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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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2、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积极参与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3、代表和组织全县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4、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会部门预算涵盖的预算单位包括: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1个。
其中:
(1)一级预算单位1个(本级单位);
第二部分: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二:收入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注: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2016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31.9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831.99万元,为大化瑶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与2015年决算收入相比增626.13万元。
原因:2016年财政全额计拨全县职工工会经费。
(二)支出总计831.99万元。
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650.26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的行政运行、其他群众团体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15万元:主要用于县总工会按国家规定缴纳在编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63万元:主要用于县总工会按国家规定缴纳在编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挂村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类)11.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144.18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8.与2015年决算支出总计相比增626.13万元。
原因:计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及上解工会经费。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85万元,项目支出52.96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481.95万元。
原因:计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及上解工会经费。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会工作任务、保障工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大化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对贫困学生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会经费等;医疗保障3.63万元;项目经费52.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支出, 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困难职工帮扶经费。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减)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费、奖励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47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517.40万元。
原因:计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及上解工会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016年,县总工会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次,人次32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为1.38万元,年初预算数是1.5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数是3.6万元,支出
数减少2.22万元,进行对比有所下降了,“三公经费”较上年度减少原因分析: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05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465.28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全额计拨全县职工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大化瑶族自治县总工会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96万元,
占年初预算的100%。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非常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困难职工帮扶奖金是为了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帮扶救助工作,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在2017年元旦前,继续在全县工会中开展“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大化瑶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
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十四、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