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光伏功率预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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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六歪咀50MW光伏电站项目
光伏功率预测系统
技术协议
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一、技术总的部分
1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张北六歪咀50MW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发电功率预测预报系统装置的供货范围、设备的技术规格、遵循的技术标准、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 卖方在本技术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 卖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4技术协议签订5天内,按本规范书的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确认。
1.1.5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中,卖方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6卖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升压站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卖方应熟悉国网公司风功率预测系统的技术规范要求,并长期从事风功率预测相关方向的研究。提供的功率预测系统在同类型企业运行1年以上业绩清单。投标人在同类型的系统工程上至少已有2年以上的从业经验,使用的产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有不少于3套的成功运行经验,且经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经过电力行业相关部门的验收,具有软件产品自主知识产权者优先。卖方在投标书中应以应用业绩为题做专门说明。其分包商亦应具有相同的经验和业绩并完全执行本规范书的要求,分包商资格应由买方书面认可,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1.1.7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引起的变化要求,设备不加价。
1.1.8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标识到设备级。卖方对KKS标识代码的唯一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标识原则、方法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1.1.9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
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1.10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11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未提出异议、偏差、差异的,买方均视为卖方接受和同意招标文件的要求。
2工程概述
2.1 环境条件
a)本条的目的在于强调设备应遵照的环境条件要求,因为这会影响设备的寿命、结构和运行可靠性。
b)下列环境条件适用按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结构,特别是对于控制和仪表及电气设备的设计和选择尤其重要。
c)卖方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精加工件、装置和系统在运输、卸货、搬运、储存、安装和运行中能经得起环境的条件,并且没有损坏和失灵,能长期满容量连续运行。
2.2 工程条件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工程规模:
工程地址:
运输方式:公路、铁路
3 光功率预测系统装置技术要求
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卖方自购其他单位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必须向买方提供中文或英文复印件并经买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DL、GB和IEC的有关规定。
3.1标准和规范
本技术规范是参照以下标准制定的,投标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本技术规范未作规定的要求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3.1.1设计依据
系统功能设计和开发应符合以下规范: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光伏功率预测系统功能规范》
《太阳能能资源测量方法》
《太阳能能资源评估方法》
《调度运行管理规范》
《光伏电站并网验收规范》
《光伏电站风能资源测量和评估技术规定》
《电工名词术语》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3.1.2设计标准
系统功能设计和开发应符合以下标准: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D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3.2技术要求
系统功能应满足建设方案、发展目标的要求,保证系统的实用性和适用性,并提供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保证系统及其数据的安全可靠性。系统应采用开放式体系结构,满足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等要求。
1)系统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本系统的建设应立足于张北六歪咀50MW光伏电站项目对电网调度及运营管理的需求,
借鉴国内外一流专业技术,充分考虑风电场调度运行的应用需求,满足各项规范要求的基础,保证系统在各项功能的针对性基础上体现整体的实用性及系统针对不同应用环节的适用性。
2)系统功能规范化
严格遵循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相关功能及技术规范。
3)系统开放性
系统应具有开放的体系结构,采用规范信息模型和标准接口规范,保证本系统同其他相关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4)系统安全性
满足《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贸委第30号)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5号令)对电网计算机监控系统和系统之间互联的安全要求。
5)系统可靠性
应对系统关键节点的设备、软件和数据进行冗余备份,提供故障隔离和排除技术手段,实现任一单点故障均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4实时气象信息采集要求
4.1基本要求
光伏发电站应配备实时气象信息采集系统,应包括直射辐射表、散射辐射表、总辐射表、环境温度计、光伏组件温度计、风速仪、风向标、数据处理传输设备等;装机容量在50MW 及以上的光伏电站应配备全天空成像仪。
4.2站址要求
4.2.1气象信息采集系统应能反映光伏发电站范围内的气象条件。
4.2.2气象信息采集系统环境信息观测仪器感应元件平面以上应无任何障碍物,若不满足,应与障碍物保持一定距离,避免障碍物的阴影对感应元件的遮挡。不应靠近浅色墙面或其它易于反射阳光的物体,也不应暴露在人工辐射源之下。
4.3 测量设备要求
4.3.1直接辐射表技术参数:
a)光谱范围:280~3000nm
b)测量范围:0~2000W/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