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合集下载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 号),市场 前景怎么样?
据我所知,迅天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抄迅天矿山安全监控综合监管软件,就是这一类的软件 产品,而且是经过十年研发,不断升级,可以说已经非常的完善和成熟。与其再花时间、精 力和财力去开发,还不如去做他们的代理,你只需做市场就可以,他们提供技术支持。 如满意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 序号 名称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2 《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6-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法规 序号 名称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3-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2011-12-02 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务院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通知 2011-08-13 国务院第 599 号令:电力安 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2011-07-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 息发布工作的意见 2011-07-14 国务院令第 591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2 月 1 日起 施行 2011-03-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2009-11-13 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 号) 2009-10-22 国办调整危险化学 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组成 2009-05-26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549 号) 2009-02-07 国令第 53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例 2008-09-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8-09-16 国 办发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8-04-30 国务院令第 501 号:铁路交通事 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07-2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04-20 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6-07-27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2006-07-26 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6-07-26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2006-07-26 国务院令第 455 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06-01-2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445 号) 2005-1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 特别规定》 2005-09-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005-07-25 国务院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005-03-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05-0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05-03-30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04-12-01 使用有 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4-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10-2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004-10-28 尘肺病防治条例 2004-10-28

电厂工作安全总结6篇

电厂工作安全总结6篇

电厂工作安全总结6篇电厂工作安全总结篇1通过对《会议纪要》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

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

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这也是造成“蚌埠5·12”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样的态度,不出事故才是怪事。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

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

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

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

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蚌埠5·12”事故就严重的存在组织不利、管理松散、现场混乱的情况,如此一来,怎能不吃败仗?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

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

“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为了吸取“蚌埠5·12”事故的教训,学习会议纪要的精神,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2015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2015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2015现行)一、综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年4月22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年8月31日)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12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主席令第41号2011年2月25日)5、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2001年10月27日)二、安全管理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质[2004]2号)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5、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三、安全技术1、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1日)3、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4、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建设部公告第659号2007年6月14日)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6、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7日)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2004年6月29日)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部令第17号)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2010年5月24日)五、建筑起重机械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14日修改)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2008年1月8日)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六、消防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修订)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2012年7月17日)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2012年7月17日)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2012年7月17日)5、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号)七、环境保护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2010年1月1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04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2月28日修订)4、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八、安全培训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2015年5月29日)九、安全费用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十、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2009年8月27日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主席令第57号2001年10月27日修正)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0月20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73号2012年12月28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2008年9月3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015年4月24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2009年7月8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11年12月31日)9、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2月8日)10、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年4月27日)1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2012年4月27日)12、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05年7月8日)13、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1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 8009-2013)1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 4233-2013)1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AQ/T 8010-2013)17、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 4256-2015)十一、生产安全事故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3月28日)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2011年9月1日修订)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07年12月22日)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09年3月20日)5、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2009年5月27日)6、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7号)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2001年4月21日)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十二、突发事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30日)2、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2009]62号)十三、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及处罚1、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2007年9月25日)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2007年11月9日)3、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2015年1月16日)一、有关标准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4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二、土石方及基坑支护1、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0-2009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67-2009三、施工用电1、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4、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2006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 13955-2005四、高处作业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2、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20093、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AQ 5205-20084、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 23525-20095、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五、脚手架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3、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4、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5、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6、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83-20097、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六、模板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20133、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 194-2009七、建筑机械1、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4、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 187-20095、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7015-20086、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21号)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8、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JG 5058-19959、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安全器JG 121-200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11、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DBJ 14-015-20021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13、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14、钢丝绳夹GB/T 5976-20061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 12602-200916、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8517、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 15052-9418、起重机吊装工和指挥人员的培训GB/T 23721-200919、起重机司机(操作员)、吊装工、指挥人员和评审员的资格要求GB/T 23722- 200920、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20032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2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八、危险作业1、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2、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3、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4、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115、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2008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7、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9、建筑涂装安全通则AQ 5210-2011九、安全防护1、安全网GB 5725-20092、安全带GB 6095-20093、安全带测试方法GB/T 6096-20094、安全帽GB2811-20075、安全帽测试方法GB/T 2812-20066、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7、坠落防护安全绳GB 24543-20098、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T 23468-2009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1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12、安全色GB 2893-2008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十、应急预案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十一、安全技术资料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ECS 266-2009十二、临时建筑物及垃圾处理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20092、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34-2009十三、建材物流1、建材物流业防尘技术规范AQ 4246-2015。

关于给予王雁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

关于给予王雁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

淮矿监审〔2015〕131号
关于给予王雁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
王雁,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安徽含山人,1985年5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入党,本科学历,工程师。

2013年7月至今任朱仙庄煤矿安监处处长。

2015年1月30日18时45分,朱仙庄煤矿866-1综采工作面在治理顶板水害期间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3.34万元。

经调查认定,朱仙庄煤矿“1.30”较大透水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王雁作为朱仙庄煤矿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矿井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把关不严,对866-1工作面出水治理效果未认真分析评估安排人员进面作业监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令第10号)第十二条、《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仙庄煤矿“1.30”较大透水事故处理意
- 1 -
见的批复》(皖煤监调〔2015〕12号)、淮北矿业《关于加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淮矿安〔2015〕1号)和《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职工惩处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给予王雁行政记过处分。

2015年4月9日
抄送: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基层单位。

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印发
- 2 -。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解读综合稿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解读综合稿

湖南省安监局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我省努力打造高素质安监队伍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好转。

但是,湖南是高危行业集中的省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期,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脆弱,各类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新的不安全因素大量涌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我省安全监管部门成立时间不长,安全监管人员来源各不相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相对欠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状与繁重工作任务、岗位专业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根据湖南省委常委会的决定,省安监局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大力加强全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事关安全生产大局,牵一发而动全身。

《通知》中说,“对关系安全生产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要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

”这里所说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主要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安监、国土、公安、交通、质监、药品食品监督、消防、电力等部门。

如何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通知》强调,要把充实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力量以及加强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事项抓紧抓好。

今明两年市、县党委和政府换届中,要高度重视充实加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力量,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和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分工。

分管业务班子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实际工作经历俗话说,隔行如隔山。

安全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懂安全、懂技术的人员来监管,才能发现隐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把安全生产真正监管到位,尤其是安监部门的领导班子里,必须有懂行的专业人才。

国办发〔2015〕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5〕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一)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抓紧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积极推动矿山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铁路法等相关法律修订出台,加快煤矿安全监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民用航空安全保卫、重大设备监理、高毒物品与高危粉尘作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有关法规的研究论证和制修订工作。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体系。

(二)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快制修订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步缩减推荐性标准。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完善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并在制修订其他行业和技术标准时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

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科学建立和优化工作程序,尽可能缩短相关标准出台期限,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急需标准要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加快完成制修订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及时做好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对事故调查反映出相关法规规章有漏洞和缺陷的,要在事故结案后立即启动制修订工作。

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做好有关地方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既要简政放权,又要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

关于加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1号文)

关于加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1号文)

关于加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定稿)公司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有效防控工伤事故及职业危害,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对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思路、奋斗目标(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核心理念,践行“安全从我做起实现零的目标”岗位安全理念;突出体系统领,狠抓标准化创建,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控制零星事故,严格过程控制,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自主管理,创新监督体制,严肃考核问责,筑牢安全防线,实现安全生产。

(二)奋斗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消灭重伤及重大涉险事故;消除重大非人身事故,减少轻伤事故。

二、突出体系统领,构建长效机制(三)明确建设思路。

2013年为体系建设提升年,按照“统领、固化、丰富、完善、创新、坚定”的思路,结合本公司实际,持之以恒地推进体系建设,真正做到深化于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全面提升体系建设水平(四)强化体系统领。

坚持以体系的思想思考谋划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工作思路;以体系的方法统筹安排安全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以体系的要素分析追查事故,落实安全责任,真正做到用体系统领各项安全管理及各类安全检查考核。

(五)落实工作职责。

公司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公司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工作;机关部门按照“谁承担、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负责体系各要素建设的组织推进、检查考核工作;基层各单位是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

(六)强抓风险预控。

把风险预控作为体系建设的重点,融入到体系各要素之中;按照通俗易懂、简便实用的原则,修订完善风险预控内容,并与“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有机结合,真正落到实处。

(七)严格检查考核。

修订完善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坚持日常动态检查和月度抽查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安全奖罚挂钩。

上半年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上半年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孙家岔龙华矿业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安全环保科工作总结2015年,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通过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公司〔2015〕1号《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指导,通过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为主线,全员创新,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思路,提高了矿井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了矿井安全生产。

一、2015年上半年主要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一)上半年全矿没有发生一起重伤及以上事故;(二)原煤产量:全年计划500万吨,实际生产201.0875万吨,完成年计划的40.2%。

(三)掘进进尺:全年计划26500万米,实际完成10704米,完成年计划的40%。

(四)安全培训1.组织各科室、区队进行岗位标准、应知应会、岗位双述、安全知识和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考试共计8次,其中矿属科室1次、矿属区队4次,外委工队3次。

2.根据2015年培训计划,共完成培训456人,其中培(复)训矿领导3人,安全管理人员57人,救护队员29人,班组长26人,从业人员339人,监测监控专题培训2人。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精细化工作情况2015年,按照神南公司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精化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一级标准,各专业均达一级标准,矿井采掘工程均按精品工程标准要求。

我们立足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十项要素”来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员的综合素质和操作技能,实现了矿井的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1.四项技术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根据神南公司下发的《精品四项技术》标准,结合矿井实际完善了矿井四项技术新标准实施方案,且通过了领导的审批。

并在井下20102综采工作面,各综掘工作面实施了精品四项技术应用,对现场部分所有物品、工作以及环境体系进行系统的编码,主要开展了工作面的设施编码、设备编码、工具编码、材料编码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法定职责。

有效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对于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止和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执法理念,落实执法责任(一)强化执法意识。

全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执法意识,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努力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积极开创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落实监管执法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根据地区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履行职责情况,严格落实“一票否决”。

实行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上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定期不定期对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严肃问责。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政发[2004]21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04.08.12【实施日期】2004.08.1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尽快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按照省委提出的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决策,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是坚持以人为本、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但是,当前我省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事故死亡人数位居全国前列,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各类事故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完善。

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适应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平安浙江”的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运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方法,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8.02.12
•【文号】安监总政法〔2018〕28号
•【施行日期】2018.0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维护法令统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部门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商有关部委和单位,并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193件安全生产文件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4年)
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5年)
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6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15•【字号】苏政发[2004]29号•【施行日期】2004.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苏政发[2004]29号2004年3月15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基本稳定。

但是,目前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结合本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两个率先”的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保障群众参与监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奋斗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自2004年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口径相比逐年递减3%。

到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到2010年,基本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减少重大事故,有效遏制特大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03•【字号】沈政发〔2016〕50号•【施行日期】2016.10.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沈政发〔2016〕5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锐意进取,勇于担当,面对经济转型和下行压力以及安全生产点多、线长、面广等不利因素,迎难而上,以安全生产“四化”建设为载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鼓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其中,和平区等15个区、县(市)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地区”,市公安局等27个市直签状单位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沈阳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标兵单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149个单位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王明宝等12名同志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模范”,冯玉兰等324名同志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希望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安全发展和依法治安理念,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网格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沈阳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附件: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沈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3日附件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地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沈抚新城)、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二、市直签状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经委、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服务业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国资委、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体育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局。

安全生产七个明确

安全生产七个明确

安全生产七个明确安全生产七个明确,是指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于2013年2月17日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强调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七个方面内容。

下面我将从多个方面对这七个明确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个明确是:明确安全生产是重大政治任务。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

只有把安全生产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个明确是:明确红线。

要明确事故防范的红线,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

同时,通过科学研判和风险评估,将各类事故和灾害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三个明确是:明确主体责任。

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

只有明确主体责任,才能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个明确是:明确地方政府责任。

明确地方政府是重要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和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开展。

同时,要加强地方政府的协调和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提升。

第五个明确是:明确部门责任。

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六个明确是:明确工作要求。

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抓好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装备的完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第七个明确是:明确监督执法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基层安全动态和现场存在问题,集中精力,扑下身子,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不安全问题,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首先要自查自究,深刻反思,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要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实现企业安全的长治久安。
七、加强基建、农电、多经和非生产类的安全工作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基建施工企业、多经企业的安全工作,杜绝发生群伤群亡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对农电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将农电安全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的考核体系之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对于因管理不力、职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家电网办20Biblioteka 5 474号文件 公司系统各单位:
安全生产是公司改革和发展的基础。保证电网安全是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客观要求,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九、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制度,形成群防群治机制。努力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力度,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专项行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信息交流,加强与系统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沟通,避免各类施工作业和建设工程对电力设施造成损坏或对电网安全构成威胁。
四、加强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树立科学的电网安全观,抓好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检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在电网规划设计中,做到科学规范、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积极发展特高压电网,加快各级电网特别是城市电网建设和改造,从根本上改善电力系统的安全状况。在电网建设和改造中,处理好安全与效益、质量和进度的关系,严把设备招标、工程质量和验收关;强化电网技术升级,提高输配电能力和安全可靠供电水平。在生产运行中,加强电网统一调度,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和运行规程、规定;加强设备运行和检修管理,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新国家安监局36号令(2015年修改)

新国家安监局36号令(2015年修改)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和化工建设项目;(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四)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以下简称化工建设项目);(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共2篇)

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共2篇)

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共2篇)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2015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经过全厂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共同努力,按照《关于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进行工作布署,认真落实国安局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

现将电厂2015年安全工作总结如下:一、安全指标1、人身伤害事故:全厂圆满完成了零伤害目标;2、机组运行及设备事故:3、实现了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目标;4、机组无责任非停事故;5、未发生环保事故、火灾、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6、未发生压力容器、危化品等特种设备事故;7、全员安全培训和合格率达到100%。

二、主要安全工作(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在全年生产中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消弱,各级领导始终保持了清醒的头脑,不断的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性,正确处理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安全生产摆到头等大事去抓,而且作到了抓紧抓好的要求。

同时各级领导经常性的深入生产、工作现场,查隐患、抓“三违”,了解掌握生产及设备运行状况、改造设备情况,切实作到了设备运行状况清,生产情况明,及时掌握了解改造施工情况。

(二)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和制定相关规定传达学习了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2015年安全工作的决定》等26个安全文件和通知;结合文件精神,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工作的决定》、《关于做好2015年度“三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通知》等26个文件。

(三)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联防联控机制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五个安全督导工作小组和一个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法律法规、指令、文件;负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导、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记过处分通报

行政记过处分通报

行政记过处分通报行政记过处分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等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作出的一种处罚措施,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行政记过处分通报,供大家参考!行政记过处分通报范文一关于给予邹迎春同志记过处分的决定邹迎春,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大专文化,衡阳市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2003年8月至今任衡阳市石鼓医院院长,区人大代表。

经查,石鼓医院套取医保资金,邹迎春作为石鼓医院院长,对此事负领导责任。

医院滥发补贴,邹迎春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七款之规定,区卫生局决定,给予邹迎春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如对本决议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申请复审。

衡阳市石鼓区卫生局2013年5月22日行政记过处分通报范文二关于给予王雁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王雁,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安徽含山人,1985年5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入党,本科学历,工程师。

2013年7月至今任朱仙庄煤矿安监处处长。

2015年1月30日18时45分,朱仙庄煤矿866-1综采工作面在治理顶板水害期间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3.34万元。

经调查认定,朱仙庄煤矿“1.30”较大透水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王雁作为朱仙庄煤矿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矿井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把关不严,对866-1工作面出水治理效果未认真分析评估安排人员进面作业监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令第10号)第十二条、《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仙庄煤矿“1.30”较大透水事故处理意- 2 -见的批复》(皖煤监调〔2015〕12号)、淮北矿业《关于加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淮矿安〔2015〕1号)和《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职工惩处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给予王雁行政记过处分。

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

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

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2016年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会议指出,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大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特别是近期连续发生多起重大事故和群众踩踏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惨痛。

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春运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应急准备,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2015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完善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要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煤矿治本攻坚和整顿关闭,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要夯实安全基础,继续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科技和资金保障能力。

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

2、2009年6月1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文我有录音材料,需要?电视电话会议首先由国家安监总局百局长、党组书记骆林同志通报了2009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进展情况和下一步要突出抓好的安全生产工作度重点;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同志通报了1-5月份全国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并就落实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河南、陕西省的问副省长就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作了大会发言。

2024年电力安全活动月工作自我总结(2篇)

2024年电力安全活动月工作自我总结(2篇)

2024年电力安全活动月工作自我总结____年电力安全活动月是我所在单位组织的一次重要的安全宣传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我担任活动策划和执行的重要职务,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并参与具体实施。

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我们旨在提高员工对电力安全的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安全文化的建设。

本文将对____年电力安全活动月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活动策划、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

一、活动策划阶段在活动策划阶段,我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工作:1.确定活动目标:明确活动目标是保障人身安全,防范电力事故,提高员工电力安全意识。

2.制定活动计划:根据活动目标,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和宣传方式等。

3.确定宣传方式:考虑到员工的接受能力和宣传效果,我们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包括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安全教育讲座等。

4.确定宣传内容: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宣传内容,包括电力安全知识、电器使用注意事项、防范火灾等方面的内容。

5.制定宣传材料:根据宣传内容,制作了一批宣传材料,包括海报、手册等,确保其质量和效果。

二、活动执行阶段在活动执行阶段,我积极参与具体的工作,包括:1.组织活动宣传:协调多个部门,组织活动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海报的张贴、宣传手册的发放等。

2.组织安全教育讲座:聘请专业人士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讲座,介绍电力安全知识、电器使用注意事项等。

3.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如电力安全知识竞赛、电器使用安全示范等,吸引员工的参与。

4.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对各个部门和办公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5.制作宣传视频:根据活动需要,我参与制作了一段宣传视频,以增强宣传效果。

三、效果评估针对本次活动,我们进行了效果评估,采取了以下方式:1.员工问卷调查:发放了员工问卷,了解员工对活动的知晓程度和宣传效果,收到了积极的反馈。

2.活动记录分析:通过活动记录的整理和分析,评估了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效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关于加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15年是集团公司转型发展的攻坚年,也是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深化年。

现就加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一切服从安全”和“以人为本,规章至尊”的安全理念,强化“红线”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均衡生产,夯实安全基础,健全管理机制,引深动态达标,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二、工作目标(一)杜绝水、火、瓦斯、煤尘爆炸等重大事故;(二)杜绝燃气和危化品泄露、中毒、爆炸等重大责任安全事故;(三)轻重伤和原煤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晋煤集团下达的年度安全考核指标之内;(四)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的奋斗目标。

三、重点工作(一)加强矿井防治水安全工作。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工作原则,坚决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程序,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达标、管理到位”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体系。

各煤矿要依托地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基础建设,健全以工作面为基础的矿井地测防治水综合工作管理体系,全面强化地测防治水工作。

要加强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完善矿井水害预警系统和带压开采矿井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搞好小煤窑和矿井上覆采空积水调查,查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进一步完善矿井防排水系统。

要加强探放水工作现场管理,强化施工、验收及安全确认移交的动态管理,杜绝未探先掘、超掘冒进、未探先采行为,严防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安全工作。

坚持从理念、技术、考核、职工队伍入手,全面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要强化瓦斯防治,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强重点头面、特殊环节地点的管控,加强瓦斯抽采工作,有效防范瓦斯超限和误报警事故的发生。

要高度重视防尘和防灭火管理工作。

各矿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进一步完善矿井防尘系统,改善劳动作业条件,严防煤尘爆炸事故。

开采容易自燃及自燃煤层的矿井,要编制专项防火设计,加强束管火灾监测预报,采取黄泥灌浆、注氮、喷洒阻化剂等两种以上措施,坚决杜绝一切内外因火灾。

(三)加强矿井机电运输安全工作。

要确保机电系统安全可靠。

加强电气设备的春检、预防性试验及高温雨季检查工作,强化继电保护定值计算整定和防雷接地系统管理,完善矿井电源线路备自投和重要负荷电源线路故障快速切换等安全装置,有效遏制无计划停电事故;坚持设备预防性检修,健全防爆、包机、点巡检和润滑管理体系,强化大型和特种设备管理,完善安全保护、防护装置,杜绝电气失爆,避免电气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加强矿井提升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的使用、检修、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大对无轨胶轮车、架空乘人装置、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的运输管理力度,稳步推进轨道运输矿井绞车无极绳化改造,完善“一坡三挡”装置,提高轨道和矿车质量,注重运输作业的动态管理,确保提升运输安全的可靠性。

(四)加强矿井顶板管理安全工作。

要高度重视顶板变化管理,增强规程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顶板矿压动态和顶板离层监测监控管理,注重受动压影响和锚杆支护失效巷道的补强工作,跟踪落实锚杆支护巷道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

要严把支护材料的质量验收关,杜绝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实行锚杆支护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开、掘、采全过程的安全管控。

加强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执行进入煤帮、巷道开口、过空巷作业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支架支护质量。

重点加强回采工作面的端头支护、超前支护、落山悬顶卸载及掘进巷道的临时支护、超前支护管理,严禁在空顶和空帮下作业。

(五)加强燃气输配和危化品安全工作。

坚持“以气为本”的方针,加强燃气标准和体系建设,健全燃气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稳定供气。

各燃气公司要全面开展地下燃气管网和地面燃气设施的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燃气管网及设施状况,完善相关图纸和基础资料,加大老旧管线及设备设施改造和投入,加强违章压线、侵占调压站安全距离等隐患的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燃气工程建设安全管控,实行“一工程一措施”,确保已有治理工程改造达标、新建工程一次达标。

狠抓燃气储装、运输、输送、使用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加大管网、系统运行监控力度,重点提高人口密集场所、区域的巡检质量,提升系统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三废”进行处置,强化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要认真落实危化品企业安全保障十条规定、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严防泄漏、燃烧、中毒和爆炸事故。

(六)加强地面生产、消防、交通和治安等安全工作。

要抓好煤炭洗选、建筑施工等安全工作,强化各工艺、各工序以及各个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加强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及内部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加强重点时期、危险区域、重要活动场所、人员密集区等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通勤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治安防范巡查和守卫目标的防范管理力度,严格进行民爆物品和危化品管理,创建平安单位,确保地面安全无事故。

四、保障措施(一)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现代化矿井建设。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的根本途径。

要深度对标,优化工作机制、考评程序和管理系统,实行动态检查评级的达标模式,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标准化、现代化“两化”矿井建设力度,细化选煤、煤化工、燃气及运输等专业考核评定标准,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不断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

2015年,各煤矿单位要持续加强对山西省煤炭“六个标准”、晋煤和集团公司企业技术标准的达标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力争达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不少于5座、现代化矿井不少于5座。

地面生产单位要完成公司地面工厂标准化建设阶段性目标。

(二)深化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建设。

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建设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基础保障。

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体责任,以煤炭和燃气两大板块为重点,推进和落实全员轮训、安全生产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员工素质提升工程建设。

要严格煤矿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实施变招工为招生,优化技校招生生源,严把新员工的入口关,继续推进煤矿本科、大专和中专班学历提升和技能鉴定工作。

要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工作,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机制,依法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切实加强探放水、安检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各单位要注重全员培训质量,推行以考促学,考学并重的方式,采取每日一题、动态抽考、安全技能账户管理等形式,切实提高培训教育的实效性。

(三)深化区队班组建设。

区队班组建设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的有效措施。

要按照集团公司班组建设“创新机制,持续改进,全面提升”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班组建设管理、工作和考核标准,规范班组工作流程,加强班组长的选拔培养、培训教育、管理考核和作风整顿,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区队班组一线中工作,确保班组长素质提升和队伍稳定。

要注重抓基础、练内功,重点开展区队班组对标工作,引深“人人都是班组长”活动,推行工艺对标、现场对标、管理对标,强化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管控,有效预控危险源,降低岗位隐患发生率,提高现场隐患整改率,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班组建设动态达标,全面提升区队班组建设水平。

(四)完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要继续推广神华集团强化风险预控管理经验,加强集团公司和主要矿井两级煤矿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全面推进体系建设工作。

今年,要完成集团公司机关和龙泉煤矿的体系建设工作。

嘉乐泉煤矿、神州煤业公司作为先行先试单位,要认真总结体系运行经验,引深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公司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炉峪口煤矿、东河煤矿、华胜和华苑煤业公司要按期完成系统试运行及验收工作正式投入运行。

各实施单位要加强危险源的辨识和管控工作,发挥系统功能,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强化岗位自主管理和风险超前防范能力,有效控制危险源转变为事故隐患,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完善安全生产动态检查评价体系。

要继续推行日常检查动态化,引深动态检查、管理和评价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要坚持“四不两直”检查制度,持续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扎实开展集团公司领导挂牌包点督导、业务专业、五人小组等督查工作,准确掌握基层的安全生产现状。

要提高检查质量,加大检查频次及全覆盖力度,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点头面或场所的动态检查工作。

要加强检查信息的综合评价和运用工作,依托信息化平台,强化信息管理,实行信息共享,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着力从业务指导、服务、督查和考核等方面,有的放矢地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大动态考核权重,优化评价机制,拓展动态检查工作成效。

(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要引深隐患问责制度,实行关口前移,全力推进由追究整改责任向追究形成责任的转变。

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排查、四定、六落实、复查验收、销号备案和分析评价“六个”程序,继续深入推进“四定、六落实”工作,实行闭合管理。

各单位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注重与安全管理、工资奖金分配制度相结合,推行逐级下移、层层落实的考核机制,切实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要加强考核工作,重点推进区队(车间)、班组、岗位的落实工作,全面强化追究隐患形成的责任。

要持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活动,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重大隐患要明确责任,重点督办,跟踪落实。

各业务部门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格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进行问责追究,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

(七)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会诊体系。

要巩固安全生产技术会诊工作开展以来已取得的成果,认真总结安全技术会诊的经验,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会诊工作管理机制。

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优化和精简专家库构成,充分发挥内外专家的专业技术管理优势。

增强会诊工作的针对性,本着查大隐患、堵大漏洞原则,紧密结合基层单位的重点难点和深层次问题,进行选题立项,制定会诊方案,扎实开展会诊工作。

加强会诊报告的编制工作,针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编制详实的会诊报告,对需要落实资金的项目进行专题上报,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八)完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要持续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推行动态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工作水平,不断建立完善全公司快速有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