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经营权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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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车经营权承包合同
3、承包总费用为人民币捌万元/五年(由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由甲方一次性交纳)。
承包管理费中包含培训税金、模拟培训费、场地训练费、业务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招收学员,乙方招收的学员需到甲方设立的报名服务窗口进行集中登记,并签订培训合同。
甲方负责学员相应手续的受理、预约、组织各科目的考试事宜。
2、乙方招收学员实行统一收费,培训费由学员缴纳至甲方指定的窗口并办理登记,收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收取标准收取(具体收费见每年度甲方对外招生费用标准附件),甲方应出具相应发票或收据。
乙方不得再额外向学员收取培训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甲、乙双方利润分成及相关约定:
1)利润按照招收学员学费5:5分成,乙方利润分成按照每月招生任务、出照量任务进行核算(按照以下约定内容核算)其中,学员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如:考试费用、照相费用、居住证及油费等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内,车辆的维修、每年度的车辆二级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且车辆的每年度二级维护须在甲方所属单位维护;
3)乙方在承包期内,每月必须保证10人/月/车的出照量(如不能达到该任务量,按照200元/人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给予处罚),且招生量不得低于5人/月(如不能达到该任务量,按照200元/人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给予处罚);
第三条规范教学义务
1、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 __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接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2、承包期间,乙方必须对每位学员负责,做到优质服务,认真教学,保证安全、快捷、优质完成培训任务。
确保学员尽快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有学员向甲方进行教学质量投诉, 按照100元/次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给予处罚;
3、乙方必须在经管理部门核准的训练场地或专业的考试场地按规定对学员进行教学。
道路训练场地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路线进行训练。
4、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驾驶安全保护措施,严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及危险驾驶。
严禁乙方酒后教学,不得在操作训练教学期间离岗。
乙方应严禁与教学无关人员乘坐教练车辆。
5、在非教学过程中,乙方不得让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教练车辆,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及危险驾驶教学车辆。
6、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或交通事故,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及保险理赔,因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违反《中华人民 __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甲方对乙方教学义务有权进行监督并进行安全检查。
9、乙方每期培训学员合格率不得低于95%,连续三期合格率未达到95%的,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车辆,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
第四条承包经营义务
1、承包期间,教学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车辆维修、材料更换、燃油、车辆检测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确认其与甲方仅存在承包经营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乙方确认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3、为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承包期间乙方需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指定险种,由甲方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保险单原件须交甲方统一保管。
第五条责任承担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利益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教练车经营权,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2、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经营权转让、出租、授权、质押给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立即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的经营权,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确需转让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重新签订教练车辆经营权承包合同。
3、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范教学,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几相关规定。
如因乙方违法违章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乙方不予赔偿,甲方有权收回教练车辆经营承包权,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
4、乙方应遵守关于教练车辆年检、驾驶证审验、体检、驾驶操作教练员复训、换证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
如乙方逾期未办,导致相关证件失效或注
销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教练车辆经营权,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的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
第六条纠纷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条款及相关附件,补充条款及相关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完整性
本合同为一完整之合同,本合同签立前双方所签立的共性合同均相应失效。
甲方:乙方:
地址:住址:
__: __: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教练车承包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盘县民星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 __经济合同法》由乙方自原承包甲方贵B学教育练车,从事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车辆情况:
车牌号贵B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外表及性能双方移交备案。
二、承包期限:
车辆经营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如终止合同,按备案手续移交车辆,如有损坏及附件设备不全,乙方将车辆修复或作价赔偿后方可移交车辆。
三、承包费用:
1、在承包期内,乙方自招自培学员,从 __场考到 __路考合格,甲方付培训劳务元/人。
2、乙方在承包期限间经营产生所有费用(维修车辆耗材及工时费、油料费、保险费、车船税、二级维护费、年检费、等级评定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其中保险费、车船税、二级维护费、年检费、等级评定费统一由甲方与第三方办理结算业务,代收代
付费用。
四、承包押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甲方有权用抵押金处理乙方因违规遗留事项。
五、双方责任、权力及义务:
1、甲方财务科负责向学员分期收驾培费,教务科负责学员档案资料收集、预约、受理等相关业务,并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及驾照出证事宜。
做好驾培协调工作,不旬私枉情,公平公正,热情服务。
2、甲方对乙方经营活动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权利。
对乙方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有损害甲方形象、利益和违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以予制止。
3、甲方督促乙方做好教练车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整洁,性能良好。
对乙方的培训质量、行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按时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每年审验工作。
4、乙方所承包的车辆只能用于培训学员,不得进行货物运输及与说训驾驶员无关的其他事项。
5、乙方对承包的车辆不得转包他人,因业务需要乙方聘请教练员必须经过甲方同意,需证件齐全,并将聘请的教育练员的相关证件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服务,按国家制定驾驶员培训培训教育学大纲的内容及课时心细致地文明施教,廉洁培训,严禁车上语言粗鲁,动
作低俗,一经核实,甲方立刻终止合同,以保障学员、学校的合法权益。
7、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始终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性能良好,按季进行二级维护保养,按期完成每年的车辆审验工作,无条件的维护甲方声誉和形象,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施教,同时加强对学员的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这习,保证教育学质量和行车安全,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和会议。
8、乙方不得在经营活动中搞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坚决杜绝招生培训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9、在合同期,驾培费由甲方统一核定,分期收费,若收费调整,甲方会极时告乙方。
应付乙方培训薪酬有变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安全及存在经济纠纷的处理
1、乙方在承包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学员意外伤害事故或第三者人身伤害死亡,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在承包期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或经济纠纷可通知甲方参加施救及协助处理,在事故处理后,除保险公司赔偿的以外的不足部份,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起诉(包括甲方在协助处理过和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所聘用的教练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或人身伤害,由乙方和教练员承担,如在诉讼中甲方负有连带责任,赔
偿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追诉。
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纠纷,乙方无力赔偿或故意逃避,不协助甲方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按司法程序办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
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违约方向对方支违约金万元,其他事宜协商解决。
2、基承包期内,乙方严重违反规定,没按上述条款执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如人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交接车辆时,双方对车辆进行鉴定造表。
双方签字后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一:承包经营合同教练车
3、承包总费用为人民币捌万元/五年(由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由甲方一次性交纳)。
承包管理费中包含培训税金、模拟培训费、场地训练费、业务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招收学员,乙方招收的学员需到甲方设立的报名服务窗口进行集中登记,并签订培训合同。
甲方负责学员相应手续的受理、预约、组织各科目的考试事宜。
3、甲、乙双方利润分成及相关约定:
1)利润按照招收学员学费5:5分成,乙方利润分成按照每月招生任务、出照量任务进行核算(按照以下约定内容核算)其中,学员学习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如:考试费用、照相费用、居住证及油费等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内,车辆的维修、每年度的车辆二级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且车辆的每年度二级维护须在甲方所属单位维护;
3)乙方在承包期内,每月必须保证10人/月/车的出照量(如不能达到该任务量,按照200元/人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给予处罚),且招生量不得低于5人/月(如不能达到该任务量,按照200元/人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给予处罚);
第三条规范教学义务1、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__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接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2、承包期间,乙方必须对每位学员负责,做到优质服务,认真教学,保证安全、快捷、优质完成培训任务。
确保学员尽快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有学员向甲方进行教学质量投诉, 按照100元/次从乙方
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给予处罚;
3、乙方必须在经管理部门核准的训练场地或专业的考试场地按规定对学员进行教学。
道路训练场地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路线进行训练。
4、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驾驶安全保护措施,严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及危险驾驶。
严禁乙方酒后教学,不得在操作训练教学期间离岗。
乙方应严禁与教学无关人员乘坐教练车辆。
5、在非教学过程中,乙方不得让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教练车辆,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及危险驾驶教学车辆。
6、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或交通事故,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及保险理赔,因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违反《中华人民 __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甲方对乙方教学义务有权进行监督并进行安全检查。
9、乙方每期培训学员合格率不得低于95%,连续三期合格率未达到95%的,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车辆,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
第四条承包经营义务1、承包期间,教学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车辆维修、材料更换、燃油、车辆检测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确认其与甲方仅存在承包经营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乙方确认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3、为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承包期间乙方需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指定险种,由甲方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保险单原件须交甲方统一保管。
第五条责任承担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利益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教练车经营权,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2、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经营权转让、出租、授权、质押给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立即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的经营权,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确需转让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重新签订教练车辆经营权承包合同。
3、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范教学,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几相关规定。
如因乙方违法违章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乙方不予赔偿,甲方有权收回教练车辆经营承包权,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
4、乙方应遵守关于教练车辆年检、驾驶证审验、体检、驾驶操作教练员复训、换证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
如乙方逾期未办,导致相关证件失效或注销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教练车辆经营权,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的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
第六条纠纷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条款及相关附件,补充条款及相关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完整性
本合同为一完整之合同,本合同签立前双方所签立的共性合同均
相应失效。
甲方:乙方:地址:住址:
__: __: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教练车承包经营合
同
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教练车承包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发包方:x x 汽车驾驶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由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甘 g 学教练车,从事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车辆情况:车牌号甘 g 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附详车辆外表及性能备品备件,属设备,见附表。
二、承包期限:车辆经营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重新签订合同,如终止合同,按附《车辆外表及车辆性能移交表》和《车辆备品备件及附属设备移交表》移交车
辆,如有损坏及附件,设备不全,乙方将车辆修复或赔偿后方可移交车辆。
三、承包费用: 1、在承包期内乙方按实际报名人数,每招收一名学员,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b 照元、c 照元,乙方应在报考科目一之前向甲方足额缴纳。
2 、考试费及场地租用费,由培训中心代收、代缴。
乙( 3、方在承包期间经营中产生所有费用维修、油材料、保险费、车船税、工资、三金、原甲方场地房屋租赁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4、保险费、车船税、三金
所需费用由乙方缴给甲方统一办理,如乙方不缴纳,甲方不予预约考试,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押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按活期利息计息)贰万元,甲方有权用抵押金处理乙方遗留的债权、债务。
五、双方责任、权力及义务:
1、甲方负责学员相关手续预约、受理、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及驾照的出证事宜,做好协调工作,
不旬私情,做到公平公证。
2、甲方对乙方经营活动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权利,对乙方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有损甲方形象、利益和违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3、甲方督促乙方做好教练车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整洁、性能良好。
对乙方的教学质量、行车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按时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每年车辆审验工作。
4、乙方所承包的车辆只能用于培训学员,不得进行货物运输及与培训驾驶员无关的事项,不得改装车辆。
5、乙方对承包的车辆不得转包他人,乙方在招收学员时,收费标准原则上要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但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市场需求自行调
节,幅度不得超过 1 5 ,不得影响整个培训市场。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
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服务,按照国家制定驾驶
员培训教学大纲的内容及课时耐心细致的文明施教,同时不
得的打骂学员,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7、乙方应接
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始终保持车辆外表整洁,性能良
好,按季进行二级维护保养,按期完成每年的车辆审验工作,无条件的维护甲方声誉和形象,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施教,加强对学员的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学习,确保教学质量和行车安全,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和通知的各种会议。
8、乙方不得在经营活动中搞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坚决杜绝招生培训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9、乙方全年招生经考试合格人数不得少于70 人培训学员合格率不得低于 60连续三期合格率达不到 60
甲方将予以解除合同。
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对超额的人员每人%《》出自:://73238.html 请保留,谢谢!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