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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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标准
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标准是衡量和评估现代学徒制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详细的建设标准及要求:
1. 校企合作密切:学校与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合作协议或章程,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并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

2. 招生招工一体化:学校牵头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如校企恳谈会、招生招工信息发布会、学徒遴选会、三方协议签约会、就业指导会等,实现招生招工一体化,并形成完整的过程资料。

3. 合同签订规范: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三方(四方)签订的合同规范、合法、有效,确保学徒的企业员工和学生身份得到充分体现。

4. 培养规模:申报专业现代学徒制培养规模不低于在校生的10%,以保证足够的人才培养数量。

5. 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健全: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考核标准等,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6. 质量监控标准体系完善:校企双方共同制订的质量监控标准体系,需经学校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专家组织或部门审核通过,以确保质量监控的有效性。

7. 过程性资料完整规范:过程性资料应完整、规范,全面反映学徒岗位培养的需求,为优化人才培养提供依据。

8. 校企共同研发的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双方共同研讨设计现代学徒制
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并确保各项标准的有效落实。

9. 开发的专业核心课程标准:至少开发6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标准,以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10. 校企共同制定考核标准:校企双方共同开发学徒培养质量与技能考核标准,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专业核心课程按照企业岗位标准要求进行。

11. 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建立校企互聘共用的双导师管理机制,包括选拔、培养、考核和激励制度,以确保双导师制的顺利实施。

以上为现代学徒制示范点建设标准的详细内容,各相关方应严格遵循以上标准,共同推动现代学徒制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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