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山下:桑干河畔叙夜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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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家山下:桑干河畔叙夜话【二】
〓第 1127 期〓
文|于家山人编辑|王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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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到了20世纪40年代,于家山于氏第四代于世隆已60多岁,当时山上匪患猖獗,家人多次受到土匪的骚扰、抢劫、甚至殴打。
近一百四十年来,于家山于氏族人们在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山沟里,一直过着清贫而宁静的生活。
然而,这样的宁静现在被匪患打破了。
能够与野狼共处一山,共饮一条沟的水,却相安无事,但“人”不容你。
可想而知,大自然是人类的衣食父母,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并且人类要真真把他们当做朋友)。
然而,人与人的相处是最难的,所以说,人类最大的敌人是它自己。
于氏家族又走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家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
关乎家族的兴旺与命运,于世隆与儿子于耀及家人经过了反复商量。
尽管故土难离,不忍心离开祖辈经营了一百三四十年的家园,但为了家人安全及家族未来,决定举家搬迁。
终于在1941年冬天的一天早上,在从西向东的于家山沟里行走着这样一大家人。
呼啸的北风,纷飞的雪花里,有男人、女人、老人、孩子,他们的脸上充满着对新生活的企盼,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跋涉着。
一步、一步、步步艰辛,步步希望,仿佛在与美丽的雪花共舞,飘落在漫天遍野,最后他们来到了山下的赵石庄村。
四、五年后,于耀的两个儿子于凤舞、于凤山都分别在年仅十五、六岁时受革命思想的影响,先后参加了八路军,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虽然下山了,但一家人还时常上山打理山林,因为于家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直到五十年代于耀的妻子韩氏响应国家的号召,才把祖辈经营了近一百五十多年的于家山交给了集体——赵石庄村合作社。
现在看来,尽管于家山于氏家族被迫无奈离开了世代生息繁衍的家园,但是这个关乎整个家族前途与命运的抉择还是英明的。
可以说,这是于氏家族第三次举家大搬迁。
这次搬迁是于家山于氏家族的大转折,奠定了以后家族走向外界,通达四面八方,实现了家兴丁旺。
于家人定居在赵石庄,虽说开始时有点艰难,但在山下生活方便多了,信息没有以前那样闭塞了。
于凤舞、于凤山兄弟俩在赵石庄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多了,受到了革命思想的影响。
1945年5月19日(农历四月初八)黄昏时,阳高二区区小队在区委书记吴建勋、区长刘靖、区队长任万带领下包围了赵石庄,一举端掉了村甲公所和大村公所。
八路军来了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登时有二百多贫苦群众拥集在伪甲公所,如见亲人,问长问短。
其中就有于凤舞兄弟俩及赵雨德。
时隔不久,在阳高县政府领导下,赵石庄村又召开了万人大会,成立集市。
在会上县长马云章、区委书记武建勋分别讲了形势、任务等问题,号召青年参军。
仅赵石庄一村统计,在开大会的前后,二十四名青年参了军,包括于凤舞、赵雨德、本家于继河等。
由于一是于凤山不够参军年龄,二是家人不同意让他去,他只好在村里担任民兵队长。
后在哥哥于凤舞及其他参加革命的同乡的感召和影响下,第二年一月终于背着家人参加了区小队。
兄弟俩在部队里听党的话,服从领导的安排,作战勇敢,相继建功立业。
解放后于凤舞从军队转业,在内蒙古包头市第二医院任党委书记、院长。
他在包头安家乐业,为后来于凤山的后代去包头创业奠定了基础,成为了于氏家族发展的又一个及其关键的转折点。
可以说没有于凤舞在包头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于凤山几个子女的今天。
话说于凤山随大军一路南下,渡过长江,解放南京、重庆、成都,进军西藏。
于凤山随部队一路翻越了二郎山(3437米)、雀儿山(4912米)、东达山(5100米)等十多座大雪山;跨越了大渡河、金沙江、澜沧江、怒江、雅鲁藏布江等天险急流;征服了冰川、沼泽、密林、泥石流等障碍。
最后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机要交通干部。
于凤山于1956年从军队转业到西藏昌都,任西藏工委昌都分工委
(地委)机要交通局局长。
在1957年底1958年初,由于西藏当时的政治形势,再加上身体原因从西藏调回山西省雁北地区,由雁北地委组织部安排其工作。
雁北地委组织部领导找他谈话,组织上决定让他到山阴县任副县长,他不愿意去,想回老家阳高县,组织上没有同意,说领导干部尽量不要回本地工作,这样不利于开展工作。
组织上又动员他到大同矿务局某矿任党委书记,但于凤山还是不愿意。
其实,于凤山心里有一种老观念,想回家乡光宗耀祖。
最后组织部安排他回到家乡阳高县,任县委书记处书记(县常委),分管政法、信访工作。
正是因为他当初未听从组织安排,执意要回阳高,为自己后来的人生悲剧埋下了祸根。
在县委会召开的整风会议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别人都是不疼不痒地说几句,应付一下了事。
然而,于凤山给当时的县委第一书记提了一些意见,说他在生活上搞特殊化,一家人在县委食堂吃小灶等等。
第一书记表面在会上作了诚恳的检讨,但从此以后,对于凤山有了不小的芥蒂,在工作中处处刁难他。
眼不见心不烦,最后干脆安排他常年蹲点乡下搞调研,先后去过东小村、王官屯、鳌石、友宰等公社调研。
调研结束后,又回到县委会。
他已成了第一书记不欢迎的人,不希望他在身边,那个单位有事,就派他去处理。
先后在信访办、公安局等单位主持工作。
作为一名原西藏昌都地委机要交通局局长,现在好歹也是个副县级领导,整天被派来派去,成了县委“忙来用”。
基于此,于凤山心生怨气,给县委组织部写了个便条,目的是想让县委以后不要这样做。
便条的内容是:尊敬的领导,本人在县委工作将近四年,虽说是县书记处书记,但一直未实际履行职务,干得很累,如县委对我的工作有异议,本人可回家。
这本是一句带怨气的话,想促使领导改变原来的用人方式。
没想到第一书记的心腹组织部副部长把此便条交给了第一书记,第一书记作了同意的批示,又派人送到雁北地委组织部。
最后地委、县委以于凤山主动退职作了同意批示。
批复下来,于凤山欲哭无泪,原本是赌气,却正中第一书记下怀,稀里糊涂就被“退职”了。
1961年10月办退职手续时,领了1225.5元退职费。
实际,当时
不办手续,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他由于性格耿直,敢于直言,骄傲自满,不懂得官场之道,得罪了权贵,最后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家里人也跟着受苦受累。
【未完待续】
参考材料:
阳高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档案局、县武装部等,于凤山(已故)、于继堂(已故)、于继文、张文、于团枝、任金连、于彪(阳高县档案局局长)、赵忠格(大同著名学者、原大同市政策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