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黔东南州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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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黔东南州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1.16
•【字号】黔东南府办发[2008]5号
•【施行日期】2008.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黔东南州锦屏文书抢救保
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8〕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鉴于人员工作变动,为便于工作,决定对黔东南州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其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晓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张广渊(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通永(州档案局局长)
成员:刘贵和(州林业局副局长)
刘建新(州发改委副主任)
朱远奎(州公安局副局长)
舒继福(州财政局副局长)
杨正权(州文化局副局长)
袁尚勇(锦屏县人民政府县长)
龙剑(天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国勇(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欧定祥(黎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长荣(三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档案局,杨通永兼任办公室主任。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