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深圳市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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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深圳市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特
长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9.04.07
•【字号】深教[2009]128号
•【施行日期】2009.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深圳市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
生计划的通知
(深教〔2009〕128号2009年4月7日)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高中学校:
为推进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并做好今年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考核工作,根据我市相关学校体育、艺术教学条件、教学水平和历年特长生招生情况,我局编制了《深圳市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招收特长生的高中学校要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并做好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高中特长生计划纳入本校的招生计划中,高中特长生必须从中考考生中招收,招生范围须符合正取生的招生范围,若特长生计划不能完成则转录普通生。

三、市教育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计划招生的部门和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附件:深圳市2009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略)
(联系人:牟林芳,电话:8210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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