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21版)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二)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性质本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关于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活动所作决定的执行机构,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同时接受业主大会、业主的监督。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备案一、首次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一)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房产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2、管理规约;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业主大会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持县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向县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变更、注销的,按物业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规定程序和要求,分别填写换届、变更、注销备案申请表进行备案。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负责管理日常物业管理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和实施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确定合格中标人;(四)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五)及时了解业务,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根据业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使用筹集或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十)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十二)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十三)督促未按《管理规约》的约定筹集或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21新版)
A contract is generally a legal act of both parties and can only be established if th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of both parties after signing.(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21新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21新版)说明:合同一般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才能成立。
签订合同后依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争议。
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__________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称业主代表大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业主代表大会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就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业主大会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和监督和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主代表第一条业主代表需公益事业、愿意为业主服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非业主也可担任业主代表。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成多层业主代表区,每一栋楼一个单元选举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
别墅区按区选,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石家庄市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以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石家庄市的业主大会。
2.会议召集1.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公司召集并组织。
2.物业管理公司应提前至少15天向业主通知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3.议程安排1.会议议程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业主关切和需求进行安排,并在会议前公布。
2.业主可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议程建议。
3.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前一次会议的纪要审查与批准;–业主之间的互动和沟通;–物业管理方案的讨论和决定;–其他业主关心的问题。
4.会议主持1.会议由物业管理公司安排一位主持人。
2.主持人应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5.发言规则1.任何与会的业主均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发言,但应尊重发言顺序。
2.发言顺序先后可通过举手或发言申请表的方式确定。
3.发言时,应相互尊重,遵守基本礼仪,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意诽谤。
6.表决规则1.较为重要的议题可进行表决决策。
2.表决可以通过举手或其他方式进行。
3.表决结果应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7.会议记录和纪要1.会议期间应有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和发言要点。
2.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组织起草,并在一周内向所有业主发放。
3.业主可对纪要提出修改意见和补充说明。
8.会议决议执行1.会议决议应及时传达给物业管理公司,并由其负责执行。
2.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向业主汇报决议的执行情况。
9.违规处理1.对违反会议纪律的与会者,应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干扰会议秩序、辱骂他人等。
3.处理措施可包括口头警告、取消发言权等。
10.文档修订本规则可根据业主大会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但修订前应经过大会的通过并向业主公示。
结论本文档旨在确保石家庄市业主大会的有序进行和决策的准确执行。
各位业主应遵守本文档中的规定,并积极参与并贡献于业主大会的讨论和决策。
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可以为小区建设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氛围。
石家庄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规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规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石家庄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规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八日石家庄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住宅区业主大会活动,保障民主决策,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选举、运行及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本规则所称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住宅区业主大会活动应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遵循自治自律、民主决策的原则进行,提倡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交叉任职。
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区业主大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住宅区业主大会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县(市)、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住宅区业主大会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住宅区业主大会活动进行协调和处置。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参与和组织辖区内住宅区业主大会活动,对业主大会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
第七条居民委员会应对辖区内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调解社区内物业管理纠纷,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一个住宅区有多个居民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居民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
第八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县(市)、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意见,支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2021新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编号:JY-HT-08084
2021新版业主大会议事规
则
The contract can be used in all fields such as social economy, culture, technology, etc.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新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
第二条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按业主拥有房屋的套数行使,业主每拥有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平方米(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平均数1倍的业主,其拥有二票投票表决权,若超过前述平均数2倍的业主,其拥有三票投票表决权,房屋面积若超出3倍以上的,按此方法依次类推,若房屋面积虽然超过前述平均数,但实际面积不是平均数的倍数,则超过部分的投票表决权忽略不计。
第2页。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引言: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石家庄市的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住宅小区涌现。
在这些住宅小区中,业主大会成为了解决小区事务的重要平台。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议事规则,许多业主大会变得混乱不堪,无法顺利进行决策。
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的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势在必行。
一、会议召开1.1 会议召开的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电子邮件、微信群等形式,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人员名单。
1.2 通知应提前至少七天发出,以确保业主有足够的时间安排日程参加会议。
1.3 会议地点应选择方便大多数业主的场所,如小区会议室、社区中心等。
二、议事规则2.1 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不得随意修改议程或增加议题。
2.2 会议应有主持人和秘书,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结果。
2.3 会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所有业主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不得有任何歧视或偏袒行为。
2.4 会议应以多数原则作出决策,即超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通过。
2.5 会议应保持秩序,不得有人身攻击、诽谤、辱骂等不文明行为,违者应受到相应处罚。
三、议事程序3.1 会议开始前,主持人应宣布会议的目的和议程,并征求业主的意见。
3.2 业主可提前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给主持人,以便主持人在会议上进行讨论。
3.3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议题,应提前公示,以便业主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和准备。
3.4 会议期间,业主可提出发言申请,主持人应合理安排发言顺序,确保每位业主的发言权。
3.5 发言时,业主应尊重他人观点,遵守时间限制,不得长时间占用会议时间。
3.6 发言结束后,其他业主可提问或就该议题进行讨论,主持人应确保讨论的公正和有序。
3.7 对于涉及重大决策的议题,应进行投票表决,主持人应记录投票结果,并公布决策结果。
四、会议记录和公示4.1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名单、议程、发言内容、讨论结果、投票结果等。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家庄市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保障业主权益,促进业主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业主集体决策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石家庄市所有业主大会。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任务是讨论和决定与业主权益相关的事项,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等。
第五条业主大会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地行使业主权利,保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第六条业主大会的议事决策应当遵循充分民主、听取多数意见、尊重少数意见、依法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业主大会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业主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
第二章业主大会的召开第八条业主大会应当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召开时间和地点事先通知全体业主。
第九条业主大会还可以根据需求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提议,临时召开。
第十条业主大会的召开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应当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的召开应当在符合法定人数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否则需重新召开。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的召集人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机构担任。
第三章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第十三条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确定议事主题、表决程序、表决方式、记录制作、公告等。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的议题应当事先确定,并在会前通知全体业主。
第十五条对于决定业主权益的重大事项,业主大会应当提前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并至少提前三天向业主宣布会议事项。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的表决一般采用举手发言,如需采用其他表决方式,应当经过全体业主同意。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业主多数同意,并应当有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的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经过确认后将成为业主大会的正式文件。
第十九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在会后及时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天。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权力与义务第二十条业主大会有权讨论和决定与业主权益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拆除、改造、保养公共设施、公共区域使用管理、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等。
河北省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
河北省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总17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依法调解社区内物业管理纠纷;可以列席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设置公益性工作岗位,加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七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并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规模、社区建设、城市道路规划等因素,由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分期开发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物业,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配套设施设备能够分割并独立使用的,可以分别划定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只有单一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人数较多不便于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经多数业主同意的,可以以单元、幢或一定建筑面积、业主人数为选举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
第九条已交付使用的物业业主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和入住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成立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成立可以首先组成业主大会筹备机构,负责业主大会成立的具体工作。
业主大会筹备机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一人组成。
筹备机构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
业主代表由业主自愿报名,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业主代表应当由热心为业主服务、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第十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四)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的,责成其恢复履行职责;(五)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六)筹集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七)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业主委员会章程》(2021)
《业主委员会章程》(2021)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编号:MZ-HT-001129《业主委员会章程》(2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地址:所辖区域范围: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
每届任期2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一)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一、引言为了加强业主自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业主共同管理和维护物业公共区域的秩序和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实现物业服务的良性循环,结合石家庄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二、会议召开1.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物业共有权益的重要方式。
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1次业主大会,也可以根据业主自治的需要适当增加或减少。
2.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业主名单等应当事先通知全体业主。
通知的方式可以使用物业服务广告牌、小区公示栏、业主微信群或者短信等多种方式。
3.业主大会议题应当包括公共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换届、物业服务质量改进、小区安全防范、环境卫生、费用支出等方面,并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4.业主在参加业主大会时必须持有物业管理的业主权益证明,方可出席并发表意见。
5.业主委员会应在业主大会结束后5日内公布会议决议,并按照决议办理和执行。
三、会议程序1.业主大会的主持人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自行选举产生,应当具备公正、客观、中立的思想品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2.业主大会应当按照议程依次进行,议程决议必须经过全体业主或者业主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3.议程的决策应当采取公投方式,凡在场有权利投票的业主或者业主代表,按照出席人数的50%以上通过,方能作为最后结果。
对于关系到业主基本利益的议题,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4.在议程中对于主要议题应当依次进行专题报告、讨论和表决环节。
主持人应当严格控制议程的时间,确保每个议题的讨论充分,表决结果正确有效。
5.在辩论过程中,应当着重于主要内容,避免琐碎细节和公告不当问题,也要避免讲话时间过长或重复性。
6.业主会议的记录应及时准确书写,可以保留语音记录,也可以进行视频或者实时翻译记录。
业主大会要清晰记录和评估成员的意见,加重严肃讨论,保证大会的顺畅进行和有效决策。
四、注意事项1.业主大会上应该严格控制发言时间,为每位业主预留相同的发言时间;会议时间也应尽量控制在1小时左右,要确保议程顺利进行和成员意见充分交流。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了石家庄市物业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性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逐步推行住宅类物业和非住宅类物业实行物业管理,提倡和保障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范围内,负责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价格、城市管理、公安、民政、卫生、人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所在区域内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依法调解社区内物业管理纠纷;可以列席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设置公益性工作岗位,加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包含投票模板)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名称:兰溪丽园搬迁小区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东至兰溪丽园商住楼围墙、西至林业小区围墙、南至滑坡林场护坡堡坎、北至S308省道物业管理区域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的监督,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规范服务行为。
第四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宜居社区建设工作。
第五条兰溪丽园搬迁小区业主大会于2021年7月20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于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材料送到物业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展开全文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一个物业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二章业主大会召开程序第五条发布公告。
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小区内业主公告。
物业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第六条征询意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
业主自己或者委托代理人填写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并签名有效。
第七条回收统计意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可通过设立投票箱、上门或寄挂号信等形式回收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进行综合意见或统计票数,进行表决,邀请所在街道、居委会指导、监督,或请公证处公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和回收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可分步骤进行。
第八条通报大会议事决定。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必须在公告栏通报业主大会议事决定的时间,通报征询意见和选票结果,接受物业小区内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将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自会议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小区内公告,并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第三章议事内容第九条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物业小区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三)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决定物业服务方式,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物业服务人;(五)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六)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七)审议、批准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报酬;(八)制定物业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经营方案;(九)改变或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决定物业小区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正式版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正式版一、会议召开方式1.业主大会可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发起并召集。
2.召开业主大会需提前通知业主,通知至少提前七天,并说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相关事项。
3.业主大会通知应以适当的方式发出,例如书面信函、短信通知或电子邮件等。
二、会议议程1.业主大会议程应详细列明各项议题,确保业主了解讨论范围和内容。
2.议程应包括业主对小区设施、服务、费用等方面的意见征询,以及有关小区规章制度、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决策。
三、会议主持1.业主大会应设主席,并应选举或指定一位主持人进行主持,以确保会议的公正性和有序性。
2.主持人应宣布会议议程,并安排各项议题的讨论和表决。
四、发言顺序和时间1.业主可向主持人提出申请发言,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2.发言顺序应按申请顺序确定,但主持人有权在必要时适度调整。
3.在较为重要的议题上,主持人有权对发言时间加以限制,以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五、表决方式1.业主大会采用表决方式作出决策。
2.一般情况下,会议应明确表决方式,例如一人一票制、按产权面积投票、按住户数投票等。
六、会议记录1.业主大会应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题讨论的要点和结论等。
七、会议决议执行1.业主大会所作的决议应当被必须被执行。
2.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应负责推动和落实相关决议,并及时向业主通报执行情况。
八、会议纪律1.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纪律,不得妨碍会议正常进行,如有违规行为,应被制止并做相应处理。
2.参会人员应尊重他人发言,遵守会议规则,并可通过举手等方式提问或发表意见。
九、会议监督1.业主对业主大会的决议有监督权,并可要求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解答相关问题。
2.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和回应业主的监督要求,并向业主提供相应的解释和说明。
十、会议成果发布1.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对业主大会议决进行总结,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2010修订版)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2010 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性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逐步推行住宅类物业和非住宅类物业实行物业管理,提倡和保障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范围内,负责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价格、城市管理、公安、民政、卫生、人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所在区域内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依法调解社区内物业管理纠纷;可以列席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设置公益性工作岗位,加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七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并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规模、社区建设、城市道路规划等因素,由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本文是对于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阐述和总结,旨在明确业主大会的组织原则、议题规则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为石家庄市业主大会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指引。
一、组织原则1.业主大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召集,并向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的机构申请。
2.业主大会的召开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业主大会应当实行代表制,每个业主的产权按照面积或份额计算,选出一名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业主总数的10%。
4.业主大会代表的产权份额应当公示,并在业主大会上进行确认和验票。
代表人数不满足法定比例的,应当择期重新召开业主大会。
5.业主大会应当在全体业主知晓的情况下进行,召开时间应符合法定程序,确保业主充分知情、全程参与。
二、会议程序1.业主大会的会议程序应当包括:开幕、领导讲话、传达与听取意见、表决、闭幕等环节,以法定程序为准。
2.业主大会应当制定议事规则,明确议程、发言、表决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议事秩序和议事效率。
3.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主席团,主席团配有主席、副主席等职位,主持议事程序和维护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进行。
4.业主大会设有议案,每项议案应当有提案人。
议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公示,并且列入议程。
5.业主大会的发言应当按照申请记名发言或不记名发言的方式进行。
申请记名发言的,应当出示个人有效证件;不记名发言的,应当致辞人代表发言,并经当场公示确认。
三、表决程序1.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采取多数决。
2.业主大会的表决应当在主席团主持下进行,使用现场表决或者秘密表决的方式进行。
3.业主大会如出现重要议题需重大决策时,应当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对于普通议题和选举题目,应当采取秘密表决,以确保业主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4.表决结果应当当场公示,并由主席团予以记录,确认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无存在非法、不合理、违规情况等,最终决定文件的通过或不通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 contract is generally a legal act of both parties and can only be established if th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of both parties after signing.(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21版)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021版)说明:合同一般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才能成立。
签订合同后依法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争议。
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第二条业主大会的组成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物业类型(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特殊物业):_____________;(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套;非住宅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十)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业主大会会议形式业主大会可以选择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会议形式由业主委员会确定。
(一)集体讨论的形式;(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第七条集体讨论议事的方式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一)由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二)由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会议的,业主代表产生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业主代表的职责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向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九条业主大会表决形式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进行表决:(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第十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无力履行职责时,由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召开:(一)20%以上业主提议;(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十一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一)会议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意见表或选票、核实业主情况。
(二)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
(三)征询意见: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
(四)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回收业主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五)通报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公告栏通报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投票权的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计算方式确定:(一)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规定计算;(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业主投票权代理业主在行使选举权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业主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监护人代表业主投票,可视为业主授权,不再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第十四条重大事项决策要求涉及支取专项维修资金、解聘物业公司等重大事项,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事先告知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办事处、居委会,并在其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程序召开业主大会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七)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组成和任期业主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
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_________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1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说明,也可以按本议事规则的约定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三)提前7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四)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五)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缺额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_________%的,应当在月内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完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一)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印章的使用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计_________元/年;(二)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计_________元/月;(三)有关人员津贴,共计费用_________元/月,具体支付对象如下:1.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来源采用下列第种筹集方式:(一)每一业主每月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_________元;(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费收支帐目由_________代为管理,经费收支帐目每_________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生效本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2/3投票权通过后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业主大会。
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附件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大会筹备组或业主委员会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时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