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铁路护路工作制度(三篇)
铁路护路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护路工作,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顺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铁路护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铁路护路工作是指对铁路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第四条铁路护路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服从组织安排,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纪律。
第五条铁路护路工作应按照“预防为主、防范为重、保障为基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六条铁路护路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对铁路线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线路上的隐患和风险。
(二)对铁路线路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三)保障铁路线路周边的安全,清理垃圾、杂草和其他危险物品。
(四)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救援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铁路护路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组织准备:护路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集合,并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装备。
(二)巡查线路:护路工作人员按照指定的路线巡查线路,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
(三)维护保养:护路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四)整理清理:护路工作人员对线路周边进行清理,保持环境整洁。
(五)报告汇总:护路工作结束后,护路工作人员应填写护路记录表,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八条铁路护路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一)熟悉铁路线路的布局和运行情况,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二)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三)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四)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九条铁路护路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章权益保障第十条铁路护路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益:(一)按时领取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享受工作补助和奖励。
(三)享受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
(四)参加培训和提升学习的机会。
第六章违纪处分第十一条铁路护路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进行处分。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一、背景随着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铁路运输交通量逐年增加,铁路线路的安全问题亦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性和顺畅性,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是铁路企事业单位与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其他参与道路交通的社会公众共同签署的一种协议,以明确各方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防范措施1. 铁路企事业单位的责任铁路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护路联防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执法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并组织培训,确保员工对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并且能够熟练应对突发事件。
2. 铁路部门的责任国家铁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铁路线路的安全。
要加强对道口、附近居民区域及其他交通干线的保护,防止非法闯入铁路线路,造成安全隐患。
3. 其他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加强对铁路线路周边区域的巡查和监控。
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社会公众的责任作为社会公众,我们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停车或横穿。
对于发现铁路线路上出现异物、地势变化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切实维护铁路线路的安全。
三、措施的落实为了确保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的有效实施,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办法: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视程度。
可以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宣传资料和教育内容,以提高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
2. 建立巡查机制铁路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铁路线路及周边地区的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置。
3. 强化培训铁路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可以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加强员工对各种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的训练。
护路办_护路工作制度
铁路护路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维护国家铁路动脉的畅通,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1. 设立护路办公室(以下简称护路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铁路护路工作。
2. 护路办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 护路办设立举报中心,负责接收、处理铁路护路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三条工作职责1. 护路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铁路沿线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开展铁路护路工作。
2. 护路办负责铁路护路宣传教育的组织工作,提高沿线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
3. 护路办负责铁路护路队伍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护路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
4. 护路办负责铁路护路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5. 护路办负责铁路护路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铁路护路设施完好有效。
6. 护路办负责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7. 护路办负责定期向上级报告铁路护路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第四条护路队伍管理1. 护路队伍应由沿线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的人员组成,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2. 护路队伍成员应接受护路办的培训和管理,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 护路队伍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护路队伍成员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护路宣传教育1. 护路办应定期组织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铁路护路知识。
2. 护路办应加强与沿线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的合作,共同开展护路宣传教育活动。
3. 护路办应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铁路护路的重要性,提高沿线人民群众的护路意识。
第六条违法行为查处1. 护路办负责查处下列违法行为:(1)擅自移动、损坏铁路设施设备的;(2)在铁路线路两侧一定范围内进行爆破、挖砂、采石、堆放危险物品等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活动的;(3)非法拦截、占用、挖掘铁路线路的;(4)在铁路桥梁、隧道周围一定范围内进行施工、堆放物料等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活动的;(5)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护路办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护路办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一、工作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铁路护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地区铁路护路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铁路护路工作,建立健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3. 负责对本地区铁路护路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铁路护路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 负责组织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营造良好的铁路护路社会氛围。
5.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6. 负责对本地区铁路护路队伍建设进行指导和督促,提高护路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战斗力。
7.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本地区铁路护路工作的相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 负责完成上级护路办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制度1.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铁路护路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铁路护路工作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2. 报告制度:护路办要定期向上级护路办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铁路护路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3. 巡查制度:护路办要组织定期巡查,掌握铁路沿线治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4. 应急预案制度:护路办要制定和完善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宣传教育制度:护路办要组织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铁路护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护路意识。
6. 考核制度:护路办要对所属护路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7. 保密制度:护路办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铁路护路工作中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8. 廉洁自律制度:护路办工作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护路办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铁路护路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到铁路护路工作中去。
铁路护路联防责任书
铁路护路联防责任书尊敬的各位领导:为了确保铁路线路的安全和畅通,保障旅客和货物的顺利运输,我司与各有关方面达成一致,制定了铁路护路联防责任书。
特向各位领导郑重声明,我司将全力以赴履行以下责任。
一、联防联控责任1.1 我司将积极配合铁路管理部门,执行联防联控任务,确保路线的安全运行。
在联防期间,我司将加强对沿线违法行为的巡查和整治,确保线路畅通无阻。
1.2 我司将配备足够数量和实力的安保人员,确保各关键区域和站点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及破坏行为对线路的侵害。
1.3 我司将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及时分享安全信息和情报,共同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
二、设施维护责任2.1 我司将落实好护路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处理和修复破损设备,确保铁路线路的正常使用。
2.2 我司将加强对线路周边植物和动物的管理,减少对线路设施的影响,确保线路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三、安全宣传责任3.1 我司将组织开展线路周边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和过往人员对铁路安全的意识和认知。
3.2 我司将定期举办安全培训班,提升员工对联防联控的理解和能力,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
3.3 我司将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安全知识,提醒公众遵守铁路安全规定,共同维护铁路运行秩序。
四、责任追究机制4.1 我司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履行联防联控责任或发生破坏行为的人员,将按照法律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2 我司将与相关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破坏铁路线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总结:铁路护路联防责任书是我司对铁路线路安全的庄严承诺和责任担当,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保障铁路线路的安全和畅通。
同时,我们期待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打造安全、高效、可持续的铁路网络。
谢谢!。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精)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1、建立有效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
2、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铁路护路联防。
3、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制度1、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联席会议制度为了正确处理好地方与铁路、地方与驻地单位、驻地单位与铁路的关系,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要在共创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动中:⑴街道(社区)每月召开一次铁路沿线驻区单位会议,有关领导要参加会议,针对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⑵要按创建责任书的条款,逐条对照检查落实。
⑶要共同研究制定铁路护路宣传方案,对本单位内部职工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⑷创建活动中,要深入基层,亲临铁道沿线了解实际情况,并针对突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⑸搞好信息反馈,做好会议记录,通报本单位铁路护路工作情况及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工作。
2、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情况通报制度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活动中,要定期通报各种情况:⑴对于在铁路护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扬。
⑵对铁路护路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受通报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区综治办。
⑶本单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不安定隐患和问题,涉及职工利益造成职工产生抵触情绪的,要报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综治机构、区综治办以及主管部门,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
⑷对铁路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解决。
凡不能解决的,要向区综治办和上一级部门反映,以保证及时解决,同时要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⑸对在创建工作中不注重配合、不注重落实的,要及时进行通报,造成后果的要按有关条款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范本
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维护铁路线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清单制度。
二、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的目标1. 提高铁路护路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明确各级护路责任人的职责。
2. 加强铁路沿线环境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3. 提高铁路护路联防组织的协调作战能力,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三、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的内容1. 责任划分:铁路护路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和村级六个层次。
各级护路责任人按照职责范围,对所辖铁路线路的护路工作负责。
2. 责任人职责:(1)国家级责任人:负责全国铁路护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铁路护路政策法规,对重大铁路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省级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铁路护路工作。
(3)市级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护路联防队伍进行线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4)县级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护路联防队伍进行线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5)乡级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护路联防队伍进行线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6)村级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护路志愿者队伍进行线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3. 责任清单:各级责任人根据职责范围,制定护路责任清单,明确护路工作的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四、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各级护路责任人根据本责任清单,组织开展铁路护路工作。
2. 监督:上级护路责任人对下级护路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未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问责。
3. 考核:定期对各级护路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护路工作成效的依据。
五、法律责任1. 各级护路责任人未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履行职责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模板
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模板为了加强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确保铁路安全运营和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1.护路联防是乡镇铁路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级行政干部、政法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群众代表等都应当积极参与,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2.依法明确责任,各级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铁路管理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确保乡镇铁路的安全运营,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稳定。
二、责任人及具体职责1.行政干部担任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职务的行政干部,要深入了解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情况,组织制定并落实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护路联防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及时处理铁路沿线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2.政法干部担任乡镇政法工作主要负责人的政法干部,要加强与铁路公安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铁路沿线的治安情况;加强对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参与铁路事故应急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做好铁路事故的处置和救援工作。
3.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本单位负责人职务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安全操作流程;配合铁路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审核工作,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协助处理铁路沿线的安全事件。
4.群众代表作为群众代表,要积极参与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反映铁路沿线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护路联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参与铁路沿线的安全巡查和治安维护工作,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三、考核评估1.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将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相关干部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
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范本
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范本一、背景随着交通网络的发展和人民出行的需求增加,乡镇铁路的建设和运营成为了乡镇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乡镇铁路的特殊性质和较为脆弱的环境条件,其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为了保障乡镇铁路的正常运行和通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二、责任分工1. 乡镇铁路管理部门:负责乡镇铁路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乡镇铁路设施的完好和安全状态。
2. 乡镇政府:负责乡镇铁路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的合作,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人力支持,加强对乡镇铁路的宣传和指导。
3.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乡镇铁路的社会治安,做好巡逻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乡镇铁路的通行安全。
4.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乡镇铁路进行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铁路线路的畅通无阻,及时清除积水和破损设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5. 居民和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乡镇铁路的交通规则,不擅自闯入铁路线路,不在乡镇铁路旁边停车和张贴广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具体措施1. 乡镇铁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乡镇铁路设施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广泛宣传乡镇铁路的安全知识,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提高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 乡镇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铁路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监督,加大对乡镇铁路安全工作的投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乡镇铁路的安全运行。
3.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乡镇铁路周边的巡逻和巡查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能力,确保乡镇铁路的安全和秩序。
4.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铁路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线路检查和设备维护,确保乡镇铁路的畅通和安全。
5. 居民和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乡镇铁路的交通规则,不擅自进入铁路线路,不在铁路旁边停车和张贴广告,发现乡镇铁路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制度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制度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铁路运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然而,随之而来的铁路安全风险也日益增加。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制度,有效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内容1. 概述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是指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有关单位进行快速应急响应和协同处理,防范和处理因犯罪、事故、灾害等造成的铁路运输安全事件。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一套完整的联防机制和保障体系,通过多方联动和权责明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及时响应等目标,提高铁路盘检能力和安全防范水平。
2. 联防机制(1)联防领导小组:由铁路公安机关、铁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部分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等单位共同组成,设立联防领导小组,负责策划、指导和监督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2)联防信息中心:建立联防信息中心,负责集中收集、处理、传送和分析铁路护路联防相关信息,并对铁路安全事件进行预测和预警。
(3)联防力量协调机构:由铁路运输企业、警务部门、消防部门、医疗机构等单位组成,设立联防力量协调机构,负责统筹调配各方联防力量,协调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中的技术、物资等方面的问题。
(4)联防协作机构:由铁路公安机关、铁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消防部门、医疗机构等单位组成,设立联防协作机构,协调各方面资源,共同制定、实施和评估铁路护路联防措施。
3. 护路联防安排(1)信息收集:建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部门,对铁路安全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将值班员或巡视员收集到的异常信息及时上报给联防信息中心。
(2)应急响应:联防信息中心根据实时监测到的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铁路安全事件进行预测、预警、及时响应和处置。
(3)联防处置:联防力量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各方联防力量,在铁路护路联防中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4)信息共享:联防协作机构负责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铁路护路联防中的各项信息进行共享和交流,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协同性和实效性。
铁路护路联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铁路护路联防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铁路护路联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建设,落实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先进性作用,切实搞好“创先争优”活动,更好的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发挥学校与法院的各自特点和优势,实现共创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共同建设目标,我校特成立铁路护路联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金莉
成员:张静陈宝录史宝来
翟东马霞董枚
具体职责: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为保障这次爱路护路活动取得成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支部书记金莉同志担任。
2、严明纪律,责任查究。
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对在爱路护路活动中不认真组织学习、不认真开展各项活动的部门和教师,要严肃查处。
3、加强督导,舆论造势。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及时报道活动的动态,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科学结合,互促共进。
要坚持边开展各项活动,边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在活动开展中谋工作、抓落实、求发展,努力推动我校铁路爱路护路工作再上新台阶!
晨光小学
2017年9月。
2018铁路护路工作制度
2018铁路护路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铁路沿线各市、县(区)应当设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确定成员,抓好工作。
2.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铁路沿线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3. 铁路沿线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当设立护路联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本区域的铁路护路工作。
三、工作职责1.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的铁路护路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2.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护路工作计划,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各级护路联防组织开展工作。
3. 铁路沿线乡镇(街道)、村(社区)护路联防组织负责本区域的铁路护路工作,落实护路措施,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四、护路措施1. 加强铁路沿线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破坏铁路设施、盗窃铁路物资、干扰铁路运输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2. 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铁路部门处理。
3. 加强铁路沿线环境保护,制止非法排污、倾倒垃圾等行为。
4. 加强铁路沿线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铁路安全意识。
5. 协助铁路部门做好旅客运输服务,维护旅客乘降秩序。
6. 参与铁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五、工作制度1.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铁路护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护路联防组织应当及时报告铁路护路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报告。
3. 联合整治制度: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铁路护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联合整治。
4. 考核奖惩制度:对在铁路护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或者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路护路工作管理制度
铁路护路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护路工作管理,确保铁路线路的安全运行,保障铁路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护路工作管理,并规定了铁路护路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监督检查等制度。
第三条铁路护路工作是指对铁路线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巡查、维护、修复和保养等工作,确保铁路线路畅通,设施设备完好,确保列车安全运行。
第四条铁路护路工作管理应当依法、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铁路护路工作管理机构为铁路护路部门,主要负责对铁路线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巡查、维修等工作。
第六条铁路护路部门设置部门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等职务,各职务负责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七条铁路护路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铁路护路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铁路护路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开展铁路线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二)负责制定铁路护路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三)负责对铁路线路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复和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四)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列车运行安全检查,确保铁路线路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铁路护路部门的副主任主要负责协助部门主任管理工作,安排部门组织协调工作,指导部门人员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条铁路护路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巡查、维护、修复和保养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完成相应任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铁路护路工作应当根据铁路线路的情况和运行需求,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十二条铁路护路工作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间节点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十三条铁路护路工作应当针对不同的设施设备,采取不同的维护、修复和保养措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铁路护路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铁路护路工作应当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乡铁路护路工作制度
乡铁路护路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铁路护路工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铁路护路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路地共建的原则,充分发挥乡政府、村民委员会、铁路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共同维护铁路治安秩序和运输安全。
第三条乡铁路护路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第四条乡铁路护路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护路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乡成立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村委会主任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乡铁路护路工作。
第六条乡铁路护路工作办公室设在乡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乡铁路护路工作计划;(二)协调各部门开展护路工作;(三)收集、整理护路工作资料,建立健全护路工作档案;(四)定期对铁路护路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三、工作内容第七条乡铁路护路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加强铁路沿线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二)加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三)加强铁路沿线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护路意识;(四)组织铁路沿线村民参与护路工作,建立护路志愿者队伍;(五)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美化铁路沿线环境。
四、工作措施第八条乡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护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乡派出所要加大铁路沿线治安巡逻力度,提高见警率,及时处置各类治安事件。
第十条乡护路工作办公室要定期对铁路沿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乡政府要加强对铁路沿线村民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护路意识,积极参与护路工作。
第十二条乡政府要积极协调铁路部门,共同推进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
五、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乡铁路护路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乡护路工作的重要依据。
铁路护路联防目标责任书
铁路护路联防目标责任书为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特制定本铁路护路联防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1、杜绝因治安问题引发的铁路行车重大事故,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2、有效预防和减少盗窃、破坏铁路设施设备等违法犯罪行为。
3、及时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各类安全隐患,确保铁路沿线治安秩序良好。
4、加强对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二、责任内容(一)组织领导1、成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宣传教育1、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如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
2、深入铁路沿线村庄、学校、企业,宣传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建立铁路护路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使爱路护路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治安防控1、加强铁路沿线治安巡逻,特别是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要加大巡逻密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治安问题。
2、建立健全治安防控网络,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秩序。
3、对铁路沿线的治安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管控,落实帮教措施,防止其危害铁路安全。
(四)隐患排查整治1、定期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铁路桥梁、涵洞、道口等部位的安全隐患。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3、加强对铁路沿线施工单位的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五)应急处置1、制定铁路护路联防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一旦发生影响铁路安全的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全镇铁路护路联防实施制度
全镇铁路护路联防实施制度.____字第一条为了保障全镇铁路的安全运营,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全镇铁路的安全警示度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制度。
第二条全镇铁路护路联防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协作配合、安全先行、全员参与”。
第三条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由全镇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
第四条铁路护路联防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镇铁路护路联防方案和制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2. 对全镇铁路沿线进行巡查,并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3. 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制定安全防范措施;4. 组织开展铁路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5. 及时做好铁路事故的报告、处理和救援工作;6. 加强对铁路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铁路护路联防的具体举措包括:1. 设立专门的铁路护路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全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2. 制定铁路护路巡查计划,确保每天都有专人对全镇铁路进行巡查;3. 加强对铁路沿线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装围墙、设置警示标识等;4. 开展定期的铁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5. 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的合作,共同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6. 成立铁路事故处理队,负责铁路事故的报告、处理和救援工作;7. 定期检查铁路设施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六条铁路护路联防的监督和督促工作由全镇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1. 每月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严肃追究责任;3. 加强宣传和宣传,提高全镇居民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本实施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为三年,届满后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八条违反本实施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惩罚。
第九条本实施制度由全镇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实施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铁路护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秩序,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铁路护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铁路护路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铁路护路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铁路沿线乡镇、街道设立铁路护路工作站,负责本辖区内的铁路护路安全工作。
4. 各级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站应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铁路护路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铁路护路安全工作内容1. 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清理铁路沿线垃圾、杂草,整治乱堆乱放现象,确保铁路沿线环境整洁。
2. 铁路设施巡查:定期对铁路设施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 铁路沿线治安巡逻:加强铁路沿线治安巡逻,防止和打击盗窃、破坏铁路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4. 铁路安全教育:开展铁路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沿线群众铁路安全意识。
5.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四、铁路护路安全工作措施1. 加强铁路设施维护:确保铁路设施完好,及时修复损坏设施,提高铁路运行安全系数。
2. 完善铁路护路设施:在铁路沿线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等,防止行人、车辆进入铁路防护区域。
3. 强化铁路护路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铁路护路队员,加强培训,提高护路队伍素质。
4. 加强铁路沿线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铁路护路安全知识,提高沿线群众铁路安全意识。
5. 建立铁路护路信息共享机制:各级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站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铁路护路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铁路护路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铁路护路联防(路地)联席会议制度
铁路护路联防(路地)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强化路地配合,把铁路护路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到实处,更好地推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根据各次联席会议的不同内容,由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其主要任务是:(一)传达贯彻上级关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方针、政策、决定、指示,并联系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二)根据上级关于铁路护路联防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我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措施。
(三)掌握和分析铁路护路形势,针对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和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对重特大涉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研究,提出排查调处意见和建议,并对需要分流办理的涉路矛盾纠纷作出分流排查调处的决定。
(五)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中需要督查、办理的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督查、督办意见和建议。
(六)研究和落实领导小组及上级办交办的重大事项。
三、联席会议的主持。
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组织、筹备并报请政法委相关领导主持。
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要求。
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护路办在每次会议召开5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书面或电话通知到应参会成员单位。
临时召开的会议临时通知。
五、联席会议的纪律。
被通知参加联席会议的单位负责人应当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应当向护路办请假,并委派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前应就会议议题作好发方言准备。
六、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办理。
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护路办负责督办,有关单位、村委会对联席会议的决定事项应当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护路办。
七、联席会议的文书管理。
联席会议研究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与工作事项,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印发各有关单位、村委会,报送上级有关机关和领导。
区护路联防工作制度
区护路联防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区铁路运输安全,预防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区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护路联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2.设立区护路联防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护路联防的日常工作任务。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由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职责1.区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研究制定全区护路联防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3)组织、协调和督促全区护路联防工作;(4)定期研究解决护路联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区护路联防工作办公室职责:(1)组织实施全区护路联防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2)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护路联防工作;(3)收集、整理和上报护路联防工作信息;(4)组织开展护路联防宣传教育活动;(5)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区护路联防工作。
四、工作内容1.预防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铁路运输安全;2.加强铁路线路、桥梁、隧道、信号等设施的保护,防止被破坏;3.打击铁路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铁路治安秩序;4.开展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铁路安全意识;5.建立健全护路联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护路联防措施;6.及时处理铁路交通事故和安全隐患,确保铁路运输畅通。
五、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区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护路联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护路联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护路联防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护路联防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区护路联防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护路联防工作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护路联防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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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
1、建立有效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
2、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铁路护路联防。
3、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制度
1、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正确处理好地方与铁路、地方与驻地单位、驻地单位与铁路的关系,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要在共创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动中:
街道(社区)每月召开一次铁路沿线驻区单位会议,有关领导要参加会议,针对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要按创建责任书的条款,逐条对照检查落实。
要共同研究制定铁路护路宣传方案,对本单位内部职工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创建活动中,要深入基层,亲临铁道沿线了解实际情况,并针对突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搞好信息反馈,做好会议记录,通报本单位铁路护路工作情况及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工作。
2、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情况通报制度
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活动中,要定期通报各种情况:
对于在铁路护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扬。
?对铁路护路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受通报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区综治办。
本单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不安定隐患和问题,涉及职工利益造成职工产生抵触情绪的,要报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综治机构、区综治办以及主管部门,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
对铁路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解决。
凡不能解决的,要向区综治办和上一级部门反映,以保证及时解决,同时要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对在创建工作中不注重配合、不注重落实的,要及时进行通报,造成后果的要按有关条款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3、铁路护路联防队执勤巡逻制度
执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护路联防队员安全管理规定》。
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上路执勤巡逻。
执勤人员上路执勤巡逻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规定的执勤标志,手持规定的执勤械具。
执勤人员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十看十注意",发现与制止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不法行为。
遇有突发事件或意外险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在执勤巡逻中,不得擅离线路,随意脱离。
在执勤巡逻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做到依法巡逻,文明执勤,礼貌服务,严禁违法乱纪,越权执法。
在执勤巡逻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认真填写执勤巡逻日志和案件处理结果。
对于在执勤巡逻中遇到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发现的治安隐患、报告与处置情况,应认真进行登记。
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月日时分)、地点(属地位置、线别区段、上下行线、公里米数)、案件、情节、损失危害、原因分析、建议、报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