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值班值守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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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值班值守的管理制度
应急值班值守的管理制度范本(通⽤6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是⼩编为⼤家收集的应急值班值守的管理制度范本(通⽤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应急值班值守的管理制度1
第⼀章总则
为确保xx物业公司在管理项⽬各项⼯作并在节假⽇期间的正常运作及来⾃客户的所有信息、发⽣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及时、有效、正确的处理,特制订此规定,各项⽬节假⽇值班负责⼈员遵守执⾏。
第⼆章值班职责与要求
第⼀条公休⽇、法定节假⽇,分公司应安排部门主管级及以上管理⼈员实⾏轮流值班制度,当值时间最⾼⾏政级别⼈员(视为值班经理),为项⽬值班时间的所有事务第⼀责任⼈。
第⼆条值班⽇期指国家公休⽇、法定节假⽇或由公司指定⽇期。
第三条值班时间原则上为24⼩时,即值班当⽇的0:00时~当⽇24:00时。其中9:00时~18:00时为现场值班,其它时间可电话值班。(当值经理及主管可视⼯作情况于值班后⼀个⽉内安排调休)
第四条各分公司负责⼈应不定期抽查当值经理及各岗位的值班情况。
第五条当值值班经理负责检查各岗位值班情况,负责将当值期间未能及时处理的信息上报相关领导,负责跟进事件处理结果并提交当值值班记录。
第六条遇特殊情况(如台风暴⾬、突发事件、治安事件、重⼤节假⽇安全保障),各分公司须加强值班⼒量,各部门也须增加值班⼈⼿,以确保特殊情况期间⼯作正常开展。
第三章值班管理规定
第七条值班经理管理规定
(⼀) 当值值班经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坚守现场,不得擅⾃离开。
(⼆) 对值班情况要逐项认真记录,填写《节假⽇值班经理记录表》,记录应简洁、清楚。
(三) 当值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重⼤问题应⽴即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及相关负责⼈,并参照《突发应急事件处理流程》执⾏。
(四) 值班结束时,应将未处理的问题记录于《节假⽇值班经理记录表》,并告知下班次值班经理及时跟进解决。⼀般情况下,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在当值⽇解决,不得拖延与不管;特殊情况,在上班之⽇及时告知相关⼈员或分公司总经理。
(五) 《节假⽇值班经理记录表》于当⽇现场值班结束时(即每个值班⽇的18:00)上报总公司总经理室及运营管理部。
(六) 有事不能值班,值班经理须及时向分公司总经理说明情况并请假,获准后由分公司总经理临时安排替值或换值。任何值班⼈员不得擅⾃替值/换值班。
(七) 逾时值班或不值班的,按迟到或旷⼯处理。
第⼋条分公司(值班热线)值班管理规定
(⼀) 值班⼈员值班期间(正常⼯作时间)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串岗。
(⼆) 接听电话迅速(不超过三声铃响),使⽤⽂明礼貌⽤语,接听电话⾸先使⽤“您好,XX岗位”,“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请稍等”、“谢谢”等,语⽓和蔼、⾔简意赅,严禁使⽤岗位电话聊天。
(三) 值班⼈员对值班期间接报的信息及发⽣的事件须认真记录于《值班记录表》中,值班记录应客观反映信息的准确性,表述清楚、完整,字迹⼯整,不可遗漏。
(四) 值班⼈员接报信息后,应按轻重缓急,及时解决或通知相关⼈员妥善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未能处理或不能确定的问题、超过当职权限的
问题,值班⼈员应及时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五) 值班记录仅限于内部⼯作⼈员翻阅使⽤,⼯作⼈员必须为记录的资料保密。
(六) 值班接班⼈员应查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掌握有关事件的处理情况,确保所有客户信息得到及时、妥善、有效处理。
(七) 有事不能值班,值班⼈员须提前⼀天向部门主管说明并得到批准,经批准的缺值由部门安排替值或换值。
(⼋) 分公司(值班热线)应保证任何时间都能正常使⽤,即正常⼯作时间以后,值班⼈员应将热线转⾄24⼩时值班的⼤堂接待或监控中⼼,⼤堂或监控中⼼值班员负责处理所有热线信息,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视情况上报处理。
第九条物业(保安)部当班管理规定
(⼀) 按时(正常班次提前15分钟)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 忠于职守、不漏班、误班。
(三) 着装整洁、统⼀、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举⽌⽂明、⼤⽅、端庄。
(四) 微笑服务、说话和⽓、以理服⼈,不准与员⼯或客⼈发⽣争执。
(五) ⼯作主动、热情、认真、耐⼼、周到、积极为员⼯、客⼈排忧解难。
(六) 各岗位当班标准参照物业(保安)部岗位职责及相关流程执⾏。
第⼗条⼯程部当班管理规定
(⼀) ⼯程当班⼈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离岗、串岗,未经批准私⾃脱岗,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程当班⼈员当班时须集中精⼒,不得做与⼯作⽆关的事情。
(三) 服从当⽇值班经理的安排,听从调配,完成当⽇安排的⼯作。
(四) ⼯程当班⼈员严格执⾏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
(五) ⼯程当班⼈员外出作业,必须随⾝携带对讲机(通讯⼯具),保持信息畅通。
(六) ⼯程当班⼈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案,遇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并做好现场的保护⼯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七) ⼯程当班⼈员必须做好当班的⼯作记录,并按《交接班管理规定》办好交接。
(⼋) 协助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内容
第⼗⼀条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 当班⼈员仪容仪表、⾏为规范、服务意识及服务技能;
(⼆) 当班⼈员、当班记录、交接班情况;
(三) 设施设备运⾏情况;
(四) 安全消防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