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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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162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162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5日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银川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室)为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上级业务主管行政机关的统一安排,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行政机关内设的办公厅(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具体承办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受理和处理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四)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五)履行本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
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15]172号
【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0.09
【实施日期】2015.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5〕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由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变动,经市委同意,市人民政府第 4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白尚成市长领导银川市人民政府、银川综合保税区全面工作。

主管编制、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编委、审计局。

联系银川市人大常委会。

马凯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滨河新区、内陆开放型试验区办
公室、发展改革、工业经济、信息化建设、财税、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滨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市政协、各民主党派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国税局、地税局,国开行、农发行,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国网银川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李丽杰副市长挂职期间协助市长分管科技、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社会救助、贺兰山岩画管理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社保局、医保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银政办领字[2017]22号
【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09
【实施日期】2017.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政办领字〔2017〕22号)
自1986年国家公布银川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市人民政府为积极推动各项保护工作落地实施,于20世纪90年代初成立了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由于领导岗位调整,相关人员均已发生变动,为确保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整体调控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银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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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李建华书记调研闽宁镇讲话精神责任分工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李建华书记调研闽宁镇讲话精神责任分工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李建华书记调研闽宁镇讲话精神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2•【字号】银党办[2013]87号•【施行日期】2013.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李建华书记调研闽宁镇讲话精神责任分工的通知(银党办〔2013〕87号)永宁县委、县政府,市委有关部委、市直国家机关有关部门:9月2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带领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深入闽宁镇调研指导工作,对加快闽宁镇发展提出了“三个好”(规划落实好、项目落实好、镇村班子建设好)的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李建华书记的讲话精神,加快闽宁镇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责任做如下分工,请抓好落实。

一、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实现“规划落实好”的要求责任领导:代荣民1、高起点、高标准完善闽宁镇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村庄布局、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综合交通、市政工程等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永宁县责任人:闫广、白建平责任要求:一是要聘请国内一流的规划设计单位和专家,编制闽宁镇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二是要聘请权威专家、单位和领导对规划进行评审;三是评审通过后,要以法规的形式印发,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和中长期发展的连续性。

10月底前完成并组织实施。

2、突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两大重点,加快完善闽宁镇村级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水务局、农牧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等6个定点帮扶部门责任人:陈军、雍辉、刘西存、陈志文、马雪霞、夏斌责任要求:根据闽宁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各定点帮扶单位帮助闽宁镇园艺村、富宁村、原隆村、木兰村、玉海村、武河村修订完善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确定主导产业,强化收入倍增措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对接企业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对接企业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对接企业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12]16号【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2.08【实施日期】2012.02.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对接企业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1月31日至2月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徐广国带领市相关部门赴上海开展招商活动后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安排,现将《近期对接企业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以下简称《分工》)中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请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1、领导要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目标任务,按照《分工》,各级领导要抓紧抓好,牵头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结合各自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推进工作,尽快使项目落地银川。

2、密切协调配合。

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之间要以全市发展大局为重,增强协作意识和沟通意识,齐心协力,共同推动项目进程。

各级业务部门,特别是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部门要提高审批效率,简化程序、能并联审批的尽量并联,能靠前服务的尽量靠前,以务实、高效、创新的工作举措推进项目进程,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3、尽快促使项目有合作进展。

各责任单位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请进来、走出去”工作,积极联络企业,推介我市优势特色产业。

2月27日左右,市政府将召开会议,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并拟定3月初进行集中签约活动。

附件:1.近期对接企业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2.企业联系电话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附件1:近期对接企业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一、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

邀请来银进行实地考察、洽谈,重点对接光伏(光热)新能源、煤化工、电动汽车项目,力争初步达成项目协议。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单位:市经合局、发改委、规划局、灵武市责任期限:2月10-25日二、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1]1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1]1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2011年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为落实好今年的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全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一、着力发展“一强四优五新”产业,推进新型工业化。

1、深入实施“兴工强市”方略,壮大工业实力,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长15%。

市工信局牵头,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2、全面加快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推进煤电化等重点项目布局建设,抓好下游产业和配套项目招商,促进煤炭资源就地转化和精深加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负责实施,市工信局、经济技术合作局配合。

3、深入推进机械装备制造业“铸龙”工程,扶持机床、煤机、轴承等再制造行业发展,用数字化技术打造中高端机械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羊绒制品精深加工,加大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骨干企业培育力度,壮大发酵及生物制药产业实力,加快形成“四优”产业集群。

市工信局牵头,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商务局和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政府组织实施。

4、着力培育新能源装备制造、葡萄酒酿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和家具装饰产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打造产业聚集区,做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政府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政府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政府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6.24
•【字号】宁政办发[2010]103号
•【施行日期】2010.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政府副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0]103号2010年6月2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由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自治区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王紫云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主持政府办公厅工作。

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处理监察、编制、财政、审计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厅政务处、主席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行政处、驻外机构联络处,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李清贵副秘书长分管政府办公厅《政府公报》室、政府机关会计核算中心。

崔晓华副主任分管政府办公厅文电信息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办公室。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银川市委员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9•【字号】银党办[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银党办〔2014〕41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迎检工作,现将考核任务细化分解,并将《自治区市县2014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一并转发各单位参阅。

请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要求,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凡承担工作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将每一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责任化,把任务、目标、措施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

同时要建立健全内部督查反馈机制,对本单位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防止工作滞后和延误。

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暗访或抽查,对工作推进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二、加强联系,做好对接。

自治区2014年度考核方案采用新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此,做好与自治区对口厅局对接工作至关重要。

我市各指标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进行联系沟通。

考核中要及时了解考核方式和重点,定期请示汇报工作,经常邀请对口厅局检查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对口厅局的支持和帮助;考核后要准确评估考核位次和结果,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要反复进行沟通和对接,全力争取考核位次靠前。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信息简报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信息简报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信息简报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7•【字号】银党办发[2012]82号•【施行日期】2012.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信息简报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党办发〔2012〕82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银川市信息简报规范化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7月27日银川市信息简报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精简信息简报的种类和数量,规范信息简报报送、接收程序和范围,提高信息简报质量,切实营造勤廉、务实、高效的党务、政务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简报是指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各人民团体编印的,用于反映工作动态、交流经验、通报情况、辅助决策的信息、简报、专报、动态、专刊、特刊等。

第三条切实精简信息简报种类和纸质印刷数量及发放范围。

除经审定保留的纸质信息简报(见附件),各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再编印对外的纸质信息简报。

因承担市级阶段性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或重点工程等任务而设立的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承办单位可编印纸质信息简报,发放范围由相关市级领导审定,阶段性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第四条严格信息简报的报送程序。

各部门(单位)确需上报市委、政府的信息简报,必须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信息报送有关规定进行报送,由市委办公厅信息处、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按规定编辑印制后,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并上报下发。

原则上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将信息简报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0•【字号】银政办发[2011]172号•【施行日期】2011.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1〕1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因人员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分工情况通知如下:王儒贵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王久彬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和发展改革、科技、财税、金融保险、监察、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经济、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红十字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金融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技术合作局、宁夏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六创”工作。

联系市科协和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邮政局、银川供电局、宁夏银行、金融保险单位及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

马凯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民族宗教、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乡绿化、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农牧局、水务局、政府研究室(扶贫办)、交通运输局、园林管理局(林业局)、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

联系市信访督办局、各民主党派银川市委员会、伊协、粮食局、气象局。

杨柳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民政、商贸流通、旅游、外事侨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旅游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及市场带建设和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产业发展。

联系市工商联、妇联、工商局、烟草专卖局。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扶贫开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扶贫开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银党办综[2016]10号
【发布部门】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18
【实施日期】2016.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
员的通知
(银党办综〔2016〕10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力争完成我市2018年全部实现脱贫,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将银川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做如下调整:
组长:白尚成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杜银杰市委副书记
杨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代荣民副市长
哈宁东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张光华市政府秘书长赫。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分工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17]12号【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1.07【实施日期】2017.0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分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各级各部门谋划好今后五年和做好今年工作的“路线图”。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银川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区市“两会”安排部署,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以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善谋善为、善作善成,撸起袖子狠抓落实,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顺利实现。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精心组织。

市政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负责,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研究、梳理分解,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和责任管理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任务、重大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全局、加强协调,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需要多个部门和有关县(市)区共同参与的工作,牵头市长和部门要负起组织协调、牵头抓总的责任,及时与配合部门沟通协商;协同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通过现场会、推进会等方法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

尤其是涉及国家、自治区层面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争取支持。

三要加强督查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对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实时自查,做到心中有数。

市政府督查室要制定专项督查计划,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动态抽查和重点督查督办,同时纳入绩效考评业务指标进行考核。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银川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的通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银川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的通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银川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
的通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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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银川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2号)精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写了《银川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除市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防办7个单位涉密外,集中公布48个银川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银川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结束——。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12.22
•【字号】银政办领字〔2015〕18号
•【施行日期】2015.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领
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银政办领字〔2015〕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银川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长:徐庆副市长
副组长:周东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志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
成员:杨世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岳文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曹建春市财政局副局长
屈彦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XXX峰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克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克凡兼任办公室主任。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2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决定-银政发〔2019〕107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决定-银政发〔2019〕107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决定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决定银政发〔2019〕1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6〕125号)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对现有市级权责清单重新审核,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共确定政府各部门(单位)保留行政职权事项2783项,其中行政许可188项、行政处罚1940项、行政强制112项、行政检查147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征收15项、行政奖励53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类别248项。

编制责任事项20226项、追责情形32672项和担责方式17634项。

现将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建立和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

全面清理和规范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明确责任事项,打造科学合理的清单制度体系,倒逼解决一些事权划分不合理、权责边界不清晰、多头管理等突出问题,构建起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其调整、变更由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市级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调整情况提出意见,经市委编办进行审核、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07•【字号】银政办领字〔2015〕15号•【施行日期】2015.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银政办领字〔2015〕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银川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主任:代荣民副市长副主任:马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韩江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红梅市妇联主席委员:田永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尤峰市民政局局长王琦市统计局局长缑转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郭勇市商务局局长朵永毅市体育旅游局局长霍小萍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副调研员钟瑞轩市编办副主任蔡剑英市总工会副主席张涛团市委副书记王晓瑾市妇联副主席乔振东市科协副主席马德东市残联副理事长陈继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工委委员、调研员刘胜林市教育局副局长张雪芹市科技局副局长王青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孔玮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葛琪市财政局副局长赵立东市环保局纪检组长梁海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全林市水务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裴燕琴市农牧局副局长邓华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胡志刚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志刚市城管局副局长、爱卫办专职副主任郑宏梅兴庆区政府副区长王悦金凤区委常委、副区长丁芳西夏区委常委、副区长何鹏弈灵武市委常委、副市长项红媛永宁县副县长贺满庭贺兰县副县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市妇联主席刘红梅任办公室主任。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7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邱美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邱美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邱美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11.06
•【字号】银政干发〔2022〕15号
•【施行日期】2022.1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邱美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2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邱美娜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范永胜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石珍任银川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陈要旗任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宏宇任银川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盛华荣任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袁震任银川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海保江任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幼儿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组织人事处处长。

以上人员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银川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6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牛国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牛国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牛国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
•【字号】银政干发[2012]7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牛国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银政干发〔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
牛国强任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武宇任银川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局长(挂职);
于哲任银川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挂职);
金学泉任银川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挂职);
尹敬铉任银川市对外经济合作局局长助理(挂职);
杜萍任银川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李顺通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杨文炯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英保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李建民银川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福银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赖洪泽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胡尚义银川市民政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张素梅银川市民政局助理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石兰英银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请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炳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炳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炳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3.11
•【字号】银政干发〔2022〕5号
•【施行日期】2022.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炳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炳杰任银川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主任,免去银川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杨勇任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马娟任银川市网络信息化局副局长;
惠晓丽任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
免去严磊银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丁明银川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建华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建荣银川市公安局指挥部主任职务。

以上人员中,李炳杰、马娟、惠晓丽同志任职试用期1 年,试用期从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银川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11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
范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银政办领字[2018]9号
【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4.16
【实施日期】2018.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政办领字〔20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市委、政府研究同意,对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通知如下。

组长:杨玉经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谢冬伟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王勇政府副市长
成员:赫天江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张新民市委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刘战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侯文莅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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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银政办发[2011]172号
【发布部门】银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20
【实施日期】2011.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1〕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因人员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王儒贵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王久彬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和发展改革、科技、财税、金融保险、监察、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经济、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接待办、机关事务管
理局、红十字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金融办)、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技术合作局、宁夏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六创”工作。

联系市科协和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邮政局、银川供电局、宁夏银行、金融保险单位及电信公司、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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