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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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分析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分析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分析20世纪末,一些发达的市场国家为适应经济形势的需要,先后对金融监管模式作了重大改革,尤以英国最为典型。

继1997年英国工党政府上台以来,英国金融业已由分业监管转向了混业监管。

一个全新的综合性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监管局(Financial;Services;Au;rhority),已经取代了若干个独立的监管机构,统一行使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监管职能,从而成为英国整个金融行业唯一的监管局。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对英国和全球金融业的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

一、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政策背景;1.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程度不断加深。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新型化、多样化、化为特征的金融创新,改变了英国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

发生在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之间的业务彼此渗透,使英国金融业多元化混业经营的趋势加强。

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浪高过一浪的金融业并购浪潮,使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实现了跨行业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业务界限愈来愈模糊不清。

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也开始经营金融产品和业务,如英国的房屋建筑业协会通过开展住房信贷业务日益银行化,事实上已经成为金融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混业经营的日益发展,使英国成为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程度最高的国家这一。

毕业论文2.金融业分业监管的缺陷日渐暴露。

1998年6月1日之前英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共有9家金融监管机构,分别是英格兰银行的审慎监管司(SSBE)、证券与投资管理局(SIB)、私人投资监管局(PIA)、投资监管局(IMRO)、证券与期货管理局(SFA)、房屋协会委员会(BSC)、财政部保险业董事会(IDT)、互助会委员会(FSC)和友好协会注册局(RFS)。

;这些监管机构分别行使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房屋协会等机构的监管职能。

由于在英国已经形成了一个跨行业的金融市场,银行、保险公司与投资基金都在争夺共同的顾客,经营着类似的金融产品。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英国的实践与评价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英国的实践与评价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英国的实践与评价一、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实践1.创立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核心是2024年金融危机后于2024年成立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

FCA的设立旨在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提高金融行业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FCA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金融行业的规章制度、监管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宣传和销售行为,以及提供投资者保护和消费者教育。

2.重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英国金融监管体制还包括重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

在金融危机后,英国政府将金融市场监管从金融服务权威(FSA)分离出来,并设立了两个独立的监管机构,分别是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和英国公共机构监管局(PRA)。

这种分离监管体制的措施旨在解决以往金融监管体系中的利益冲突和监管缺失问题。

3.引入更加严格的监管政策:英国金融监管体制还包括引入更严格的监管政策。

例如,FCA推出了更为严格的风险管理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建立更加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此外,FCA还加强了对金融机构内控和合规性的监管力度,提高了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评价1.优化监管架构:英国金融监管体制通过分离监管机构,优化监管架构,减少了监管冲突和监管缺失的问题。

新的监管机构职责清晰,协调性更强,能够更好地应对金融市场的变化和挑战。

2.提高金融稳定性:通过引入更加严格的监管政策,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提高了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增强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降低了金融风险对经济的冲击。

3.加强投资者保护: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注重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通过规范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行为,增强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减少了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4.领导力和国际影响力: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提高了英国金融监管机构的领导力和国际影响力。

FCA作为全球金融市场监管的典范,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然而,英国金融监管体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和合作仍然存在一定难度,例如PRA和FCA之间的协作问题。

简述英国金融监管改革与新的金融监管框架.doc

简述英国金融监管改革与新的金融监管框架.doc

简述英国金融监管改革与新的金融监管框架简述英国金融监管改革与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导读:方案又必须得到财政部的批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英格兰银行及时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职责。

第四,在履行金融监管职责过程中,英格兰银行和FSA均各自向财政部汇报工作,FSA发现个体风险后并不向维护金融稳定的英格兰银行报告,导致FSA与英格兰银行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和沟通。

上述缺陷的后果是,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体系累积的风险不能摘要:自2007以来,英国出台了多项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一方面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另一方面致力于构建保障金融体系长期稳定的机制。

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中,金融监管权力重新回到英格兰银行手中,在英格兰银行内部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并设立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局,分别负责宏观审慎管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监管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英国新的金融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尚需进一步观察,但其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高银行监管权限和地位、强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理念,值得我国在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中关注与借鉴。

关键词:金融监管改革;宏观审慎管理;金融消费者保护1674-2265(2013)09-0026-06一、引言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市场风险很快从美国蔓延到欧洲,由于金融机构之间信心缺失导致的信贷紧缩,使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为主要流动性的英国北岩银行出现了融资困难,在2007年9月14日、15日和17日发生了挤兑风波,迫使英格兰银行对其提供了高达250亿英镑的紧急贷款,最后于2010年2月被暂时国有化。

其后,英国一批商业银行遭受了巨额资产损失,最后靠英国政府的巨额注资才免于破产,仅苏格兰皇家银行、哈利法克斯银行、莱斯银行3家金融机构,政府就注资了370亿英镑。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2010年,英国政府为拯救濒临崩溃的金融业,总计提供了超过 1.2万亿英镑的援助,金额高于欧洲任何国家。

这种大规模的金融救援,不仅引起了纳税人的不满,也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特点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特点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特点及其启示作者:韦腾林来源:《青年与社会》2020年第05期摘要: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变革往往是金融监管的风向标,英国在2012年、2013年、2016年先后三次对其金融监管体系做出了根本性的改革。

从“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到现在准“双峰”模式,分析其改革进程会发现:一是根据监管目标设置监管机构和工作职能;二是监管目标与金融创新协同发展;三是健全和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防范系统性风险;四是加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消除监管空白。

这些改革举措对推进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英国金融监管;双峰监管;监管改革;金融消费者近几年我国金融业迅猛发展同时也带来众多金融乱象,金融风险不断积聚,金融监管正处于大变革时期。

金融稳定委员会已经建立,央行正加强宏观审慎职能,未来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会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等作统筹监管。

之后,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通过了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决定。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的双支柱调控框架。

作为世界金融发源地之一的英国,是实行现代金融改革最早的国家之一,其当前的准“双峰”监管模式在改革上也较为彻底且适于当下金融混业经营的市场需求。

英国在监管制度上强化英格银行在金融稳定、统筹金融全局的中心地位,健全并完善审慎政策架构、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监管部门之间协调机制的完善作为改革的重点。

而我国的金融监管政策也正是将审慎监管、加强央行统筹明确为监管改革的方向,英国金融监管改革实践值得我国思考和借鉴。

一、英国“双峰”监管模式的特点2009年7月,英国财政部财政大臣奥斯本在影子白皮书中提出对传统监管模式“三方体系”的改革,一是将金融稳定、宏观审慎监管由央行统一负责;二是成立金融行为审慎监管局专司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随后,国会对外发布《金融监管新方法:改革蓝图》和《金融服务法案》分别阐述了改革方向和路线,并规定自2013年4月起正式施行准“双峰”金融監管体制。

金融监管大变局_英国篇

金融监管大变局_英国篇

【金融监管大变局】系列: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大起底——干货!西方古典经济学眼中有只著名的“无形之手”——这是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的,它强调经济运行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自动调节,那就是市场运行规律。

事实上,全球经济和金融发展的轨迹,常常是宏观调控的“有形之手”不断尝试勒紧“无形之手”有可能脱缰的脚步。

这一点在全球金融危机后更加明显,经历了金融自由化的飞速发展,市场对“有形之手”的需求再度增强。

而在古典经济学的发源地,英国政府对金融监管体系和架构“刮骨疗伤”,一度被认为是全球主要国家金融监管改革力度最大的。

今天我们放眼英国金融监管改革走过的曲折之路,看看英国到底可以为我们提供哪些经验——英国在金融领域长期奉行自律管理为主、监管为辅的自由主义政策,直到20世纪70年代,金融监管都通过非法定形式进行,主要依靠市场约束和行业自律。

1946年首部《英格兰银行法》规定,经财政部批准,英格兰银行可对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指导,但并未付诸实践。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英国经济向好,批发货币市场、银行间拆借市场等各类金融市场迅速发展,金融机构开始大量吸收批发性存款,资产负债表迅速扩张。

分业监管格局20世纪70-80年代1973-1975年,英国金融体系首次出现证券公司和大量中小银行的流动性危机,使英国政府意识到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1979年,英国首部《银行法》颁布,正式赋予英格兰银行金融监管权。

同年,首部《存款人保护法》发布,金融监管逐步走上正轨,建立起分业监管格局(见图一)。

其中,英格兰银行负责监管银行业;贸易工业部下设的保险业董事会负责监管保险业;建筑协会委员会负责监管建筑协会;证券与投资管理局(SIB)及其下设的三家行业自律组织分别监管证券公司、投资与基金公司和养老金。

图一:英国分业监管框架注:SFA(证券与期货管理局)、IMRO(投资管理监管组织)、PIA(私人投资监管局)为证券与投资管理局下设的三家行业自律组织统一监管格局20 世纪80年代末-2008年金融危机1986年,撒切尔政府进行了波澜壮阔的私有化改革,同时也推动了大规模的金融自由化,大幅度减少金融监管,随之带来了英国的“金融大爆炸”和席卷全球的金融自由化浪潮。

英国金融机构监管制度的演变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机构监管制度的演变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机构监管制度的演变及其启示第一章:英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历史背景自17世纪末期起,英国开始出现了金融业的崛起。

作为世界贸易和航运中心,英国的金融市场逐渐发展成为全球最为活跃和复杂的金融市场之一。

但同时,不同的金融机构和市场也对金融体系的风险和脆弱性构成了挑战。

因此,英国政府逐渐建立了一套完备的金融监管制度。

第二章:20世纪初期的英国金融监管制度20世纪初期,英国金融体系监管分散、不连贯,且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规范。

在此背景下,英国政府成立了多个监管机构,如银行家协会、英格兰银行、英国财政部等。

这些机构分别负责外汇、货币、信贷、证券市场及保险业的监管,但是他们之间缺乏协调与合作,监管结构松散、效率较低。

第三章: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英国金融监管制度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英国经历了金融市场的爆炸式增长,金融监管的需要日益凸显。

为此,英国政府成立了金融服务管理局,以整合监管职责并且加强交叉监管。

随着监管体系的变得更加协调和有序,英国金融市场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也得到提升。

第四章:全球金融危机后的英国金融监管制度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英国政府对金融监管制度进行了彻底改革,通过国会立法增强金融机构监管和区域金融中心的监管职能,以更好地解决监管缺失问题。

金融机构治理机制也进行了大力改革,设立了公司治理机构及董事会,以更好地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和稳定运营。

第五章:英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启示英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演变过程为全球的金融监管机制提供了不少启示和借鉴。

正确遵循监管法律法规、加强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指导,都是建立一个稳健、透明、高质量的金融监管制度的必要条件。

结论总的来说,英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形成和演变是一个反映历史和现实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稳健性的过程。

在全球化背景下,稳定和关注金融市场的稳定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共识,对于各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建设、持续完善和创新都发挥着深远的影响。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

附件二FSA、IMA及EFAMA等英国监管主体交流访问报告目录一、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改革 (2)二、欧盟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6)三、英国对公募和私募基金的法律监管制度 (10)四、欧洲统一监管框架对英国未来监管的影响 (19)一、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改革1.目前的英国金融监管体制英国传统上实行的是以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金融监管体制。

政府监管权长期以来高度集中在隶属于财政部的英格兰银行。

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已从此前的分业监管变成了以金融服务局为主体的单一的监管模式,具体金融市场监管框架如下图所示。

图英国现行金融市场监管体制FSA是英国整个金融行业惟一的监管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FSA 拥有监管金融业的全部法律权限,但值得注意到是其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的监管组织。

2.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英国监管机构迅速审视原有监管体系缺陷,并拟定了系统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

本次改革的要点主要包括:(1)裁撤现有的金融服务管理局,将其金融监管职能分拆为三个机构来承担:在英格兰银行下新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 FPC),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机构;新设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负责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新设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负责消费者保护。

(2)恢复及强化央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和权力。

FPC由英格兰银行总裁担任主席,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监控及解决威胁整体经济金融稳定的系统风险及金融脆弱性,系金融稳定政策的最高决策单位,负责制定维持金融稳定的必要措施。

新成立的PRA作为英格兰银行的子公司,负责对银行、投资银行、房贷合作社及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FPC 与PRA 均设立于央行框架内,进一步强化了央行的监管职能。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及其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及其启示
顼 代 商 业 M D R U IE S O E N B SN S
的 金 融 服 务 监 管 体 系 , 0 0 6 , 国 20 年 月 英 女 王 正 式 批 准 了  ̄ 0 0 金 融 服 务 和 市 20 年 场 法 》 这 是 英 国 自建 国 以 来 最 重 要 的 。 部 关 于 金 融 服 务 的 法 律 , 于 2 0 年 它 01 1 2月 1 日正 式 实 施 后 , 代 了此 前 制 定 取 的 一 系 列 用 于 监 管 金融 业 的 法 律 、法 规 , 堪 称 英 国 金 融 业 的 一 部 “ 本 法 ” 基 。 该法 明确 了新成 立 的F A和被 监管 者的 S 权力 、 责任及 义务 , 统一 了监管 标准 ,规 范 了金融 市场 的运 作 。第三 ,制定新 的 金 融 监 管 规 则 。根 据 英 国  ̄ 0 0 金 融 20 年 服 务 和 市 场 法 》 的 授 权 , A 已 经 制 定 FS 并 公布 了一 整 套宏 观的 、适 用于 整个 金 融市 场被监 管机 构 的监管条 例 ,主要 内 容有 :1被监管 者经营业 务一 定要诚实 ; () () 监管者一 定要尽 职细心 地 以应 有的 2被 技 能开展 业 务 ;3 被监 管者 在适 当 的风 () 险管 理 机 制下 , 一定 要 负责 和 有 效地 采 取 适 当的 谨慎 态 度 组织 和 管理 其 业 务 ; () 监管者 一定要保 持适 当的金融 资源 4被 和 财 力 以 应 付 可 能 的 危 机 ;5被 监 管 者 () 定要 遵 守相 应 的 市 场行 为 准则 标 准 ; () 监 管 者 一 定 要 公 平 对 待 其 客 户 ,并 6被 对 客户 的 利 益给 予 应有 的 考 虑和 重 视 ; () 监管者… 定要对 其客户 的信息 需求 7被 给 予应有 的重 视 ,提供 给客 户的信 息应 该 明 了 、 平 、 能 误 导 ;8 当 被 监 管 者 公 不 () 对 其客 户 的 资产 负有 责 任 时 , 定要 做 一 出适 当 的安排 以保 护这 些 客 户 的 资产 ; () 监 管 者 必 须 以 公 开 及 合 作 的态 度 接 9被 受 合 法 的 监 管 , 时 向 F A 通 报 必 须 报 及 S 告 的情 况。第 酮 ,确 立新 的 金融监 管理 念 。F A成 立之 初就 表示 将要 采取 崭新 s 的监管方式, FSA 负 责 人 也 十 分 强 调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

以及 伦 敦 交 易 所 的 英 国 发 行 上 市 监 管 部 ( KL 。 19 年 1 月, 券 投 资 局 更 名 U A) 9 7 0 证 为 金 融 监 管 局 (S ,9 8年 起 , 格 兰 银 F A)1 9 英 行 的 银 行 监 管 职 责 移 交 给 F A.S 依 法 S 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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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英 国 传 统 的 金 融 运 作 模 式 。 发 生 在 银 行 业 、 险 业 、 券 投 资 业 之 间 的 业 务 彼 保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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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 作 用 也 加 剧 了 金 融 业 在 全 球 经 济 中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影 响 程 度 . 使 防 范 金 融 业 的
国和 全 球 金 融 业 的 发 展 有 着 深 远 的 意 义 。 本 文 首 先 分 析 了 英 国 金 融 监 管 改 革 的 背 景 和 内容 , 后 论 述 了英 国 金 融 监 管 改 革 然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新理念、新方法、新趋势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新理念、新方法、新趋势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新理念、新方法、新趋势蓝虹;穆争社【摘要】2007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英国金融业遭受了重创,暴露出英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严重缺陷.随后,英国政府从监管架构、监管协调、危机应对、银行业改革、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改革,体现出诸多新理念、新方法和新趋势.我国金融监管改革应借鉴英国的经验,加强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构建主监管制度和监管沟通协调机制,建立问题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的快速处置机制,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期刊名称】《南方金融》【年(卷),期】2016(000)009【总页数】8页(P69-76)【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宏观审慎管理;金融监管协调;金融行为监管;结构性分离【作者】蓝虹;穆争社【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中国人民银行,北京 1008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0.3200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重创了英国金融业,也暴露出金融监管体制存在严重缺陷,从而使英国金融监管政策陷入信任危机,饱受质疑和批评。

英国政府在对金融监管问题进行深刻反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金融监管改革法令,主要包括金融监管架构、监管沟通协调机制、危机应对措施、银行业改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五个方面,体现出许多新的理念、方法和趋势,值得我国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进行研究、借鉴。

一、金融危机后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一)由“三方共治”转向“双峰监管”。

1997年,英国政府开始实施由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作为独立监管机构与英格兰银行、财政部共同承担维护金融稳定发展的“三方共治”监管模式。

金融危机的发生使上述监管模式暴露出严重缺陷,具体表现:一是“三方共治”引发“宏观监管缺口”,没有机构负责宏观审慎风险分析并采取缓解措施。

在“三方共治”监管模式下,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肩负着对所有金融机构实施微观审慎监管的职责,但缺乏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注;英格兰银行履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但缺少有效履行职责的工具;财政部承担维护金融稳定的法律与制度框架的设计,但缺乏运用公共资金处理危机机构金融风险的明确授权。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一)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一)

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一)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及其启示(一)摘要:文章以英国为例,简述了1997年开始英国对其金融监管模式进行全面改革的原因措施意义以及其后在国际社会造成的影响,对我国完善和发展自有金融监管模式的启示关键词: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启示一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金融监管模式是指一国关于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监管法规的结构性体制安排20世纪末,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先后对金融监管模式作了重大改革,尤以英国最为典型,其改革对全球金融业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改革前的分业监管体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新型化多样化电子化为特征的金融创新,改变了英国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发生在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之间的业务彼此渗透,使英国金融业多元化混业经营的趋势加强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也开始经营金融产品和业务,混业经营的日益发展,使英国成为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然而,直到1998年之前,英国实行的仍然是以政府监管和自律组织自律相结合的分业监管体制在分业监管时期监管机构分别行使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房屋协会等机构的监管职能,同时自律组织发挥了较大作用,三个证券自律组织分别负责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投资咨询机构的执业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在英国分业监管使得一个金融机构同时受几个监管机构同时监管的现象大量存在,不仅成本增加,效率降低,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间容易产生争议,分业监管体制的弊端显现无余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分业监管有效性的降低,特别是在巴林银行事件后,英国国内要求改革金融监管体制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朝野上下对改革金融监管模式有了较为统一的认识2.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主要内容有:第一,成立新的金融监管机构,决定由10家机构合并,组成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这10家机构包括证券与投资管理局(SIB)证券期货协会(SFA)私人投资监管局(PIA)投资监管组织(IMRO)格兰银行的审慎监管司(SSBE)注册互助委员会(RFC)房屋协会委员会(BSC)互助合作委员会(FSC)由贸易工业部划转到财政部的保险监管司以及伦敦交易所的英国发行上市监管部(UKLA)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局更名为金融监管局(FSA),1998年起,英格兰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责移交给FSA,FSA依法行使监管权力FSA虽然要全面负责对拥有一百多万员工的英国金融业的监管,但其机构并不庞大,现有雇员仅二千多人,这主要依靠其先进的监管手段,因此使得监管机构降低了成本,效率却反而有所增加第二,制定新的金融监管法律英国曾实施过较长时期的自律式监管体制,改革放弃了伦敦金融市场行业自律管理体系,重建全行业的金融服务监管体系;2000年6月,英国女王正式批准了《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这是英国自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部关于金融服务的法律,它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后,取代了此前制定的一系列用于监管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堪称英国金融业的一部“基本法”该法明确了新成立的FSA和被监管者的权力责任及义务,统一了监管标准,规范了金融市场的运作第三,制定新的金融监管规则根据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的授权,FSA已经制定并公布了一整套宏观的适用于整个金融市场被监管机构的监管条例,主要内容有:(1)被监管者经营业务一定要诚实;(2)被监管者一定要尽职细心地以应有的技能开展业务;(3)被监管者在适当的风险管理机制下,一定要负责和有效地采取适当的谨慎态度组织和管理其业务;(4)被监管者一定要保持适当的金融资源和财力以应付可能的危机;(5)被监管者一定要遵守相应的市场行为准则标准;(6)被监管者一定要公平对待其客户,并对客户的利益给予应有的考虑和重视;(7)被监管者一定要对其客户的信息需求给予应有的重视,提供给客户的信息应该明了公平不能误导;(8)当被监管者对其客户的资产负有责任时,一定要做出适当的安排以保护这些客户的资产;(9)被监管者必须以公开及合作的态度接受法的监管,及时向FSA通报必须报告的情况第四,确立新的金融监管理念FSA成立之初就表示将要采取崭新的监管方式,FSA负责人也十分强调FSA管理的“崭新性”与昔日英格兰银行证券与投资管理局等9个金融监管机构不同的是,FSA在监管中特别强调以下环节:节约有效地使用资源进行金融监管;管理层是否尽职尽责;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尽可能不压抑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力;鼓励被监管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有序的金融竞争;保持英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及其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特征另外,在监管目标方面,FSA将通过积极关注金融发展动态,实现瞻前监管,帮助客户达成公平而合理的交易。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启示□张杨摘要:作为全球性金融中心之一,英国在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所受到的冲击极其严重,因此它是推进金融监管改革方面最为积极的国家之一。

两年来,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对英国和全球金融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本文首先分析了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背景和内容,然后论述了英国金融监管改革对我们正在进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有益启示。

关键词:英国;金融监管FSA启示近年来,国际金融领域显现出几个突出特点:金融全球化,金融混业经营和信息技术广泛而深入的运用,它们给整个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其相互作用也加剧了金融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使防范金融业的系统风险成为各国金融管理机构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并由此引发了一轮完善监管制度的改革。

1998年,英国率先设立了独立的中央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监管局(简称FSA),并在试运行三年后又修订了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2000),从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从而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FSA中央金融监管机构的地位。

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对英国和全球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国正在进行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改革,研究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对我国金融法律的立法及其调整具有重大的意义[1]。

1.英国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的背景1.1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有着深刻的国际背景1988年巴塞尔协议就要求签约国监管各银行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运营情况,同时要求各签约国扩大监管范围,纳入市场风险监管。

1992年欧洲统一市场形成后,欧盟又为银行与金融业制定了许多新的规定,包括银行自有资金情况、偿债能力的比例、资本构成情况(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等。

另外,欧盟拟通过一种互相承认监管的制度来避免双重监管。

英国虽然没有加入欧元区,但伦敦金融市场上的欧元交易却是最大的,提高金融交易效率与安全性有利于保持英国伦敦独特的金融市场地位。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

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

附件二FSA、IMA及EFAMA等英国监管主体交流访问报告目录一、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改革 (2)二、欧盟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6)三、英国对公募和私募基金的法律监管制度 (10)四、欧洲统一监管框架对英国未来监管的影响 (19)一、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改革1.目前的英国金融监管体制英国传统上实行的是以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金融监管体制。

政府监管权长期以来高度集中在隶属于财政部的英格兰银行。

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已从此前的分业监管变成了以金融服务局为主体的单一的监管模式,具体金融市场监管框架如下图所示。

图英国现行金融市场监管体制FSA是英国整个金融行业惟一的监管机构。

根据有关法律,FSA 拥有监管金融业的全部法律权限,但值得注意到是其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的监管组织。

2.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及进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英国监管机构迅速审视原有监管体系缺陷,并拟定了系统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

本次改革的要点主要包括:(1)裁撤现有的金融服务管理局,将其金融监管职能分拆为三个机构来承担:在英格兰银行下新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 FPC),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机构;新设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负责对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新设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CA),负责消费者保护。

(2)恢复及强化央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和权力。

FPC由英格兰银行总裁担任主席,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监控及解决威胁整体经济金融稳定的系统风险及金融脆弱性,系金融稳定政策的最高决策单位,负责制定维持金融稳定的必要措施。

新成立的PRA作为英格兰银行的子公司,负责对银行、投资银行、房贷合作社及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FPC 与PRA 均设立于央行框架内,进一步强化了央行的监管职能。

英国金融批发市场与行为监管改革探索

英国金融批发市场与行为监管改革探索

英国金融批发市场高度发达, 其对应的行为监管探索具有广泛深远影响和重要借鉴价值。

伦敦是全球性金融中心, 金融批发市场的交易规模和影响都具有全球性, 外汇交易量和场外利率衍生品交易规模约占全球的40%, 国际债券交易量约占全球的三分之二。

然而, 近年来, 英国金融批发市场接连发生多起重大行为违规案件, 如此前文章提到的外汇市场汇率操纵案、LIBOR 操纵案等, 这些案件不仅损害了当事人和更广泛经济体的利益, 也损害了伦敦金融中心的市场声誉。

为恢复市场信心, 2015 年 6 月,英国财政部、英格兰银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 联合发布了《公平有效的市场审查: 最终报告》 ( FEMR) , 全面审视固定收益、货币和商品批发性金融市场 (FICC 市场), 提出了强化市场标准和个人责任、提高交易行为质量、加强英国国内监管、开展国际合作、促进市场公平性以及前瞻性地识别风险六个方面 21 条政策建议。

2016年7月、2018年5月, 英国财政部、英格兰银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先后公布了《公平有效的市场审查: 执行报告》《公平有效的市场审查: 进展报告》, 总结政策建议的落实情况。

2020年2月英国FICC市场标准委员会(FMSB)发布的年报表明,目前其已经制定公布了五项业务标准和十项最佳实践声明,以提高FICC交易行为的公平性、有效性和透明度;FMSB成员(其成员在全球FICC市场的业务中占有很大份额)也发表声明,承诺他们将在业务中遵守这些标准及其确立的核心原则。

这些政策和探索举措,对于当下正在进行金融改革发展的我国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

力求通俗易懂:提高市场标准, 增强个人责任市场标准模糊和个人责任缺乏是 FICC 市场系列问题的重要原因。

在FICC 市场业已发生的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的不当行为案例中, 市场操纵、共谋、违规使用内幕信息、误导等反映了从业人员的责任缺乏, 以及对市场行为标准缺乏清晰界定。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

英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伦敦作为世界第二大市场,它近年来进行的金融监管改革引起了全球广泛的注意。

2000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金融法,2001年11月,又通过了新金融法的细则,并从12月1日起执行。

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统一金融监管的国家,这场金融监管改革被西方舆论称为“金融大爆炸”,并被一些全球性的投资机构称为“革命性”的改革。

一、英国金融监管的传统框架及改革建议的提出伦敦金融市场有世界金融市场上一应俱全的金融交易产品,金融直接从业人员有60-80万人,加上各种师及审计师,伦敦从事金融业的人员达百万之众。

在伦敦开业的外国银行约有500至600家,金融交易量以万亿美元计。

在金融全球化迅速的今天,发达的金融业给英国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使英国保持了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英国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曾是非常复杂的体系,由7、8个构成,有7、8家审批与监管机构。

保险业曾由贸工部与财政部双重监管,商业银行由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监管,证券业由一个行业自律组织监管,住房基金由政府下设的住房基金委员会监管,养老基金管理由行业监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由贸工部监管,等等。

这些监管机构相互交错,职能复杂,在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情况下虽起到了监管机构应有的作用,但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经营方式的改变,银行开始经营证券、保险;住房基金扩大业务,变成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发展理财业,抢了银行的传统生意;这些经营业务范围的变化使传统的监管框架显得越来越不适应了。

英国金融机构经营业务的变化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

由于受到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的双重,英国金融业开始“混业经营”。

80年代,外国的金融机构开始大举进军英国金融市场,英国的金融也走出国门,向海外开拓业务,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英国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对金融经营构成的障碍越来越突出。

外国企业认为审批程序头绪太多,影响了它们开业;英国企业认为审批与监管政出多头,影响了它们与外国企业竞争的效率。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态势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态势

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态势
成经纬
【期刊名称】《金融管理与研究》
【年(卷),期】2010(000)002
【摘要】@@ 作为全球性金融中心之一,英国在此次危机中所受到的冲击也极其严重,因此它也是推进金融监管改革方面最为积极的国家之一.
【总页数】3页(P31-33)
【作者】成经纬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历史演变及启示 [J], 戴红霞
2.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新理念、新方法、新趋势 [J], 蓝虹;穆争社
3.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借鉴与启示 [J],
4.从统一监管到双峰监管: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演进及启示 [J], 陈斌彬
5.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特点及其启示 [J], 韦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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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 成 立金 融稳 定 委 员会 ( S , F C)与
英 格 兰 银行 已有 的 货 币政 策委 员 会 ( C) MP 平级 。 该委 员 会 由
设 立 专 门 机 构 , 化 金 融 稳 强
行 行 长 ( 任 主 席 )两 位 副行 长 及 担 ,
与 系 统 风 险 和 金 融 稳 定 相 关 的 问
务 局确 定 是 否 对 问题 银 行启 动 特 别 处理 机 制。作 为监 管部 门 , 融服 务 金 局 通 过对 问题 银 行具 体 情形 是 否 满 足( 以及将 来 能 否 满足 ) 本监 管 标 基
准 进 行评 估 来 确 定 ,当然 在评 估 中 也 需 要 听取 英 格 兰银 行 和财 政 部 的
管体 系 , 特征 是 基 于 《 融市 场 与 其 金 服 务 法案 》通 过 统 一 的 机构 实现 对 ,
金 融市 场 的 全面 监 管 。 它所 受 到 的
定 目标
四位 英格 兰 银行 非执 行理 事组 成 。
— —
针对 本 次 及 金 融 危 机 ,英 国政
《 革 金融 市 场 》 改 白皮 书 则 提 出
系 中 的相 互 关联 所 导致 的系统 性 风
险 方面的职 能 。 二 、 确 监 管 当 局 在 危 机 银 行 处 明
置 中的权 限和程序
在 危 机 发 生 之后 ,监 管 当局 缺 少 有效 的 手段 对 失 败 的金 融机 构 进
行 处 置 以 防金 融 风 险扩 散 。 为 了解 决 这一 问题 ,2 0 { 0 9银行 法 案》建 立  ̄ 了特 别 处理 机 制 来 干预 和 处置 问题
格 兰银 行 对 银行 支 付 系统 进 行 监控
题 。新 的 “ 金融 稳 定理 事会 ” 目标 的 是 分析 和调 查 英 国经 济 金融 稳 定 中
的职 权 以及 对 问题 银 行 的流 动 性 支 持 等 措施 ;赋 予 英 格 兰银 行 在 政 策
意见。 一旦 S R启 动后 , 由英格 兰 R 则 银 行 负 责 问 题 银 行 的 整 个 处 理 程
出现 的风 险 , 并作 出反应 。该 理事 会
每年 定 期 召开 会 议 ,讨 论 系统 性 风
操 作 中更 大 的 灵活 性 ,如在 流 动 性
支 持 时 ,可 以采 取 非 公开 的 方式 秘
密进 行等 。
序 , 协调 财政 部 、 并 金融 服 务 局 以及
金 融 服务 保 险计 划公 司采取 流 动 性
( 0 9银 行 法 案 》2 0 20 ,0 9年 7 月 8
日, 国 财 政大 臣达 林 公布 了《 英 改革 金 融 市 场》白皮 书 , 国 金 融监 管 改 英
革 的 内容 主 要 体 现 在 这 两 份 文 件
位 ,并 强 化 了相 关 的金 融 稳定 政 策 工具 和 权 限 。在 英 格 兰 银行 理 事 会
支 持 等相 应 的具体 措 施 。在 处理 进
险的评估并考虑需 要采取的行动 ,

并 定 期 发 布 一 些 重 要 的 出版 物 , 如
另一 方面 , 改革 金融 市场 》 在《 白
银 行 。在 该 机 制 中 , 政部 、 格 兰 财 英
的 失败 会 给整 个 金 融体 系造 成 巨大 的 冲击 。 同 时作 为全 球 性 金 融 中 心 之 一 ,英 国也 非 常 容 易 受到 在 其 金
融 市场 中开展 业 务 的 大 型跨 国金 融
银 行和 金 融 服 务局 三 大 机构 分 别 承 担 着 不 同职 责 ,共 同协调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建 立 一 个 新 的 金 融 稳 定 理 事 会
府 强化 了金融 稳定 目标 。 2 0 由(0 9银
冲 击主 要 是 外源 性 的 ,所 以其 改 革
在 对 现 有 体 系进 行 修补 与微 调 的 同 时 ,更 多地 将 重 点放 在 了国 际 金 融 监管 合 作 方面 ,以体 现 英 国的 利 益
在 这 一框 架 中 ,首 先 由金 融 服
机 构 所 带 来 的 系统 性 风 险 的威 胁 。 因 此 ,英 国 的金 融监 管改 革 方 案特 别 强调 对 系统 性风 险 的监 管 。( 0 9 2 0 银 行法 案 》赋 予 英 格 兰银 行 保 障 金
融 稳 定 的新 的 政 策工 具 ,如 授 权 英


T i op c

二二二
1I ●● 4 _ nan Cl ● _ al
Re gul t y a or
R e or f m
英国盒融监管改革态 势
成经 纬
作为全球性 金融 中心之一 , 英
国在 此 次 危机 中所 受 到 的冲 击 也 极 其严 重 ,因此 它 也 是推 进 金 融 监 管 改革 方面最 为积 极 的国 家之一 。 在 此 次 危机 发 生 之 前 ,英 国 已 经 建 立 起 了一 套 相对 完 备 的 金 融监
诉 求 , 固伦 敦 国 际金 融 中心 地位 。 巩
行法 案》 改革金 融市场》 和《 白皮书
分 别 提 议 建立 两 个 专 门机 构 ,从 两 个 层面 来加 强金 融稳 定工 作 。
( S)全面 负责监 控 金 融业 的 风 险 CF ,
和 稳 定 。 “ 融稳 定 理 事 会 ” 替 代 金 将 原 有 的常 务委 员会 。 由英 格 兰银行 、 英 国 金 融 服 务 局 和 财 政 部 共 同 组 成, 由财 政大 臣担任 主 席。这 三个 机
( 0 9银行法案》 20 中明确规定 了
英 格 兰银 行 作 为 中央 银 行 在 金 融 稳
20 0 9年 2 月 , 芙 国 议 会 通 过 了
定 中 的 法 定 职 责 和 所 处 的 核 心 地
构 的 人 员 将定 期 会 商 ,报 告 并 讨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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