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共基础-147_真题-无答案(560)
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共基础-147(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 金融市场最主要、最基本的功能是( )。
A. 货币资金融通功能B. 资源配置功能C. 经济调节功能D. 定价功能2. 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而第三方未采取符合《反洗钱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 )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A. 第三方B. 客户C. 该金融机构D. 直接经办人3. 下列金融工具中,其职能主要是用于投资、筹资的是( )。
A. 股票B. 商业汇票C. 期权D. 期货4. 下列关于反洗钱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反洗钱义务B. 各地银行业协会负责各地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C.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D.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都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5.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核心资本不包括( )。
A. 少数股权B. 盈余公积C. 资本公积D. 次级债务6. 侵权行为是不法( )非法合同权利或者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因而行为人须就所生损害负担责任的行为。
A. 侵害他人B. 侵害公众C. 侵害合伙人D. 占有7. 以下各项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资本利润率是资产利润率与股权乘数的积B. 资本利润率越大,则银行资本的盈利水平越高C. 资产利润率越大,则银行资产的盈利能力越高D. 股权乘数越小,则银行资本利润率越高8. 下列哪项解散情形出现时,公司不必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 )。
A.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B.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C. 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D.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9. 物价稳定是指( )。
A. 零通货膨胀B. 零通货紧缩C. 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大体稳定D. 保持基本生活资料价格不变10. 消费指标主要有( )。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丰产路分理处等1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
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丰产路分理处等1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03.28•【字号】豫银监复[2011]94号•【施行日期】2011.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丰产路分理处等1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批复(豫银监复[2011]94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你营业部《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丰产路分理处等15家分理处升格为支行的请示》(工银豫营报〔2011〕74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以下13个分理处升格为支行。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丰产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主要负责人:朱亚茹经审查考核,朱亚茹符合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产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东明中路分理处升格为支行。
升格后: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明路支行主要负责人:岳庆东岳庆东已具有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同意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明路支行行长。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二里岗支行货栈街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货栈街支行主要负责人:王云飞经审查考核,王云飞符合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货栈街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二里岗支行金苑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升格后: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苑支行主要负责人:孟丽经审查考核,孟丽符合国有商业银行支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苑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4•【字号】黑政发[2014]17号•【施行日期】2014.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发〔2014〕17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加快推进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发展环境,省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企业设立时间和年检年审事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列入《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许可审批事项,在其作为行政许可的性质未改变前,工商部门在向市场主体发放营业执照时,要在经营范围栏中加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字样。
保留的审批项目要依法依规,只审一次,不能以初审等名义在省、市、县级多次审批。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设立前置审批和年检年审项目。
二、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建立本级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各级有关行政审批部门按照职能公示涉及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信息,实行集中汇总、有序共享和综合利用。
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衔接,根据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数据,对需要行政审批和涉及公共安全等事项实施重点监管。
三、各级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细化工作配套措施,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监管,努力建立依法、有效、规范的监管机制,防止监管缺位和力度减弱。
要建立职能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施有针对性和预见性的重点监管,提高监管和执法效率,实现对市场主体“宽进严管”。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27•【文号】银监发[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59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顺应商业银行内部组织架构调整与业务流程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专营机构的监管,促进商业银行专营业务的稳健发展,银监会制定了《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现将《指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刻领会《指引》内涵《指引》进一步厘清了商业银行设立专营机构的类型,从法理层面做了必要的制度和监管安排,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衔接,这对促进商业银行专营业务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银监局、各商业银行要提高认识,切实按照《指引》要求加强风险管控,规范专营机构设立及其经营行为。
二、从实际出发,审慎推进专营业务发展和专营机构建设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行发展战略和内控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本行专营业务发展和组织体系的最佳模式。
若现有分支机构管理体系基本适应专营业务发展的需求,不应单独设立领取金融许可证的专营机构,防止机构膨胀在本行内部形成过度竞争态势。
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主动、及时报告本行专营业务的发展与风险状况,自觉接受监管。
三、坚守风险底线,加强对专营机构的管理各商业银行应根据《指引》要求,对专营机构的业务范围实行有限牌照和授权制度。
同时,应定期对专营业务发展与风险状况进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目前部分商业银行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存在的定位不明、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防止机构游离于总行与当地分支行之外、业务和从业人员缺乏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等形成风险隐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对象包括。
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住房储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邮政储蓄机构、汽车金融公司、外资金融机构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审慎原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日常营运和市场退出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和取缔擅自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的活动。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监管包括:(一)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筹建与开业;(二)拟任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并对其任职期间行为进行监管(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三)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和改制计划;(四)修改章程;(五)机构更名、升格、降格、迁址等;(六)机构的分立与合并事项;(七)业务范围的调整以及新业务的开办;(八)金融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九)其他变更事项。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手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营运进行监管。
非现场监管包括收集、审查、整理和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种报告、统计报表及其他监管信息,生成风险监管指标值并进行风险监测分析、评价与预警,形成非现场监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或作出现场检查决定(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现场检查是直接深入到被监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和风险判断分析,包括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报告报表的准确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资产质量状况、资本金和资产损失拨备的充足性、会计财务处理的审慎性、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性、合规经营情况以及非现场监管和以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建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管理系统建设纲要(讨论稿)一、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管理系统简述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管理系统是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全部ICAAP要求,识别、测量、管理整个银行的各种风险,计算抵御风险所需的经济资本,生成符合银监会监督检查要求的ICAAP报表、报告及附件的风险控制系统。
其主要功能为银行带来稳健的资本规划,确保银行拥有充足的资本,满足其在标准和风险从重压力下对经济资本的需求,并能响应银监会各种监管措施所确定的监管标准。
二、系统构成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管理系统主要由以下系统或模块构成:1. 现状诊断评估系统(包括总体评估模块、治理结构评估模块、风险评估模块、资本规划模块等);2. 风险评估标准系统(包括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评估模块、估值和薪酬模块、信用风险评估模块、市场风险评估模块、操作风险评估模块、其他风险评估模块等);3. 现状诊断报告系统;4. 风险偏好管理系统(包括风险偏好合规性指标、预期性指标、远景指标模块、风险偏好参数模块、风险偏好报告模块等);5. 实质性风险识别系统;6. 压力测试系统;7. 操作风险管理系统;8. 经济资本管理系统;9. 资本管理系统。
三、现状诊断评估系统简述1. 总体评估重点(1) 银行是否主要风险得到充分识别、计量或评估、监测和报告;(2) 银行是否资本水平与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3) 银行是否资本规划与银行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4) 银行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是否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复杂程度相适应;(5) 银行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经济资本计量体系是否满足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的要求,并充分反映银行的风险偏好和风险特征;(6) 银行是否将压力测试作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重要组成部分,压力测试是否覆盖各业务条线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并应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变化对风险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7) 银行是否根据压力测试结果评估其在压力条件下的资本需求和可能的资本来源状况,确保银行具备充足资本应对不利市场条件变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同意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同意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开业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8.02.02
•【字号】黑证监许可字[2008]6号
•【施行日期】2008.0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同意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黑证监许可字[2008]6号)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新址开业验收的请示》(首证字[2007]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所属6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178号)的有关要求,经现场检查验收,同意该营业部开业,核定其名称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营业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04号;营业部负责人王挥球;营运资金人民币500万元。
你公司应当在接到本批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申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更新你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内容。
你公司应督促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守法合规经营,自觉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积极促进当地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二○○八年二月二日。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5.05.25•【文号】国发[1995]11号•【施行日期】1995.05.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信托与投资正文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意见的通知(国发[199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行与信托投资公司彻底脱钩,实行分业管理,是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这项工作今年上半年先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在35个大中城市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开。
中国人民银行要组织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国务院。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税钩工作,尽量简化有关手续,以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1995年3月27日)为贯彻银行分业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现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四家银行均应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在机构、资金、财务、业务、人事、行政等方面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彻底脱钩,不再保持隶属或挂靠关系。
今年上半年,先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在北京、上海、天津市和各省会城市(不含拉萨)以及各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推开。
二、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要达到以下要求:银行不再保留信托投资公司(包括信托投资公司所属分支机构以及银行的信托部、证券部,下同);银行不再经营信托投资业务;银行除承销国债和代理发行债券外,不再办理证券业务;信托投资公司名称中不再含“银行”字样;转让出去的信托投资公司的人事管理等均移交给地方或其他有关单位;不再保留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之间的行政挂靠关系。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卫果任职资格的批复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卫果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5.08
•【字号】贵银保监复〔2021〕106号
•【施行日期】2021.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贵州银保监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卫果任职资
格的批复
贵银保监复〔2021〕106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准刘卫果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函〔2021〕40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核准刘卫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接文后,你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干部任免手续,并将任职文件抄送贵州银保监局。
特此批复。
贵州银保监局
2021年5月8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4.29•【文号】银监办发[2007]103号•【施行日期】2007.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03号)各银监局:经会领导同意,现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编制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编制规则(试行)为配合《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一、机构编码结构机构编码由大写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共15位。
分六个部分,分别是机构类型代码、机构代码、组织类别代码、发证机关代码、地址代码、顺序代码,从左至右顺序排列,如下表所示。
二、机构编码含义(一)第[一]位是机构类型代码,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A-政策性银行B-商业银行C-农村合作银行D-城市信用社E-农村信用社F-资金互助社J-金融资产管理公司K-信托公司L-财务公司M-金融租赁公司N-汽车金融公司P-货币经纪公司Q-贷款公司Z-其他类金融机构新增机构类型时,根据需要确定机构类型代码。
(二)第[二]位至第[五]位是机构代码,用数字表示。
1.每个法人机构指定唯一的代码,由计算机系统按照规则自动生成。
除农村信用社、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E、F、Q类机构)外,全国统一编码。
E、F、Q类机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编码。
2.新设立的机构依照所属机构类型顺序排列。
机构代码编码示例如下:A-政策性银行0001-国家开发银行……B-商业银行0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农村合作银行0001-天津大港农村合作银行……D-城市信用社0001-邯郸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E-农村信用社天津市0001-天津市宝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F-资金互助社吉林省0001-吉林省梨树县闰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青海省0001-青海省乐都县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J-金融资产管理公司000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K-信托投资公司0001-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L-财务公司0001-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M-金融租赁公司0001-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N-汽车金融公司0001-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P-货币经纪公司0001-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Q-贷款公司四川省0001-四川省仪陇县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001-……Z-其他类金融机构000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三)第〔六〕位是组织类别代码,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中国银监会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11.05
•【文号】银监复[2007]480号
•【施行日期】2007.11.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
(银监复[2007]480号)
哈尔滨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哈尔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哈商银呈〔2007〕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哈尔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哈尔滨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HARBIN BANK CO.,LTD.,简称HARBIN BANK。
二、请你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办理更名后章程修改、金融许可证换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黑龙江省商业银行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商业银行
企业排名
图表
包括指标:企业排名、企业名称、主营业务、成立年份、人员规模
中国产业洞察网
2014
第一节
图表1:黑龙江省商业银行行业企业排名
排名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活动
开业年份
人员(人)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
金融
1984
5143
2
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
储蓄
1980
4535
吸收存款
1984
1093
1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金融业务
1988
1092
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
金融服务
1984
972
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存款
1984
933
18
中国农业银行鸡西市分行
储蓄
1984
925
19
哈尔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金融
1999
915
2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行
1450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银行
1984
1364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商业银行
1996
1268
11
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分行
商业银行
1991
1210
12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鸡西办事处
储蓄
1951
1204
13
中国农业银行大庆市分行
吸收公众存款
1984
1093
14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银行异地离行式专营机构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40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银行异地离行式专营机构监管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银行异地离行式专营机构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340号2009年10月13日)各银监局:为加强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异地离行式专营机构(即在总行所在地以外设立的、具有经营性质、对公众服务、实行条线管理的专营机构,以下简称专营机构)的监管,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4) 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大型银行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纳入其总行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年度规划,并报银监会审查批准。
银行监管一部、专营机构注册地银监局和分支机构所在地银监局按照银监会批准的规划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专营机构筹建申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专营机构开业申请由注册地银监局受理、批准并核发金融许可证。
专营机构分支机构的筹建和开业申请由分支机构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决定并核发金融许可证。
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政许可事项比照同级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行政许可程序办理。
二、加强对专营机构的非现场监管专营机构的非现场监管应纳入法人监管总体框架。
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中国工商银行监管处、中国农业银行监管处、中国银行监管处、中国建设银行监管处和上海银监局交通银行监管处将专营机构非现场监管纳入法人非现场监管工作计划,具体负责指导、协调专营机构注册地银监局和分支机构所在地银监局相关职能处室开展工作。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鲁班路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鲁班路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1.17
•【字号】沪银监复[2012]32号
•【施行日期】2012.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鲁班路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3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鲁班路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沪中银网〔2012〕1)收悉。
经审核,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鲁班路支行由原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13号迁址至上海市卢湾区局门路98号,原址不再对外营业,网点名称、经营范围均不变。
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本批复复印件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
同时,在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机构变更并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
此复。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迁址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迁
址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5.06.30
•【字号】黑证监许可字[2005]19号
•【施行日期】2005.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迁址的决定
(黑证监许可字[2005]19号)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迁址的请示》(民证报[2005]46号)收悉。
经过对你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迁址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调查后,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哈尔滨西大直街证券营业部由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号同城迁址至南岗满洲里街1号。
营业部更名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满洲里街证券营业部。
负责人:魏宏超;营运资金:500万元。
二、新址开业后,原址应立即关闭,不得再继续从事证券代理业务。
三、接到本批复后,请尽快到中国证监会换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王效贤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朝阳桥支行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效贤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朝阳桥支行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31【案件字号】(2020)吉01民终143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雨萍王忠旭王博【审理法官】李雨萍王忠旭王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效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朝阳桥支行【当事人】王效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朝阳桥支行【当事人-个人】王效贤【当事人-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朝阳桥支行【代理律师/律所】王光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刘宇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原野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马玥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光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刘宇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原野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马玥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光刘宇原野马玥【代理律所】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王效贤【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朝阳桥支行【本院观点】关于工商银行朝阳桥支行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问题。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表见代理合同过错无过错合同约定证据不足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同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工商银行朝阳桥支行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顾娜违规私售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目的是为了获得高额佣金,其行为并未获得银行授权,所获利益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应属个人行为而不属于职务行为。
根据工商银行朝阳桥支行的主张及王效贤的相关陈述,王效贤的丈夫曾在工商银行多次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包括正常理财产品及本次飞单产品,其缺乏对自身资金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根据当事人所举相关证据可知,其购买飞单理财产品所签署的现有文件与在其在工商银行购买正常理财产品签署的文件、流程等均存在很大差异,亦未对接收款项的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和查证,且本次飞单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正常理财产品高出许多。
2022年-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2022年-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在我国,“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的职责由()履行。
A.中国人民银行B.公安部C.国家外汇管理局D.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答案】 A2、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为实现()目标而采用的控制和调节货币、信用及利率等方针和措施的总称,是国家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的主要手段。
A.货币供应量稳定B.宏观经济C.特定经济D.经济发展【答案】 C3、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银监会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日内予以回复。
A.5B.10C.20D.30【答案】 D4、下列关于借记卡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不能透支B.不可以预借现金C.有存款利息D.申办须进行资信审查【答案】 D5、两家不同银行之间的清算,()。
A.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进行B.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系统进行C.两家银行相互自主清算D.商业银行可自由选择各种清算途径【答案】 B6、针对公司客户,()承担着银行的流动性操作和自营投资业务。
A.零售业务B.财富管理业务C.商业银行业务D.金融市场业务【答案】 D7、以下哪一项是用于衡量银行实际承担损失超出预计的那部分损失()。
A.经济资本B.监管资本C.会计资本D.核心资本【答案】 A8、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为促成公司成立并取得(),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必须完成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A.公司名称B.公司注册资本C.法人资格D.贷款资格【答案】 C9、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包括( )。
A.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C.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D.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答案】 A10、某银行会计花2000元钱购入5万元的假币,然后利用职务之便,用假币换取等额真币,其行为涉嫌构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受理山东、青岛、重庆分行小额支付系统跨行业务的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受理山东、青岛、重庆分行小额支付
系统跨行业务的通告
正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受理山东、青岛、重庆分行小额支付系统跨行业务的通告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安排,2014年8月15日15:50至2014年8月16日8:00,我行山东、青岛、重庆分行将进行第二代跨行支付系统上线切换。
届时上述分行将暂停受理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跨行业务,如有需要,您可以通过我行网上银行“跨行快汇”等其他渠道办理跨行支付业务。
2014年8月12日12:00至2014年8月16日8:00,我行山东、青岛、重庆分行将暂停受理跨行代收付业务。
系统调整运行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建议您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或发送短信至95588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2日
——结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万科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万科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批
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10.12
•【字号】沪银监复[2012]844号
•【施行日期】2012.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万科支行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844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万科支行扩大营业面积的请示》(沪中银报〔2012〕651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万科支行由原址上海市七莘路3333号8区8-9幢14号101室变更为上海市七莘路3333号8区8-9幢14号101、102室,网点名称、经营范围均不变。
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本批复复印件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
同时,在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机构变更并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国有银行监管处报告。
此复。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筹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筹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分行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川银监复[2013]460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09.10
【实施日期】2013.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筹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的批复
(川银监复〔2013〕460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筹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的请示》(成银行文〔2013〕303号)收悉。
经审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筹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地址为: 四川省宜宾市南岸东区长江大道“莱茵河畔”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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