
第九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保证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工作状态良好。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制定设备使用规范,遵守设备使用规程,合理使用设备。
第十二条对于设备的损坏或故障,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第十三条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测量作业规定
第十四条测量作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测量作业应当按照测量部门的工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和篡改数据。
第十六条测量作业中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七条不得私自调整测量数据,如有发现应立即纠正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八条对于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xxx矿井测量管理办法
xxxxxxx 公司
矿井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矿井测量管理 ,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过
程中的测绘保障作用,杜绝因测量工作失误造成安全隐患 , 依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等技术标准,结合 xx 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 xx 公司各生产矿井。
xxx 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各矿井的测量技术监
督管理工作.各矿井对其测量工作及其完成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各生产矿井必须具备以下规章制度,并认真落
实。
1、部门和个人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业务联系制度;
3、测量成果质量、安全隐患定期分析排查制度;
4、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管理制度;
5、测量仪器、工具管理制度;
矿井测量工作采用统一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
统。
矿井井下最远点的点位误差以不超过± 1。2m 为
限,能够满足打钻注浆、抢险救灾等特殊采矿工程的需要 .
各矿可结合矿井实际,采用误差预计的方法,确定合适的测量精度和测量方法。
各生产矿井应当组织并完成下列测量工作任
务。
1、井田区域控制测量,近井网 (点)测量;
2、矿井联系测量、井下各等级控制测量;
3、井巷工程施工测量、贯通测量;
4、地表与岩层移动观测、“三下”采煤观测;
5、各种矿井测量图的测量、编制、填绘;
6、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报告、报表、图纸的填报;
7、测量成果资料档案和保密管理.
重要矿井测量工作开始之前 ,必须对所要使用
的仪器、工具进行检验和校正。矿井应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保养、校正,每年必须对所使用的仪器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保证其精度满足要求。
矿山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测量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矿山测量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矿山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山的测量工作,包括矿山测量设备、测量人员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测量工作中,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确保矿山测量工作的安全。
第四条矿山测量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矿山安全规范,确保矿山测量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测量设备安全管理
第五条矿山测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测量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悉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第六条矿山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及时、完善,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处理。
第七条矿山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培训和证书,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矿山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在使用设备时,必须穿戴好相关的防护用品,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测量人员安全管理
第九条矿山测量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矿山安全培训,熟悉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应急处理的方法和技能。
第十条矿山测量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好相关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矿山测量人员在工作中,禁止酗酒、吸烟等行为,保持清醒的头脑,确保工作的安全。
第十二条矿山测量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向上级汇报,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管理工作
矿山类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矿井地面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矿山类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矿井地面测量技术管理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井地面测量技术管理,保证安全高效的生产,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类单位公司企业的矿井地面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地面测量技术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生产第二、技术是
生产力”的方针,确保矿井地面测量工作能够适应矿井生产的需要。
第四条矿井地面测量技术管理应以科学技术为基础,以合理布局、精
细测量、及时传递、严密监控为目标,确保矿井地面测量技术工作的准确
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矿井地面测量技术管理应依法遵循国家有关煤矿地面测量技术
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煤矿地面测量技术管理的相关规程和规定。
第六条矿井地面测量技术管理应注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地面
测量技术的水平,推动测量技术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矿井地面测量技术管理应设立专门的地面测量技术部门,负责
矿井地面测量技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地面测量技术部门应配备合适的人员,包括具备专业测量知识
和技能的技术员和工程师,并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九条地面测量技术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质量控制、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地面测量技术部门应与矿山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完成矿井地面测量工作,保障矿山正常的生产运行。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矿井地面测量技术工作应包括矿井地面控制测量、井下控制测量、矿井通风系统测量、矿山测量数据分析和处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矿井地面控制测量应包括井口地面控制测量和矿井巷道控制测量,测量结果应与矿井设计标准进行对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煤矿企业测量技术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煤矿企业测量技术管理制度1 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了实现煤矿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不断提高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各测量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中的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一、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系统,为矿井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2、依据设计,进行采掘、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的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3、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矿井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
4、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中各阶段的需要。
二、测量工作开始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重要的测量工程,还应编写技术设计书。测量工作实施时,外业观测本身要能自主检核,对起算数据的引用和记录的
整理要经两人以上校核,对计算成果必须经两人以上严格对算,对提交的成果报告除应经第二人校对外,还要有测量技术负责人把关并签字。测量工作完成后,要
对测量资料及时存档,对重要的测量工程还要编写技术总结。
三、为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对所用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验、校正和维修。在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对所使用仪器、工具亦必须检验和校正。
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制度
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工作,包括矿井勘查、设计、施工、运营及变更等各个阶段的测量工作。
第三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应坚持以安全和效率为宗旨,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四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应当严格按照测量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测量技术知识和操作规范,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管理分为测量组织和测量实施两个部分。
第七条矿井测量组织由矿井管理部门设立,负责制定和完善测量管理制度,协调和指导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工作。
第八条矿井测量实施由专业测量人员负责,主要包括矿井开关测量、巷道测量、围岩测量、地质构造测量等工作。
第九条矿井测量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规程,确定各个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矿井测量实施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测量从业资格证书,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和测量规范。
第十一条矿井测量组织和实施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十二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确定测量任务,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和计划。
第十三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应采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和技术手段,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矿井工程技术测量工作应按照测量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工作质量。
煤矿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五、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六、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科室、领导。七、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在案。八、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
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九、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十、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十一、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井下控制测量管理制度
井下控制测量管理制度
一个矿区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和高程系统。为了便于成果、成图的相互利用,应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矿区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第一条井下平面控制测量分为基本控制和采区控制导线。两类控制导线都应敷设成闭(附)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
第二条基本控制导线按测角精度分为±7″、±15″两级,采区控制导线亦按测角精度分为±15″、±30″两级。各矿井可根据采掘工程的实际需要,依矿井和采区开采范围的大小选定。其控制测量精度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
第三条井下基本控制点按永久点要求设置,点位应进行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明显地标记在点的附近。
第四条永久导线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主要巷道中,一般每300~500m设置一组,每组至少由三个相邻点组成,两高程点间距以30~80m为宜,且点位应设在顶板完整、无淋水的地方,尽可能采用铜质材料作标芯。
第五条基本控制导线每300~500m延长一次,采区控制导线随巷道掘进每30~100m延长一次。每次导线延长之前,必须至少对上次最后一个水平角进行检查,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精度要求后,方能进行导线延长测量工作。
第六条控制测量的水平角观测、边长测量和内业计算等工作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
第七条井下基本控制导线用光电测距时,光电测距边
的计算包括气象改正计算、加、乘常数的改正计算和高程归化和投影改正计算等。
第八条水准测量应采用往返测量的方法确定,高差的较差(或高程闭合差)不超过限差时,取往返观测的平均值作为测量成果。
煤矿测绘管理制度
煤矿测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绘工作,维护煤矿安全稳定生产,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测绘工作,包括煤层测量、地质勘探、矿山测量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测绘管理制度,明确测绘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确保测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煤矿测绘工作应当遵循测绘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对测绘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测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技术和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更新和修订测绘标准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立测绘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绘工作,由专业测绘主管负责领导和管理测绘工作。
第八条测绘部门应当明确测绘工作的职责分工,包括测量、勘探、图件制作、数据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测绘部门应当设立专业技术岗位,并配备合格的测绘人员,提供必要的测绘仪器设备。
第十条测绘部门应当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测绘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测绘工作
第十一条测绘部门应当制定测绘工作计划,根据矿山开采计划和生产需要,科学安排测绘工作。
第十二条测绘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完成煤层厚度、倾角、结构等测量工作,提供给生产部门必要的数据支持。
第十三条测绘部门应当根据勘探结果和生产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矿山地质图件和模型,为生产部门提供可靠的地质信息。
第十四条测绘部门应当建立煤层地质数据库,对测绘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提供便捷服务。
第十五条测绘部门应当制作详细的地质图件和报告,提供给管理部门参考,为矿山的规划和管理提供依据。
矿井测量管理制度
矿井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绪论
1.1. 目的和意义
矿井是煤炭等矿产资源的重要采掘地,矿井的测量管理是矿山生产与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矿山生产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地质条件的精准评估,提高矿山资源利用效率,保障矿工的安全生产,制定矿井测量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1.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下属所有矿井的测量管理工作。
1.3. 主要内容
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矿井测量管理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1.4. 可行性分析
矿井测量管理是矿山生产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矿山的生产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
2.1. 测量管理部门
矿井测量管理部门是矿山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矿井测量管理制度,组织及管理矿井测量工作,提供地质信息支持等。
2.2. 测量人员
矿井测量人员是具有测量专业技术背景的专业人员,负责具体的矿井地下测量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
3.1. 测量管理部门
(1)制定矿井测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不断进行完善和更新;
(2)组织测量人员开展矿井地下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提供矿井地质信息支持,为矿山生产提供地质条件评估和预测;
(4)组织测量数据的管理和共享,为矿山生产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2. 测量人员
(1)按照矿井测量管理制度执行测量任务;
(2)准确、可靠地完成矿井地下测量工作;
(3)对测量数据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四章工作流程
4.1. 测量任务分配
根据矿山生产需要,矿井测量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测量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对测量任务进行合理分配。
煤矿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测量工作概要
(一)测量工作是矿井建设生产旳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旳基础工作。基本任务是根据矿井生产不同样阶段旳需要,测绘、提供多种有关图纸、资料;测设井巷施工旳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规定标定大型设备安装位置。
(二)测量组在生产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凡向外提供测量资料图纸须报生产部审批。同步负责矿井建设期间各施工单位旳测量技术管理、重要巷道旳给向、重大贯穿导线旳复测工作。
第二条测量工作管理
(一)测量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技能,专业人员人数要可以满足施工测量旳需要.仪器、设备、工器具必须齐全。
(二)测量人员必须准时进行井上下多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绘制多种矿图。
(三)严格按照编制措施规定编写测量点号,书写要规范整洁,标识清晰明显。
(五)原始测量记录必须整洁,不得涂改。资料内容全面、真实,有碎部描述,签字必须齐全,有测量、计算、校核。
(六)为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对测绘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查、校正和维修。
第三条测量平常工作管理
(一)井下一般巷道超过200米,必须测设导线,重要贯穿工程必须按7″导线等级规定至少独立施测两遍以上,测角、测距测回数及限差要符合测量规程规定。
(二)在延长经纬仪导线之前,必须对上次所测量旳最终一种水平角按对应旳测角精度进行检查,两次观测水平角旳不符值不得超过规定。
(三)巷道每掘进100-150m,应对中、腰线点进行一次检查,并根据检查测量成果调整中、腰线。激光指向仪旳设置位置和光束方向,应根据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旳中、腰线点确定,所用旳中、腰线点一般应不少于三个,点间距离以不不大于30m为宜;施工单位挪动中、腰线激光,必须告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尽量现场监督参与,假如不能现场参与,必须在三个班次内组织校核。施工队、班组必须妥善管理测量点位,校核点位与否在一条直线上,假如有损坏、误差时,必须尽快与测量部门联络,测量部门及时进行检查校正。在给中腰线时,施工单位应亲密配合,积极提供条件和时间并派技术员现场接受交代。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1、要熟练使用罗盘、光学经伟纬仪、并能熟练进行经伟纬仪的计算,并爱护好测量仪器。
2、要熟知《云安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和《云安煤矿安全专篇》对地质、地形勘测要求。
3、对掘进工作面每周的中、腰线一定要测量定位好。
4、对回采工作面伪倾斜角度,顶底板岩层变化情要及时测量分析,预防顶底板事故发生做好技术分析。
5、对采掘工作面遇到的断层裂隙要及时分析掌握,预裂隙突然来压来水,顶板垮落,煤层走向层理不清晰。
6、巷道贯通时要坚持用经纬仪测量,预防贯通时安全事故发生。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
主要是为了确保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测量组织管理:确定测量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确保测量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包括测量组织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分工等内容。
2. 测量设备管理:包括地质测量仪器的选购、验收、登记、核查和维修保养等管理措施,确保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3. 测量方法和技术管理:确定地质测量的方法和技术标准,包括测量点的选择、测量方法的选择、误差控制等内容,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测量数据管理:规定测量数据的采集、整理、存档和利用等管理要求,确保测量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 质量控制管理: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对测量过程和结果的质量管理,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评价方法,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达到要求。
6. 安全管理:建立地质测量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使用测量设备和仪器的安全规范、操作流程、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测量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钼矿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矿山测量工作是安全生产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测量数据的精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为了加强矿山测量的管理及业务保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生产一线,避免因测量工作失误给矿井造成损失,特制定本规定,若与上级规定发生冲突,立即进行更改。
第二章测量工作程序
第一条矿井基本控制测量
1、井下控制测量应当依照《冶金矿山测量规范》,各级井下控制导线必须布设成闭合、附合或复测支导线。
2、基本控制导线定向基点至少应埋设四个,基点应埋设稳固并进行挂牌管理。
3、利用基本控制导线进行测量时,必须对控制点进行点与点之间的长度、角度检查,确认误差在允许范围内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测量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井上、下永久性和临时性测量导线点及标志,若确需移动时,必须测量部批准。
第二条测量人员必须严把开口关
1、巷道开口,必须有完整设计图纸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的,否则测量人员不予标定。
2、设计图应提前交给测量员,以保证测量部门有足够时间准备资料,确保井下标定的正确性,否则应予延期标定。
3、在巷道标定开口位置之前,地质测量技术员必须对设计数据进行检查核对。
4、设计图纸必须采钼业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矿总工程师签字。
5、标定巷道开口前,必须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首先收集有关测量资料,对测量资料进行检查,对设计图纸进行检查校对,确保测量资料和设计数据正确无误。
(2)、如对设计图纸和数据有疑问,测量部门应及时与设计、开拓掘进部门联系,并提请矿总工程师研究决定。在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得进行标定,施工单位不得开口施工。
煤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为正确使用、维护煤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监控系统、瓦斯检测系统、通风监控系统等监视和测量设备。
第三章责任部门
煤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责任主要由矿长和相关技术人员承担。矿长应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技术人员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操作,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设备购置
煤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质量
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品牌和型号。购置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比较,并保证设备的技术性能、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设备安装
煤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
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安装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连接方式、固定位置和线路连接,避免出现安装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误差。
第六章设备维护
煤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日常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保养、校准等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章设备检测
煤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对煤矿安全
生产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包
括设备的校准和检验,确保设备的测量结果符合准确性和可靠性要求。
第八章设备使用
煤矿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
和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误差。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环境温湿度、电压电流等安全条件,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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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控制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1
矿井控制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矿井控制测量工作,进一步提高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测量工作质量,明确公司、煤业子公司和外委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责任目标,杜绝测量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测量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煤业子公司测量工作。
第二章技术管理制度
第三条为了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在矿井建设时期,建设单位必须严格地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建立矿井控制测量系统。
矿井控制测量包括:井上控制测量(矿井控制网或近井点)和井下基本控制测量(土7〃、土15〃导线)两部分。
第四条矿井控制测量的等级及技术要求应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执行,不得降低测量标准。否则建设工程不得通过验收。
第五条矿井井上控制测量工作完成后,必须上报集团公司地测部组织验收,方可进行后续工程建设。
第六条矿井控制测量系统完善后,方可投入生产,否则,不得通过矿井投产前
验收。
第七条矿井的控制测量资料移交必须经集团公司地测部审查,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第八条矿井控制测量资料是矿井的重要永久性技术资料,是矿井生产建设、灾害防治、工程抢险的必备的技术资料,因此,必须做好测量成果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罚则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罚集团公司地测部及煤业子公司相关责任人500〜2000元/处•次。
第十条违反本制度第五条、第七条规定的,罚煤业子公司相关责任人
200〜500元/处•次,造成后果的从严处罚。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罚煤业子公司相关责任人300〜1000 元/处•次,造成后果的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