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10年3月) 2010-03-27
审计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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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的内容管理;
集团公司:
(1)集团公司各单位的经营效益的真实性、准确性;
(2)税务账务基础的规范性;
(3)内部控制健全性、合理性等。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配合。
流程:
(1)对集团公司各单位的经营效益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2)税务账务基础的规范性进行审计;
(3)内部控制健全性、合理性等进行审计;
流程:
(1)拟订部门年度预算;
(2)提交分管领导及公司审核;
(3)按预算审核程序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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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审计工作手册;
集团公司:
(1)根据上市公司和多元化集团审计部门相关组织架构设置和运行模式,进行米老头集团审计模式优化;
(2)确定审计政策与审计流程;
(3)批准审计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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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1)根据上市公司和多元化集团审计部门相关组织架构设置和运行模式,进行米老头集团审计模式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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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负责人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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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人力资源本部要求结合集团公司戴在发展战略方向指导监督审计部门编制、完善相关职责;
(2)指导监督审计部各岗位梳理工作内容,工作标准,组织实施员工绩效管理;
(3)人才梯队建设等团队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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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单位基础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
(1)负责编制、完善本单位职责和各岗位工作标准;
(2)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员工绩效管理、人才梯队建设等团队建设管理工作;
(4)根据审计情况出具审计报告。
8
审计决定跟踪管理;
集团公司:
(1)负责对审计决定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踪;
建设工程审计工作规划方案
建设工程审计工作规划方案一、引言建设工程审计是指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一种质量、安全和合规性的审查和评估。
其目的在于发现和预防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合规性风险,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并确保建设工程的合规性。
因此,建设工程审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和保质保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建设工程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提出一份建设工程审计工作规划方案。
二、审计目标和范围1. 审计目标建设工程审计的目标是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通过审计,发现和解决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合规性风险,防止工程项目出现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和投入使用。
2. 审计范围建设工程审计的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质量等方面。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设计审计: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避免设计问题导致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 工程施工审计: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施工标准和规范,避免施工问题导致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 工程监理审计: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 工程材料、设备审计:对工程项目所采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和设备问题导致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 工程质量审计: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避免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合规性风险。
三、审计方法和流程1. 审计方法建设工程审计的方法主要包括文件审查、实地检查和数据分析。
- 文件审查:对工程项目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质量文件等,以发现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合规性风险。
- 实地检查: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对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审查和评估,以发现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审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合法、有效使用,不断提高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根据重府(1995)44号文《关于加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请示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以拨款、贷款、自筹资金等形式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照公司总部规定对负责范围的投资项目实施开工前、建设期间、竣工结算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范围是指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房屋装修、装饰及零星维修等(以下对上述项目简称基建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第五条所有基建项目,投资单位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必须按照合同和公司规定留足工程合同造价20%的尾款,经审计后方能支付。
凡不按规定和未经审计决算支付工程尾款的,视同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行为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造价在10万元以上项目(含各子公司、经营实体)必须实行招投标。
第七条审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标底的制定、竞标、议标、定标等环节是否符合程序;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涉及到工程投资的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条款是否科学、具体、明确等.第八条基建项目预算、结算审计主要是审查基建工程预算、结算的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重点审查:1。
是否执行国家、地方预算定额;是否按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材料价格、调整定额等的文件规定执行;2.审查是否正确套用定额标准;3.审查是否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标准收取费用;4.审核主要材料价格的真实性;5.审查是否按施工图及更改资料计算工程工作量,同时审查更改资料的合规性和有效性;6。
是否按国家规定的计费程序操作,有无违反操作程序多计费的问题;7.施工是否按合同和招标书的要求执行,有无偷工减料,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8。
西部材料: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0年4月) 2010-04-20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1、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遗漏信息补充;3、发生差异幅度达20%以上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修正;4、发生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主管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各子公司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4、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5、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6、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治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监管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并评估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能力、独立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向每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六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及时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前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七条公司内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十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审计意见前,公司应当安排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及审计法 (1)
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发布者:录入员审计局发布时间::2007-12-15 来源:本站原创【实施时间】1996-04-05【发布单位】审计署、国家计委等审投发〔1996〕105号)第一条为严格执行投资与建设管理法规,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国家计划安排的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等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各级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投资与建设管理法规者,应当依照本规定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三条凡属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开工前审计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审计机关出具开工前审计意见书而擅自开工建设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并履行审计手续;不按规定时限履行审计手续的,视情节处以总投资1%以下的罚款,罚款由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支付。
第四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中发现有以下问题的,不予出具同意开工的审计意见书:(一)项目资本金来源及其它资金来源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未按时到位;资金不落实。
(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完备。
对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中发现的其它问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限期归还原资金渠道;资金不落实或者年度投资未按规定到位的,应当建议有关方面解决。
第六条建设项目不突破概算总投资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应督促建设单位向原审批部门申报批准。
批准设计外的在建工程,应要求其暂停、缓建,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原审批部门不予批准的计划外工程,由建设单位筹措符合规定资金予以归垫,并处以投资额5%以下罚款,由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支付。
建设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装修及设备购置标准的投资,视同计划外工程投资处理。
第七条建设项目概算中多计、重计、少计和漏计的投资及不应由建设项目负担的费用,应要求建设单位报审批部门批准予以调整;实行投资包干的项目,经批准可相应调整包干基数。
银河磁体: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10年12月) 2010-12-22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年报工作职责和程序 (1)第三章 附则 (2)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章 年报工作职责和程序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程序:(一)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
(二)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沟通。
(四)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书面沟通初审意见,并审阅经初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以书面的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反馈结果;(六) 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七) 年审结束后,应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并续聘为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改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书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八)在审计期间,如确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上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审计署•【公布日期】2003.07.01•【文号】审办发[2003]38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审办发[2003]38号)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已经署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二00三年七月一日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2003至2007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
审计工作已进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寻求进一步发展的新阶段。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促进审计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取得新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今后五年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大要求,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继续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在促进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今后五年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审计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审计业务管理为基础,以“人、法、技”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基本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今后五年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在财经领域打假治乱,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继续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惩治腐败,推进廉政建设。
--积极开展效益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在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上坚持“两个并重”:--实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逐年加大效益审计份量,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
西部建设:第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公告编号:2020—032
第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8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尚需对换届选举事项做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经慎重考虑,决定取消原定于2020年5月26日15:30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西部建设: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4-12
2,,793.78
27,366,793.78 356,297,616.45
105,000,000.00 20,206,981.89
57,811,244.88
175,534,419.46
358,552,646.23 24,048,068.89 382,600,715.12 738,898,331.57
25,000,000.00
1,935,949.81 640,000.00
82,575,949.81 452,723,036.40
140,000,000.00 470,573,491.17
63,288,712.23
199,504,976.29 873,367,179.69 1,326,090,216.09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合并财务报表 2009 年度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 二、
目录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0年第3号——“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跟踪审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0年第3号——“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跟踪审计结果”【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0年第3号【发布部门】审计署【发布日期】2010.02.12【实施日期】2010.02.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0年第3号)“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跟踪审计结果”(二O一O年二月十二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5月至7月,审计署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以下简称西二线)西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西二线西段的建设管理、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情况。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西二线总投资1422亿元,总长度8600公里,西起新疆霍尔果斯,南至广州,东达上海,途经新疆等15个省(区、市),于2008年2月开工建设,预计2011年底建成。
西二线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承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中石油项目经理部)担任项目业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以下简称中石油管道局)负责总承包。
西二线西段(从新疆霍尔果斯至宁夏中卫,以及宁夏中卫至陕西靖边联络线)已于2009年底建成通气。
从审计情况看,工程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阶段性建设任务。
(一)加强管理,工程建设进展比较顺利。
西二线线路长、施工难度大、地理条件差、工期紧。
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中石油专门成立了西二线建设领导小组,围绕中央关于西二线建设的战略目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重视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探索创新建设管理模式,不断加大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四级质量控制体系,第三方无损检测,质量健康安全环保体系、基于危害影响管理流程的风险监控管理等制度,促使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确保西二线西段于2009年底按期完成。
(二)加强技术研发,保障了重要材料和设备的国产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设备材料国产化”的重要指示,中石油积极与国内钢铁企业加强信息交流、技术研发等,在较短时间内成功开发出X80钢级热轧卷板和宽厚板等,推动了重要设备物资的国产化。
西部建设: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10年1月) 2010-01-28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含公司的分公司,下同)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及其他公司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下同)在重大信息收集和管理方面的责任,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重大信息通过公司证券部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下属公司负责人;(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第四条 报告义务人为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的重大信息应当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当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与本部门、下属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
报告义务人可指定专人为联络人,由联络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本下属公司应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相关文件的准备、草拟工作,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通过证券部向董事会报告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事项时,相关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通过证券部向董事会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该等事项的具体情况及其持续进展情况: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审经责发〔2014〕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审计厅(局)、国资委(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监察机构、审计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已经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2014年7月27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当依法依规接受审计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第二章审计对象第五条两办《规定》第二条所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是指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含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维护公司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制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的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对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组织架构研究
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组织架构研究O O Ja?0?L-t::ai/籍&#<039;叫到151<01-一一一一一一一一C f 1999年,我国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架。
2∞4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为配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组建了我国第股份制改造.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一批企业集团。
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组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本行的财织形式,企业集团具有结构层次多、业务报表,审查会计资料和重要事项的披务多元化以及跨地区经营等特点,客观露情况:监督和评估本行内部控制等上要求企业集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合等。
从2∞5年3月起,建设银行再次对理、有放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
内部审内部审计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具体措计组织架构是对执行内部审计职能的施包括:设立总审计师职位;保留;8个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所作的组织与审计分部一一-38个总审计室一一若干安排,其设计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内审计办事处;的格局,但对原来隶属于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各分行的总审计室进行了人员垂直管理、费用垂直管理以及报告路线调整等一、我国三方面的改革iIlc至此,中国建设银行在国有商业银行中首家完成了审计垂直管理体制改革。
作为金融机构,中国随着企业集团经营管理、组织机建设银行内部审计组织架构的发展具制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企业集团内部有一定的特殊性。
但是,从整体上看,由审计组织架构也要不断进行创新。
2<0于我国企业集团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世纪末期以来,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其内部审计组织架构是伴随着我国国计组织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而不断发展的。
中段。
第一个阶段是内部审计机构的建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设期。
这一阶段主要是在企业集团中集团、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等企业内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在各级企审计组织发展历程也证实了这一点。
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于内部审计机构采取的是分级管理模式。
第二个阶段是内部审计组织架构改革期,针对分级管理出现的问题,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了内部审计组织架构的探索,2仪)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创新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方式和管理了《中国国~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研究方法,形成了多种内部审计组织模式,报告).报告指出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为内部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起到了重计组织架构呈现出多样化态势:以中大作用。
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建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建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11.30•【文号】建审字第860号•【施行日期】1992.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建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1992年11月30日建设部建审字第860号文发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提出的“两手抓”、“两手硬”及“强化审计及经济监督”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建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使审计监督适应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建设的要求,更好地为加强企业管理、行业管理和发展建设事业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审计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把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审计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职责落实,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行业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要结合新时期的情况和特点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
审计监督在坚持依法审计的同时,以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审计中的问题。
要注意研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及会计制度改革、股份制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审计工作深入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部门审计工作审计监督是政府职能的组成部分。
建设系统是一个多行业的大系统,为了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建设主管部门的审计工作的重点要逐步转向行业管理、市场运行中重大问题的审计监督和对行业审计工作的指导上来。
要通过对行业管理、市场运行中重大的、带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对策,为部门领导加强行业管理和市场管理提供依据。
对行业审计工作的指导主要通过制定行业审计工作规划,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经验、信息交流,培训审计干部等形式进行。
建设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建综[2003]141号
建设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正文:---------------------------------------------------------------------------------------------------------------------------------------------------- 建设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细则(2003年7月15日建综[2003]141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部属单位领导干部及部管理的社团组织法定代表人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其依法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修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部属单位,是指经中编办批准并登记的属建设部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细则所称社团组织是指经民政部核准登记并由建设部管理的一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部属单位领导干部,是指部属单位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
第四条部属单位领导干部和部管理的社团组织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为“被审计对象”)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应当接受部按规定组织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最后一个年度执行部门预算等财务收支计划情况,包括资产、负债、损益状况,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其对有关经济活动应负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审查,并对截止离任日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核实;以离任者与接任者在交接工作的某一时点上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为准,划分并确定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审计时限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000557西部创业:内部审计基本制度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2021年6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即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各项经济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自治区国资委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持续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增加公司价值,帮助公司实现其目标,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坚持经济监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相结合的原则,接受自治区审计机关及自治区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风控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风控部配备与公司规模以及工作量相匹配的专职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审计风控部对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进行审计时,各单位应全力配合并派专人负责。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具备与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熟悉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和工作流程;熟练运用内部审计工作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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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积极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和监督作用,勤勉尽责。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年报审计报告,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审阅意见形成书面记录。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七条 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
第八条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九条 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审计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工作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