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委托代理关系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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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委托代理关系的博弈分析
摘要:本文基于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用博弈的方法分析得出双方合作前后的最优均衡。

关键词:风险投资家创业企业家委托代理
一、简介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是指有资金实力的风险投资投资家对具有高新技术并且具备很好市场前景,但是缺少启动资金的企业创业家进行资助,帮助其实现创业梦,并共同承担创业投资风险的投资。

从投资行为方面看,风险投资家将资本投向蕴藏着高风险的高科技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领域,目的在促进这些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最终取得较高利润的一个投资过程。

从运作方式方面看,风险投资指在专业人才的管理下,风险投资家将风险资本投入发展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过程,也是协调技术人员、风险投资者、投资家的关系,并且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一种投资运作方式。

高风险与高风险并存是风险投资的最大特色,风险投资家从风险企业获得高投资报酬以后,又继续投资高风险、高新技术、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以保证资金链的正常运转。

在我国,把风险投资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恰当。

从广义上讲,风险投资是指所有高风险、高潜在报酬的投资;从狭义上讲,风险投资则指将高科技作为基础,生产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

风险投资家经营风险投资公司,并对投资项目进行实际操作。

他的工作任务是:辨别发现机会;选择投资项目;决定投资;促使风险企业的快速成长以及退出。

风险资本经过风险投资公司的选择,注入风险企业,获得收益以后,再由风险投资公司回到风险投资者手中。

风险投资家的名称有很多,比如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和有限合伙公司等。

风险投资家既可以指代个人,也可以指机构。

风险投资的中心是风险投资家,首先风险资金由他募集,其次风险投资项目要由他来筛选并管理。

从委托代理方面看,风险投资家是风险投资者的代理人,对于企业创业者,他是委托人,从而风险投资家是创业企业家和投资者之间的专业联系金融中介,是风险投资流程的关键。

二、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当存在信息不对称时,代理人并不总是以委托人的最大收益作为自己的行动标准,所以在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二者追求的目标也不是一致的。

风险投资家追求的是一定风险下的合理回报,对于风险企业的长期发展趋势没有更多的关注,其次,风险投资家为了保证自己的高收益,还希望能控制董事会以达到掌握企业决策的目的,当然还包括更换风险投资企业管理层的权力,确保自己能实现预定的投资回报。

而创业企业家旨在维持自己的股东地位,同时还希望用最低的成本筹集足够多的风险资金,最后实现一定的合理报酬。

为了解决委托代理问题,风险投资家和创业企业家会签订协议,而在签订协议前后,合作双方间的博弈是不同的。

双方合作前,信息不对称以隐藏信息的形式出现,即创业企业家隐瞒本企业或自身的真实状况,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风险是风险投资家将面临的;而在双方签订协议以后,信息不对称以隐藏行动的形式出现,此时,风险投资家无法掌握创业企业家的工作努力程度,由此产生道德风险。

本文分别介绍了签订契约前后风险投资家和创业企业家的博弈。

三、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合作前的博弈
假定:1、企业有两种项目:高质量项目和低质量项目。

2、企业不隐瞒自己的真实状况。

3、此时风险投资家面临两个选择,调查或不调查。

由此,可以得到如下支付矩阵:
当创业企业家拥有的是高质量项目时,且创业资本家进行了调查,双方均获得高收益10;若此时风险投资家不进行调查,尽管双方仍然能取得收益,但是风险投资企业与现实市场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双方的收益减少了。

当创业企业家拥有的是低质量项目时,一旦风险投资家进行调查,那么创业企业家就不能获得融资,双方均得不到收益;如果风险投资家不进行调查,当风险资金注入风险企业以后,双反均可能面临亏损。

因此,该博弈的纳什均衡为风险投资家进行调查,而创业企业家拥有的是高质量项目。

四、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家合作中的博弈
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的合作大多是分阶段进行的,即将投资过程分为三个甚至更多的阶段。

假设风险资本家在第一阶段向风险企业投入100万资金,第二阶段预定投入400万资金,第三阶段预定投入1500万资金。

若在第一阶段创业企业的盈利情况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则风险投资家家将停止第二阶段的资本注入,依次类推第三、四,甚至更多阶段。

假设第一阶段运行情况良好,可得到如下支付矩阵:
第一阶段结束后,风险投资家获得100万的资本回报,创业企业获得50万的盈利,实现了初期的预期回报,则风险投资家进行第二轮的资本注入。

同理,如果第二阶段盈利情况良好,则风险资本家进行第三轮的资本注入。

由此得到该阶段双方博弈的纳什均衡为(投资,搞收益)。

风险投资家的这种分阶段投资方式,可以及时纠正过度投资,有效的制投资风险,风险投资中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路遥创业投资中双重委托代理关系的博弈分析[期刊论文]-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2]杨波基于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对风险投资中委托代理问题的研究[学位论文]硕士2005
[3]张永红风险投资的契约机制研究[学位论文]硕士2005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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