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道路车辆运输单位安全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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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 导言本导则旨在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的安全评价提供指导和参考,并帮助相关机构和企业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2. 评价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使用场所的安全评价。

3. 评价目标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的安全评价旨在全面评估使用场所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设施及设备安全性- 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的完善性- 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培训情况-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4. 评价指标为了实现准确评估,本导则提供了一系列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使用场所的区域划分和分级管理- 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能评估-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评估-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评估- 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意识评估- 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评估5. 评价程序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安全评价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 编制评价计划和评价指南2. 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3. 进行现场勘察和设施设备检查4. 进行文件和管理制度审核5. 评估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6. 进行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评估7. 综合评价和形成评价报告8. 提出改进建议和指导意见6. 评价结果与应对措施根据评价结果,相关机构和企业应根据评价报告提出的改进建议和指导意见,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使用场所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水平。

7. 导则的实施与监管本导则的实施和监管应由相关部门和机构负责,并加强对使用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导则的有效落实和执行。

8. 结论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的安全评价导则旨在提高使用场所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水平,减少事故风险。

本导则的试行将有助于相关机构和企业更好地实施安全评价,并取得积极成效。

> 注:本导则为试行版本,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参考使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1.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评估企业是否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办法》等。

2.生产过程控制:评价企业的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包括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搬运、装卸、处理等环节的控制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3.安全设施和装备:评估企业的安全设施和装备是否完备,并符合相关标准,如火灾报警系统、防爆设备等。

4.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评估企业的员工培训计划和安全意识培养措施,包括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事故应急预案培训等。

5.注重环境保护:评估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

6.事故应急预案:评估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并是否经常进行演练和更新。

7.安全监测和检测:评估企业对生产环境、产品质量等的安全监测和检测措施,包括对化学品质量的检测、安全生产环境的监测等。

8.安全管理体系: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是否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持续改进。

在评价过程中,可以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结合相关的统计数据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上述各项准则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的得分或等级。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参考,并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监督。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有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评判。

同时,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企业,并指导企业改进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安全评价导则,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才能更好地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运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该导则的发布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一是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
该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
全性。

二是引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评价方面进行合理化和标准化
的操作,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强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根据该导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负责
人的信息等。

其次是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信息,包括生产过程的流程图、生产设备的名称和规格、关键设备的技术要求等。

再次是企业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
人员的资质要求等。

最后是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防护设备的情况,
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消防设施和防护设备的配备情况等。

此外,该导则还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价和复评价。

评价的频次和内容应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风险等级来确定,高风险级别
的企业评价频次相对较高,评价内容也更为详细。

评价的结果有助于监管
部门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监督和指导措施。

总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发布和实施,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评价的结果,企业可以了解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及时纠正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同时,监管部门可以依据评价结果采取措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标准版)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标准版)1前言为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提高其本质安全程度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评价基本原则是指具备化学品制造业和铁路运输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3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

本办法规定了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4评价依据4.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安监管司办字〔2003〕25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关于印发〈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劳动部关于颁发〈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56号)《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2008〕174号)《铁路环境保护规定》(铁计〔1997〕46号)4.2主要标准、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07)《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范》(GB4387-2008)《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1年版)《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铁路工程建设设计暂行规定》(铁建函〔1996〕431号)《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4.3被评价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5安全评价程序5.1准备阶段1)明确评价范围,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评价项目的资料,重点收集以下资料:(1)企业概况(2)铁路专用线概况:含选址、地质、气象、水文、周边环境、专用线基本情况、货物运输量、装卸作业、车辆运输、通讯信号、储存设施、公用工程、建(构)筑物、劳动保护、消防、环保、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模版(3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模版(3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模版1. 引言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需要进行系统的安全评价,包括评估可能的危险性和采取适当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

本文档旨在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导则,以确保评价流程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2.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机构。

它涵盖了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包括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阶段。

3. 定义3.1 危险化学品:指那些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或制剂。

3.2 安全评价:指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潜在的危险性和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

3.3 风险评估:指对危险化学品可能的危险性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包括对暴露途径和可能影响的评估。

3.4 控制措施:指减轻或消除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的预防性和保护性措施。

4. 安全评价流程4.1 数据收集4.1.1 收集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物理化学性质、毒理学数据和生态学数据。

4.1.2 收集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生产、储存和使用条件。

4.1.3 收集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暴露途径和受体信息。

4.2 危险性评估4.2.1 对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进行评估,包括燃烧性、爆炸性和腐蚀性等。

4.2.2 对危险化学品的毒理学和生态学数据进行评估,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致癌性等。

4.2.3 基于收集到的数据,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示要求。

4.3 暴露评估4.3.1 评估危险化学品可能的暴露途径,包括接触、吸入和食入等。

4.3.2 评估危险化学品可能影响的受体,包括工人、周围居民和环境生物等。

4.3.3 基于评估结果,确定可能的暴露水平和受体的敏感性。

4.4 风险评估4.4.1 将危险性评估和暴露评估的结果综合,进行风险评估。

4.4.2 对可能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估,并确定风险等级。

4.4.3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需要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管理策略。

危险化学品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一、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生产单位现状的安全评价。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4〕37号)《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三、定义(一)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二)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指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包括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

(四)中间产品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生产成本的单位。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2004〕127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2004〕127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一、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生产单位现状的安全评价。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4〕37号)《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三、定义(一)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二)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指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包括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

(四)中间产品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生产成本的单位。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2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2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xx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5603-xx《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8265-xx《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劳部发[xx]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公安部令xx年4月10日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录B)相一致。

2新设立的经营单位应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新项目应有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其批准文件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

3.3租用场地、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持有租赁合同,其租赁合同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

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4.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4.2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四规定的经营单位基本条件。

安全评价程序5.1前期准备工作5.1.1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委托书,索取本标准3所列被评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相关批准文件、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四月一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前言本导则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促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而制定。

本导则的附录A、B、C是规范性的附录。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安全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8265-2000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辩识》GBJ74-84(1995年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37-99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416-2000 《液化气码头安全技术要求》JTJ290-98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4-95 《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GB17914-1999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3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一、基本原则1.法律法规遵守原则:危化品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到合法经营。

2.综合管理原则:危化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责任制度、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风险评估原则:危化品经营单位应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以确保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安全培训原则:危化品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5.安全监督原则:危化品经营单位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并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评估内容1.法律依从性评估:评估危化品经营单位是否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许可证件是否齐全、存储和运输是否符合规定等。

2.安全管理体系评估:评估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包括组织架构、责任体系、安全制度、培训教育等。

3.风险评估:评估危化品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应急预案等。

4.应急能力评估:评估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对能力,包括应急预案的完善性、人员培训、应急设备等。

5.安全记录评估:评估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记录,包括事故记录、事故处置和整改情况等。

三、评估方法1.文件审查:对危化品经营单位的许可证件、安全管理文件、风险评估报告等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现场检查:对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厂区、仓库、设备等进行现场检查,查看其安全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问题调查:对危化品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包括事故记录、违规行为等,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

4.风险评估:通过对危化品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查和分析,评估其存在的安全风险大小和可接受程度,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应急演练:组织危化品经营单位进行应急演练,测试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应对能力。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一、评价内容1.管理制度:评价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实施。

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等方面的制度。

2.安全设施:评价单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爆、防毒等设施,并保持良好的状态,能够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3.应急救援:评价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包括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方面。

并且有足够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4.人员培训:评价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5.监管合规:评价单位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二、评价方法1.文献调研:评价人员可以通过查阅评价单位的历史记录、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文献资料,对评价单位的安全现状进行初步了解。

2.实地考察:评价人员通过对评价单位的实地考察,观察安全设施是否完备、设备是否良好运行、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

3.人员访谈:评价人员可以与评价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执行情况。

4.数据统计:评价人员可以通过对评价单位的事故记录、报告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了解评价单位的事故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

三、评价结果1.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人员根据评价的内容和方法,撰写评价单位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应包括评价单位的安全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

2.评价结果反馈:评价单位收到评价报告后,应及时对评价结果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并向评价人员汇报整改情况。

3.安全管理改进:评价单位应根据评价结果和整改建议,对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设施进行改进,提升安全水平,防范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是为了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现状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发生。

DB32/T 3252-2017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DB32/T 3252-2017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ICS13.100A09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3252—2017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Guidelines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hazardous chemicals enterprises2017-05-05发布2017-06-05实施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中介机构专业委员会、江苏安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兴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王锡涛、岑倪华、朱桂明、单国勋、吴义德、傅先元、高峰、高岳毅、王跃、王辉、顾文海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的评价项目人员组成、评价准备、评价要素及内容、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方法选用和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储存经营危险品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现状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8001安全评价通则AQ8003安全验收评价导则3术语和定义AQ800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危险化学品hazardous chemicals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

3.2危险化学品单位Hazardous chemical enterprises生产、储存、使用和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3.3个人风险personal risk个人在危险区域可能受到危险因素某种程度伤害的频发程度,通常用个人死亡的发生频率表示,单位为次/年。

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目录附录C安全评价检查表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地方标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安全评价的目的、工作原则、内容、程序、评价报告等基本要求。

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本导则规定,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对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目的和工作原则安全评价是以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单位运输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指导企业和单位加强风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工作,实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并促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安全评价的工作原则是由依法取得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许可、具有“危险货物生产、经销(一类4项、5项)”和“道路运输(二类10项)”评价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评价对象所从事的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的科学、公正、合法评价,并对在当时条件下做出的安全评价结果和安全评价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安全评价报告作为第三方出具的技术性咨询文件,可为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等政府部门对评价对象的安全行为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判别所用。

3安全评价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单位的资质、运输车辆、设备设施、人员、停车场地、运输安全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

具体评价内容见安全评价检查表(附录C)。

4安全评价工作程序安全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包括:1) 前期准备;2)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3) 划分评价单元;4) 选定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5) 提出安全风险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6) 提出评价结论;7)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导则一、引言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评价是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导则,以帮助企业开展全面、科学的安全评价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评价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2. 原则:(1) 全面性原则:评价应包括企业的组织管理、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各个方面。

(2) 科学性原则:评价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技术,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评价。

(3) 实用性原则:评价结果应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改进方案。

三、安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1. 内容:(1) 组织管理评价:包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与权限、培训教育、安全文化等方面的评价。

(2) 安全设施设备评价: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防火防爆设施、泄漏处理设备等方面的评价。

(3) 操作规程评价:包括化学品操作流程、操作规范、操作人员技能等方面的评价。

(4) 应急救援评价: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设备、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的评价。

2. 方法:(1) 文件资料审核:审核企业的安全管理文件、操作规程、培训记录等资料,判断其完整性和合规性。

(2) 现场检查:对企业的生产场所、储存设施、操作现场等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3) 专家评审:邀请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评估,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4) 数据分析:对企业的事故记录、安全指标等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企业的安全风险。

四、安全评价的实施步骤1. 确定评价范围和目标,制定评价计划。

2. 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进行文件资料审核。

3. 组织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4. 邀请专家进行评审,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5. 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企业的安全风险。

6. 编制评价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7. 与企业进行沟通,推动改进措施的落实。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评价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评价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评价要求
1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或单位,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评价管理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开展本企业或单位的安全
评价工作。

2 安全评价内容应包括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资质、运输车辆、设备设施、人员、停车场地、运输安全及安全管理等方面。

3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企业或单位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运输其它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安
全评价。

停业超过3个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应重新进行
安全评价。

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危险货物运输责任事故的企业或单位,应
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或单位,其有效的安全评价结
论应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或符合安全要求。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应当配备与其规模、货物性质、运输设备等相适应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

上述人
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运输危险货物的托运、承运、车辆和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应符合JT617的要求。

2。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是为了确保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价,减少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下面将从导则的背景与意义、评价方法与步骤以及应用领域等方面详细阐述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

一、背景与意义危险化学品在现代化工生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有潜在的危险性,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影响。

为了减少这种潜在风险,需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科学评价,确定其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程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的制定,就是为了提供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步骤,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的意义在于:1. 保障人类健康:通过评价危险化学品的毒性、致癌性、致畸性等特性,可以确定其对人类健康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人员接触和危害。

2. 保护环境:通过评价危险化学品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土壤、水体和大气等方面,可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扩散对环境带来的破坏。

3. 促进国际贸易:国际贸易中存在大量的危险化学品,各国在评价标准和方法上的一致性,有助于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评价工作。

4. 法律法规的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可以作为制定法律法规的重要参考,为危险化学品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评价方法与步骤1. 危险性评价:评估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毒性、燃烧性、爆炸性等特性,以确定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潜在危害。

常用的方法包括实验室测试和计算模型等。

2. 暴露评价:评估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途径、频度、剂量,以及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

常用的方法包括理论计算和模拟实验等。

3. 风险评估:综合危险性评价和暴露评价的结果,评估危险化学品的风险水平。

常用的方法包括定量风险评估和定性风险评估等。

4. 风险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方面,以减少风险的发生和传播。

三、应用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广泛应用于以下领域:1. 化工企业: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危险化学品,评价导则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范本(三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范本(三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导则范本一、引言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危害。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旨在提供一个标准和通用的方法,帮助机构和企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科学、综合和准确的安全评价。

二、评价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及其相关的工艺、设备、设施、技术和管理系统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评价;2.对危险化学品的毒理学和生态学评价;3.危险化学品的火灾与爆炸危险性评价;4.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评价;5.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和灾害评价;6.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灾害的风险评价;7.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灾害的应急处置评价;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监控系统的评价。

三、评价原则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评价过程应基于科学理论、实验数据和统计分析;2.客观性原则:评价结果应客观、公正、中立;3.全面性原则:评价应考虑危险化学品的各个方面,包括物理、化学、毒理、生态、安全等;4.系统性原则:评价应以系统为基础,考虑各个环节的相互关系和综合效应;5.可比性原则:评价结果应具备可比性,能够与相关标准和指导文件进行比较;6.预防性原则:评价应具备预防与控制的目的,旨在提前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7.可操作性原则:评价结果应具备可操作性,便于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评价步骤本导则提供了一个标准的评价步骤,以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目标:明确评价的目标和范围,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确认;2.搜集资料:收集和整理评价相关的数据、文献资料和统计分析结果;3.制定评价方案:根据目标和范围,制定评价的详细方案,包括评价方法、测试方法、样品采集方法等;4.实施评价:按照评价方案的要求,采集样品,并进行相关的测试和分析工作;5.分析结果: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解释,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性等级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6.编制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包括评价的目的、范围、方法、结果和建议等;7.报告审核:评价报告由专家组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8.报告发布:评价报告经审核后发布,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分享;9.实施安全措施:根据评价结果和建议,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10.监督与检查:对实施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性;11.持续改进:根据监督和检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目录附录C安全评价检查表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地方标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北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安全评价的目的、工作原则、内容、程序、评价报告等基本要求。

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本导则规定,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对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目的和工作原则安全评价是以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单位运输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指导企业和单位加强风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工作,实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并促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安全评价的工作原则是由依法取得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许可、具有“危险货物生产、经销(一类4项、5项)”和“道路运输(二类10项)”评价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评价对象所从事的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的科学、公正、合法评价,并对在当时条件下做出的安全评价结果和安全评价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安全评价报告作为第三方出具的技术性咨询文件,可为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等政府部门对评价对象的安全行为进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判别所用。

3安全评价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单位的资质、运输车辆、设备设施、人员、停车场地、运输安全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

具体评价内容见安全评价检查表(附录C)。

4安全评价工作程序安全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包括:1) 前期准备;2)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3) 划分评价单元;4) 选定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5) 提出安全风险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6) 提出评价结论;7)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正式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正式
B
3.零售业务的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t,禁忌物料不能混放;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专柜存放
B
4.零售业务的店面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库房内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2t
B
5.零售业务店面的备货库房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A






求Hale Waihona Puke 1.建筑物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A
6.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规定。
B
9.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场所,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仪。
B
A
4.建立安全检查(包括巡回检查、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B
6.有各岗位(包括装卸、搬运、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和防火花工具使用等)安全操作规程。
A
7.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一般包括:应急处理组织与职责、事故类型和原因、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事故报警和报告、工程抢险和医疗救护、演练等。
B







1.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应有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专用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不得将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A
2.零售业务的店面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的距离应在500m以上,也可采取措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6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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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道路车辆运输单位安全评价导则
(一) 主题内容与运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及《江苏省关于加强交通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规定了危险化学品运车辆运输的安全条件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单位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铁路危险化学运输车辆的安全评价。

(二)安全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提高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车辆运输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运输车辆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安全,避免事故对道路交通及附近群众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评价的基本原则: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江苏省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三)定义
3.1危险化学品:本文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是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三条为准。

即所指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有毒品、腐蚀品等。

3.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专门用来运输危险化学品,有良好的车况、经过专门机构检查认定的道路运输车辆。

3.3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单位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单位的安全评价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运输单位的委托,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过程的实际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存在的危险有意因素的种类和程度及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

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建议。

(四)安全评价的前题条件
4.1车辆运输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2新设的运输单位应应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

4.3公安车管所对车辆的年检报告复印件。

4.4公安部门核发的准运证的复印件。

(五)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的安全评价依据
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的安全评价的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但不限于此):
5.1法律法规
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1.4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1.5公安部令18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1.6交通部交运发(1993)1382号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5.1.7交通部1999.11.15《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5.1.8交通部(88)交科学技字194号文《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5.1.9原劳动部劳发部[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5.1.10国务院1988.03.09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5.2行业标准、规范
5.2.1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
5.2.2交通部《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5.2.3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2.4安监管二安[2003]45号《关于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5.2.5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辩识》
5.2.6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5.2.7 GBI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5.2.8 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
5.2.9 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5.2.10 GB17915-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5.2.11 GB17916-98《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大条件》
5.2.12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5.2.13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5.2.14 GB6944-19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5.2.15 GB190-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5.2.16 GB16483-1996《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5.3江苏省标准
5.3.1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
5.3.2苏安监[2003]157号《江苏省剧毒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办法》(六)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单位安全评价的内容包括:
(1)运输单位的证照资质;
(2)运输车辆车况;
(3)用于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它容器是否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危化品第三十六条);
(4)管理组织及制度。

确认上述是否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辨识存在何种危险有害因素,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价。

(七)安全评价程序
7.1前期准备工作
7.1.1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委托书索取本导则“(四)”所列被评价
单位的证照。

7.1.3组建评价组,了解被评价单位的情况,收集有关资料。

7.2现场检查和评价
7.2.1查验被评价单位按本导则“安全评价的前题条件”的要求所提供文件资料、合同复印件的真实性。

7.2.2根据现场实际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其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原因。

7.2.3根据营运单位实际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一般可划分为:
(1)安全管理组织;
(2)安全管理制度及①基础管理②现场管理;
(3)从业人员;
(4)车辆情况;
(5)仓储场所;
(6)被运送的物料及道路运输。

7.2.4针对危险有害因素及现场、车辆状况、装货、卸货过程,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运输单位安全评价检查表》(见附录)对其进行评价。

如有必要可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采用其它评价方法进行针对性评价。

7.2.5提出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1)管理方面的(组织、制度人员)
(2)仓储、场所、油库、建筑、车辆、消防与电器运输方面的
对策措施。

7.3复查对策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整改是否符合要求。

7.4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八)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8.1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
8.1.1安全评价的依据
8.1.2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
8.1.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方法的选择,评价单元的划分
8.1.4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运输单位安全评价表
8.1.5分析评价
8.1.6建议补充的对策措施
8.1.7整改情况的复查
8.1.8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为下列三种:
(1)符合安全要求;
(2)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3)未能符合安全要求。

8.2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
安全评价报告应符合本导则要求,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查出的问题准确,提出对策措施其有针对性、可行性、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现场
(九)安全评价的格式
9.1封面(见附录B)
9.2现场检查和评价
9.3针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提出的对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后符合要求。

9.4目录
9.5正文
附录见A、B、C
附录A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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