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检验制度规定.pptx
化妆品卫生检测和质量控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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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妆品的卫生检测
1、化妆品卫生监管法规体系 2、化妆品的卫生规范 3、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
2
1.化妆品卫生监管法规体系
3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INCI -
化 妆 品 卫 生 规 范
化 妆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化 妆 品 皮 肤 病 诊 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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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化妆品标签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国际命名化妆品原料(INCI)英汉对照名称》
译自美国化妆品协会(CTFA)出版的国际化妆品原料字 典(INCD),规定了化妆品原料INCI名称的标准中文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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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妆品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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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其他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1000CFU/mL 或1000CFU/g。
每克或每毫升产品中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绿 脓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 /mL或100CF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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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中有毒物质限量
有毒物质 汞
铅 砷 甲醇
限量,mg/kg
备注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
显刺激和损伤, 且无感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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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包装材料的要求
化妆品容器材料无毒 不得含有或释放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物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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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经营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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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的卫生要求
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 人员的健康管理 原材料的管理 产品质量的管理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的要求 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
眼部化妆品除外
化妆品检验标准
. . ..七分妆公司成品检验QA程序一、检验程序1检查重量使用电子称称净重(必须先除皮)2检查外观产品外观实施瓶瓶全检,查看包装外表是否有脏点、污点、缺陷3化妆品标签标签是否贴错/反/漏,标签是否有色差4 抽样抽样数量为5‰,抽样检查为微生物查验5 留样检验合格后每批产品留样数量应足够两次检验,并且在有效期不得转移。
二、微检基本点1围本规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化妆品检验规定
化妆品检验规定(2007年版)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规范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等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工作(以下简称许可检验),规定了检验程序、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项目、检验时限和样品数量等要求。
三、许可检验项目包括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
四、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应按照被认定的资质和检验项目开展许可检验工作,规范检验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对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者,依法撤消认定资格。
第二章检验程序一、检验申请与受理(一)检验申请单位确定检验项目,填写《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申请表》(见附录1),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
(二)检验申请单位应提供足量、包装完整、同一生产批号的样品,同时提交产品说明书等检验所需资料,并对样品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检验申请单位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
(三)检验机构应对检验申请表、样品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的,检验机构出具《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受理通知书》(见附录2),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和检验申请单位各持一份。
受理通知书应加盖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二、样品检验样品检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下进行,检验结果应科学、真实、准确。
样品检验原始记录应真实、规范、完整,并按有关管理要求保存。
留样保存期限为出具检验报告之日起12个月。
三、检验报告出具.(一)检验机构受理样品检验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应当规范,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检验报告一式四份,两份交检验申请单位,两份由检验机构保存(一份为副本,另一份存档)。
(三)检验报告仅对送检样品负责,检验报告不得用于产品标签、广告、评优及商品宣传等。
化妆品验收制度
化妆品验收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上市流通商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所有进口化妆品验收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本制度。
2.化妆品验收规定
2.1首先索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2.2其次检验入库货物的名称、品牌、原产国家(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2.3所有进口化妆品根据种类,采用抽检,全检的方式进行验收。
2.4进口化妆品入库验收时,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验收
2.5验收人员对进口化妆品品应当及时验收入库,并及时填写验收记录并在上面确认签字。
3.化妆品验收标准
3.1首先查看进口化妆品的外包装是否完好,杜绝出现污秽不洁和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进口食品进入仓库。
3.2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资料
3.3进口化妆品入库验收时应做到种类及数量准确无误。
4、要求及说明
4.1、若因验收人员失职,造成不合格进口化妆品进库,将依据事情具体性质,追究验收人员责任。
4.2、仓库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进口化妆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4.3、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要对库存进口化妆品进行盘点,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则。
4.4、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化妆品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检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COP-05版/次 A / 0文件类别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60901页数 5编制质量体系小组审核黎利媚批准于欣龙1.0目的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2.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 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 成品的检验、返工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管理和监控.3.0职责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4.0内容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4.1.1原料标准依据: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当3<X ≤300时,按+1,取样随机取样;当X>300时,按/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4.2.1包材标准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3仓库接到包装检验原始记录后,对合格包装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包装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并由来料检验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4车间对生产过程中的材料也要进行相应标识.4.3过程检验4.3.1过程巡检质量管理部过程巡检员负责生产现场首件检查及巡检,保证各工序的制造质量.质检人员在灌、包装作业过程中,按灌装车间过程巡检表进行过程巡回检验,检验结果及时填于表中,过程巡检员及时处理生产现场出现的不合格品,并将其与合格品分别堆放,不流入下工序.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时通知生产车间停止生产,查明原因纠正后继续生产.4.3.2首件检验1灌装首件:开始灌装时,经填充、封盖后的前10支在制品.2包装首件:开始包装时,经喷码、装盒、贴标等包装工序完成后的前10支在制成品.3质检人员接到灌装车间、包装车间所填写的灌装车间过程巡检表,并按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首件检验.并签字确认,不合格则通知生产车间停止生产,查明原因并得到纠正后方可继续进行批量生产.4.3.3 净含量检验过程巡检员定期进行净含量检测和控制,有问题将立即要求生产灌装进行调整.4.3.4 半成品的检验1半成品标准由技术研发部负责制定半成品 .根据半成品的类别,确定检测项目,半成品的单项检验项目如外观、PH值、粘度、耐热、耐寒等半成品的微生物检验按GB7918.2—1987标准执行.2取样要求质检人员均匀装取不少于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测用3倍量的半成品样品.3半成品检验A过程巡检员及时对半成品按标准进行抽样,并送质量保证员检验.B质检员在最短时间内检出结果,依照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各项指标的检测, 按其相应化妆品执行标准进行判定.并出具单项检验判定结果通知,不出具检验报告.报检时须写明品种名称、配料时间及生产批号.C半成品全项检验完成后,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将结果填入半成品检验记录中,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包装.4对于贮存期超三个月才灌装的,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品质异常返工的半成品,相关人员均须通知质管部对此半成品进行重检.5重检项目为对应半成品检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判定标准亦同标准要求.任一指标如与样板或标准存在明显差异,均须填报半成品、成品异常处理单报质管部负责人确认或通知返工.4.4 成品检验1包装车间将待检成品置于待检区并进行待检标识.2成品质检人员依据“成品检验标准”规定首先对待检成品的品牌、系列、品名、规格、装量、生产日期及包装配套完整性进行初检,初检格后可先与成品仓交接放置于成品仓的待检区,并挂待检标识.3质检人员对成品初检后,按取样管理规定抽取成品样品,按照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各项指标的检测,检测合格将结果填入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并有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签名确认,然后通知生产部、仓库、计划.4 成品各项指标及微生物检测均合格后,责任质检人员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字并对该批合格成品进行批合格品标识.5 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处理.6仓库接到通知后,对成品进行标识.合格产品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4.5返工品控制返工品按新品处理,即需要重新检验合格方可使用.4.6检验记录要求1所有项目的检验均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检验记录,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有写错时可将错处画掉另写,但画掉后必须能看清原字样,更改后需在旁边署上更改人姓名,检验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属实.2所有检验、检测记录及检验结果报告单,必须分别按月装订成册,并保存到产品保质期后半年.3所有检验的标准样品和生产留样均按留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4对于不合格品中异常处理审批为返工的,其返工情况需如实填写.5.0相关文件5.1 留样管理制度5.2“原料检验标准”5.3“包装检验标准”5.4 “半成品内容物“检验标准”5.5 “成品检验标准”5.6 “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5.7 “生产用水检验标准”5.8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0 相关表单6.1原料请检单6.2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6.3包材检验原始记录6.4半成品检测报告6.5成品检测报告。
第8章化妆品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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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耐寒试验 同耐热试验一样,耐寒试验也是膏霜、乳液和液状等类产品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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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泡沫力的测定 泡沫力的测定采用(cǎiyòng)罗氏-米尔法。
4.表面活性剂含量的测定 乙醇溶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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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甲油的质量(zhìliàng)分析 指甲是由上皮细胞角化后重叠堆积而成的一种半透明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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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化妆品产品质量检验
一、膏霜和乳液类化妆品的质量检验
膏霜和乳液类化妆品包括雪花膏、冷霜(lěnɡ shuānɡ)、奶液和香 粉密、润肤霜、清洁霜等。这些产品主要是由水和水溶性物质、脂质 (油脂和蜡)、乳化剂等三类物质组成的乳化体,乳化体的乳化类型 主要是水包油型(O/W)和油包水型(W/O),也有油包水水包油型 (O/W/O)、水包油油包水型(W/O/W)等多重乳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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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润肤膏霜的质量检验 润肤膏霜有水包油型(O/W型)和油包水型(W/O型)两种
类型,为适用于人体皮肤的具有一定稠度的乳化型膏霜,其感官 指标(zhǐbiāo)及理化指标(zhǐbiāo)见表
雪花膏感官指标(zhǐbiāo)及理化指标(zhǐbiā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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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官检验 色泽检验及膏体检验用目测法在室内无阳光(yángguāng)
2)溶解法
取少量产品观察,如易与矿物油相混合为油包水型;如易与 水相混合为水包油型。
3)导电性测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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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润肤乳液质量检验 润肤乳液是具有流动性的水包油型化妆品。主要用于滋润人体
化妆品检验标准
一、总则General Principle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
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课件全文解读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含内容ppt
抽样单位应当按照化妆品抽样检验计划制定具体的抽样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抽样人员进行 在制作过程中还有一个技巧,如果你的图片文件的文件名能适当地反映图片的内容,可勾选对话框中的“标题在所有图片下面”复选项,相册生成后会看到图片下面会自动加上文字说明(即为该图片的文件名),该功能也只有在“图片版式”不使用“适应幻灯片尺寸”选项时才有效LHJ+FHX。
检验工作,加强对抽样、检验、异议审查和复检、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组织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承担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任务。
设区的市级、县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抽样检
七 八
3
3
——《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一
总
则在制作过程中还有一个技巧,如果你的图片文件的文件名能适当地反映图片的内容,可勾选对话框中的“标题在所有图片下面”复选项,相册生成后会看到图片下面会自动加上文字说明(即为该图片的文件名),该功能也只有在“图片版式”不使用“适应幻灯片尺寸”选项时才有效 LHJ+FHX。 在制作过程中还有一个技巧,如果你 的图片 文件的 文件名 能适当 地反映 图片的 内容, 可勾选 对话框 中的“ 标题在 所有图 片下面 ”复选 项,相 册生成 后会看 到图片 下面会 自动加 上文字 说明( 即为该 图片的 文件名 ),该 功能也 只有在 “图片 版式” 不使用 “适应 幻灯片 尺寸” 选项时 才有效 LHJ+FHX。
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学习解读2023年新修订的《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化妆品检验标准
. . ..七分妆公司成品检验QA程序一、检验程序1检查重量使用电子称称净重(必须先除皮)2检查外观产品外观实施瓶瓶全检,查看包装外表是否有脏点、污点、缺陷3化妆品标签标签是否贴错/反/漏,标签是否有色差4 抽样抽样数量为5‰,抽样检查为微生物查验5 留样检验合格后每批产品留样数量应足够两次检验,并且在有效期不得转移。
二、微检基本点1围本规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3.1 生理盐水成分:氯化钠8.5g蒸馏水加至1000 mL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酪蛋白胨17g大豆蛋白胨3g氯化钠5g磷酸氢二钾 2.5g葡萄糖 2.5g卵磷脂1g吐温80 7g蒸馏水1000mL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
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
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
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
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化妆品的检验PPT课件
二、细菌总数测定 1.原理 2.仪器 3.培养基和试剂 4.测定步骤 5.菌落计数法 6.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 表8-15
第15页/共18页
• 三、粪大肠菌群的检验
1.原理 2.仪器 3.培养基和试剂 4.操作步骤 5.结果表示
• 四、绿脓杆菌的检验方法
1.原理 2.仪器 3.培养基和试剂
第4页/共18页
2.润肤乳液质量检验
• 指标:表8-4 (1)感官检验 (2)离心试验
3.洗面奶质量检验
• 指标: :表8-5 (1)感官检验 (2)质量(容量)允差
第5页/共18页
二、液体洗涤类化妆品
• 香波指标:表8-6 1.感官检验 2.表面活性剂类型的判断 3.泡沫力的测定 • 泡沫力的测定采用罗氏-米尔法。 4.表面活性剂含量的测定 • 乙醇溶解法
第16页/共18页
• 五、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1.方法原理 2.仪器 3.培养基和试剂 4.操作步骤 5.检验结果 • 六、霉菌和酵母菌的检验
第17页/共18页
感谢您的观看!
第18页/共18页
1.泄漏试验
2.内压力试验
3.喷出率试验
4.残留物试验参照
5.起喷次数试验
六、化妆品粉块的质量分析
• 指标:表8-9
1.涂擦性能
2.疏水性
第8页/共18页
七、冷烫液的质量分析
• 指标:表8-10
1. 游离氨含量测定
• 测定步骤
• 计算 ρ(NH3)= (25×c1-V×c2)×17.03
2. 巯基乙酸铵含量的测定 V c 109.2
第6页/共18页
三、指甲油的质量分析
• 指标:表8-7 1. 牢固度的检验 2. 干燥速度的检验 3. 抗水性遥检验 4. 不挥发物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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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合格品处置方式 1. 作报废处置的产品。由操作者交检验员登记确认,并对其做出标识,办理报废手续。 2. 作返工处置的产品,应作好标识,交车间相关工序依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返工,检 验员对该产品进行跟踪,返工完成后,检验员对该产品进行重新检验,以防止不合格品再 次 发生。 3.选别。当制程变异导致产品品质不稳定时,则生产部经理必要时协调其他部门对已 允 许接收或拒收产品进行毛重检,以保证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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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成品检验中不合格的处理 质检完成成品抽样后,若判定为不合格,应负责将同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同时开出《
品 质异常处理单》,交由授权人评审做出处置决定。处置方式可采用选别、返工方式。 6. 客户退回品 1.客户退回品,由业务单位开出《退/补货单》,并附上客户文件,通知仓库将产品运回 置 于退货区,做好标识,同时通知品管部检验。 1. 经品管部检测,若检测结果确定是合格品,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2. 经品管检测不合格品,则依 4.3.2 执行。 4.6.2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洁净车间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定洁净车间符合 GMPC 标准要求,创造一个优良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半成品静置间、生产灌装间、储瓶间、化验室、微检室。
3. 职责 1. 技术部提供技术支持。 2. 质检部负责车间的卫生监督和检查、检验。 3. 生产部负责车间卫生的清理及维护。 4. 内容 1. 患皮肤病、手指创伤和传染等疾病不能上岗。 2. 上岗前在指定的更衣室穿戴好符合区域工装要求的工作服、鞋、帽、口罩,并清洗双手
不合格原料成品处理规定
1、 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顾客。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原物料采购、外包加工品、在制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生不合格的控 制。
3、职责与权限 总经理授权品管制定并执行。
1.品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记录、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 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确认和评审,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对不合格品 进行隔离。
1. 作退货处置的,由仓库通知厂商载回处理或到本公司处理。 2.作选别处置的,由生产部协调其他部门调派人员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挑选。挑选时, 由 检验人员指导作业人员挑选,并留下挑选记录,决定是否挑选需生产及品管部和相关人员 同意才能实施。 3.做“特采”的进货产品仅限于特定的产品、时间或数量内,需得到或授权人批准, 作 好标识,办理入库手续,并跟踪此类产品的过程变化。
对于已交付或顾客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品管部找出原因,仓库、品管、技术 部门负责针对不合格品造成后果或潜在后果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财务部及时与顾客联系 , 实施补货,赔偿等措施,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规定。 7.所有品质异常处理应由品管部检验员负责,授权人评审与处置,责任部门(包括供方) 应对不合格品进行分析,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品管部监督、检查,确保今后此类事 件不再发生。 8. 不合格品处置过程的所有记录应由品管部门负责归档、保存。
4. 特采。由生产部提出,报相关授权人批准审核执行。 4. 制程中不合格原物料的处理。
在制程执行过程中,作业人员发现不合格原物料交检验员确认后,贴上不合格标示。该 批产品生产完成后,专案负责人应整理不合格原物料,并清点数量,交品管部按相关程序 处 理。
1. 若处理权责属供货商,则由品管部通知仓库退回厂商处理。 2.若处理权责属公司,应由相关权责部门开具报废单申请报废,报废单需由品管、生产、 技 术确认并经总经理审核批准通过。
, 用消毒水进行消毒。 3. 人、物分流,人员、物料在指定通道进出,不得交叉穿行,避免造成污染。 4. 每天早、晚使用酒精对工作台进行消毒。 5. 生产区实行卫生管理责任制,有专人负责卫生,对地面、墙、窗口进行擦洗、消毒,
确 保地面、墙和窗等区域干净无污迹、无灰尘、无卫生死角。 6. 操作人员接触料体前必须进行双手酒精消毒或戴上橡胶手套,以防止料体污染。 7. 开始工作前先检查设备是否清洁到位,并用消毒剂进行消毒。 8. 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半成品在空气中暴露时间过长,灌装过程中要求半成品料斗上方加
2Hale Waihona Puke 洁用具保持干燥,清洁工具如拖把、抹布等清洗完后,不能存放在洁净区内,应放在 指 定区域。清洁剂、消毒剂应交替使用。 13. 每天下班后应打开紫外线消毒灯消毒并做好记录。 14. 生产过程中,手、灌装设备或其他任何用品未经消毒不可直接接触半成品,或确实灌 装需用手接触半成品时需带上无菌一次性手套。 15. 产品灌装过程中,亦应尽可能避免手接触包装容器内表面及内垫等,并随时准备消毒 液对手和生产用具、操作台进行消毒。 16.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不产尘的容器中放在生产区指定的地方, 并按规定在工作结束后将其清除。
2. 仓库负责进料不合格时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事宜;负责产品入出库工作。 3.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返工。 4 管理规定 1. 品管部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判定、评审。 2. 进料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置方法可采用选别、特采、退货等。 1. 采购人员在供方现场采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当场退货。 2.检验员在接受采购产品验证时发现不合格品,挂“不合格品”标识,将其放置于不合 格品区域,填写品质异常处置单,报总经理作出处置决定。
盖,以防污染。 9. 工作时必须将门关紧,尽量减少人员进出。 10. 洁净区内进行的操作活动,要稳、准、轻,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种活动的
幅度应限制在最低限度。 11. 不得带入非必要物品,所有容器、设备、工具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后方可进入。
应尽量减少不易清洗、表面不平设备及设施的使用。 12. 洁净区的洁净室和清洁用具,除应符合生产区洁净要求外,洁净室还应保持通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