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农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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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农产品标准
一、棉花标准
〔棉花品级标准〕
棉花标准是根据其使用、经济价值及工农业生产情况而制定的,在建国前和解放后均由国家统一制定。
解放前国民政府制定的5个农业标准中就有棉花标准。
1949年10月在第一次全国棉花生产会议上,规定了棉花的含水量、杂质量,拟定了品级、长度标准和等级差价。
同年12月华东行政区设棉花检验所,负责华东七省市及出口棉花的标准仿制和检验工作。
1950年第一次全国棉花检验会议制定了棉花标准,次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颁布的“棉花检验规程”中规定的棉花标准包括类别、品级、长度、水分、杂质5个方面内容。
类别分国产细绒白棉、粗绒白棉、细绒黄色棉,品级标准中细绒白棉有优级、次优级、上级、次上级、中级、次中级、下级、次下级、平级共9个级;粗绒白棉分优级至下级共7个级;细绒黄色棉分次优级至下级6个级;长度以十六分之一英寸为单位,分八分之五、十六分之十一、四分之三、十六分之十三、八分之七、十六分之十五、一又十六分之一、一又八分之一英寸共9个档。
水分以含水率10%为标准,最高限12%,长江流域为13%。
杂质以乙类(甲类杂质分碎叶、铃片、小棉枝、虫屎、籽屑、不孕籽;乙类分棉籽、籽棉、泥沙、破籽及其它物品等)杂质含量的1%为标准,最高为3%。
1951年第二次全国棉花检验会议规定棉花收购工商交接长度以三十二分之一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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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单位。
1953年全国第三次棉花检验会议对棉花标准作了修改:类别除正常的细绒白棉、粗绒白棉和细绒黄棉外,僵黄棉、拔杆剥桃棉比照正常棉花品级检验,对低于细绒黄棉的作等外棉;长度标准增加十六分之十三英寸一档,取消三十二分之一英寸,仍以十六分之一英寸为单位;对杂质、水分的规定不同地区亦有区别。
1956年再次修改的棉花标准:品级分细绒棉、粗绒棉两类别,细绒棉分白棉、黄棉两个类型,将品级的各级文字标准改为数字级称:僵黄棉1至3级改为10至12级,黄棉次优级至下级改为6至12级,白棉次优级至平级改为2至9级,3套合而为一,整套为2至12级,籽棉的衣分检验也第一次列入了标准。
1966年国务院决定由国家科委、国家经委、农业部、纺织工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成全国棉花标准改革领导小组,拟定的棉花新标准在山东、上海等5个省市试点。
1967年4月国务院批转了全国物价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纺织工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上报的“关于1967年棉花标准工作的报告”,要求各重点产棉省在去年5省市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
安徽省军事管制委员会生产委员会于1967年6月批转了“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省物价委员会、省轻工业厅、省农业厅、省供销合作社《关于我省棉花分级标准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报告”,决定在和县城南、城北2个公社(335个生产队的2.85万亩棉花其产量约2.9万担)进行农业验证,在安徽纺织印染总厂的一个车间进行工业试纺,主要是对中央推荐的7级制新标准及其检验和计价办法、结合省棉花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农业验证和工业试纺的改革试验,同时抓好品级标准、定级依据、长度、水分、杂质和衣分等具体改革内容,通过试点验证,提出适合全省工农业生产实际的新的标准、检验规范和计价办法。
1968年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农业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物价委员会、供销合作总社《关于1968年棉花标准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标准和价格的通知》要求,确定继续在和县的城南、城北和十里3个公社及和城轧花厂、安徽纺织印染总厂进行试点,对国家推荐的棉花品级的7个级(即1~7级)及长度、水分、杂质、衣分等具体规定进行验证。
为了方便价格计算,国家5部委社提出皮辊棉新旧标准品级程度对比关系:
新标准:1 2 3 4 5 6 7(级)
旧标准:2.545.57911等外一级(级)
试点省须携带棉样到北京仿制全国基本标准副本,以作为本省当年试点中的统一标准。
通过试点既为国家制定棉花新标准从生产、使用等方面提供了有效数据,也为安徽省贯彻执行新标准创造了有利条件。
1972年6月30日,中国科学院、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商业部、国家轻工业部、国家农林部联合颁布了由全国棉花标准改革办公室提出的G B1103-72《棉花》(细绒棉)国家标准,自同年9月起在全国试行至今仍在使用。
这是一个文字和实物相结合的标准,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交接验收等3方面内容。
质量指标含品级、长度、水分、杂质4项内容。
品级是根据棉花的成熟程度、色泽特征、轧工质量分为7个级即(1至7级),以3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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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级,7级以下为级外棉;棉花纤维长度标准将英制改为公制(米制),以2毫米为单位,分为23、25、27、29、31、33毫米6个档,以27毫米为标准长度,长度不足23毫米或长于33毫米的均按23毫米或33毫米计算;标准规定棉花含水量为10%,最高为12%;含杂质:皮辊棉为3%,锯齿棉为2.5%,水分、杂质含量不足或超过的实行补、扣。
〔棉花品级实物标准〕
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分:皮辊绵、锯齿棉、籽棉3种。
籽棉品级实物标准作为指导生产者“5分”(分摘、分晒、分存、分轧、分售)使用,皮辊棉、锯齿棉品级实物标准是棉花定级的依据。
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分全国基本标准和地方仿制标准2级。
全国基本标准,以籽棉为基础,皮辊绵为依据,用同级籽棉在正常轧工条件下轧出皮棉,产生了同级皮辊棉、锯齿棉的品级实物标准。
仿制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全国基本标准的品级程度进行仿制。
黄棉、灰棉、拔杆剥桃棉由各省市参照全国基本标准样制作参考棉样,但最高不高于四级。
1950年国家制发了细绒白棉、细绒黄棉、粗绒白棉上级、次上级、中级、次中级、下级等5个级皮辊棉的品级实物标准。
1951年纺织工业部、贸易部、农业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仿制1951年棉花品级标准的联合指示”明确规定了以国家制造的品级标准为依据,各大行政区组织有关部门联合仿制省市用标准样品。
1952年中国纺织检验总局在上海设立“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制造室”,统一制造品级基本标准,各大区组成棉花品级实物标准仿制委员会进行所需标准的仿制,经总局审定后,由各大行政区财委统一颁布使用。
1953年修改的棉花标准中规定,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分皮辊棉、锯齿棉和僵黄棉3种。
1956年再次修改的棉花标准,将各级实物标准下降四分之一,取消超过76%为上一级,低于75%为下一级的规定,将两级之间划分为100%,超过50%以上者提为上一级,在50%以下者列为下一级。
随着生产的发展,所需品级实物标准数量增加,逐渐由各产棉省、市依据国家基本标准副本仿制各省、市使用的标准。
安徽是全国7个主要产棉省之一,随着棉花种植面积的扩大和棉花质量意识的提高,对棉花品级实物标准的要求量也不断增加。
1951年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在“关于收购新棉工作几个问题的指示”中,对棉花品级问题提出,一是保持棉花一定纯度,收购检验人员要深入产地,按植棉品类鉴定一般等级,对棉农以简单易行之办法,做到中、美棉分开,粗、细绒棉分开;二是收购点上评级一般不强调过严,只检验中、美棉是否分开及干、白、净等主要条件即可;三是收购的棉花到打包点由检验员分出等级,分别打包,由花纱布公司运往上海交货,如上海评级高于或低于实收棉花之品级,各地应纠正。
安徽在每年收购棉花时选留棉样,省棉麻公司组织农业、商业等部门的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发到省内的国家棉花品级基本标准的副本(国家给安徽两套代号为19号、20号,19号在省仿制标准时使用,20号作备查)仿制省的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后,经由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轻工业厅、省棉花检验所、省标准计量局(1964年开始参加)组成的省棉花品级标准仿制委员会审议后送国家校验审定,正式批准为国家基本标准的副本作为省仿制棉花品级实物标准的依据。
1965年12月省标准计量管理局、省轻工业厅、省农业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批转了由省纺织纤维检验所拟定的《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暂行管理办法》,对由省棉花品级标准仿制委员会审定通过分发的实物标准的使用、保管、审修等作了规定,如实物标准发现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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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程度上有变形、变质时应停止使用,在使用中对实物标准程度有疑异时,须将实物标准送省标准计量管理局与存查的标准副本核对,使用单位不得修改实物标准,委托省纺织纤维检验所负责实物标准的审修工作等。
1986年8月省标准计量局转发国家标准局发布的《棉花品级实物管理办法》,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从50年代到1994年,由省统一仿制全省所需用的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唯1974年到1984年分省、地(市)两级仿制),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区、各纺织厂、各市棉麻烟公司(站),各纺织纤维检验站、各产棉县供销社所需的皮辊棉、锯齿棉、籽棉品级实物标准由省仿制委员会组织力量仿制,县以下收购站、轧花厂所需的品级实物标准,由各地区对照省仿制的标准组织有关部门仿制审定签封。
棉花的工商交接,处理产销矛盾,是以全国基本标准副本和省仿制签封的品级实物标准为依据。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115号文的精神,省标准计量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纺织工业厅、省农牧渔业厅以皖标纤字[86]110号《关于1986年棉花品级实物标准仿制工作的通知》,确定1986年棉花品级实物标准仿制工作由省纤维检验所负责组织领导,农业、商业、工业等部门协助参加,并各抽一人配合组成标准仿制办公室,和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棉花品级实物标准验收组,负责对仿制标准质量检查验收。
省标准计量局、省纤维检验所、省农业局、省纺织原材料公司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安徽省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技术委员会”对品级实物标准进行审定和批准发放。
1994年省纤维检验所已仿制3个级的品级实物标准,供销、纺织、农业等部门负责4个级的仿制。
1956年至1994年,仿制的省级棉花品级实物标准共29510套,其中皮辊棉标准19339套,锯齿棉标准9638套,籽棉标准533套。
见表3-4-3。
安徽省历年来仿制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汇总表
表3-4-3(1956~1994年)单位:套
年份皮辊棉锯齿棉籽棉年份皮辊棉锯齿棉籽棉年份皮辊棉锯齿棉籽棉年份皮辊棉锯齿棉籽棉合计1933996385331968400294-19801101107019881120600-19566040-1971502310-198185856519891316600-1962500120-1972810330-19821161166519901630612-1963410240-1973810320-19831101106519911550550-1964415242-1974110110-19841101105819921662550-1965410290-1977110110701985900800-199********-1966413291-1978110110701986810500-199********-1967410278-197911011070198710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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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烟叶标准
〔烤烟分级标准〕
解放前,安徽省烤烟没有统一的等级标准。
民国3年(1914年)英、美烟草在安徽省推广后,烤烟实行9级制,每级分为3个层次,实际为9等27级,其外文代号:C O(中一)、CB F(中二)、C U(中三)、C D(中四)、M F(中五)、S I X(中六)、S I XT W O(中七)、N O E T(中八)、N O N(中九),日本侵华后分为3等9级,实际只有6级,(青三一类末级烟未收),再分上、中、下三个层次,实为6等18级,其代号:AⅠ(中一)、AⅡ(中二)、AⅢ(中二)、BⅠ(上一)、BⅡ(上二)、BⅢ(上三)、CⅠ(青一)、CⅡ(青二)、CⅢ(青三)。
1945~1949年,抗日战争胜利到解放前,采用3等9级。
安徽未制定烤烟标准。
1950年,皖北烤烟由于生产萎缩,只分4、5个等级;1951年试行9级;1952年根据华东烤烟分级会议精神,省农林厅、省商业厅、省供销社等召开烟农及有关部门烤烟分级会议,制定了《1952年安徽省烤烟分级标准》,华东行政区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52)字第13号《制定烤烟分级及检验标准要点》一文制定了《华东区烤烟分级标准说明》,同时也制定了各省烤烟分级标准,而适用于安徽的有《安徽地区烤烟分级标准》,1953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同时在河南、山东、安徽3省执行的《烤烟分级标准》。
这3个标准均分中下部烟叶、上部烟叶、青黄叶3个组,每个组又依据烟叶部位、颜色、品质光泽、油分、厚度、弹性组织、损伤度等不同分为7个级、5个级、4个级即3等16级。
安徽直至1965年还执行这些标准。
60年代初,国家科委组织了轻工、农业、供销和外贸部门共同制定了国家烤烟标准,并于1965年先后在河南、安徽等省试点试行。
1981年4月农业部、轻工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标准总局在郑州召开了国家烤烟标准审定会,会议审查批准了《烤烟》G B2635-81和《烤烟检验方法》G B2636-81两个国家标准,以及根据文字标准和1965年、1978年制定的实物样品为基础,通过调整、平衡、制定了各省(区)的烤烟实物样品标准,这是第一个国家烤烟标准,从而结束了全国各地区执行标准不统一(5级、6级、7级、8级、9级、10级)状况。
后又考虑到中国幅员辽阔、气候土质不同和栽培制度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一个标准,甲、乙两种类型,甲型分中下部黄烟、上部黄烟和青黄烟3组共15级;乙型分黄烟和青黄烟2组共10级,安徽省是烟叶部位特征明显的省,执行甲型。
1986年国家标准局发布《烤烟》G B2635-86和《烤烟检验方法》G B2635-86两个国家标准以代替G B2635-81和G B2636-81,G B2635-86标准是根据烤烟生长的部位及颜色,分为中部黄色、上部黄色、青黄色3个组,再根据叶片的成熟度、油分、厚度、叶片结构、颜色、光泽、杂色、残伤、破损等外观品级条件分级,分中下部黄色6个级(即中黄1、中黄2、中黄3、中黄4、中黄5、中黄6,其代号分别为Z H1、Z H2、Z H3、Z H4、Z H5、Z H6);上部黄色分5个级(上黄1、上黄2、上黄3、上黄4、上黄5,其代号分别为S H1、S H2、S H3、S H4、S H5);青黄色3个级(青黄1、青黄2、青黄3,其代号分别为Q H1、Q H2、Q H3);1个末级(代号M T),共15个级。
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了《烤烟》G B2635-92国家标准,则依据烟叶在烟株上生长的位置分下部、中部、上部及颜色和完整叶等分8个正组、5个副组,又据烟叶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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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叶片结构、身份、油分、色度、长度、残伤等7个外观品级因素分级:下部8个级、中部6个级、上部11个级和完整叶、光滑叶、中下部杂色、青黄色各2个级,上部杂色3个级,微带青4个级共40个级。
〔晒烟分级标准〕
中国晒烟种植历史悠久,类型有晒黄、晒红、雪茄型晒烟等,国家未能实施统一晒烟标准,1954年安徽省根据本地特点和烟叶部位、颜色、品质(含光泽、损伤)等制定了地方《晒红烟》、《晒黄烟》分级标准,均分为3个等级。
这两个标准中,晒红烟叶,以顶叶为最好,其油分、厚度、弹性组织,长度大致由上而下逐次递减,故暂分光泽、损伤度2项。
晒黄烟叶,以腰叶最好,其油分、厚度弹性、组织长度等大致与部位有相互关系,故按品质因素暂分光泽、损伤度2项,由于晒烟的方法没法改进,叶面上因烟叶夹遮盖而形成的青绿色条印还是不能避免的,故不包括颜色在内。
同时规定凡不能作卷烟原料或不能出口者,不列入等级标准内。
1987年安徽晒烟老产区歙县,根据烟叶的部位、颜色、品质、油分、组织、花片、成熟度、损伤度、长度和沙土含量等要求制定了《歙县晒黄烟的分级标准》(试用方案),在全县试用。
为了统一晒烟安徽地方标准,80年代末依据烟叶的部位、颜色、品质、成熟度、油分、组织、厚度、花片、损伤度、长度、沙土率等规定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制定了《安徽省晒烟分级标准》,分1~5级共5个级。
〔白肋烟分级标准〕
白肋烟是混合型卷烟原料之一。
安徽于1981年根据烟叶中下部、上部的颜色光泽、厚薄度、组织、花片、损伤度及砂土率等规定要求制定了《安徽省白肋烟分级标准试行草案》共分7级,中下部为1~4级,上部为1~2级,还有末级。
1982年7月20日安徽省标准局批准发布了《晾烟》省企业标准,其内容含颜色、光泽、厚度、组织、杂色、损伤度、砂土率等。
烟叶中下部分为1~5级,上部分为1~3级,加上末级共9个级,并规定中部1级、2级和上部1级为上等;中下部3级、4级和上部2级为中等;中下部5级和上部3级为下等;末级为低等,共分4个大等级。
中下部4级允许有棕红色,中下部5级允许有杂色。
该标准于同年8月1日执行,原《安徽省白肋烟分级标准试行草案》不再执行。
1988年国家标准局发布了G B8966-88《白肋烟》国家标准,共分12个级,即中下部6个级,上部5个级和一个末级。
安徽省从1988年7月执行《白肋烟》国家标准。
〔马里兰烟分级标准〕
马里兰烟从美国引进,1981年在安徽临泉县试种成功。
1983年制定了《安徽省临泉县马里兰烟分级标准》(试行方案)。
为了促进安徽省马里兰烟的发展,提高烟叶质量,1990年6月安徽制定了《马里兰烟》D B34/040-90地方标准。
标准分中下部(C)和上部(B)两个组,中下部分中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6个级;上部分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和末级,亦为6个级,其代号分别为C1、C2、C3、C4、C5、C6及B1、B2、B3、B4、B5、N。
每个级对成熟、身份、叶片、结构、颜色、光泽、长度及损伤度等均有不同要求。
〔香料烟分级标准〕
1952年制定的新品香料烟分级标准共分7个级,1986年4月国家标准局发布了《香料烟》国家标准,1987年香料烟在安徽省歙县试种成功。
安徽省执行的是G B5991-86《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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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烟》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共分5级:1级、2级、3级、4级、末级。
其代号分别为:X1、X2、X3、X4、X M j。
每个级对部位、叶片长度、厚度、颜色、光泽、组织、油分、叶片完整度、杂色、残伤等均有不同的标准。
还说明:凡列不进1~4级而又没有死青、枯焦叶、黑糟叶、顶叉、烟叉的作为末级。
1级的颜色为正黄-深黄,允许有红黄。
〔贯彻执行国家烤烟标准〕
1981年5月省标准局向省人民政府书面汇报了全国烤烟国家标准审定情况,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标准局、省一轻工业厅、省农业厅于同年6月20日至23日在合肥召开了全省烤烟国家标准宣传贯彻会议,阜阳、宿县、滁县、宣城、合肥5个行署、市及14个产烟县的农业、轻工、标准化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及安徽省烟草研究所、合肥卷烟厂、蚌埠卷烟厂、蚌埠门台子烟叶复烤厂等单位的代表共62人出席,省标准局凌汉如副局长为会议作了总结,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
会上传达了国家在北京、郑州召开的烤烟物价会议和烤烟国家标准审定会议精神,学习了烤烟国家标准文本,实看了烤烟实物标准样品,听取了实物标准样品的介绍和新标准内容的讲解,讨论研究了贯彻意见:一是组织收购人员学习掌握标准的内容,提高分级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准确评定等级的能力,把16级改为15级的意义以及15级的主要内容交给群众;二是各产烟县要根据省的实物标准样品仿制本地区收购标准样品,经有关单位审定签封后发至各烤烟收购站(点),各收购站(点)要把它展示出来,做到对样收购,让群众监督,指导烟农分级分等;三是要严格执行标准,检查标准执行情况。
各个烤烟生产、收购和卷烟部门要对照实物标准样品的总质量水平评等级,对仿制样品有争议时,以省仿制实物标准样品为准,实物标准样品与文字标准发生矛盾时,以文字标准为依据。
1986年1月31日国家标准局发布《烤烟》G B2635-86代替G B2635-81,安徽全省从1986年7月1日起执行G B2635-86国家烤烟新标准。
〔制定烤烟实物标准样品〕
解放后,烤烟实物标准样品由安徽省烟草公司依据烤烟分级文字标准的要求选择当年新烟样品(1963年后选陈烟样品)制定后,报省财经委员会审定批准,作为省级烤烟实物标准,并依此仿制的全省烤烟实物标准样品,经商业、供销、农业等有关部门审定签封后,分发各需要单位。
1959年因自然灾害烤烟产量、质量普遍下降,为照顾烟区生产成本,经中共安徽省委员会批准,从1960年起将烤烟实物标准样品调低1个至1个半级。
1961年省计量局参加了烤烟实物标准样品的仿制工作。
1963年省标准计量管理局会同省供销社、省轻工业厅、省农业厅、省商业厅组织了选制烤烟收购样品工作组。
为了提高全省烤烟收购质量,根据鲁豫皖3省执行的《烤烟分级标准》,到蚌埠东海烟厂选定了样品,以省供销社为主,省轻工业厅、省农业厅参加,以共同选定的样品为准复制标准样品后交省标准计量管理局签封,再发至复制单位及各产烟县、各烟厂。
县以下收购站所需标准样品,由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力量根据省签发的样品复制并签发到各个烤烟站(组),作为收购时的标准。
同年8月28日省标准计量管理局打印烤烟收购样品封条480份,(16个等级,每个级打印封条30份),封条尺寸:长19厘米,宽4.4厘米,在封条的13.5厘米处的两边依样打印。
1964年6月16日经省长办公会议研究,下达了当年烤烟收购标准样品的通知,并指示省标准计量管理局等单位要征求产烟专区、县的意见,把烤烟的收购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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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5日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1.产烟专区、县对1964年烤烟收购样品提高半个级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表示拥护,2.鉴于新烟急待收购,各收购站迫切需要烤烟实物标准样品,拟同意经各有关厅、局、供销社组织力量挑选并由姚克副省长两次主持会议,研究讨论选定的1964年烤烟收购实物标准样品,签发各地。
1965年6月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将经全国烤烟工业公司会议审评的烤烟标准,又会同省财经办公室、省农林办公室、省农业厅、省供销社和蚌埠烟草分公司等单位共同审定安徽省1965年烤烟收购实物标准样品,并将审定意见书面报告省人民委员会,同年6月29日省长集体办公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关于审定1965年烤烟收购实物标准样品的意见”,提出少数等级标准可稍为调低一点,再由省财办召集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审定。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1981年新烟上市开始安徽省执行全国统一的15级烤烟国家标准G B2635-81,从1986年7月1日起执行G B2635-86《烤烟》国家新标准。
这两个标准均规定其实物标准样品分基本样品和仿制样品。
基本样品根据文字标准制定,经有关部门审定,并全国平衡后报国家标准局批准执行。
基本样品每3年更换一次;仿制样品由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共同仿制送有关部门审定,经省标准局批准执行。
安徽省仿制样品每年系由省烟草公司组织力量根据基本样品仿制,经省标准局、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省轻工业厅等部门共同审定同意后签发给各需要单位,各烟叶收购站(点)可根据省发仿制样品再复制部分参考样,以指导烟农清级清把。
G B2635-92《烤烟》国家标准称实物样品为实物标样,其分为基准标样和仿制标样。
基准标样根据文字标准制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执行,每3年更换一次;仿制标样由各省、市有关部门根据基准标样仿制,经各省、市技术监督局批准执行。
鉴于G B2635-92在1992年9月1日执行有困难,国家技术监督局以技监局标函(1993)269号文同意国家烟草专卖局将原G B2635-86《烤烟》15级标准继续施行至1996年5月1日止。
为了加强烤烟标样的仿制和评审工作,提高烤烟标样的科学性、权威性、正确贯彻执行烤烟国家标准,促进烟叶生产的发展,1993年6月成立了《安徽省烤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审定省仿制的烤烟标样和省地方烤烟标准等。
〔烤烟国家标准的验证〕
根据国家科委、第一轻工业部、农业部召开的烤烟国家标准(草案)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安徽烤烟生产实际情况,从1965年8月至1966年2月在凤阳县城西公社刘西生产队和蚌埠卷烟厂对烤烟国家标准(草案)17级进行产地和工业验证。
蚌埠烟草分公司、凤阳县农业局及烟农、工人参加了验证工作。
通过试点队9345斤烟叶进行标准(草案)核对、新老标准对比和比重价格3方面的产地验证以及工业产品质量与成本的工厂验证,取得了2400多个数据,评吸了120多个样品,先后召开有社队干部、烟农、工人、技术人员和有关方面人员座谈会6次,搜集意见百余条。
验证工作通过“工效和碎烟、经济效益、分级掌握难易、资金合理利用、产品质量和成本”5个方面的比较,认为17级制新标准在总结执行老标准的基础上有了改进和提高,主要是:1.以部位、颜色两次分组,以品质因素划分等级,打破了16级制标准以部位定级控制过死的限制,符合生产实际情况;2.杂色、破损和残伤放宽了要求,好烟能列为好级,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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