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docx
黔教基 [201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下发《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地)教育局:为了进一步搞好“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意见》(黔党发 [2010]5 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拟定了《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主题词:基础教育办学标准通知抄送: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10 年7月14 日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根据《贵州省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评估标准》要求,制定本办学标准。
一、学校布局、规模、班额(一)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初中的布局,应根据县、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
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
城市小学、初中学校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分布,尤其是本地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及其增减的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并符合下列原则:学生能就近走读;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规划建设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就近入学。
学校布局不合理或原有布局对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安全带来不良影响和有严重隐患的,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迁建。
学校布局调整要经过科学论证,撤并学校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二)学校规模、班额根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学校类型适宜规模班额非完全小学4班30人完全小学 6 班,12 班,18 班,24 班、30 班≤45 人/班初级中学12 班,18 班,24 班,30 班≤50 人/班特殊教育学校≤12人 /班普通小学附设特教班≤10人 /班二、办学条件(一)学校占地面积小学、初中生均占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0 ㎡、25 ㎡。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近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这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满足人民群众由“有学上”转向“上好学”的需求。
2018年,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和贵安新区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提前两年完成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在西部省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为全国第16个整体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省份。
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不断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由2013年84%提升到2020年的95%。
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明确提出到2027年我省教育整体水平进入全国教育中等行列,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力争走在西部前列,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行动计划。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核心就是义务教育质量的均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是实施优质均衡的前提和基础。
二、《实施意见》起草的基本思路一是强化政治站位。
更加重视贯彻落实党对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全面领导,更加突出贯彻落实“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根本要求。
二是强化价值引领。
着重引导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更加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更加注重个体差异、面向全体学生。
三是强化解决问题。
围绕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强化关键领域改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举措。
四是强化综合保障。
强化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服务义务教育的职能职责,压实市(州)政府的统筹协调和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健全“五育”并举工作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等为改革重点,切实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保障服务水平。
黔教基发对小学教师任课节数的要求
黔教基发对小学教师任课节数的要求教师周课时量标准:
1、小学教师周课时量:
数学任教两个班,英语任教多个班或任教语文、数学、英语并兼任其他学科,周课时不少于17节;
音乐、美术、微机、科学或其他学科周课时不少于18节;
体育周课时不少于16节;
担任班主任并任教语文、数学或英语,周课时不少于16节;其他学科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7节;
2、中学教师周课时量:
初中
数学、语文、英语任教两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3节;物理、化学任教3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2节;政治、历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地理、生物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音乐任教8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6节,体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美术、计算机周课时不少于18节。
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2节。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0.13•【字号】黔教基发[2011]335号•【施行日期】201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黔教基发〔2011〕33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就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教育质量是教育事业以及人才培养的核心和根本,人才培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贵州未来。
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迫切需要,是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载体。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省中小学教育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提速追赶和内涵发展并重的关键时期,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制约和传统“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我省中小学教育理念相对滞后,教育教学方式单一,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育质量低。
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由于教育教学质量低,阻碍了中小学教育的发展,严重影响学生的全面成长。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决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一、课程改革的目标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
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第一章:课程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一、背景介绍
二、课程改革的意义
三、课程改革的目标
第二章:课程改革的原则与指导思想
一、原则
1.以学生为中心
2.立德树人
3.技能与知识的并重
4.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指导思想
1.高质量发展教育
2.着重学科基础与学科能力培养
3.强调实践和创新
第三章:课程改革的目标
一、学科目标
1.语文
2.数学
3.英语
4.科学
5.社会科学
6.艺术与体育
二、综合素质目标
1.人文素质
2.科学素质
3.创新素质
4.健康素质
5.社会素质
第四章:课程改革的内容与实施策略
一、学科内容改革
1.教材体系的调整
2.教学方法的创新
3.评价方式的改革
二、综合素质内容改革
1.课程设置的优化
2.实践教学的增加
3.社会实践的拓展
4.创新教育的加强
第五章:课程改革的组织与管理
一、课程管理机构
二、师资培养与发展
三、教师培训与支持
四、资源保障与管理
附件:
附件一: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附件二: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计划表法律名词及注释:
1.义务教育: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由国家提供的为所有公民提供的基础教育阶段,通常为6年或9年。
2.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教育工作的部门。
3.课程改革:指对现有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学生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排课标准
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
说明:
1、本义务教育课程安排,系我省各地、校安排课程时的依据。
须遵照执行
2、一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一艺术课,也可以分科设置音乐、美术课,若选择综合课程,,其相应期课时数为音乐、美术课课时数之和;七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和课程一一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也可分科设置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若选用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两门课程,其相应周课时为分课课时数之和;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参照相关课程标准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3、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
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选用。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
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起,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并按照《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具体实施。
4、地方课课程可根据本地特色、结合西部大开发和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开发:学校课程应结合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开发或选择。
5、有条件的农村中学可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中,调剂出一定的课时,以保证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有关学习不少于250——300 学时。
6、一至六年级的语文课时中,含写字教育。
各年级可每周设防课时的写字课,也可将其分散到语文课中进行,一、二年级每周设1 课时说话课,三年级以上每周设作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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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小学课程开设标准
贵州省小学课程开设标准贵州省小学课程开设标准贵州省教育厅制定了小学课程开设标准,旨在规范小学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一、基本要求1. 小学课程分为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
基础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拓展课程包括社会课、艺术课、学科竞赛等。
2. 小学课程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3. 小学课程应兼顾学生的身心发展,注重师生互动,促进学生的情感、思维、行为的协调发展。
4. 小学课程应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贴近学生的兴趣、需求,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二、课程安排1. 小学每周课时安排如下:* 语文:每周4课时* 数学:每周4课时* 英语:每周2课时* 科学:每周2课时* 音乐:每周1课时* 美术:每周1课时* 体育:每周2课时* 信息技术:每周1课时2. 小学每学期课程安排如下:* 语文:每学期40课时* 数学:每学期40课时* 英语:每学期20课时* 科学:每学期20课时* 音乐:每学期10课时* 美术:每学期10课时* 体育:每学期20课时* 信息技术:每学期10课时3. 小学每学年课程安排如下:* 语文:每学年80课时* 数学:每学年80课时* 英语:每学年40课时* 科学:每学年40课时* 音乐:每学年20课时* 美术:每学年20课时* 体育:每学年40课时* 信息技术:每学年20课时三、课程考核1. 小学课程考核方式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模拟考试。
2. 小学课程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黔教基[201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下发《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地)教育局:为了进一步搞好“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意见》(黔党发[2010]5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拟定了《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主题词:基础教育办学标准通知抄送: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10年7月14日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根据《贵州省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评估标准》要求,制定本办学标准。
一、学校布局、规模、班额(一)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初中的布局,应根据县、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
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
城市小学、初中学校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分布,尤其是本地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及其增减的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并符合下列原则:学生能就近走读;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规划建设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就近入学。
学校布局不合理或原有布局对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安全带来不良影响和有严重隐患的,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迁建。
学校布局调整要经过科学论证,撤并学校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二)学校规模、班额根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二、办学条件(一)学校占地面积小学、初中生均占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0㎡、25㎡。
(二)学校建设用地及建筑标准1、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贵州2024初中课程标准
贵州2024初中课程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贵州2024初中课程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优秀的人才和未来的领导者。
教育是国家的基础,初中课程标准的制定对于构建一个高质量的教育体系至关重要。
贵州2024初中课程标准的制定是经过广泛的研究和讨论,结合了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根据贵州省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新的课程标准将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注重学科之间的融合和交叉,注重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在贵州2024初中课程标准中,将继续坚持“素质教育”的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团队合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课程设置将更加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在教学目标方面,贵州2024初中课程标准将继续强调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思维能力、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等方面。
通过设置多元化的教育目标,帮助学生更全面地发展自己,成为有用于社会的人才。
在教学方法方面,贵州2024初中课程标准将更加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鼓励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也将注重课程的实践性和体验性,让学生更加专注于学科知识的实践应用。
在评价体系方面,贵州2024初中课程标准将采用更加全面和科学的评价方法,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不仅包括学科成绩,还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和个性特长。
也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改进,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
第二篇示例:贵州省教育厅发布了2024年初中课程标准,这份标准是对贵州省初中教育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的指导性文件。
本次更新的初中课程标准旨在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族振兴。
贵州省教育厅在制定初中课程标准时充分考虑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对初中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整和优化。
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兰州一中教研处根据有关资料摘编新课程改革决不是在全盘否定旧课程以后重新建立一套同以往的课程没有任何联系的所谓新体系,而是在旧课程基础上的调整和改进,新课程是对旧课程的继承与发展,是对旧课程的辨证否定。
我们既要看到旧课程的不足,也要看到旧课程的优点,不能把旧课程看得一无是处。
同时也要注意到新课程的缺陷,在课改中避免矫枉过正,使我们少走弯路。
一、前七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中国成立后,从1949年至今,我们国家的基础教育课程共经历了八次革新。
前七次的时间分别为1949-1952年、1953-1957年、1958-1965年、1966-1976年、1977-1985年、1986-1991年、1992-2000年。
七次改革的简介见下表。
前七次课程改革,虽然均有成就,但课程教材体系不能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依然存在教育观念滞后、课程内容偏难偏繁、德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课程结构单一、课程评价过于强调学业成绩和甄别选拔功能、课程管理强调统一和人文学科比重过低等问题。
针对旧课程中一系列的问题,国家于2001年正式启动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相关介绍及取得的成就??? 1.新课程改革有关政策文件2001年至2003年,教育部相继颁发了一系列有关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国家政策和文件,构建了本轮课程改革的总体政策框架。
2001年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同时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语文等21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
2002年印发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2003年,印发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行)》和语文等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以及《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
从2001年9月起,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8个国家实验区(以县区为单位)开始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
2002年秋季,除上海、西藏外,全国范围内有530个省级实验区(以县区为单位)开始新课程的实验,参加实验的学生数达870余万人。
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同名21586)
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同名21586)黔教基[201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下发《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地)教育局:为了进一步搞好“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意见》(黔党发[2010]5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拟定了《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主题词:基础教育办学标准通知抄送: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10年7月14日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根据《贵州省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评估标准》要求,制定本办学标准。
一、学校布局、规模、班额(一)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初中的布局,应根据县、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
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
城市小学、初中学校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分布,尤其是本地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及其增减的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并符合下列原则:学生能就近走读;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规划建设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就近入学。
学校布局不合理或原有布局对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安全带来不良影响和有严重隐患的,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迁建。
学校布局调整要经过科学论证,撤并学校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二)学校规模、班额根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二、办学条件(一)学校占地面积小学、初中生均占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0㎡、25㎡。
地方课程和德育校本课程实施方案
贵阳市世纪园小学2009 年地方课程和德育校本课程实施方案为了切实推进课程改革,贯彻落实《贵州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相结合的课程体系,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课程目标:1、充分利用当地课程资源,加强课程与地方经济、社会、学生生活的联系。
2、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良好的审美情趣。
3、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感,增强对地方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4、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
5、提高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能力,打造系统的校园文化,进而形成学校办学特色。
二、组织保障:1、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高中新课程实验作出正确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予以指导和调控。
2、成立校本课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发与实施具有地域特色、适应学校特点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促进学校办学特色。
3、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各年级的课程计划形成建议并组织反馈;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开发建设新型课程资源。
4、学校有完善的教研组、备课组制度,定期交流研讨,全面落实学校各级教学任务。
三、课程设置?校本课程:(一)开发原则:1、实效性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政策,遵循课程开发的规律。
2、互补性原则。
要充分体现出对国家课程的补充作用,发挥其自身优势,使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相互协调地发挥整体育人功能。
3、针对性原则。
校本课程的开发要从我校的实际和学生的需要出发,强调有利于形成学校的特色,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和需要。
(二)开发目标:1、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互整合与补充,以加强课程结构的综合性与多样性。
2 、通过校本课程的开发,凸现学校办学特色。
3、培养一批复合型、科研型的教师。
(附件三)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附件三:贵州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说明一、本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是我省各地、各学校安排课程课时的依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该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义务教育阶段全学年共计52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
三、本修订意见将原来小学1-2年级每周3课时的体育与健康调整为每周4个课时;将原来小学1-2年每周4课时的地方课程课调整为每周3个课时;同时根据课程标准,将原来初中三年级的地理课程删除;将初三年级的历史课由每周1课时调整为每周2课时。
四、一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艺术课,也可以分科设置音乐、美术课,若选择综合课程,其相应周课时数为音乐、美术课课时数之和;七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程——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也可分科设置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若选用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两门课程,其相应周课时为分课课时数之和;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参照相关课程标准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五、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选用。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起,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并按照《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具体实施。
六、地方课课程可根据本地特色、结合西部大开发和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开发:学校课程应结合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开发或选择。
七、学校要每天安排20分钟课间操,10分钟眼保健操。
晨(夕)会,班、团、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其中班、团、队会亦可结合品德课进行。
八、人口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应集中进行授课,不分块安排课程,所需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或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每周应不少于1个课时。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2020修正)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2020修正)【发文字号】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第13号【发布部门】贵州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9.25【实施日期】2020.09.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2012年7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3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义务教育及从事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适龄儿童、少年应当接受义务教育。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逐步免除教科书费、作业本费。
第四条义务教育实行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决定义务教育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落实全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本级人民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组织实施全省义务教育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市、州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实施规划,保障本级人民政府义务教育经费,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的具体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规划和建设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本级人民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学校安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义务教育的实施工作。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纲要(试行)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课程改革的目标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
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课程结构3.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贯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决定,大力撞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一、课程改革的目标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
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点极主动的学写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干强调学科地、科自由和缺拜舍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决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一、课程改革的目标1。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
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2。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黔教基[201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下发《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地)教育局:为了进一步搞好“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意见》(黔党发[2010]5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拟定了《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主题词:基础教育办学标准通知抄送: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10年7月14日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根据《贵州省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评估标准》要求,制定本办学标准。
一、学校布局、规模、班额(一)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初中的布局,应根据县、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
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
城市小学、初中学校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分布,尤其是本地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及其增减的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布局,并符合下列原则:学生能就近走读;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规划建设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就近入学。
学校布局不合理或原有布局对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安全带来不良影响和有严重隐患的,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迁建。
学校布局调整要经过科学论证,撤并学校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二)学校规模、班额根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二、办学条件(一)学校占地面积小学、初中生均占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0㎡、25㎡。
(二)学校建设用地及建筑标准1、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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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贵州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说明
一、本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是我省各地、各学校安排课程课时的依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该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义务教育阶段全学年共计52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
三、本修订意见将原来小学1-2年级每周3课时的体育与健康调整为每周4个课时;将原来小学1-2年每周4课时的地方课程课调整为每周3个课时;同时根据课程标准,将原来初中三年级的地理课程删除;将初三年级的历史课由每周1课时调整为每周2课时。
四、一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艺术课,也可以分科设置音乐、美术课,若选择综合课程,其相应周课时数为音乐、美术课课时数之和;七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程——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也可分科设置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若选用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两门课程,其相应周课时为分课课时数之和;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参照相关课程标准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五、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其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选用。
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起,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并按照《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具体实施。
六、地方课课程可根据本地特色、结合西部大开发和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开发:学校课程应结合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开发或选择。
七、学校要每天安排20分钟课间操,10分钟眼保健操。
晨(夕)会,班、团、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其中班、团、队会亦可结合品德课进行。
八、人口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应集中进行授课,不分块安排课程,所需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或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每周应不少于1个课时。
九、中小学校每周按5天时间安排课程。
每节课时,一至六年级为40分钟,七至九年级为45分钟。
根据课程安排和学生学习、活动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从本校实际出发,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探索、试验长短课结合或适当调减每节课课时而增加每天上课节数。
需要长短课结合或调减每节课课时而增加每天上课节数的学校必须报当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需要长短课结合或调减每节课课时而增加每天上课节数的学校不得增加课时的总时间或改变各门课程时间的基本比例。
关于课程表的相关说明及要求
各学校务必严格执行《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周总课时数不能多,也不能少;各有科目在课表中均要写全称。
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应尽可能排在上午,不排连堂课。
音乐、体育、美术等课不能被占用,要如实上起来。
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大型村级学校)教师兼课最好不超过3门,且尽量不兼同一个班,避免有占用的嫌疑。
由于教材更新和相关要求特作如下说明:
1.一、二年级品德与生活和七、八年级思想品德课更名为道德与法治(2018年9月起三年级和九年级自然变更)。
2.一年级每周将“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课时中的1课时开设“科学”课,直接在课表中填写“科学”。
(2018年9月起二年级比照开设1节“科学”,相应年级“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总课时自然减少1课时)
3.三、四、五年级每周将“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课时中的1课时开设“书法”课,直接在课表中填写“书法”。
(2018年9月起六年级比照开设1节“书法”,相应年级“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总课时自然减少1课时)
4.一、二年级每周只能排26节课,建议将空出的4节统一排在周一至周四(或周二至周五)第一节(或第四节)。
5.每周将“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中的1课时开设“信息技术”课,直接在课表中填写“信息技术”,教学内容包含人工智能相关课程,逐步推广编程教育。
(相应年级“综合实践活动总课时自然减少1课时)
6.每周将“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的1课时用来进行人口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贵州省初中学生实用技能等专题教育。
在课表中填写“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在课表下作模式如下的备注:备注:根据省市县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星期X第X节“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第X、X、X、X、X、X周进行环境教育,其他周次安排人口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禁毒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贵州省初中学生实用技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