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超标与异常处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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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超标与异常处理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了对生产过程中品质超标与异常处理得到及时处理并有效的控制,从而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的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器产品所有品质超标与异常处理的管理规定。
3.0 职责
3.1品管部门负责对品质超标与异常处理报告确认审批,。
3.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品质超标与异常报告填写原因和改善措施。
3.3生产经理对各部门主管填写的原因分析和改善措施进行评审并最终决定不合批的处理
方式。
4.0定义
4.1品质超标:品管在抽样检验中发现的不符合产品接受准则的不合格品超出规定的可接收水平,要求生产单位对该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修处理,相关记录“制程品质超标通知及处理记录”“成品检验报告”。
4.2品质异常:品管在首样检验和巡查检验中发现产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要求生产单位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相关记录“品质异常反馈处理报告”。
5.0程序流程:
5.1制程品质超标的处理流程(附表样“制程品质超标通知及处理记录”):
注①:车间主管不在时须授权领班负责当班的品质确认和书面报告回复;
②:车间主管对品管员判定的不良有异议时,即与品管部门主管反馈信息,
涉及到无签板、
无量具、不可量化的情况下,品管主管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确定验收标准;
5.2成品抽检品质超标的处理流程(附表样“电器成品检验报告”
)
:
5.3品质异常的处理流程(附表样“品质异常反馈处理报告”:
注①:新产品投产前,技术中心或营销中心必须提供样板,批量生产时对签板有争议时,提交生产工程部三方重新确定签板。
注②:生产部要求车间主管及时对生产领班的分析和采取措施情况进行审核,见表样;
注③:生产车间必须配合生产工程部的整改工作,要求调试过程中生产车间的操作工、领班在场并服从工作安排。
注④:车间领班对品管员判定的不良有异议时,即与品管部门当班负责人反馈信息,涉及到无签板、无量具、不可量化的情况下,品管部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确定接收准则;
5.4转序规定:
2.4.1转序质控点由生产车间填写报检单交品管抽检合格才准转序,未经检验不准转序,(各工序不可接受任何无质量状态的物料)
5.5不良品退货规定
5.5.1车间不合格品先由生产车间隔离、标识、并出具退料申请交品管检验确认后才准予退料。
5.5.2无法返修报废品与返修品须将其分类隔离并分开填写记录。
6.0相关文件
6.1 VT-QP-015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 VT-QP-016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0记录
7.1成品检验报告
7.2工程部处理生产异常报告
7.3 PG-F053 “制程品质超标效果跟踪单”
7.4 PG-F046 “品质异常反馈处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