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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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凭购房合同办户口迁移手续

光谷凭购房合同办户口迁移手续

一、购房合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条件根据《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外地人在武汉购房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1. 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远城区;2. 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含)以上,总价超过50万元(含);3. 在武汉市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以上,总价超过30万元(含)。

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流程1. 准备材料: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光谷地区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3. 派出所审核:迁入地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户口迁移审批表》。

4. 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携带《户口迁移审批表》和户口簿,前往原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5. 获得户口迁移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无误后,出具户口迁移证。

6. 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前往光谷地区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7. 领取新户口簿:迁入地派出所为申请人办理入户手续后,出具新户口簿。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1. 办理时间:一般情况下,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左右。

2. 办理费用:户口迁移手续办理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包括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等。

四、注意事项1.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2. 办理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迁入地派出所沟通。

3. 购房合同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总之,凭借购房合同,外地人在光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相对简便。

在办理过程中,注意遵循相关规定,确保顺利办理。

武汉凭新房购房合同能落户

武汉凭新房购房合同能落户

据悉,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24年5月6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家庭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办证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

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为武汉市吸引了大量购房者,尤其是那些希望在武汉定居的外地人士。

以下是这一政策的具体解读:
1. 落户条件放宽:以往,购房者在武汉落户需要等待房产证办理完毕,而现在只需提供购房合同、缴费凭证等材料,即可申请提前落户,大大缩短了落户周期。

2. 便利购房者: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一政策意味着在购房后即可享受到武汉市的相关福利,如子女教育、医疗等,有利于提高购房者的生活质量。

3. 促进房地产市场:这一政策有助于刺激武汉市的房地产市场,增加购房者的信心,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4. 优化城市人才结构:通过吸引更多人才落户武汉,有助于优化武汉市的人才结构,为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当然,这一政策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落户后房产证办理:虽然购房者在落户后可以享受相关福利,但房产证的办理仍然需要一定时间,购房者需要关注相关政策动态。

2. 房产市场风险:在房地产市场火爆的背景下,购房者需警惕房价波动风险,合理选择购房时机。

总之,凭新房购房合同能落户的政策,对于武汉市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吸引人才、促进经济发展,还有利于优化城市人才结构,推动武汉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然而,购房者还需关注政策细节,合理规划购房计划,以确保自身权益。

武汉落户新政策

武汉落户新政策

武汉落户新政策武汉落户新政策如下一、武汉购房落户条件1、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二、武汉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

2、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3、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4、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5、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相关阅读:年宁波市购房落户政策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

这个在坊间流传了近十天的宁波购房补贴政策,昨天终于由市财政局以正式发文的形式予以确证。

政策解读购买住宅非住宅均可补贴50%简单点说,原来要缴3%契税的———包括140平方米及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商铺、写字楼,140平方米以下的非家庭唯一住房,现在最终只要缴1.5%;原来契税为总房价1.5%的———即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现在只要0.75%;原来契税为1%的———即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则减至0.5%。

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

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

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概述购买住房后,申请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是许多人的希望。

本文档将给您提供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详细步骤和相关要求,以帮助您顺利完成申请过程。

步骤一:了解相关要求在开始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之前,您需要了解以下相关要求:•必须是武汉市内的房产业主或购买房产的产权人;•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条件包括:年龄、婚姻状况、居住年限等;•必须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步骤二:准备申请材料在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之前,您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有配偶)。

2.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户口簿迁出证明(如果您已经有户口)。

4.其他证明材料:–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以是居住证、租房合同等);–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果适用);–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果适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资金来源证明等)。

步骤三: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完成准备工作后,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办理。

下面是具体步骤:1.选择派出所:–根据您的住房所在地确定派出所,在武汉市内多个区县都能办理常住户口。

–您可以在武汉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查询确定您的户籍所在派出所。

2.预约时间:–在确认派出所后,您需要提前通过派出所官方网站或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3.前往派出所:–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派出所。

–携带所需材料,并提交给办理人员审查。

4.信息核对:–办理人员会核对您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缺少材料或有其他问题,办理人员会提醒您补充材料或解决问题。

5.提交申请:–当所有材料审核无误后,您将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给办理人员。

–办理人员会核验申请表,并通知您后续办理情况。

步骤四:等待审批结果完成申请后,您需要耐心等待审批结果。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武政办2008 178号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武政办2008   178号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它非住宅房)。
第三条 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五条 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一)申请人到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证窗口或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办证窗口)领取《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或在武汉市ZF门户网站下载,网址: ),并如实填写表内事项。
(二)备齐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或远城区办证窗口申办。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武政办2008 178号
参考链接:/thread-354883-1-1.html
第一条 根据《市人民ZF办公厅关于8】17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落户凭购房合同可以

武汉落户凭购房合同可以

这一新政策的出台,无疑为武汉市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更多便利。

以下是关于武汉落户凭购房合同可以提前办理的相关内容:
一、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包括武汉市户籍家庭和非武汉市户籍家庭。

对于暂时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家庭,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请提前办理购房落户手续。

二、所需材料
申请购房落户手续所需材料包括:
1. 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 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3. 个人办证承诺;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购房者向辖区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
2. 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将申请材料报送给区公安局;
4. 区公安局审批后,将办理结果通知购房者。

四、政策意义
1. 优化落户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购房者无需等待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即可提前落户,享受武汉市户籍居民的相关权益。

2.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过优化购房落户手续,吸引更多购房者进入市场,推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3. 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提前落户,购房者可以更快地享受到武汉市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有利于优化城市资源配置。

总之,武汉市落户凭购房合同可以提前办理的政策,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便利,有助于推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相信在政策的引导下,武汉市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武汉凭购房合同可以迁户口

武汉凭购房合同可以迁户口

首先,根据武汉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外地人在武汉购房后,可以通过购房合同申请迁户口。

具体条件如下:1. 购房面积:外地人在武汉城区购买商品房,面积需达到120平方米或价格在30万元以上。

2. 房屋产权:所购房屋产权必须为私有住宅。

3. 购房者本人:申请人需为房屋产权人,且是国内常住户口居民。

4. 社会保险缴纳:申请人需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

5. 其他要求:符合各省市的其他迁户口条件。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武汉凭购房合同迁户口的流程: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2. 领取申请表: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领取户口迁移申请表。

3.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4. 审核材料:武汉市公安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5.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 办理房产证: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申请人还需办理房产证,以便后续手续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合同只是申请迁户口的依据之一,申请人还需满足其他条件。

此外,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迁户口政策可能有所不同,申请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咨询相关部门。

总之,武汉凭购房合同可以迁户口,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外地人在武汉购房后,如有迁户口需求,可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做好准备,以便顺利办理迁户口手续。

同时,武汉市也在不断优化购房落户手续,为外地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武汉购房合同办理户口

武汉购房合同办理户口

随着武汉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地人选择在武汉购房安家。

购房不仅意味着改善了居住条件,也涉及到户口迁移的问题。

以下是关于武汉购房合同办理户口的详细攻略,帮助您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一、购房合同办理户口的条件1. 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2. 在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3. 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4. 申请人是房屋产权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5. 申请人是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6. 符合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不同)。

二、购房合同办理户口所需材料1. 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 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3. 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4. 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购房合同办理户口流程1. 准备材料:根据上述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2. 办理户口准迁手续:携带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3. 办理户口迁移证:持《户口准迁证》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4. 办理入户手续: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四、购房合同办理户口注意事项1. 注意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新户口政策执行;2. 二手房购房落户:购买二手房不被允许办理落户手续;3. 购房落户时间界限:购房入户政策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间为界;4. 未成年人随迁: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如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入户,但须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武汉拿着购房合同能办户口

武汉拿着购房合同能办户口

一、政策背景“拿着购房合同就能办户口”的政策,旨在通过放宽落户条件,吸引更多的人才和劳动力涌入武汉,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这一政策充分体现了武汉市对于人才的重视和对于人口结构的优化调整。

二、政策条件1.购房合同:申请人需在武汉市购买合法的住宅房产,并持有有效的购房合同。

2.房产面积:购房面积需达到一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区域有所不同。

3.房产价值:购房总价需达到一定数额,具体数额根据不同区域有所不同。

4.申请人身份:申请人需为非武汉市户籍人员。

5.其他条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申请人还需满足一定的居住、就业、税收等条件。

三、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申请人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

2.审核材料: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落户条件。

3.办理准迁证:审核通过后,派出所将为申请人出具《户口准迁证》。

4.办理户口迁移证: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5.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到武汉市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四、政策优势1.简化落户流程:以往购房落户需要等待房产证办理完毕后才能申请,而新政策实施后,只需持有购房合同即可申请,大大简化了落户流程。

2.吸引人才:新政策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和劳动力涌入武汉,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3.优化人口结构:通过放宽落户条件,有助于优化武汉市的人口结构,提高城市竞争力。

总之,“拿着购房合同就能办户口”的政策为武汉市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和劳动力,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武汉将会成为更多人的宜居之地。

湖北武汉购房合同办理户籍

湖北武汉购房合同办理户籍

一、购房合同办理户籍所需材料1. 本人书面申请:申请人需填写《武汉市购房入户申请表》。

2. 实际入住证明: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证明申请人已在购房地址居住。

3. 身份证、户口簿及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办理户籍需提供这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 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是证明购房事实的重要依据。

6. 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二、购房合同办理户籍流程1. 申请人向当地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

2. 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材料转送至公安局。

3. 公安局对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办理结果通知派出所。

4. 派出所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完毕,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户口簿。

三、购房合同办理户籍时间限制在武汉购房入户有时间限制,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

四、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购房合同办理户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400-606-6969咨询新浪乐居房产百事通。

3. 办理购房合同户籍手续需缴纳一定的工本费,具体金额以当地规定为准。

4. 办理购房合同户籍手续的周期约为3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总之,在湖北武汉购房合同办理户籍是一项相对繁琐的流程,但只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耐心等待审批,最终都能顺利办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武汉购房合同办居住证

武汉购房合同办居住证

首先,了解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根据武汉市政府的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三日以上的,应自到达之日起七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居住登记。

因务工、经商、就学等,拟在本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应申领《居住证》。

其次,明确购房合同在办理居住证过程中的作用。

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重要凭证。

在武汉,如果购房合同尚未转化为房产证,那么购房合同本身就可以作为居住证明材料。

接下来,了解办理居住证的流程。

以下是武汉购房合同办理居住证的详细步骤: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居委会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请办理居住证:-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如果是租户,还需要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或证明;- 一寸彩照两张。

2. 申报居住登记: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居委会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填写《居住证申请表》。

3. 等待审核: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 领取居住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领取《居住证》。

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时,应缴纳证件工本费。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合同办理居住证的时间大约为半年。

在此期间,申请人需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部门的通知。

此外,以下是一些关于武汉购房合同办理居住证的注意事项:1. 购房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否则无法作为居住证明材料。

2. 在办理居住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居委会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3. 居住证有效期一年,可多次延期使用。

在居住证到期前,申请人需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4. 居住证是享受武汉市各项福利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总之,武汉购房合同办理居住证是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武汉安家落户的重要途径。

通过了解办理流程、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可以顺利办理居住证,享受当地各项福利。

武汉已交房购房合同落户

武汉已交房购房合同落户

一、政策背景为吸引人才、优化城市人口结构,武汉市于近年来推出了购房合同落户政策。

该政策规定,在武汉购房并已交房的购房者,可凭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申请落户。

二、落户条件1. 申请人须在武汉市购买已交房的商品住房。

2. 申请人须持有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3. 申请人须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

4. 申请人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6. 申请人有稳定生活来源。

三、落户流程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购房合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 提交申请: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户口准许迁入证明。

3. 派出所审核:申请人将户口准许迁入证明提交给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进行审核。

4. 准许迁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申请人将证明提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5. 办理迁入手续:申请人携带所有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由居委会编好户号。

6. 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携带所有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注意事项1. 购房合同落户政策适用于已交房的商品住房,对于未交房或未办证的房屋,暂不适用。

2. 申请人需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否则将影响落户申请。

3. 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落户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居委会。

总之,武汉购房合同落户政策为购房者提供了便捷的落户途径。

通过了解相关政策,准备相关材料,购房者可以顺利实现落户武汉的梦想。

武汉购房合同公共户落户

武汉购房合同公共户落户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在武汉购房,以期获得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

购房合同公共户落户作为武汉购房政策的一部分,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便捷的落户途径。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武汉购房合同公共户落户的相关政策和流程。

一、武汉购房合同公共户落户政策1. 购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2)家庭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合同备案满一年。

2. 购房者需提供以下材料:(1)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3)个人办证承诺。

二、武汉购房合同公共户落户流程1. 购房者持上述材料,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公共户落户手续。

2. 派出所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受理。

3. 派出所将申请人信息录入系统,并出具《公共户落户证明》。

4. 购房者持《公共户落户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

5.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受理。

6.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申请人信息录入系统,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7. 购房者持《户口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注意事项1. 购房者在办理公共户落户手续时,需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

2. 购房合同备案时间需满足政策要求,否则无法办理公共户落户。

3. 购房者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按照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 购房合同公共户落户政策有变动时,请及时关注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

总之,武汉购房合同公共户落户政策为购房者提供了便捷的落户途径。

广大购房者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落户事宜,以便顺利办理公共户落户手续。

武汉新房购房合同上户口

武汉新房购房合同上户口

一、购房合同上户口的重要性购房合同上户口是指在新房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者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可以依法将户口迁移至该房屋所在地。

这项约定对于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购房者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迁移问题。

二、武汉市新房购房合同上户口的办理条件1. 户籍所在地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及武汉开发区、东湖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人员。

2. 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

3. 符合武汉市购房入户政策的其他条件。

三、武汉市新房购房合同上户口的办理流程1.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合同上户口的相关条款。

2. 购房者向武汉市公安局提交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及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3)婚姻证明;(4)子女出生证明;(5)购房发票;(6)房屋所有权证;(7)土地使用证;(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武汉市公安局对购房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4. 购房者持《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购房者及家庭成员户口迁移至武汉市后,需到社区(村)居委会登记,领取《户口簿》。

四、购房合同上户口的相关注意事项1.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务必关注合同中关于户口迁移的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2. 购房者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按照武汉市公安局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手续办理顺利。

3. 购房者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期间,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开发商或武汉市公安局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4. 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上户口的过程中,应了解武汉市购房入户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购房计划。

总之,武汉市新房购房合同上户口是购房者关注的焦点问题。

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有助于购房者顺利实现户籍迁移,享受武汉市优质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武汉购房合同可以积分落户

武汉购房合同可以积分落户

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武汉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政策,其中购房合同积分落户政策备受关注。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武汉购房合同积分落户政策,让您轻松了解如何通过购房合同实现积分落户。

一、政策背景近年来,武汉市为了吸引人才、优化人口结构,推出了购房合同积分落户政策。

该政策旨在通过购房合同为符合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提供落户武汉的机会,进一步促进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策条件1. 购房合同:申请人需在武汉市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

2. 户籍状况: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需为非武汉市户籍人员。

3. 居住年限:申请人需在武汉市连续居住满3年。

4. 社会保险:申请人需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5. 婚姻状况:申请人需为已婚。

三、积分计算购房合同积分落户政策采用积分制,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获得相应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标准即可申请落户。

1. 购房合同积分:购房合同价值每增加1万元,可获得1分。

2. 居住年限积分:在武汉市连续居住满1年,可获得2分;连续居住满2年,可获得4分;连续居住满3年,可获得6分。

3. 社会保险积分: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可获得2分;连续缴纳满2年,可获得4分;连续缴纳满3年,可获得6分。

四、落户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携带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居住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向武汉市公安局申请积分落户。

2. 审核材料:武汉市公安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参加面试。

3. 面试:申请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武汉市公安局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五、总结武汉购房合同积分落户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提供了便捷的落户途径。

通过购房合同积分落户,申请人可以享受到与武汉市户籍人员相同的待遇,为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

如果您有意在武汉市购房并落户,不妨关注一下这一政策,为自己和家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武汉购房合同落户政策

武汉购房合同落户政策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武汉市作为中部地区的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吸引了大量人才和劳动力涌入。

为了优化人口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武汉市出台了购房合同落户政策,为广大购房者和家庭提供了便利的落户途径。

一、政策背景近年来,武汉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购房需求旺盛。

为进一步优化落户政策,武汉市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购房合同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旨在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落户服务。

二、政策内容1. 购房合同落户对象武汉市购房合同落户政策适用于以下人群:(1)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暂时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家庭;(2)在本市购买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集体土地自建房除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购房合同落户条件(1)购房合同备案:购房者需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缴费凭证等材料;(2)房屋性质: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集体土地自建房除外);(3)购房面积:暂无具体要求;(4)购房金额:暂无具体要求。

3. 落户流程(1)提交材料:购房者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购房合同、备案证明、缴费凭证等材料;(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3)办理户口:批准后,购房者可到当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 政策调整(1)取消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武汉市取消了购房合同落户政策中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使更多家庭受益;(2)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调整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和异地贷款使用条件,方便购房者贷款购房;(3)调整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对于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家庭,购买新住房时可认定为首套住房。

三、政策意义武汉市购房合同落户政策的出台,有助于以下方面:1. 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才引进;2. 满足广大购房者的落户需求,提高市民幸福感;3.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定房价;4. 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武汉市经济持续增长。

武汉购房合同可以办理户口

武汉购房合同可以办理户口

近年来,武汉市政府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购房合同可以办理户口。

以下是关于武汉购房合同办理户口的相关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

一、政策解读1. 购房合同可办理户口的条件根据武汉市政府相关政策,外地人在武汉城区购买商品房,只要面积达到120平方米或价格在30万元以上,就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2. 购房合同可办理户口的优势(1)简化落户手续:购房合同可办理户口,免去了购房者因购房而需要额外准备的材料,简化了落户手续。

(2)加快落户速度:购房合同可办理户口,有助于外地人在武汉落户,享受武汉市的相关福利。

(3)稳定房地产市场:购房合同可办理户口,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1)购房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4)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2. 办理户口迁移(1)到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领取申请表;(2)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3)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3.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1)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武汉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即可成为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三、注意事项1. 购房合同办理户口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符合条件者无法办理。

2.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在购房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

3. 购房者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咨询。

总之,武汉购房合同可以办理户口,为外地人在武汉落户提供了便利。

购房者需了解相关政策,提前做好准备,以便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武汉拿购房合同办理落户

武汉拿购房合同办理落户

一、政策背景武汉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购房落户手续,提高居民购房落户的便利性。

家庭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办证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

二、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购房者在办理落户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商品房备案证明);(4)购房合同备案证明;(5)购房款缴费凭证;(6)个人办证承诺书;(7)其他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2. 提交申请购房者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

如购房者在购房合同备案后,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社区警务室办理。

3. 审核审批社区警务室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当地公安分局审批。

4. 办理落户手续审批通过后,购房者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领取户口本办理完户口迁移手续后,购房者可领取新的户口本。

三、注意事项1. 购房合同备案:购房者在购房合同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 购房合同有效期:购房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一般为5年。

3. 办理时限:购房者需在购房合同备案后的6个月内办理落户手续。

4.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携带相关材料,按照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的要求进行办理。

总之,武汉市为优化购房落户手续,简化了落户流程,提高了办理效率。

购房者只需按照上述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即可顺利办理落户手续。

同时,武汉市还将加大对新城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武汉能凭购房合同入户

武汉能凭购房合同入户

一、购房入户政策概述武汉市购房入户政策是指,凡在指定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可以申请迁入购房地,办理入户手续。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优化城市人口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购房入户条件1. 商品房面积: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户,已处理并购买的商品住宅面积达120平方米以上(含120平方米)。

2. 商品房合同签订时间: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的商品房,要求合同签订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以后(含11月1日);1996年10月7日以后至2008年10月31日签订的商品房,面积和总价要求相应提高。

3. 商品房总价: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

4. 入户人员范围:业主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独生子女、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三、购房入户流程1. 准备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备案证明、房屋信息摘要、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款证明、门牌号证明、入户申请表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购房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

3. 审核材料: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4. 办理准迁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5. 办理户口迁移证: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6. 办理上户手续: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四、总结凭借购房合同入户武汉,为外地人在武汉安家提供了便利。

通过了解相关政策,申请人可以顺利办理入户手续,融入武汉这座城市。

武汉购房合同办理落户

武汉购房合同办理落户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武汉购房安家。

然而,购房后的合同办理及落户手续成为不少购房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武汉购房合同办理落户的相关流程,帮助您顺利完成这一重要环节。

一、购房合同办理1. 签订购房合同首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面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关键信息。

2. 备案购房合同签订后,购房者需携带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前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进行备案。

备案完成后,合同正式生效。

3. 办理预告登记备案成功后,购房者需携带备案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是对房屋所有权进行保护的一种措施。

4. 办理不动产证预告登记完成后,购房者需等待开发商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购房者可携带证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

二、落户手续办理1. 申请落户购房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不动产证等材料,前往武汉市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落户。

2. 提交材料户籍科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办理户口迁移审核通过后,购房者需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 领取户口本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完成后,购房者可领取新的户口本。

三、注意事项1. 购房者在办理落户手续时,需确保购房合同、不动产证等证件齐全,避免因证件不全导致落户受阻。

2. 办理落户手续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武汉市公安局户籍科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寻求帮助。

3. 落户时间:一般情况下,从申请落户到领取户口本需3-6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总之,武汉购房合同办理落户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流程,但只要按照上述步骤操作,相信您一定能够顺利完成。

祝您在武汉安家乐业,生活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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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户口迁移系列之八
2008年11月1日起按《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武公通字[2009]1号)实行。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关于印发《武汉市购买商品住宅申办城区户口(“蓝印”)实施办法的通知》武计社【1997】167号;《关于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实施办法》武公户【2003】9号。

二、受理部门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三、审批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四、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
1、凡户籍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2、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

(二)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
3、身份证、户口簿及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
6、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以上第1、2、3项由户政管理处收存原件,第4、5、6项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购房申办户口人员从户政管理处领取或从武汉市人民政府公众门户网站下载《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按要求如实填写。

2、户政管理处窗口受理。

3、内部审批: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申办人员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公章
“武汉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八、文书
《准予迁入证明》
九、收费标准
每证5元(鄂价【98】220号)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武公通字[2009]1号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办【2008】17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它非住宅房)。

第三条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四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五条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第六条申办程序。

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一)申请人到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证窗口或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办证窗口)领取《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或在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 ),并如实填写表内事项。

(二)备齐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或远城区办证窗口申办。

(三)公安户政部门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七条《准予迁入证明》按规定收取工本费5元。

第八条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间为界。

申请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条件申请办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九条在申办户口过程中,申请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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