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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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管理标准文件编号:HGZB0501-2010 签发:彭兆丰邯钢教育培训酬金标准

1教育培训酬金标准

1.1 授课酬金标准

1.1.1 公司、各二级单位和机关处室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聘请本公司内部兼职教师授课,酬金标准为副处以上职务、高级职称、一、二档技术主管和高级技师按公司高级培训班、普通培训班和二级单位适应性岗位培训班分别为50元/课时、40元/课时、30元/课时;副科以上职务、中级职称、三档技术主管和技师按公司高级培训班、普通培训班和二级单位适应性岗位培训班分别40元/课时、30元/课时、20元/课时;其它人员按公司普通培训班、二级单位适应性岗位培训班分别为20元/课时、15元/课时。不是兼职教师授课酬金参照此标准执行。

1.1.2培训结束后,办班主管单位要组织学员进行评教,满意率达到80%方可享受以上酬金标准,业余时间授课可在以上标准上提高20%。

1.1.3公司和各二级单位、部室若需外聘教师,原则上由人力2010年8月20日发布 2010年8月22日实施

资源部与对方协商并签定培训协议,按协议支付酬金。

1.1.4不能签定培训协议书的,从公司外聘请教师的酬金标准,参考初级、中级、副高、正高职称等级,按照50元/课时、100元/课时、150元/课时、200元/课时执行,并可根据实际讲课内容难易和知识技术含量高低上下浮动一级标准。外聘教师的路费按实际发生数折合成课时与讲课酬金同时支付。超过此标准,按日酬金形式支付。单日酬金在6000元以下的,经人力资源部研究,由部长一事一批,单日酬金在6000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

1.2 编写教材酬金标准

1.2.1公司职工按要求编写培训教材被采纳使用后,根据按难度和深度,按照每千字30元、40元、50元标准支付酬金。

1.2.2职教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研究所撰写并发表的的论文、经验材料,按照市、省、国家三种刊物级别分别给于每千字100元、150元、200元的奖励。

1.3 考试考核酬金标准

1.3.1 由公司组织的考核出题费为50元/套卷,判卷费为1元/套卷,各二级单位和机关处室组织的考核出题费为20元/套卷,判卷费为0.5元/套卷。

1.3.2参加公司组织的重要项目考试考核监考费,工作时间为30元/场次,业余时间为60元/场次。公司组织的一般项目和二级单位组织的考试考核监考费,工作时间20元/场次,业余时间40元/场次。

1.4 外单位人员代培费提取标准

1.4.1外单位人员到邯钢实习代培,由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科负责接待,签订培训合同。

1.4.2对代培单位收取代培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人力资源部可提取其中的40%用于师带徒、实习管理奖励和其他培训费用。

2 酬金审批程序

2.1各二级单位和机关部室办班的酬金审批表由培训组织部门填写,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2.2 一次外出培训费用在3000/每人、总费用在30000以下、人数在10以下的,部室、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以上情况之一的,报公司领导审批。

2.3 酬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必须事实求是的填写。

拟稿:张亚峰 2010年5月4日

审核:尤善晓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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