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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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实施细
则
一、背景
为了推动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发展,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2019年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了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并对其财务管理作出具体要求。
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江苏省政府将每年专项资金拨付计划列入预算,由省财政厅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拨付。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是用于支持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资金。这些资金可被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化项目的支持;
•专业机构的建设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科技成果的评价、推广使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产业化应用效果的监测等;
•相关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三、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管理
1. 拨付方式
江苏省财政厅负责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拨付给省内有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资金拨付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一次性拨付;
•分期支付、分段拨款。
2. 资金使用
受到拨付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财务制度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对于未按照约定使用资金、违规进行有关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开户、支取、使用和监管等方面。下面以开户、支取和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说明:1)开户
接受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拨付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接到拨款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指定银行或者财务部门办理开户手续。开户时应当出示拨款通知单、受拨款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有关文件。
2)支取和使用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支取和使用应当符合合同约定、财务制
度和管理要求。资金支取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向银行或者财务部门提
出申请,并出具有关文件或证明。
3)监管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监管主要包括资金管理责任的明确、资
金的安全性、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资金管理人员应当对
资金管理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结论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设立,为推动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能够更好地保障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科
技创新在江苏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