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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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监理工作交底书
一、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我监理公司受建设单位的授权和委托,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建设进行监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我司成立了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张奕同志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人员配套齐全,监理项目部将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安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进驻施工现场并调整监理人员。
二、监理工作职责
受建设单位的授权与委托,根据我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依据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我司的主要职责是:
1)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通过采取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等措
施,督促和检查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
2)遵循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3)为更加有效地对本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实施监理,我司根据有关合同、法律、法规,针对
工程特点,编制本监理交底书,明确监理职责和权限、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内容等,承包单位有责任按本监理交底书配合我司工作,并将本监理交底及其要点传达到相关单位,以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监理工作依据
1.本项目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其它合同性文件;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现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技术性标准条文;
3.《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4.已批准的项目文件、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及交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文件等;
5.其他相关技术文件及管理办法。
四、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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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的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是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
施工单位必须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体系,监理将审查现场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资质。
5.1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1.所有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必须报验,未经监理签字认可不得使用。
2.进场的材料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质,出具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检验报告,部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等,并根据轨道招标文的技术要求进场检查检验;进口材料提供报关单、商品检验单、以及质量证明文件(需译为中文)。
3.规范规定的必须取样复试的各类施工材料,进场后必须立即向监理报验并提交有关资料,由监理监督、现场取样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单位对材料,半成品(构件)未做任何检验而擅自用于工程的,其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5.所有材料取样送样送检必须有监理全程跟踪,见证签字,并应做好记录,未经监理见证的试验不予认可;施工单位取样员负责材料取样、送检、试块制作、试验记录等,当监理认为该人员不称职时,施工单位应重新安排专人负责。
6.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方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严格按规范要求办理退场手续,退场时需供应方、施工方、监理共同见证下进行,甲供材料须通知业主代表。
7.依据江苏省有关规定做好材料登记台帐。
5.2 质量控制
1.监理人员将采用巡视、旁站、抽查、检测等方法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情况,并及时以口头指令、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等形式指出施工中存在的与设计不符或不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等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按监理要求进行整改并满足相关要求,对拒不整改的项目,监理将认可工程质量并不予签认工程量,并向建设单位汇报。
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标准和正确的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和降低质量标准。所有设计变更需由设计院书面通知并得到建设单位签字同意;同时,施工单位有责任不断地深化设计图纸,及时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各专业衔接方面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由业主相关部门联系设计院解决。
3.所有施工工序(含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或隐蔽。工序报验时应提交相关施工资料;工序报验按应有关规定的时限申请和签署验收意见。
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负全责,当监理对某个部位的施工质量有怀疑,要求检查或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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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必须返工时,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配合。
5.对于必须持上岗证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和特殊工种(如测量人员、电工、电焊工等)必须向监理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项目部章。
6.施工单位应有夏季、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3 进度控制
监理的进度控制目标是达到合同要求的工期。施工单位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人员数量、施工机械数量须全部到位。承包单位应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编制月、周进度计划,总进度、月进度计划应填报《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报监理审核,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及时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按进度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并将周计划、月进度计划与总体计划进度对照,监理将核查施工单位实际进度情况及与计划进度的对比情况;如有偏差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偏差。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监理有关进度的指令要求;同时应落实好冬季、雨季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总进度计划应于工程开工之前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报审,月进度计划于每月20日之前报审,周进度计划应于每期监理例会前一天报审。
5.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须应当建立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专项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施工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施工规范,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有关要求以及无锡市有关文明工地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提交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司索指挥、吊车司机等特殊操作工种上岗证,进场大型机械应办理进场报验手续;现场施工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转。在现场巡查时发现有不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监理有权要求停工整顿,报业主代表。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由总监理工程师上报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应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对施工现场、员工宿舍等进行安全、文明、卫生检查,并参加监理、业主组织的定期或专项检查,每周进行1次例行安全检查,每月底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按限时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如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将根据进行相应经济处罚或月进度款拒签。
5.5 资料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收发文制度,并应统一使用业主所发示范表格。监理将使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等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解决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施工单位报验时至少一式四份,监理签字后保留一份;报验资料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往来文件应分类登记、签收。施工单位每周应编制周报。周报应综合现场的施工人员和机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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