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宅物业委托保修协议》
物业委托保修协议书
物业委托保修协议书物业委托保修协议书甲方:物业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业主姓名地址:电话:鉴于:1.甲方为乙方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维修工作。
2.乙方是小区的业主,享有物业服务。
3.乙方需要委托甲方的保修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保修项目及保修范围1. 甲方将负责修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电设备、门禁系统、照明设备等。
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 乙方保证不私自改动公共设施,并及时向甲方报修。
3. 乙方保修范围仅限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不包括乙方个人住宅内的设施维修。
二、保修流程1. 乙方发现公共设施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报修,告知具体情况和位置。
2. 甲方接到报修后,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检测、维修或更换设备。
3. 若维修需要乙方提供配合,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4. 维修完成后,乙方应验收并确认设施问题得到解决。
若有瑕疵,乙方可以提出要求重新维修。
三、费用承担1. 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向乙方收取额外费用。
2. 如果设施损坏是由于乙方人为破坏或私自改动导致,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对于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了解到的商业秘密和涉及到的任何数据,应予以保守,并严禁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保密期为协议终止后三年。
五、协议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2. 乙方有权在协议到期前提出终止本协议。
3. 甲方如违背协议内容或无法提供正常服务,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确定相关事项,作为补充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签字):日期:。
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
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位于杭州市的房产,需要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以保障房产的正常使用和增值,乙方作为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愿意提供相应的服务。
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等。
1.2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服务期限届满,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费用标准为:____元/平方米·月。
3.2 物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____(如:按月支付/季度支付等)。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1 甲方应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4.1.2 甲方应遵守小区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4.2.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情况。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拖欠费用的____%。
5.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要求减免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2 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住宅物业保修金是指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向物业公司缴纳的费用,用于维护和修缮住宅物业共用部分的资金。
为了规范浙江省住
宅物业保修金的管理,保障业主权益及维护物业的正常运营,浙江
省自行制定了《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费用的使用
范围、缴纳方式、管理机构等方面对该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二、费用的使用范围
根据《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住宅物业保修金主要用于
以下方面:
1. 住宅物业共用部分的维护和修缮,包括楼道、电梯、门禁系
统等;
2. 公共设施和设备的更新和维修,如绿化、游泳池、健身房等;
3. 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费用,如保洁、保安工资等;
4. 其他与住宅物业维护相关的支出。
三、缴纳方式
根据《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业主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 按月缴纳:业主每月向物业公司缴纳一定比例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保证资金的及时到账;
2. 按季度缴纳:业主每季度向物业公司缴纳一定比例的住宅物业保修金,减轻业主的缴费频率;
3. 按年缴纳:业主每年向物业公司缴纳一定比例的住宅物业保修金,方便管理机构统计和管理资金。
四、管理机构
根据《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住宅物业保修金的管理应由专门的机构承担,这些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合法的成立和经营资质,包括物业管理资质等;
2. 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的维修人员,能够保证物业的维护和修缮工作;。
物业保修委托协议书(推荐1)--带
物业保修委托协议书(推荐1)合同编号:_______物业保修委托协议书(推荐1)目录1. 定义与术语2. 委托事项3. 保修期限4. 保修费用5.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 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8. 附则1. 定义与术语1.1 物业:指位于_______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物业类型。
1.2 业主:指甲方,即物业的所有权人。
1.3 承包商:指乙方,即承担物业保修工作的企业或个人。
1.4 保修期:指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物业保修的期限。
1.5 保修费用: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物业保修费用。
2. 委托事项2.1 甲方向乙方委托物业保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体结构、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暖系统、通风系统、电梯等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
2.2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有效地完成物业保修工作。
3. 保修期限3.1 本协议的保修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2 保修期限届满后,如甲方需要继续委托乙方进行物业保修,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
4. 保修费用4.1 保修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2 保修费用应包括乙方进行物业保修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
5.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按时支付保修费用。
(2) 配合乙方进行物业保修工作。
(3) 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
(4) 提供必要的物业保修信息。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有效地完成物业保修工作。
(2) 保障物业保修工作的质量。
(3) 配合甲方进行物业保修工作的监督。
(4) 提供必要的物业保修信息。
6. 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保修金的管理,保障物业正常维修和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物业区域内住宅物业保修金(以下简称保修金)的交纳、使用、退还、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向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交存的,作为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
第四条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下同)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修金管理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保修金的收存、核算、退还等日常管理工作。
已有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的,由该机构负责保修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修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2006年10月1日以后,新建竣工的用于销售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物业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纳保修金。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应当一次性向所在地保修金管理机构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比例交纳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并存入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商业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建设单位不按本办法的规定交纳或者补交保修金的,由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九条保修金管理机构收取交存保修金时,应当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专用票据。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物业保修期限为:(一)屋面防水工程不低于8年;(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不低于8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五)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杭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杭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杭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任保兴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杭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宅区物业管理行为,明确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护良好的居住环境与公共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区,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居民生活区。
本办法所称住宅区物业(以下简称物业),是指住宅区内住宅与非住宅房屋及相配套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场地。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范围由杭州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划定。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对其物业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法人。
公房使用人根据本办法规定,享受业主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杭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物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市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区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对辖区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物业主管部门做好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保修委托协议书
物业保修委托协议书甲方:乙方:为确保小区,在保修期内完好的正常使用,经甲、方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同意甲方将物业保修工作委托乙方进行保修,并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一、委托保修项目:按国家、省和宁波有关规定,保修项目和期限为:1、屋面防水8年;2、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面防渗漏8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不包括设备主体和部件)和装修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6、小区道路、环卫1年。
7、绿化3年。
8、其他。
二、委托保修期限: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保修期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本物业首次业主大会确定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三、双方责任:(一)双方责任:1、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应当一次性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物业保修金,(为便于计算,低、多层住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中高层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高层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6元/平方米计收)保修金为元。
作为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
2、根据宁波市《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建委[2003]364号之第四项第(九)条,下列情形由甲方负责保修或另行委托乙方保修:(1)在综合验收或单体验收时,验收单位提出(在会议纪要上已明确)的整改意见而开发建设单位未作整改或整改未完毕的;(2)未按设计图纸或违反强制性规范、擅自改变设计用途的;(3)房屋承重结构发生维修的(包括房屋结构性问题:房屋出现的浇板、墙体开裂等施工质量问题或隐蔽工程存在严重的问题);(4)建筑材料、构配件以次充好或采用不合格产品;(5)业主在交付验房时提出的维修问题;(6)另有保修文件规定由设施设备生产厂家、安装单位负责保修的。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一、绪论随着住宅小区数量的增多,物业管理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为了保障住宅物业的维修和维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浙江省制定了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保修金征收标准根据浙江省相关规定,住宅物业保修金应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并向业主征收。
具体标准由省物业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公示和听证程序后实施。
三、保修金使用范围住宅物业保修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修缮楼道、维护电梯设备、修复水电设施、清洗卫生等。
同时,一部分保修金还可以用于小区内的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
四、保修金管理机构为了确保住宅物业保修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设立了专门的保修金管理机构。
该机构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及其管理服务机构共同组成,负责收取、使用和管理物业保修金。
并需要定期公示保修金的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意见。
五、保修金的缴纳和调整业主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保修金,具体缴纳方式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线下交纳。
若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同时,若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物业保修金征收标准,须经业主大会或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向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六、保修金的使用和汇总保修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由保修金管理机构根据维修和维护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分配。
同时,还需要定期向业主公布保修金的使用情况,包括维修项目、金额以及维修进展情况等。
此外,还需要将保修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七、投诉和监督机制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设立了投诉和监督机制。
业主有权对保修金的使用情况提出异议,并通过业主大会或者委员会进行协商解决。
如无法解决,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
物业管理部门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八、违规处罚对于违反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使用公共设施等。
杭州小区物业合同范本
杭州小区物业合同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杭州市_______区_______路_______号的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物业基本情况1.1 小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小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1.3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1.4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综合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2.1 乙方负责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2.2 乙方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门岗值班、巡逻、监控等。
2.3 乙方负责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包括垃圾清运、绿化养护、公共区域清洁等。
2.4 乙方负责小区的公共秩序维护,包括车辆管理、装修管理、噪音管理等。
2.5 乙方负责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包括电梯、供水供电、消防设施等。
2.6 乙方负责小区的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包括节日庆祝、文体活动等。
2.7 乙方负责小区的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住宅_______元/平方米/月,商业_______元/平方米/月。
3.3 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
3.4 乙方在收到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后,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四、合同期限4.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2 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五、违约责任5.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杭州_住宅质量保证书
杭州住宅质量保证书尊敬的业主:感谢您选择杭州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
为了确保您的住宅质量权益,我公司向您提供本质量保证书,并承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您提供合格的住宅产品。
一、住宅质量保证1. 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所有住宅均符合我国《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和《住宅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2. 我公司承诺,本项目住宅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建筑外观、环境质量等方面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住宅质量合格。
3. 我公司承诺,本项目住宅的装修材料和设备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装修质量合格。
4. 我公司承诺,本项目住宅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确保业主居住权益。
二、住宅保修服务1. 本项目住宅保修期为交付之日起两年(以下简称“保修期”)。
2. 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以下质量问题,请您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我公司将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员进行现场查看,并在保修期内负责维修、更换:(1)结构安全问题;(2)主体结构裂缝、沉降问题;(3)屋面、墙面、地面防水问题;(4)给排水、供电、燃气、供暖等管道设备问题;(5)门窗、幕墙问题;(6)室内空气质量问题;(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质量问题。
3. 在保修期内,如因维修导致您的住宅功能受到影响,我公司将在保修期内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
4. 保修期结束后,如住宅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将继续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投诉与处理1. 如果您对本项目住宅质量有异议,请您在发现质量问题之日起10日内向我公司提出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2. 我公司将认真对待您的投诉,并在接到投诉后48小时内派员进行现场查看,核实情况。
3. 对于确认的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在保修期内负责维修、更换,并给您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4. 如您对我公司的质量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委托方:受托方:签订日期: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目录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1)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2)第三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2)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3)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6)第六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物业保修金 (9)第七章物业管理用房 (10)第八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11)第九章物业服务期限 (12)第十章违约责任 (13)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15)附件 (16)使用说明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涉及选择性条款的,选项内容排序无先后。
3.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本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4.本合同条款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物业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业主大会(业主)同意,选聘乙方对(物业项目名称)提供物业服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乙方(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乙方依照本合同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并承担按本合同规定及时交纳物业费用等义务。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项目名称:;物业类型:(住宅、非住宅、综合);座落位置:杭州市区街道路号;物业管理区域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
房地产住宅项目物业接管保修协议(三方协议)
房地产住宅项目物业接管保修协议(三方协议)物业维修保养协议书甲方:房产公司乙方:物业公司丙方:施工单位为规范三方维修保养行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开发的物业在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工作,授权管理范围与丙方签订的《房屋工程质量保修书》承担的保修范围一致。
二、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养期到期时(但主体和基础的保养期为终身)的验收工作,验收标准按建设部标准,无建设部标准按省、市或行业标准的最高标准,无行业标准的以《房地产集团工程手册》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准进行保养工程验收,乙方验收出具的书面意见将成为丙方向甲方维保款支付或扣除的有效凭证,乙方的验收不免除丙方对质量的担保责任。
三、丙方各项工程的质量保养范围和内容、保养期限、保养责任、保养费用返还均按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房屋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条款内容执行。
保养期限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由于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均由丙方负责。
房屋保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丙方应成立相应的维保维修队伍,其专业施工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的资质须征得甲方认可,同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须注明各联系人员、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丙方应保证该队伍的固定性及稳定性,确保在维修问题发生时乙方可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丙方维保人员;若丙方拒绝维修/故意拖延维修/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仍不维修/超过约定期限不能维修(须经丙方确认合格)/履修履坏的,甲、乙方可自行维修或委托他方进行维修,所产生一切费用的120%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五、乙方、丙方需做好维修保养保全过程的记录(包括通话记录、维修记录等),以确保维修工程的透明度同时也便于甲方对维修问题的检查跟踪。
对于乙方的电话通知,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拖延,应在第一时间响应;对于乙方送达的书面通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EMS信函等方式),丙方应书面签收而不得拒收,否则乙方将视其为拒绝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丙方承担。
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书样本
杭州市物业服务合同书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乙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为了维护甲方所购买的位于杭州市________的房产(以下简称“该物业”)的合法权益,保障该物业的正常运作和使用,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
第二条服务内容1.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以下物业服务:(1)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照明、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2)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包括门禁、监控、巡逻等;(3)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包括停车管理、装修管理等;(4)接受甲方的咨询、建议和投诉,及时处理并回复;(5)其他依法应由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
2. 乙方应制定详细的物业服务计划,并报甲方备案。
第三条服务标准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以及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计划,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
2. 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确保该物业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四条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
2. 物业服务费的标准、缴纳方式、缴纳时间等,详见附件。
第五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六条保密条款1. 乙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的个人信息、财产状况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甲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乙方的商业秘密、经营状况等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业主公约(杭州市)
物业管理业主公约(杭州市)物业管理业主公约(杭州市)物业管理业主公约(杭州市)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牧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到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根本上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物业使用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千百万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业主使用人建立全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物业与开发商保修协议书
物业与开发商保修协议书甲方:物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乙方:开发商(以下简称“开发商”)鉴于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物业服务保修事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保修协议。
双方约定如下:一、保修范围1. 物业公司承诺在保修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发商项目内的公共设施、共用设备和部位的保养、维修及检查,并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公共设施和共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电梯- 照明系统- 消防设备- 供水和排水系统- 通风和空调系统- 安防设备二、保修期限1. 本保修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开发商交付物业公司的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
保修期届满后,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延长保修期限。
2. 在保修期内,物业公司将及时响应开发商的维修请求,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工作。
三、维修责任与义务1. 物业公司将派遣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进行维修工作,以保证维修质量和效果。
2. 物业公司将定期巡查、检测设备,并对发现的故障、缺陷或破损进行及时修复。
3. 物业公司应主动与开发商沟通,及时通报设施设备的维修情况和处理进度,确保信息畅通和问题解决。
4. 物业公司应保持维修所需材料的充足供应,并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四、开发商的责任与义务1. 开发商应按照工程合同的规定将相关工程交付物业公司,并在移交时提供完整的设备和设施清单,明确各项设施设备的权属关系。
2. 开发商应在工程交付之前完成所有必要的质量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设备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和规范要求。
3. 开发商应向物业公司提供系统运行手册、维修手册等相关资料,以便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4. 开发商应妥善保管施工图纸、测量资料等工程文件,以备维修需要时提供。
五、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1. 保修期内,由于设施设备的制造缺陷或者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2. 如果设施设备的故障或损坏是由于物业公司不当维护或操作不当引起的,物业公司将负责支付维修费用。
物业房屋售后维修协议书
物业房屋售后维修协议书一、协议背景本协议是由物业公司与房屋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旨在规范和维护房屋售后维修事宜的协议。
二、协议内容1.物业售后维修责任:物业公司作为房屋的管理方和维护方,承担房屋售后维修的责任。
物业公司应在接到售后维修请求后,及时响应,并安排专业人员前往进行维修。
2.维修范围:物业公司将负责房屋内部设施和基础设备的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路维修和照明设施的维护–管道漏水和堵塞的处理–门窗、地板、墙壁等装修材料的更换和修补–家具、家电等设备的维修3.维修时限:物业公司应在收到维修请求后的24小时内与业主取得联系,并确认维修时间。
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在维修请求确认后的72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物业公司应提前告知业主并说明原因。
4.维修费用:对于属于新房售后期内的维修,在房屋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
物业公司应提供明细的维修费用清单,并在维修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业主发送维修费用账单。
5.维修质量保证:物业公司对所提供的维修工作负责,并承诺提供的维修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如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业主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投诉,并要求进行重新维修或赔偿。
6.维修后跟进:物业公司在完成维修工作后,应主动与业主联系,了解维修情况,并征求业主对维修质量的评价。
如业主对维修工作不满意的,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并解决问题,并确保维修工作的有效性。
三、协议生效和解除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一致解除;–物业公司停止服务;–双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四、协议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条款1.本协议一式两份,供双方各执一份;2.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杭州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实施办法-杭房局[1997]第42号
杭州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实施办法正文:---------------------------------------------------------------------------------------------------------------------------------------------------- 杭州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实施办法(杭房局(1997)第42号1996年11月19日)第一条为搞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根据市政府杭政(1996)24号《关于加强杭州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主委员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及使用人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使民主监督的群众自治管理组织。
第三条住宅小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应建立业主委员会。
第四条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由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召集或由区房地产管理局委托的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召集;现有住宅小区已建立小区管委会的,由小区管委会负责召集。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的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委员会负责在大会召开七天前将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召开的日期、内容送达每个业主或业主代表。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数额,一般设五至十五人,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可以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多于二十一人。
业主委员应由热心公益事业的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有相应工作时间的人士组成。
业主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并在业主委员会中选出。
业主委员会可聘有关专业部门的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的顾问。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必须制定章程、确定组织机构,并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届期满前两个月,由本届业主委员会主持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下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 精品
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保修金的管理,保障物业正常维修和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物业区域内住宅物业保修金(以下简称保修金)的交纳、使用、退还、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向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交存的,作为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保证的资金。
第四条保修金实行“统一交存、权属不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下同)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修金管理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保修金的收存、核算、退还等日常管理工作。
已有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的,由该机构负责保修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修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2006年10月1日以后,新建竣工的用于销售的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住宅物业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纳保修金。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应当一次性向所在地保修金管理机构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比例交纳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的保证,并存入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商业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建设单位不按本办法的规定交纳或者补交保修金的,由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依法给予处。
第九条保修金管理机构收取交存保修金时,应当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专用票据。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物业保修期限为:(一)屋面防水工程不低于8年;(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不低于8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五)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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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物业委托保修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示范文本)
第一条协议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_
注册地址: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
注册地址:_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白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的保修事项提供保修期内的维修施工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_区_路(街道)_号
四至范围:
东南
西北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_平方米,商场平方米,办公楼—平方米,工业厂房一平方米,停车场(库)平方米,其他:。
第三条委托保修事项
甲方将物业区域内的以下(可选择)保修事项的维修施工委托乙方承
担:
1、屋面防水工程;
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门窗的防渗漏;
3、供热与供冷系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
6、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照明灯具、消防器具、防盗门、避
雷装置、、_等;
7、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包括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水泵间、、—等;
8、—
第四条保修事项维修服务质量标准
1、维修及时率达到_% ;
2、维修质量返工率低于_%;
3、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_%;
4、_。
第五条委托保修期限
白—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乙方为其保修事项维修施工过程中,应维护对方
(乙方)的权益和企业品牌信誉,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甲方根据维修项目内容应事先做好现场调查核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维修施工方案和维修施工费用预算报价, 并根
据市场物资、材料、人员工资等的费用情况对报价进行调整。
甲方应按核准后的施工费用预算报价,预先支付一定的施工费用给乙方作为开工费;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维修施工流程和施工质量,对施工管理和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方案的,有权对其进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对不整改的,有权要求停止施工;
5、甲方费用支付方式采用维修补贴金的,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维修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支付维修补贴金;
6、甲方在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后,应在施工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7、甲方应依据协议约定,按时结算维修施工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为交付物业的委托保修事项进行维修施工,应维护对方(甲方)的权益和企业品牌信誉,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报修的项目内容,按规定时间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费用预算清单报价,报甲方审核;
3、乙方接到甲方审核确认后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费用预算清单,应按规定时间派工程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并按施工方案开始施工;
4、乙方应接受甲方人员对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保证维修施工质量,达到验收合格交付;
5、乙方应编制维修施工方案,规范现场施工管理,做好维修项目进度记录,填签维修施工验收单;
6、乙方应合理编制维修施工费用预算报价,如遇市场物价浮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保障要求进
行实施,以确保施工质量,如不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