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衡《鲁斋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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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衡《鲁斋遗书》
许衡(1209-1281),字仲平,学者因其所署称鲁斋先生。怀庆路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元代理学家、教育家。自幼聪颖好学,7岁从师读章句,即问其师:“读书为何,”师曰:“取科第耳”,曰:“如斯而已乎,”。每授书均问其义旨,老师很难回答,只好辞馆而去,如是者三师。许衡生逢战乱之世,而他却嗜学不辍,家贫无力购书,即借读自抄。于儒家经典不仅究其文义,而且身体力行,言动必揆诸义而后发。他游学往来于河、洛间,在苏门(今河南辉县北)结识柳城姚枢,得伊洛程氏(程颗、程颐)及新安朱氏(朱熹)之书,初识理学,自觉受益匪浅,尝对其弟子慨然叹曰:“渥所授受皆非,今始闻进学之序。若必欲相从,当率弃询日所学,从事《小学》之洒扫应对,以为进德之基。”寻居苏门与姚枢、窦默相讲习,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讲,而慨然以道为己任,曾说:“纲常不可一日而亡于天下,苟在上者无以任之,则在下任之也。”
1254年忽必烈在关中称王,于京兆封地置宣抚司,以姚枢为劝农使,教民耕植。经姚枢引荐召许衡为京兆提学,郡县皆设学校,“民大化之”。世祖即位后,召衡至京师授为国子祭酒。至元二年(1256)以安童为右丞相,诏请许衡辅之。曾上《时务五事》疏,提出行汉法、修德性、用贤才、兴学校等有关立国建议,受到褒奖,至元八年(1271)召命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许衡乃征其弟子王梓、刘季伟、韩思永、耶律有尚、吕端善、姚燧、高凝、白栋、苏郁、姚燉、孙安、刘安中等12人为伴读,分处各斋为斋长,建立制度、讲究教法,国学大兴。至元十三年(1276)朝廷制订授时新历,再召许衡以原职领太史院事,帮助郭守敬完成《授时历》。至正十七年(1280)历成返乡,次年病逝。大德元年(1297)赠司徒,谥文正。皇庆二年(1313)从祀孔子庙廷。
许衡是元代初年继赵复之后的著名理学家,与吴澄齐名,时有“南吴北许”之誉。通过他的讲学、从政等活动,对于程朱理学在元代确立其学术地位和传播,起到重要
作用;参与朝廷朝仪、官制、学校、历法等制度的制订,主持国学,促进了元代政治,教育的发展。
许衡的主要著作有《大学直解》、《中庸直解》、《读易私言》、《小学大义》、《大学要略》等,后辑为《鲁斋遗书》亦名《许文正公文集》,编入《四库全书》并收入《四库全书珍本》。
《鲁斋遗书》是后人收集许衡著作而成书。按《四库全书提要》记载:该书初山衡7世孙婿郝亚卿辑其遗文未竟,继而山河内教谕宰廷俊编成,何塘为之作序。明嘉靖四年(1525) 111阴肖鸣风校刊于汴,并自为之序。其时适逢应内翰元忠奉使过汴,认为旧本次第似有未当,乃加以重编,增入《内法》及《大学直解》、《中庸直解》等,名曰:《鲁斋全书》。肖鸣风认为,先生著作尚多散佚,未敢谓全也,故更名《遗书》。故此本为应良所编,而鸣凤更名者也。
全书14卷。前12卷按语录、小学四书直解、奏疏、杂著、书状、诗词等分类辑成,后2卷附录像赞诰敕之类及后人书识之文。内容繁杂,包括其学术、教育、政治等方面的思想。反映其教育观点的主要篇目有:《语录上》、《语录下》、
《小学大义》、《大学要略》、《小大学或问》、《明明德》、《大学直解》、
《中庸直解》、《读易私言》、《时务五事》、《与子师可》等。归纳其关于教育的论述,主要有以下儿点:
(一)行汉法、修德性、用贤材、兴学校为立国之本
许衡在给元世祖的《时务五事》疏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提出立国之本的建议。他首先以孔孟之道为主旨,强调入主中土必行汉法的历史规律,认为后魏、辽,金历年最多,实乃“国家之当行汉法无疑也”。其次,许衡提出中书之务,大要在用人立法二者。“人之贤否,未知详固不可得而遽用也”,强调知人、用人在国家事务中的重要地位。第三,他以尧、舜为例,指出“为君难,为臣不易”之理,阐明为君之道和贤者的标准。他说:“夫人君不患出言之难,而患践言之难。知践言之难,则其出
言不容不慎也。”作为君主,不仅要自己慎言、践言,履行为国为民的职责,还要注
意远奸佞,近贤才,真正明确“天下树君本为民”的道理。作为贤才,则要以公为
心,以爱为心,不为利回,不为势屈,置之周行,则庶事得其正,天下被其泽,其于
人国,重固如此也。”第四,强调农桑、学校乃治国要道。他例举尧、舜治国达于
“庶绩咸熙”正在于他善用稷、契,以“稷播口谷以厚民生,契敷五教以善民心”如
此则"民可使富,兵可使强,人才可使盛,国势可使重,夙夜念之至熟也。”农桑、学
校“此辅赞尧、舜之实也。“在兴学校方面他主张''自都邑而至州县,皆设学校,使
皇子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于学,以明父子君臣之大伦,自洒扫应对以至平天下
之要道,十年已后,上知所以御下,下知所以事上,上下和睦,乂非今日之比矣。”
第五强调国家安定,百姓各安其业的重要性。
(二)“小学”为立教之本,“小学”、“大学”乃为学之序
许衡十分推崇朱熹关于“小学’、“大学”为学之序的思想,认为二者在人之为学受教之中,各有其用,缺一不可。为此他曾专门撰写“小学大义” 一篇。文中说:“古者民生八岁上自王公下至庶人之子弟皆令入小学,教之以洒扫应对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及其十有五岁,白天子之元子,众子,公卿大夫元士之嫡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此小学大学所以分也。当其幼时若不先习之于小学,则无以收其心,养其德性,及年长若不进之于大学,则无以察夫义理,措诸事业。先之以小学者所以立大学之基本,进之于大学者,所以收小学之成功也。”在他看来,这正是“三代盛时,贤才辈出,风俗醇厚”的基本原因。然而千厅年来,学者以已意为学,以至“其高者入于空虚,下者流于功利,虽苦心极力博学多闻,要之不悖于古人者鲜矣。”他认为,虽经唐韩文公引《大学》节H以为为治之丿了;,乂经北宋伊洛先生,表彰《大学》一篇,发明古者大学教人之法,但直到近世朱子,方才以孔门圣贤设教为学之遗意,参以《曲礼》、《少仪》、《弟子职》诸篇,辑为《小学》之书,意义重大。因此,在他从姚枢处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