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重要考点整理
法律专利知识点总结
法律专利知识点总结专利是指国家授予专利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或设计方案,享有专有权利的一种权利。
专利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有性:专利权是针对特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而设立的,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制造或销售专利权所涉及的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权所涉及的方法。
2. 时限性:专利权享有期限通常为20年(发明专利)或者1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在专利权期限届满后自然失效。
3. 公示性:专利申请公开的内容通常包括专利申请书、专利说明书、专利权利要求书、摘要和图纸等,这些信息对其他人是公开的,用于指导技术发展和经济活动。
4. 地域性:专利权通常只在申请专利的国家或地区有效,不受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的约束,需要在每个国家或地区分别申请才能获得专利权。
5. 不可侵犯性:专利权是排他的权利,他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得生产、使用、销售涉及专利权的产品或者使用涉及专利权的方法。
专利权人有权向侵权行为人提起侵权诉讼。
二、专利的种类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以下分别对三种专利类型进行介绍:1.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和对前两者的改进所作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
发明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 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作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
3. 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所作的新的设计的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所保护的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和显著性。
除了以上三种专利类型外,还有植物新品种保护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等专利类型。
三、专利权的取得要取得专利权,必须经过专利申请、专利审查和专利授权三个阶段的程序。
下面分别对这三个程序进行详细介绍:1. 专利申请:专利权的享有人,在被授予专利权前,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
专利法重点知识
专利法重点知识专利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创新者的知识产权。
本文将重点介绍专利法的相关知识。
一、专利的定义和分类专利是一种独占权,授予发明者对其创造的技术或设计的独立权利。
根据专利保护的对象不同,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保护对于某个技术领域的创新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于某个产品的新型构造或形状,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对于产品的外观造型。
二、专利的授予和保护专利的授予是通过申请和审查程序实现的。
申请人需要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并经过专利局的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对申请的合法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评估。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相关的条件,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并发布专利公告。
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为20年,期满后专利将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技术或设计。
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可以享有对专利的独占权,可以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专利技术或设计。
三、专利权的限制和剥夺专利权并非无限制的,有一些限制和剥夺的情况。
例如,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期间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专利局缴纳年费,如果未按时缴纳,则可能导致专利权的丧失。
此外,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妨碍公共利益、垄断市场等行为也可能导致专利权的限制或剥夺。
四、侵权和纠纷解决当他人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未经许可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专利技术或设计时,就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专利纠纷解决的方式除了诉讼外,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当然,不同国家的专利法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五、专利的国际保护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际专利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目前,世界上有一些国际组织和协定,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巴黎公约和欧洲专利公约等,旨在促进国际专利的保护和协调。
六、专利的价值和运用专利不仅可以保护创新者的权益,还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专利法知识点总结
专利法知识点总结一、专利的申请1. 申请条件在国际上,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新颖性、创造性、有实际应用价值。
新颖性是指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在申请日前没有被他人在国内外披露。
创造性是指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并且不属于现有技术的简单推断。
有实际应用价值是指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可以被用于生产或者制造,并且能够产生经济效益。
2. 申请途径申请专利的途径可以包括国内申请、国际申请和外国申请等。
在中国,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申请。
3. 申请材料申请专利时,需要提交申请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图样、专利代理委托书(如有)、对费的申请。
其中,说明书是专利申请的核心,必须对发明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法等加以描述。
二、专利的审查1. 申请受理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将被受理,并作出受理通知。
2. 实质审查在受理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包括对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际应用价值的审查。
在实质审查中,审核员将结合技术文献和现有技术,对申请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法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3. 补正和答辩如果申请被否决,申请人可以根据审核员的意见对申请进行补正或提出答辩。
补正和答辩是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维护自己专利权的重要手段。
三、专利的授权1. 授权决定经过实质审查,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决定后,申请人将收到授权通知书,并获得专利证书。
2. 专利权期限专利的期限一般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期限为10年。
在期限内,专利权人享有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专有权。
四、专利的维持1. 专利年费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权后,需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
否则,专利权可能被撤销。
2. 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可以被转让给他人,转让应当通过合同书面形式,并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3. 专利权的许可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专利法复习重点
专利法复习重点第一章专利与专利法概述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1474年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奠定了现代专利法律制度的基础。
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标志着专利申请国际化。
专利权的特点有:(1)独占性(2)地域性(3)时间性专利法的功能作用。
第二章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即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获得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与此相对是三种专利权。
一、发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同时也体现了发明的特征。
发明的类型有:1、产品发明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执照的各种新制品。
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的发明。
2、方法发明,是指制造某种产品或生成某种物质所使用的特殊手段或特殊步骤。
3、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方法或发明提出的创造性变革。
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区别。
四、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二)不可专利的项目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新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第三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质条件和一定的形式条件。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巴黎公约为专利权的国际保护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专利独立原则,以及要求成员国遵守的最低限度要求。
但对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实质条件未有规定。
专利法复习重点
专利法复习重点第一章专利与专利法概述专利权就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得在规定得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得独占权。
1474年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奠定了现代专利法律制度得基础。
1883年签订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标志着专利申请国际化。
专利权得特点有:(1)独占性(2)地域性(3)时间性专利法得功能作用。
第二章专利权得客体专利权得客体,即专利保护得对象,就是指专利法规定得可以获得专利权得科学技术成果。
我国专利法保护得客体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与此相对就是三种专利权。
一、发明专利法所称得发明就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得新得技术方案。
同时也体现了发明得特征。
发明得类型有:1、产品发明产品发明就是指通过人得智力劳动、经过人工执照得各种新制品。
例如对仪器、装置、用具或组合物等作出得发明。
2、方法发明,就是指制造某种产品或生成某种物质所使用得特殊手段或特殊步骤。
3、改进发明,就是指对已有得方法或发明提出得创造性变革。
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就是指对产品得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得适于实用得新得技术方案。
”三、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就是指对产品得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组合所作出得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得新设计。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得区别。
四、不授予专利权得项目不授予专利权得项目有:(一)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得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二)不可专利得项目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得规则与方法3、疾病得诊断与治疗方法4、动物与植物新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得物质第三章授予专利权得实质条件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具备一定得实质条件与一定得形式条件。
一、授予专利权得发明与实用新型应当具备得实质条件巴黎公约为专利权得国际保护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专利独立原则,以及要求成员国遵守得最低限度要求。
专利法复习重点
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概念:是由政府(含政府间组织)授予(含登记)的,在一定期间内、在本国或本地区范围内的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排它性权利。
2、专利权的特点:(1)政府授予(含登记)(2)无形(区别于无体财产)(3)时间性(防止对技术的过度垄断)(4)地域性(专利独立原则)(5)排它性(独占性)(6)可复制性(重复再现性,不具有物理耗损的共同消费性)(7)使用价值让渡的多元性(同时设定多个实施许可权)(8)推定有效性(有相反证据时,可以被自始无效)(9)公告性(只有通过公告其保护范围公众才知晓并生效)(10)保护范围的概括性(模糊性)(11)可恢复性(权利丧失后,可以恢复原状)二、国际公约(一)巴黎公约1、背景:1883年创设、1884年生效,我国于1985年3月19日加入。
2、巴黎公约确立的原则和制度:(1)国民待遇原则(2)优先权原则(3)专利独立原则(4)展出的临时保护制度(5)强制许可制度3、巴黎公约的保护范围(工业产权)(1)专利(2)商标(3)工业品外观设计(4)实用新型(5)服务标记(6)厂商名称、(7)制止不正当竞争(8)货源标记及原产地名称(二)TRIPS协议1、概念: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协议(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2、背景: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的组成部分,1995年1月1日生效(货物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2001年11月11日我国加入。
3、保护内容:著作权及邻接权、专利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信息4、知识产权的性质:私权(最惠国待遇的基础)5、基本的原则: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均衡保护6、保护标准上的变化(最低标准)(1)版权和邻接权:将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明确属于版权保护的范围(2)商标: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不相同和不相类似的领域,明确服务商标也适用于驰名商标;(3)地理标志:将地理标志作为单独的一项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对误导行为采取措施尤其是葡萄酒和白酒;(4)外观设计:引入“独立创作”、“新颖性或原创性”概念和标准;(5)专利保护的对象:技术领域任何发明(6)专利权人的权利:进口、提供销售行为均为侵权(7)保护期:专利从申请日起20年,外观设计10年(8)方法专利的举证责任:新产品时举证责任倒置。
专利法重点知识点
专利法重点知识点专利法主要体现了国家对创新活动的保护与鼓励,规定了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专利法的重点知识点:一、专利的定义和保护范围专利是指为了保护发明者的创新成果而授予的一种专有权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专利享有排他的权利,即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在其专利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引进或许诺销售等。
二、专利的分类专利根据保护的创新内容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或者方法的技术方案作出创造性的技术提高,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作出的其中一种改进,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产品的造型、图案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其中一种新的设计,具有新颖性。
三、专利的申请和审查专利申请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图纸等。
申请时,必须详细描述创新成果的技术内容,并在权利要求书中明确指出所要求的专利保护范围。
提交申请后,专利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
申请人还可以申请专利实质审查,以验证创新成果是否符合专利保护的要求。
四、专利的授权和维护当专利被审查通过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人专利证书。
专利权人需要对专利进行维护,包括支付年费、维护专利技术的保密等。
如果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将丧失。
此外,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授权给他人使用,也可以通过许可使用合同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五、专利的保护和权利的限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绝对的,即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擅自实施。
专利权人对他人的侵权行为可以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损失。
然而,专利权并非无限制的,如当他人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了专利的技术内容,他们可以在专利权的限制范围内使用该技术。
六、专利的有效期限和保护期专利的有效期限是以申请日为起点,发明专利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为15年。
专利代理师考试专利法必背知识点
专利代理师考试专利法必背知识点一、专利基础知识。
1. 专利的类型。
- 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 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保护期限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2. 专利制度的作用。
- 鼓励发明创造:通过给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的独占权,激励人们投入资源进行创新。
- 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专利权人希望通过实施专利技术获取经济利益,从而促进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
- 提高创新能力:在专利制度的激励下,企业和个人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有助于提升国家整体的创新水平。
3. 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 科学发现:例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这是对自然规律的揭示,不是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数学运算方法、比赛规则等。
因为它们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不具备技术特征。
-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用于疾病诊断和治疗的仪器、设备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 动物和植物品种: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 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主要涉及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等因素。
4.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
- 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 合作发明创造:-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方面的知识点总结
专利方面的知识点总结一、发明的定义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是指利用技术方案对物品或者物质的结构、工作原理或者其制造方法作出的技术方案。
发明是对已有技术加以改进,或者是对全新技术的创造和发现。
发明不仅包括发明创造的技术成果,还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 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对物品的结构或者其组织方式作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它比发明的创造门槛低,只需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即可申请专利,不需要具有创造性。
2. 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物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所采取的新的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仅保护产品的外观造型,不包括与产品功能相关的技术方案。
二、专利的申请和申请流程1. 专利申请条件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或者其合法代表人,也可以是委托代理人。
在申请前,需要对发明进行搜索,验证其新颖性和创造性,并制定详细的专利申请文件。
2. 专利申请流程专利申请的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查和授权三个阶段。
提交申请包括递交专利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用等,审查阶段包括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和公告等,授权阶段是对通过审查的专利申请进行授权,并颁发专利证书。
三、专利权的保护范围1.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专利申请人对其所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技术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权的类型和内容而异,一般包括保护专利权人对该项专利所提出的技术方案的独占权利。
2.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而异,一般包括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外观设计专利十四年。
保护期限的到期后,专利权自然失效,专利技术成果进入公有领域。
四、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1. 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转让可以通过许可、出售或者赠予等方式进行。
专利权的转让必须以书面协议为准,且向专利局申报备案。
专利法复习资料
专利法专利法概述专利法:是国家制定并颁布的,旨在保护和促进发明创造的技术进步,通过授予发明人排他性的权利来鼓励创新和技术的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被修订的时间是2020年10月17日。
WIPO是专利法领域的国际保护组织。
欧洲专利局的专利法最为开放。
专利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利的申请和审查:专利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提交申请,经过专利审查机关的审查后,符合授权条件的申请才能获得专利权。
(2)专利权的授予和维持:专利审查机关根据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授予专利权并确定其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前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效力。
(3)专利的实施和保护: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并采取措施防止侵权行为。
对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4)专利的转让和许可:专利权人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也可以将专利许可给其他人使用。
这些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专利法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从法律和经济两个角度分析专利法的基本原则。
专利法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1)鼓励创新:专利法通过给予创新者一定期限的垄断权,鼓励企业进行更多的研究和开发,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例如,药品专利保护药物的独特配方和制备方法,使得制药公司有动力继续投入研发新的药品,从而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和改善公众健康。
2)公开技术:专利权人必须将其创新技术公开,这使得其他研究者可以从中学习和借鉴,进一步推动技术进步。
在许多科技领域,新的发明往往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和创新。
因此,专利的公开为其他研究者提供了基础材料,有助于推动技术的整体进步。
3)保护竞争:专利法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侵权行为对创新者的利益造成损害。
这对于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非常关键,特别是对于那些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研发的公司。
例如,一家手机制造商如果发明了新的手机设计并申请了专利,那么该设计在受保护的时间内不能被其他公司无授权地使用。
专利法基本知识点及相关习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
●专利法调整对象1)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所有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确权)2)调整因如何授予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授权)3)调整因使用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用权)4)调整因许可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限权)专利权的法律特征1)专有性。
也称垄断性。
它是指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
2)地域性。
地域性是由专利法的国内法性质决定的。
3)时间性。
规定时间的理由:一是促进有效期内尽快应用,二是技术进步快,发明创造经过一段时间会老化。
4)合法性。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2008年第三次修改(2009年10月1日施行)7个方面1)立法宗旨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2)提高发明和实用新型标准,“绝对新颖性”;3)提高外观设计专利的质量,规定对平面印刷品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4)取消向外国申请专利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规定。
5)据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明确“遗传资源的获取或利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6)“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可给予制造并出口专利药品到特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多哈会议);7)明确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应包括权利人维权成本,并增加了法定赔偿的规定等。
●专利法法渊1.宪法。
规定国家奖励技术发明创造,对从事科学、技术事业的公民的有益的创造性,给以鼓励和帮助;2.法律。
分为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
前者有《民法通则》、《刑法》等。
后者为《专利法》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有国务院颁发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等;4.司法解释。
5.国际公约。
(我国已加入《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
上述国际公约除我国政府声明予以保留的条款以外,均为我国专利法的渊源。
)专利制度的作用一)实现了权利人利益的最大程度的保护二)促进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三)促进技术信息的传播●发明专利的特点1.发明是一项技术方案。
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
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简介专利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的申请,保护其发明的一种创造性的技术成果的法律制度。
专利法律知识是专利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专利法律知识的考核包括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使用、转让、保护等方面。
本章将重点介绍专利申请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专利审查的程序和标准、专利的权利范围和保护措施等。
一、专利申请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专利申请是专利制度的核心环节,是保护发明人权益的基本方式。
专利申请的基本要求包括:申请人的资格、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申请专利时,应提交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以及相关文件,并按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专利申请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授权和公告。
二、专利审查的程序和标准专利审查是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和法律审查,主要包括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两个方面。
专利审查的程序包括: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和公开审查。
实质审查是对专利申请的技术特征进行审查,主要考察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形式审查是对专利申请的形式要求进行审查,主要考察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公开审查是对专利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查,主要考察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公开要求。
专利审查的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法律标准两个方面。
技术标准是指专利审查时所参照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专利技术的领域、技术水平和技术发展动态等。
法律标准是指专利审查时所参照的法律条件和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的合法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专利权的限制等。
三、专利的权利范围和保护措施专利的权利范围是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的限度。
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的权利包括:独占权、使用权、转让权和请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
专利保护措施包括:颁发专利证书、公告专利内容、提供专利检索信息、处理专利权纠纷、打击侵权行为等。
专利权人可根据专利法规定,采取合法的手段保护其专利权益,当专利权受到侵权时,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和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进行维权。
专利法律知识知识点
专利法律知识知识点第一部分:专利法律的概述专利法律是一种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旨在保护发明者和创新者的利益。
它为发明者提供了一种独占性权利,使其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进行控制和经济利用。
第二部分:专利权的要求为了获得专利权,发明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求:1.新颖性:发明必须是新的,即在任何公开领域中都没有相同的技术解决方案存在。
2.实用性:发明必须具有实际应用的功能,不能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概念。
3.非显而易见性:发明必须具有创造性,超出了普通技术人员在相关领域的常识范围。
第三部分:专利类型的区分在专利法律中,有三种主要类型的专利:1.实用新型专利:针对某种实际应用的新型技术解决方案,它通常具有较为简单的结构和功能改进。
2.发明专利:对于具有技术进步和创造性贡献的新发明的保护,它通常涉及更复杂的技术领域。
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产品外观的独特性和创新性,例如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装饰等。
第四部分: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而有所不同:1.实用新型专利:10年。
2.发明专利:20年。
3.外观设计专利:15年。
在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享受专有权利并对其发明进行商业利用。
第五部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专利权主张的权利要求确定。
权利要求是对发明的具体描述,它应该明确描述发明的技术特点和创新之处。
专利权通常只能阻止他人在权利要求所涵盖的技术范围内从事未经授权的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活动。
第六部分: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申请专利的过程包括以下步骤:1.编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发明的描述、权利要求、说明书和摘要等。
2.提交专利申请:将申请文件提交给专利局,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专利审查:专利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发明是否符合专利法律的要求。
4.通知和审查意见:专利局会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并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5.批准和颁发专利: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专利局将批准并颁发专利证书。
专代 专利法知识点
专代专利法知识点
1. 专代们注意啦,专利法里可有个超重要的知识点,那就是新颖性!这就好比你发现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宝藏,别人都没见过。
比如说你发明了一个能飞的滑板,在你之前从来没人有过这样的点子和产品,这就是具有新颖性呀,是不是很神奇?
2. 专利法里还有个实用性也不能忽视呀!这不就像是你有个超棒的想法,还得真的能在实际中用起来才行。
比如说你设计了个超级酷炫的太阳能汽车,但如果根本没办法制造出来,那就谈不上实用性啦,对不对?
3. 哎呀,还有专利的创造性呢!这就好像搭积木,普通搭法大家都会,但你能搭出一个超级奇特又厉害的造型,这就是创造性呀!比如说发明了一种全新的药物治疗方法,效果特别好,这就是创造性的体现啊!
4. 大家知道专利的申请流程也是专利法的知识点哦!这就像是你要去参加一场重要比赛,得一步一步地按规则来。
比如要准备各种材料,提交申请,经过审核等等,一步都不能错呀,不然怎么能拿到专利呢?
5. 专利法还规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呢,这就好比给你的宝贝画个保护圈。
如果有人越界侵犯了,那可不行!比如说你的专利产品是个智能机器人,那在保护范围内别人就不能随便模仿制造呀,明白了吧?
6. 还有呀,专利法里对专利侵权的处理也是关键呢!如果有人侵权了,就好像有人抢了你的心爱之物,那可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呀。
比如说别人抄袭了你的发明,那必须得让他们受到惩罚,咱们的权益可不能随便被侵犯呀!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专利法的知识点非常重要,每个专代都要好好掌握,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创新成果呀!。
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第一章)
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第一章)第一章专利申请程序第一节专利的申请和受理一、专利申请的形式1、申请和审批“形式一致”原则(1)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被受理——在审批程序中应当采用纸件形式(2)以电子形式申请并被受理——在审批程序中应当采用电子文件形式(3)违背“形式一致”的后果——视为未提交2、视为未提交的申请形式(1)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2)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二、专利申请的文字和书写1、审查的依据(1)中文专利申请文本(2)外文申请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2、中文(1)汉字,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64年公布的简化字为准(2)异体字、繁体字、非规范简化字——专利局予以改正或者通知申请人补正3、外文翻译(1)外文申请文件应当翻译成中文(2)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证据资料应当附具中文题录译文(3)期满未提交译文的,视为未提交4、书写方式(1)单面、纵向使用纸张(2)自左至右横向书写,不得分栏书写(3)一份文件不得涉及两件以上专利申请(4)一页纸不不得包含两种以上文件5、书写规则(1)只能打字或印刷——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以及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中文字部分(2)手工书写①数学式和化学式(安装制图方式)、其他文件②字体应当工整,不得涂改6、字体(1)宋体、仿宋体或者楷体,不得使用草体或者其他字体(2)子高(3.5毫米至4.5毫米)、行距(2.5毫米至3.5毫米)(3)字体颜色应当为黑色7、页码(1)各种文件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2)页码应当置于每页下部页边的上沿,并左右居中三、证明文件1、证明文件的种类——非职务发明证明、国籍证明、经常居所证明、总部所在地或经常营业所所在地证明、申请人资格证明、优先权证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转让证明、生完材料样品保藏证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名称变更或者权利转移证明、文件寄发日期证明2、证明文件的制作——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或者由当事人签订3、证明文件的提供(1)提供正本(2)证明文件时复印件的,应当经公证或者由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四、专利申请文件份数1、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1)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3)原本或副本各一份,内容不同的以原本为准2、其他文件一份——专利代理委托书、实质审查请求书、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转让合同五、专利申请的受理点1、专利局受理处——专利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2、专利代办处(1)仅受理专利申请(2)不受理涉外申请、分案申请、要求国内优先权的申请和申请日之后提交的其他文件六、专利申请的受理1、受理条件(1)请求书——专利的类别明确、写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和权力要求书(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权力要求书(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图片或者照片(5)申请文件时实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清晰可辨(6)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符合强制代理(7)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符合强制代理2、不受理的情形(1)请求书缺陷——专利的类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不明确(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全(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全(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不齐全(5)申请文件没有实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或者无法辨认内容(6)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不具有提出申请的资格(7)应当代理而没有代理(8)直接从外国项专利局邮寄(9)直接从港澳台向专利局邮寄(10)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11)未使用中文七、专利申请文档1、文档的组成——在申请和有效期内形成的各种文件,包括案卷和电子文档2、文档的作用(1)作为原始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2)专利局进行审批和作出各种结论的依据3、文档的法律效力——对专利审批、复审、无效宣告等法律程序和涉及由权利归属纠纷的结果引起的相关程序的真实记录4、文档的查阅和复制5、查阅和复制程序(1)请求人提出书面请求并缴纳规定费用(2)工作人员与请求人约定查阅时间并发出查阅通知书(3)查阅人凭查阅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查阅文件,对文件进行复制(4)工作人员重新整理,并将请求阅档的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存入案卷6、案卷的保持期限7、专利公报(《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八章)——不予公布的内容(1)初审中被驳回、被视为撤回、申请主动撤回和确定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2)中止请求(3)发明的复审决定八、专利公报的内容主要包括(1)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2)发明或者使用信息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3)发明专利申请的是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专利新增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自行进行是在审查的决定(4)保密专利的解密(5)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6)专利权的授予、无效宣告、终止(7)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8)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9)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10)专利实施的潜质许可的给予(11)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恢复(12)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13)对地址不明的当事人的通知(14)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发明或者使用信息的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全文出版第二节申请日和有限权日一、先申请原则1、申请先后的判断标准是以日期为准而不是以时刻为准。
专利法重点知识点
技术方案的概念: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集合。
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实现的。
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公开日,是指专利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的日子。
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
公开日是针对发明专利而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没有公开日。
授权公告日是指专利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的日子。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优先权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日的重要性: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之人;判断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外观设计是否具备授权条件的时间标准是申请日;申请日可能构成《巴黎公约》意义上的优先权日;申请日是公布发明专利申请时间的起算日;申请日是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3年期限的起算日;申请日是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申请日是实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强制许可期限的起算日;申请日是确定所需缴纳专利年费数额的依据。
“优先权”确定过程中的“相同主题”的含义;相同主题一般指的是要求保护的客体相同,在后申请主张的权利要求,如果在先申请中有,则可以主张优先权。
相同主题比较简单的解释就是:是否在同一领域,技术方案是否基本相同,解决的问题是否相同,达到的效果是否基本一样优先权的效力;1,使他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就想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性。
在优先权期限内第三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的另外一项专利申请,不能抵触申请人在其后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专利申请。
如果两份申请发生冲突,第三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或被宣告无效。
2,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体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所为还是第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
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第三章)
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一节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一、《专利法》第5条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1)国家法律——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2)因发明创造的滥用违反国家法律——属于保护客体(3)实施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属于保护客体2、违法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中国境内的社会公德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1)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者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不属于客体(2)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或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公众健康,不属于客体(3)专利申请的文字或者图案设计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或宗教信仰、伤害人民感情或民族感情或者宣传封建迷信,不属于客体(4)因发明创造的滥用违法国家法律——属于保护客体(5)发明创造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存在某种缺点——属于保护客体二、《专利法》第25条1.科学发现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一般性定义,不是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的具体审查标准)1.《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技术方案——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由技术特征来体现(2)不属于保护客体——气味、声、光、电、磁、波等信号、能量(3)不属于保护客体——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不是解决技术问题、没有利用技术手段或者没有获得技术效果2.《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二节新颖性一、现有技术1.现有技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0条),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1)专利法意义上的“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2)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3)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人违法规定、协议或者默契泄露秘密,导致技术内容公开,使公众能够得知这些技术,这些技术也就构成了现有技术的一部分2.时间界限(1)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是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则指优先权日(2)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范围内3.地域界限(1)属于出版物公开的,地域界限指全世界范围(2)属于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的,地域界限仅限于国内4.公开方式(1)出版物公开①出版物不受地理位置、语言或者获得方式的限制,也不受年代的限制②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量多少、是否有人阅读过、申请人是否知道是无关紧要的③对于印有“内部资料”、“内部发行”等字样的出版物,确系在特定范围内发行并要求保密的,不属于公开出版物④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印刷日只写明年月的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2)使用公开①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交换、馈赠、演示、展出等方式使有关技术内容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②在展台上、橱窗内公众可以阅读的信息资料及直观资料属于使用公开③使用公开是以公众能够得知该产品或者方法之日为公开日(3)其他方式公开①口头公开、广播、电视、电影等能够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方式②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以其发生之日为公开日③公众可接收的广播、电视或者电影的报道,以其播放日为公开日注意:A.在外国举办的展览会上展出的展品不构成现有技术B.在外国举办的展览会上发现的出版物构成现有技术C.在中国政府承认的在外国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发行的介绍展品的出版物所公开的发明创造可以享受宽限期二、抵触申请1.抵触申请的类型(1)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2)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注意:A.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B.所称的“专利局”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C.申请有优先权的,所称“申请日”为优先权日2.抵触申请不包括(1)“当天申请”:由他人在申请日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本人申请”: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不仅要查阅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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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重要考点
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
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第三章对专利申请文件要求
第四章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第五章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第六章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
第七章专利合作条约及有关规定
第八章专利文献与专利分类
卷一2006-2009试题分布规律:
1、第4、6、
2、1、5、3(重点是4、6、2章,约占60%,但1、5、3章中也有很多高频考点),(卷三重在第2、5章)。
2、6章:理解;4章:记忆;
2、另外,今年的新增考点很多,须重视。
新法修订知识点(不全):A15 A16 R76-78,A5 A25 A9A22,R16 R17 R18 外观设计,A20 R44 ,R72,R14A59
指南:PCT国家阶段申请日的重新确定(中国作出保留的部分,今年必考)
点型题:只考察一个知识点,通常是单选,25题左右;
线型题:选项之间跟一个知识点相关,通常是多选;
面型题:选项之间不相关;
第一章重要考点:
超高频(每年2个):职务发明、合作委托开发
高频(每年1个):代理人执业规范、发明人署名权、发明人定义、发明人奖酬、中国申请人与外国申请人的区分、代理机构的设立及执业规范、
A:专利法R:实施细则S:审查指南X:专利相关法律应考教程及同步练习-冯晓青
第二章重要考点:
超高频(每年2个以上):现有技术、抵触申请的定义和判断、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5、25)、新颖性判断规则(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化学部分新颖性和单一性的判断,出题者是化学部的,今年要注意)、
高频(每年1个):实用新型保护客体、外观设计授权条件、宽限期的效力、禁止重复授权、实用性、创造性的判断;较高频:外观设计保护客体;
第三章重要考点:
超高频(每年2个以上):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单一性的判断(在卷三也是重点);高频(每年1个):说明书的撰写、外观设计的图片
第四章重要考点:
超高频(每年2个以上):优先权部分、申请文件的修改部分(主动修改的时机、不允许的修改)、专利费用(缴费日、种类、期限、恢复权利等,尤其是种类今年变动很多,是重点)、期限(延长、计算)、申请的提出和受理(代办处权限、不受理、电子提出方式、代表人与代理人);
高频(每年1个):申请日的确定、强制委托代理(取消涉外代理机构)
、实质审查程序(提出时机、手续、会晤、公众意见、驳回理由)、分案申请、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授权程序(期限 费用 救济)、国防专利申请、保密审查、权利终止和恢复程序;
第五章重要考点:
超高频(每年2个以上):复审(请求、审查、性质、修改、撤回)、无效(请求、形式审查、无效理由)、口审(无
第六章重要考点:
超高频(每年2个以上):强制许可、侵权行为(认定)、司法保护(诉前禁令)、权利转让转移(第10条)、保护期限(起算日是实际申请日)、假冒专利、临时保护(与侵权认定结合)、不视为侵权的情形、行政保护、附属权利(转让权、放弃权、质押权、标示权)、法律责任(免于赔偿、赔偿数额);
高频(每年1个):其它专利纠纷的法律救济、保护范围(法59条);
第七章重要考点:
超高频(每年2个以上):提出国际初步审查的期限、检索报告作出后的修改、PCT适用的专利类型(不适用于外观设计)、国家阶段的进入手续;
第八章重要考点:
超高频(每年2个以上):国际专利分类表、文献代码(主要国家的代码、种类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