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合集下载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通则范本(3篇)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通则范本(3篇)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通则范本一、引言:剧毒物品是指具有极强毒性、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的物质。

正确、安全地使用剧毒物品对工作人员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剧毒物品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通则,以提供相关的安全使用指导,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安全使用准则:1. 严格遵守剧毒物品的安全储存要求。

剧毒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装置中,确保容器密闭,防止泄漏。

并将储存位置标识清晰可见,以便识别和管理。

2. 知晓剧毒物品的性质和危害。

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使用的剧毒物品的毒性等级、危险性质和急救方法。

只有掌握足够的知识,才能在操作中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意外发生。

3. 使用剧毒物品应戴防护装备。

在接触剧毒物品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包括防护眼镜、手套和防护服等。

确保各种防护装备完好无损,并且能够有效防护,避免毒物通过皮肤吸收或进入眼睛、呼吸道等造成危害。

4. 尽量避免剧毒物品直接接触人体。

在使用剧毒物品时,应采取措施减少直接接触,例如利用工具或设备进行操作,避免手工操作,并确保操作区域通风良好,以减少剧毒物品对人体的危害。

5. 剧毒物品的使用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对于剧毒物品的使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未经许可和指导,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剧毒物品。

6. 操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和消毒。

在使用剧毒物品后,必须对操作区域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以确保不会留下任何剧毒物品的残留。

7. 对于剧毒物品的废弃物处理必须严格遵守规定。

剧毒物品的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混入其他物质。

废弃物处理应由专业机构负责,并且必须标识清晰,以免误认或触碰。

8.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必须定期进行相关的剧毒物品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

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参与剧毒物品的使用工作。

三、安全使用措施:1. 操作前,需详细了解所使用剧毒物品的实际用途、危害特性、急救方法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模版(5篇)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模版(5篇)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二条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由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成员包括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学者等。

委员会由主管部门提名,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剧毒物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三条根据剧毒物品的毒性和危害程度,将剧毒物品分为A级、B级和C级三个等级。

第四条A级剧毒物品为最高级别,并严格控制其生产、经营和使用。

主管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其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B级剧毒物品为次高级别,管理要求较低于A级,但仍需严格控制其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六条C级剧毒物品为相对较低级别,管理要求相对较低。

对于C级剧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可以参照普通物品的管理要求进行。

第四章剧毒物品的生产管理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剧毒物品,必须获得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生产。

第八条剧毒物品生产企业必须有完善的生产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生产现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二)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生产过程需要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四)生产原料和成品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标识。

第九条剧毒物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进行定期演练与检验。

第五章剧毒物品的经营管理第十条剧毒物品的经营企业必须获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

第十一条剧毒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后勤支持体系,确保剧毒物品的仓储、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安全。

第十二条剧毒物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剧毒物品的销售必须经过严格的登记和审核程序,确保剧毒物品不被非法销售和使用。

第六章剧毒物品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剧毒物品的使用必须通过合法的程序,并且只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使用。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使用、储存、销售、运输和处置剧毒化学品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应制定专门的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以下基本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3. 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4. 建立健全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和处置等管理制度;5.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火灾、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6. 每年进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第二章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剧毒化学品按照其毒性、危险程度和应急处理难度,分为A类、B类和C类。

1. A类剧毒化学品:具有极高毒性和危险性,一旦泄漏或误食会立即危及人体生命安全,需严格限制使用。

2. B类剧毒化学品:具有高毒性和危险性,泄漏或误食有可能危及人体生命安全,需严格管理。

3. C类剧毒化学品:具有一定毒性和危险性,泄漏或误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需按照规定管理。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1. 物品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和销售进行登记,并保持相关记录;2. 库存管理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3. 进出货记录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进出货流程进行备案和记录,确保流程清晰可查;4. 装卸作业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装卸过程进行规范,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5. 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废弃物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装备第七条单位应根据剧毒化学品的特点和储存、使用等环节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1. 储存设施:剧毒化学品专用储存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设有防火、防爆等专门装置;2. 防护设施:剧毒化学品操作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禁止入内标识,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3. 泄漏控制设施:剧毒化学品使用区域应设置快速响应的泄漏控制设施,如泄漏报警器、安全泄漏设施等;4. 废弃物处理设施:剧毒化学品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建立相应的处置设施,如废弃物收集器、废液处理设备等;5. 灭火设备:剧毒化学品场所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有效性。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单位和社会的安全稳定,防止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滥用和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存储、运输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一)剧毒物品:指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剧毒品种的物质,其毒性较大,可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或危害生命。

(二)易制毒物品:指具有易制毒用途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制毒药品、化学品和设备。

(三)易燃易爆物品:指能够在正常温度下与空气发生自燃或者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气或其他氧化剂剧烈反应并迅速放出大量气体、热量以及产生大量明火的物质。

第四条管理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三)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四)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置。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五条申请程序使用、存储、运输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物品信息、用途、数量等,并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和资质文件。

第六条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进行认真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依法及时审批并下发相关许可证件。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使用与储存第七条使用管理(一)使用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二)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资质证书。

(三)使用过程中应当做好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储存管理(一)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存放在专门的仓库,且设有相关的警戒设施。

(二)储存仓库应当定期进行设备和设施检查,并做好相应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储存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储存过程安全可靠。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文(6篇)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文(6篇)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随着科技和工业的进步,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这些物品具有极高的危险性,一旦使用不当或泄漏,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严重伤害甚至生命危险。

为了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规范,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最重要的,任何操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

2. 防范为主: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降低风险。

3. 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起严格的责任制度。

4. 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全过程监控和管理机制,从采购、储存、使用到废弃等环节都必须有严格的控制。

五、管理措施1. 采购管理:1.1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使用单位必须提供详细的用途和用量等信息,确保合理使用。

1.2 采购物品必须来源于合法渠道,并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的安全标志和说明书。

2. 储存管理:2.1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与其他物品隔离,储存区域必须设有明显的标识。

2.2 储存区域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

2.3 储存容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密封性能良好。

3. 使用管理:3.1 使用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必要时应戴上防护设备。

3.2 使用单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3.3 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

4. 废弃物处理:4.1 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禁止随意倾倒和放置。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剧毒化学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具有致死、致残、致畸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

为了保障剧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实施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存储、运输、使用和处理,减少或消除剧毒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与义务1. 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与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剧毒化学品的供应商应确保所供应的化学品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提供相关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操作指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4. 运输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剧毒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无事故。

三、存储与管理1. 剧毒化学品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或存储间内,确保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防火防爆设施完善。

2. 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存储,禁止与其他物资混放,标签清晰可辨,有效防止混淆和误用。

3. 剧毒化学品应定期检查,记录温度、湿度等相关数据,确保存储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4. 存放剧毒化学品的仓库或存储间应划定明确的区域,并设置隔离设施,保障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四、使用与操作1. 使用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剧毒化学品使用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操作知识。

2.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

3. 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戴好手套,防止物质直接接触皮肤,同时应注意防护措施的正确使用方法。

4. 对于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或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处理与处置1. 对于剧毒化学品的废弃物或溶液,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正确处理与处置。

2. 废弃剧毒化学品应经过专门的搜集、包装、封存和标识,交由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维护公司公共安全。

依据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管理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新隆晟公司所有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酸、强碱等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二、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和销毁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领用、使用制度,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三、在厂区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填报《危险物品安全审核报表》并报安委办备案。

四、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携带火种、不得吸烟或擅自动用明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五、危险物品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由有关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经公司同意,报物资采购中心审批,由物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并报安委办备案。

六、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有关单位应根据物品的特性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七、剧毒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账本。

八、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的领用,必须有两人以上,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后方可领用,当天领用当天配制,并有详细的用量记录。

九、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的领用人应对药品使用过程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十、各单位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原则上不得外借和外卖,如外单位急需少量时,须经物资采购中心审核,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同意,报安委办备案,由公司报公安机关审批。

十一、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座公共交通工具。

十二、不得在员工居住、学习场所及周围____米内生产、储存危险物品。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较高毒性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带来巨大危害。

为了防止剧毒化学品的泄漏和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此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剧毒化学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责任与义务1. 雇主责任:雇主有责任提供员工必要的剧毒化学品安全培训,并确保他们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员工责任:员工必须遵守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安全培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

3. 安全专家责任:安全专家有责任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与储存1. 采购: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只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并保留相关文件备查。

2. 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必须放在专门的存放仓库,仓库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保持通风良好,禁止与其他物品混存,并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五、剧毒化学品的使用与操作1.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剧毒化学品。

2. 操作:在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佩戴好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并遵循剧毒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六、剧毒化学品的运输与交接1.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2. 交接:剧毒化学品的交接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由特定的人员负责,交接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七、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1. 急救:在发生剧毒化学品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保持通风,控制泄漏等,并及时报警。

2. 处理:剧毒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清理泄漏物,并安排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3. 报告:剧毒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剧毒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剧毒物品的使用、存储、运输、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应发挥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和社会协调等多种手段的综合作用。

第七条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应依法建立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等监管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处罚力度。

第二章剧毒物品的使用管理第八条剧毒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标准进行操作。

第九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并由专业人员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使用程序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应建立消防设施,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设备,并制定应急预案和疏散演练计划。

第十三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台账,记录剧毒物品的使用情况、库存量和损耗情况,并定期进行整理和备案。

第十四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剧毒物品的存储管理第十五条剧毒物品的存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禁止存放在住宅区、公共通道和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第十六条剧毒物品的存储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露等安全设备和措施。

第十七条剧毒物品的存储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加强密封、标识和分类管理。

第十八条剧毒物品的存储场所应配备专人管理,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十九条剧毒物品的存储应定期检查储存情况,并做好库存管理和监测报告。

第二十条剧毒物品的存储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高温和防被盗等安全措施。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处置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剧毒物品是指对人体、动植物或者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的物质。

第四条所涉及的剧毒物品,按照其危害程度,分为A、B、C三类。

第五条对于拟生产、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六条剧毒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安全。

第七条剧毒物品的存储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和条件,保持整洁干燥,防潮、防火、防爆措施到位。

第八条剧毒物品的存储室内应当设置防火、防爆设备,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剧毒物品的储存容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条剧毒物品应当按照专门的运输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剧毒物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经过专门培训,掌握使用方法,了解安全防护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剧毒物品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完善的使用登记制度,确保使用记录真实可靠,定期报告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剧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第十四条剧毒物品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不能简单抛弃或随意处理。

第十五条剧毒物品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追究其责任,并依法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范文(五篇)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范文(五篇)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规程,以确保剧毒物品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剧毒物品包括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和药品,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特别剧毒物品、高度剧毒物品、剧毒物品和其他剧毒物品四个级别。

第二章物品标识和管理第四条剧毒物品必须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以提醒人们注意和避免接触。

第五条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禁止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

第六条剧毒物品的存放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安全通风、防火、防爆和防盗。

第七条剧毒物品的存放场所必须配备专门的容器和标识,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八条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不得随意携带剧毒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携带和使用。

第三章人员要求和培训第九条对于需要接触和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培训证书。

第十条剧毒物品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剧毒物品的性质、特点和安全操作方法。

第十一条剧毒物品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调整剂量和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对于剧毒物品的使用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和记录,确保人员的健康状况。

第四章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戴好防护设备,包括防护眼镜、口罩、手套和防护服等。

第十四条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确保操作环境清洁和整洁,禁止在操作区域吃喝和吸烟。

第十五条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剂量和使用方法使用,不得超出规定剂量和范围。

第十六条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及时清理和处理使用后的容器和器材,禁止随意丢弃或交叉使用。

第十七条若发生剧毒物品事故或泄漏,使用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五章相关责任和监督第十八条使用和管理剧毒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门的安全责任人。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范本(二篇)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范本(二篇)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范本一、引言剧毒物品是指那些具有极高毒性并且能够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化学物质。

在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剧毒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文将提供一个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范本,包括管理体系、工作程序、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等方面。

二、管理体系1. 制定剧毒物品管理制度:明确剧毒物品的管理责任和权限范围,详细规定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剧毒物品的各项要求。

2. 设立专门的剧毒物品管理部门:负责剧毒物品的管理工作,包括监督各部门的剧毒物品使用情况,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和程序。

3. 落实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其进行培训,确保能够熟悉并正确履行剧毒物品的管理工作。

4. 建立剧毒物品的台账:记录剧毒物品的种类、数量、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员等信息,做到动态管理。

5. 进行定期的剧毒物品清查:对剧毒物品进行定期清查,确保使用和储存的物品与台账一致,防止物品的流失和滥用。

三、工作程序1. 剧毒物品使用申请程序:a. 使用单位提出剧毒物品使用申请,说明使用原因和具体剧毒物品的种类和数量;b. 剧毒物品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确保使用单位有合理的使用需求,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c. 确认无误后,剧毒物品管理部门颁发剧毒物品使用许可证。

2. 剧毒物品储存程序:a. 使用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剧毒物品储存间,确保储存环境干燥、通风,并具备防火、防爆和防盗的设施和措施;b. 管理部门进行定期的剧毒物品储存环境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3. 剧毒物品运输程序:a. 运输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和经验,确保剧毒物品的安全运输;b. 运输前需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包括路线、时间和安全措施等;c. 运输过程中,货物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防护措施,确保不会因外界因素导致泄露和事故;d. 运输结束后,双方单位进行货物清点和验收,确保无物品流失。

4. 剧毒物品处置程序:a. 剧毒物品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及时的处置工作,包括包装、运输和最终的安全处置;b. 处置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处置方案,并经过剧毒物品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c. 处置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个人防护措施和环境防护措施,确保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伤害。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范本(2篇)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范本(2篇)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范本一、引言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是化学实验室和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的工作。

剧毒物品具有极高的毒性和危险性,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因此,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确保剧毒物品的安全存放和使用。

本文将介绍剧毒物品安全管理的范本,以供相关单位参考。

二、剧毒物品的安全存放1.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并标明“剧毒物品”的标志。

2.剧毒物品仅限专业人员接触和管理,不得随意携带或外借。

3.剧毒物品的存放地点应符合安全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防潮。

4.剧毒物品应储存在专用的柜子或容器中,严禁使用普通的容器储存。

三、剧毒物品的使用管理1.使用剧毒物品前,必须了解其毒性和危害性,并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2.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保证室内空气质量。

3.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剧毒物品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置措施。

4.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量使用或不当操作。

5.使用剧毒物品的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标识,在实验室内明显位置标示“剧毒物品使用区域”。

四、剧毒物品的管理责任1.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2.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剧毒物品的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人员了解相关安全知识。

3.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剧毒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4.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剧毒物品的记录和备案工作,及时更新剧毒物品清单。

五、剧毒物品的事故应急处置1.发生剧毒物品泄漏或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时,应立即进行紧急救治,并报告相关部门。

3.剧毒物品泄漏后的场所需要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六、剧毒物品的安全销毁1.剧毒物品的过期或废弃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销毁。

2.剧毒物品的销毁应由专业单位进行,严禁私自处理或随意丢弃。

七、结论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是化学实验室和相关单位必须重视的任务,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才能确保剧毒物品的安全存放和使用。

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毒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可能涉及剧毒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生产企业、医院、药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剧毒品的分类、操作规程、责任分工和应急预案,确保剧毒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剧毒品的监管,设置专人负责剧毒品的管理,并确保相关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剧毒品的分类和操作规程第五条剧毒品分为一类剧毒品和二类剧毒品。

第六条对于一类剧毒品,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剧毒品操作区域,进行封闭、专人管理,严格控制进出。

第七条对于二类剧毒品,公司应当加强储存管理,采取密闭容器储存,限制存放数量,并设立封存记录。

第八条所有涉及剧毒品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遵循“先开先用,用后封存,定期清点”的原则。

第三章责任分工和安全措施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剧毒品安全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剧毒品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剧毒品的存放、监管、清点等工作。

第十条剧毒品安全管理岗位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剧毒品安全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健全剧毒品的资料管理、危险品标识、剧毒品使用登记等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保证剧毒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监控摄像、安全柜等。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制定剧毒品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处理和危险品泄漏的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剧毒品的应急预案应当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包含应急处置流程、人员疏散方案、紧急联系人等内容。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剧毒品事故处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模版(五篇)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模版(五篇)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对剧毒物品的安全使用进行规范,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定义1. 剧毒物品:指具有高毒性、致命性或慢性毒性,在一定浓度、剂量或时间内对人体或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物品。

2. 使用人员:指在使用剧毒物品过程中与之接触的人员,包括实验人员、管理员、清洁人员等。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使用剧毒物品过程中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性措施,降低事故和危害的发生。

3. 综合管理:包括制定规范、组织实施、培训教育、监督检查等各方面的管理措施。

四、责任分工1. 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制定本规程,落实安全责任,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资源。

2. 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剧毒物品的监督和检查。

3. 使用人员:严格按照本规程操作,确保安全使用剧毒物品。

五、剧毒物品的存储1. 剧毒物品应存放在封闭、防火、防爆、有通风设施的专用仓库或柜子中,严禁和其他物品混存。

2. 仓库或柜子上应标明“剧毒物品”,方便识别。

3. 库房内应配备防毒面具、手套、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备应急使用。

六、剧毒物品的使用1. 使用剧毒物品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了解剧毒物品的危害性和安全操作方法。

2. 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等。

3. 尽量采取无风险工艺和设备,减少剧毒物品的使用量和风险。

4. 使用剧毒物品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随意更改操作程序。

5.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爆,严禁吸烟、打火和使用火种。

6. 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所和工具,妥善处理废弃物。

七、剧毒物品的处理1. 废弃剧毒物品应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分类、包装、标记,并交由专门机构处理。

2. 废弃物品的包装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运输和处理。

八、应急措施1. 发生剧毒物品泄漏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撤离和报警措施。

剧毒品安全管理(大全五篇)

剧毒品安全管理(大全五篇)

剧毒品安全管理(大全五篇)第一篇:剧毒品安全管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剧毒物品操作程序2、范围:适合公司剧毒物品安全管理3、责任者:安环生产部、储运部、剧毒物品使用单位4、程序:4.1剧毒物品安全管理4.1.1剧毒物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4.1.2剧毒物验收后(化验要求参照氰化钠管理制度执行),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储运仓库主管和安环生产部汇报。

4.1.3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4.1.4存放剧毒物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二本帐记录。

4.1.5剧毒物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物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签字。

4.1.6使用剧毒物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毒品仓库(或室、柜、区)内,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

4.1.7分装剧毒物品时应在投料时进行,并有可靠的防护用品,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分装,分装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

4.1.8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物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一个人单独工作。

4.1.9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4.1.10生产车间(使用部门)只能即领即用一天用量,残留的必须及时回库。

4.1.11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物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工艺员核准,并书面报安环生产部,经安环生产部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申购、领用。

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1.12安环生产部对剧毒物品的操作工人进行资历审查,不够条件由车间重新提出其他人员,再另行审查,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剧毒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维护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剧毒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输送、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剧毒物品的分类根据剧毒物品的危险性、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将剧毒物品分为A类、B类、C类三类。

三、剧毒物品的申购与备案1. 申购剧毒物品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根据需要从合法的供应商处采购。

2.购买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备案,并确保储存和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四、剧毒物品的储存与保管1. 剧毒物品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2. 剧毒物品的储存区域应当划定专门的保管区域,确保剧毒物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

3. 剧毒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标明清楚相关的警示标志和使用说明,且密封良好。

五、剧毒物品的使用与操作1. 对于剧毒物品的使用和操作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2. 在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3. 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应有相关的安全措施,如通风设施、紧急疏散通道等。

六、剧毒物品的废弃与处理1. 剧毒物品的废弃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2. 废弃的剧毒物品应进行专门的包装和标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3. 废弃剧毒物品的处置应委托专业的单位进行,确保操作安全和环境无害。

七、剧毒物品的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剧毒物品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事故范围控制在最小限度内,并通知相关部门。

2.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照规定报告相关信息。

八、剧毒物品的监督与检查1. 有关部门对剧毒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要求得到执行。

2.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处理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法律责任1. 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模版(4篇)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模版(4篇)

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剧毒物品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剧毒物品安全使用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气体、液体、固体等各种剧毒物品的使用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定义:剧毒物品是指能够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致死的物质。

第四条剧毒物品的分类:剧毒物品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分为六类。

第五条本规程的宗旨是确保剧毒物品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第二章剧毒物品的管理第六条剧毒物品的采购管理1. 剧毒物品的采购应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负责,采购前需审查和核对购买剧毒物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 采购剧毒物品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要求提供剧毒物品的相关资质证明。

3. 采购剧毒物品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数量,严禁超出需要范围的采购。

4. 采购剧毒物品应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包括采购合同、采购清单、剧毒物品的入库记录等。

第七条剧毒物品的存储管理1. 剧毒物品的存储应在专用的剧毒物品存储区域进行,严禁与其他物品混存。

2. 剧毒物品的存储区域应设立警示标志,标明有毒物品,禁止未经许可者进入。

3. 剧毒物品的存储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清新,防止毒气滞留。

4. 剧毒物品的存储区域应保持整洁,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5. 剧毒物品的存储应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区,分别标明名称和储存期限。

6. 剧毒物品的存储区域应设置防止盗窃和非法获取的措施,如视频监控等。

第八条剧毒物品的使用管理1. 剧毒物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

2. 剧毒物品的使用应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擅自改变使用方法或用途。

3. 剧毒物品的使用应佩戴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4. 剧毒物品的使用应控制剂量和浓度,确保在安全范围内使用。

5. 剧毒物品的使用应设置合适的通风设施,保持室内空气质量。

6. 剧毒物品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行。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范本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范本

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剧毒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剧毒物品是指对人体具有特别危险性,能引起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化学物质。

第四条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实施预防为主,综合防范的原则。

第五条剧毒物品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并落实到每个环节的具体人员。

第六条剧毒物品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剧毒物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第七条剧毒物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相应的剧毒物品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剧毒物品的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剧毒物品的泄露和溢出,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第九条剧毒物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条剧毒物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十一条剧毒物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剧毒物品的生产记录和台账,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储存环节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剧毒物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和设施,并制定剧毒物品储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剧毒物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制定剧毒物品的储存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剧毒物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剧毒物品的储存区域,配备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和器材。

第十五条剧毒物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定期对储存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六条剧毒物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剧毒物品的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剧毒物品的进出口。

第四章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运输剧毒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并建立剧毒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运输剧毒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部编号:AN-QP-HT16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剧毒物品,是指少量侵入人身即能致人死亡的物质,包括氰化物、砷化物、汞化物、硒化物、铊化物、铍化合物、生物碱以及公安部门规定的其他剧毒物品和剧毒气体。

第三条凡在本市生产、储存、购销、运
输、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凡在居民住宅区、自然保护区和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以及交通要道、高压输电线路、输油管道等重要设施的规定范围内,不得建剧毒物品的工厂、仓库。

凡已建成的,要限期调整或搬迁。

第五条凡接触剧毒物品的人员,必须懂得剧毒物品的性能和保证安全的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监督员。

第六条公安机关是剧毒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关,负责实施安全监督和工作检查。

主管剧毒物品生产以及劳动、卫生、环境保护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
第七条本市剧毒物品的生产,由广州市计划委员会(下简称市计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统筹计划,统一布局,归口管理。

不得擅自生产。

第八条新建生产剧毒物品工厂,须经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主管生产剧毒物品的部门会同规划、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计委批准,并凭批文和设计图纸,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工程竣工后,经上述审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由工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方能投入生产。

改建、扩建剧毒物品生产工厂,须报市计
委批准并经所在区(县)公安机关、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工程竣工后,经上述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能投产。

第九条生产剧毒物品的厂房,必须按剧毒物品的种类和性能,相应设置防毒、防爆、防火、防盗、防尘、防潮和通风排气、降温以及救护等安全措施。

生产过程中的废液、废气、废渣、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及其处理,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

第十条剧毒物品产品的包装,应经严格检验,保证质量。

产品包装不合格的,不准出厂。

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如发生中毒、原料丢失等事故时,应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以及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报
告。

第三章储存
第十二条凡储存剧毒物品(经公安部门批准临时存放的除外)必须修建或设置专用的库、室、柜,并将结构图纸等有关资料,报经区(县)以上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同意,送区(县)公安机关核准,领取《剧毒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能使用。

第十三条储存剧毒物品的库、室、柜,应根据毒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人员及生活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距离的库、室、柜,应限期调整或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剧毒物品的储存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剧毒物品进、出仓库应经严格查核、登记,做到数目清楚,帐、物相符。

(二)储存不得超过设计容量,堆垛要符合安全规定,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

对撒留在地面和垫仓板上的剧毒物品,应及时清理。

(三)对性质相互抵触,易燃、易爆、易变质、易产生毒性外泄或事故处理方法不同的剧毒物品,必须分室、分堆隔离,不得混同存放。

对易发生事故的剧毒物品要勤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应及时采取措施。

(四)要加强剧毒物品储存区域的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烟火。

(五)失窃剧毒物品应立即向本单位的保卫部门及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

(六)对需作销毁处理的剧毒物品应及时造册登记,作出处理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章购销
第十五条国家对剧毒物品实行购销许可证制度。

严禁自由买卖或与它物串换。

第十六条购买剧毒物品,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省、市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穗单位)需购买剧毒物品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主管供应部门提出申请购买,并将购销合同副本或凭证送供应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备案。

(二)区(县)属单位(含街道、乡、镇基层单位)及专业户需购买剧毒物品的,由其上级主管
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购买地的区(县)公安机关申领《剧毒物品购买证》,凭证到指定供应地点购买。

(三)外地单位来本市购买剧毒物品的,须凭当地公安机关发给的《剧毒物品购买证》,到供货地的区(县)公安机关登记鉴证后购买。

第十七条凡经营销售剧毒物品的单位及个人,须持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证明,经当地的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剧毒物品销售许可证》,凭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销售剧毒物品时,要填写好《销售剧毒物品登记表》,以备检查。

第十八条剧毒物品进出口业务,凭外贸部门核发的《剧毒物品进出口许可证》办理。

第五章运输
第十九条运输剧毒物品,须由货主向其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领取《剧毒物品运输证》后,方能办理运输手续。

押运人员应懂得剧毒物品的性能,并认真检查装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运输剧毒物品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使用自行车、摩托车和翻斗车载运。

(二)不得把性质相互抵触、防护方法不同的剧毒物品混装于一个车厢或船仓内;不得在同一车厢或船仓内载乘无关人员或载运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对在同一车厢或船仓内载运少量小包剧毒物品,也须采取严格的分隔措施。

(三)运载剧毒物品进入广州地区,除须持
《剧毒物品运输证》外,还须按当地区(县)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如需中途停、泊车、船的,应有专人看管。

(四)运载剧毒物品的车船,不得在人口稠密的闹市区、公共场所以及党、政、军等重要机关附近停留。

(五)运输途中如发生剧毒物品泄漏及其他意外事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及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剧毒物品的装卸,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要在指定的车站、码头装卸;
(二)需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挥;
(三)严格遵守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四)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现场;
(五)装卸完毕,应检查作业现场,如发现撒漏,须及时清除、消毒。

第二十二条严禁随身携带剧毒物品乘坐公共车、船和飞机;严禁在行李、包裹或邮件内夹藏剧毒物品。

第六章使用
第二十三条凡需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须持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及使用说明书,到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领取《剧毒物品使用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凡使用剧毒物品,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每年由上级主管单位培训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的发给及格证;不合
格的不能上岗。

第二十五条使用剧毒物品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

对剩余的剧毒物品,应当天退回原领取地点保管。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剧毒物品。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七条对执行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区(县)公安机关和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每年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的负责人,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未按本规定办理剧毒物品生产、储存、购销、运输、使用等审批、领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须于本规定公布后三个月内向有关部门补办审批领证手续。

第三十条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规则,并报广州市公安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广州市公安局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市过去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You Can Enter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