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国网)
电网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及到位标准
4.2.2
4.2.
4.3
4.3.1
监督大修、技改等项目中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的规定。
4.3.2
4.3.3
4.4
4.4.1
4.4.
4.4.3
4.5
4.5.1
4.5.2
4.5.3
4.6
4.6.1
4.6.2
4.6.3
4.7
4.7.1
4.7.2
4.7.3
6.5.3
6.6
6.6.1
6.6.2
6.6.3
6.7
6.7.1
6.7.2
6.7.3
向
7
7.1
7.1.1
7.1.2
7.1.3
7.1.4
7.2
7
7.2.2
7.2.3
7.3
7.3.1
7.3.2
7.3.3
7.4
7.4.1
7.4.2
7.4.3
7.5
7.5.1
7.5.2
7.5.3
7.6
7.6.1
7.6.2
7.6.3
6.2
6.3
6.4
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到位标准
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本规定明确了公司职能部门及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工作到位标准、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本规定作为检查、考核公司职能部门及各岗位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标准,系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依据。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领导到岗到位管理制度(5篇)
领导到岗到位管理制度为加强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职责,保证生产过程在可控的状态下进行,对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作如下规定。
1、管理人员带班,至少要检查一个生产工艺过程,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发挥好现场培训、现场指导的作用。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面必须盯在现场解决,隐患不消除不得恢复正常生产。
2、、确定的安全管理重点工作面、重点工艺,每天至少有一名项目副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
3、现场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的责任。
4、带班人员,要将带班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填写“管理人员下井信息反馈单”,查出的工作面隐患、存在问题交安全部门存档,并由安全部门负责跟踪验证。
带班人负责督促问题的解决。
5、带班及查岗要求(1) 、管理人员井下现场查岗不能走马观花,对巡查中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制定具体措施,责成现场人员落实。
当班不能解决的要填写“管理人员下井信息反馈单”,要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责令解决,并按期跟踪验证。
(2) 、带班人员必须对工作面安全质量提出具体要求。
(3) 、带班人员要盯在工作面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重点工艺,严禁在无人工作的地点停留,否则视为脱岗。
(4) 、对工作面重大隐患要盯在现场处理,直到处理完毕。
(5) 、所有带班人员不得在危险区域逗留。
领导到岗到位管理制度(2)是指在组织中设立明确的管理制度,确保领导干部按时到岗并履行管理职责。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上班时间规定:明确规定领导干部的上班时间,一般为每天早晨固定的时间。
在此时间之前或之后到岗的干部需要做出解释。
2. 签到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到岗后需要在指定的地点签到,以示到岗到位。
各领导干部生产现场到岗位制度
各领导干部生产现场到岗位制度1总则1.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杜绝人身伤害事故和误操作事故,各级领导干部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并协助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监督、检查生产现场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此,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生产现场到岗到位规定》特制定《领导干部生产现场到岗到位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所属生产单位。
其他从事有关单位(农电处、多经等)应根据生产工作实际(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领导干部生产现场到岗到位制度。
1.3本《制度》是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
1.4领导干部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应按《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制度》执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5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2 职责与要求2.1各级领导干部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
领导干部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是在正常的生产工作基础上,协助现场工作人员着重从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上严格把关。
重点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设置是否正确完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2.2发生事故时,领导干部要按照安全职责范围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和事故抢修,防止事故扩大;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2.3领导干部深入现场应带头遵章守制,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按规定进行处罚。
2.4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次数:2.4.1局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农电、多经副局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两次;其他分管副局长、副总工程师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
2.4.2各部门领导及其专业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两次。
2.4.3其他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的基建、农电、用电营销、多经等部门的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
XX电力公司领导干部三重现场管理办法细则
XXX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三重”现场上岗到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实现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杜绝人身伤害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重庆市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三重”现场上岗到位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三重”现场是指:重要倒闸操作的作业现场、重要施工或检修的作业现场、重要隐患或事故应急处理的作业现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一)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二)分(子)公司领导: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三)各部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生技、安监、营销、基建、农网、物资等)负责人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四)各分(子)公司管理人员和各供电所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专责、各供电所所长、书记、副所长等。
第四条公司领导和安监处将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三重”现场上岗到位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反违章考核,作为安全生产先进评比考核必备条件。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第五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检查内容:(一)检查作业班组人员安排是否合理。
(二)检查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操作是否符合规定。
(三)检修之前是否履行许可手续,是否组织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分析与控制,“三交三查”工作是否落实,班组作业人员是否做到“三清楚”,是否执行标准化作业。
(四)多班组作业现场是否设立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员是否到位履行检查。
(五)大修、改造工程是否制定“四措一案”。
(六)作业现场是否发生影响安全行为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事件。
第六条深入“三重”现场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标准、次数要求(原则上按以下规定的次数,具体以生技处根据当月的生产情况安排为准):(一)公司领导: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不少于2次,其他公司领导每人每月不少于3次;(二)部门负责人及专业管理人员每人每月不少于4次;(三)分(子)公司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每人每月不少于8次。
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位检查标准(参考)
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经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与带电设备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不满足要求时,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履行批准手续。
变电站内使用起重机械时,应安装接地装置,其截面不小于 16mm²。
起重物件必须绑扎牢固,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起重搬运时由一人统一指挥。
工作组织
标准作业指导书
现场工作应持有与工作任务相符的标准作业指导书。
标准作业指导书应由工作负责人编写,内容简练、实用,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工作人员明确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在作业中严格执行,并按工作步骤逐项签字确认。
作业风险预控票
根据工作任务开展作业风险辨识,填写风险预控票(或风险控制卡),履行审核、批准手续。
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 1.05m 高的防护栏杆和 18cm 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被试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的接线应牢固并应尽量缩短,高压引线必须使用绝缘物支持固定。
工作终结
工作结束验收应检查检修人员所作临时措施全部拆除,检修后设备恢复许可时状态。
运行人员认真验收,办理工作票终结查看交代记录详细,核对保护定值。
工作结束拆除自行掌握安全措施,恢复常设遮拦和标示牌。
清点全部接地线已收回。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
20091014天津市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生产现场到岗到位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特急天津市电力公司津电安监〔2009〕63号关于下发《天津市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生产现场到岗到位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基层单位: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工作重点放在班组和作业现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有效落实,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能控,杜绝各类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
公司制定了《天津市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生产现场到岗到位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现予以下发,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1.天津市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生产现场到岗到位监督检查管理规定2.天津市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主题词:经济管理检查监督管理规定通知天津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9年10月14日印发附件1:天津市电力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生产现场到岗到位监督检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工作重点放在班组和作业现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有效落实,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能控,杜绝各类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包括调度室),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解决,监督检查生产现场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布置、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类作业现场实行到岗到位分级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规定的生产现场到岗到位监督检查人员包括: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基建等领导(副总师)、公司本部生产部室(基建、生技、调度、安监、营销、农电)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各单位领导班子相关成员,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人员,各单位工区(车间、处、管理所)主任(副主任)、书记、主任工程师和相关管理人员等。
供电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到位标准
第一章总则1、为严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与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参照省公司、××供电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到位标准及各级人员安全职责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到位标准。
2、为了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级领导、各岗位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在进行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抓好安全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3、各级领导必须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岗位范围内,组织职工从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出发,履行本责任制所规定的职责,上下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4、在所辖范围内发生事故、障碍、异常和严重未遂等均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吸取经验和教训,对事故责任者做出正确处理;研究、制定、落实防止事故的对策,保证同类问题不再重复发生。
5、各级领导,公司各部、室、工区、所、公司,各班组、各岗位都必须根据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到位标准,明确并落实自己对安全生产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责任制及工作到位标准一、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到位标准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2、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规、法令、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措施,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
由于贯彻执行不力而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复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定期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和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3、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规定
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下属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及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和机制,加强现场带班管理,强化现场作业过程管控,强化基层班组管理指导,预防和控制重大操作及高风险作业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引用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份:热力和机械》(四)《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份》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各部门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各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第八条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控。
(一)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到岗到位工作全面负责。
(二)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组织"高风险"等级风险作业项目的到岗到位管控。
第十一条公司现场带班领导职责:(一)全面掌控当班期间现场安全状况,并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进行监管;(二)对现场作业进行跟踪、检查、审核;(三)发生异常险情或者遇到事故时,应按照像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按本规定的要求,组织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到岗到位管理规定或者实施细则;(二)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到岗到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在月度安全分析会上通报。
第十三条公司生产技术部的主要职责:并按"五定"原则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附件1)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电力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到岗到位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1电力公司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到岗到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工作重点放在班组和作业现场,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和生产现场的监督管控,确保各级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有效落实,实现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杜绝各类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布置、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安排布置作业任务的同时,安排布置到岗到位工作,对各类作业现场实行到岗到位分级监督检查。
第三条到岗到位监督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基建的副总工程师,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各地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车间(分场、工区、县级供电单位等,以下简称车间)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等。
第四条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提前监督检查作业的准备情况,在到岗到位过程中,应及时督促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在管理过程和作业现场的执行,主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不安全的因素.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所属供电单位、发电单位和施工单位,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第二章作业现场类型划分第六条检修作业现场类型划分。
根据现场检修工作量、工作人员数量和工作复杂难易程度及危险程度,将检修作业现场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类。
1.大型检修作业现场:(1)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全站停电的作业现场;(2)110千伏及以上主变大修作业现场;(3)220千伏及以上母线全停或部分停电、110千伏母线全部停电的检修作业现场;(4)110千伏及以上线路涉及更换(加)1基及以上杆塔的线路改迁或一个工作日内带电更换瓷瓶10基、停电更换瓷瓶20基及以上的作业现场;(5)一个工作日内35千伏线路涉及更换5基及以上杆塔的线路改迁的作业现场,10千伏线路涉及更换20基及以上杆塔的线路改迁的作业现场;(6)110千伏及以上带电作业新项目;(7)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损坏的事故抢修作业现场;(8)其他由本单位确定的检修作业现场。
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的通知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监督职能,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该标准已经局领导及有关生产部室研究,现予以印发执行.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好本标准。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各级领导到位记录,由到位者签名,局安全监察部将根据本标准检查考核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情况.附件: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标准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真正做到“四个凡是”,“四个到位",根据省公司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到位标准。
一、倒闸操作到位标准1、变电站计划停、送电操作,有关操作队长必须到位。
2、下列范围的倒闸操作,调度室主任、生产部副主任、变电专责、安全员、安全监察部变电专责必须到位。
⑴35kV倒母线;⑵110kV主变停送电;(主变切换者除外)⑶110kV倒母线及母线停送电.3、下列范围的倒闸操作,局生产副局长、调度室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生产部副主任及安全员必须到位:35kV、110kV变电站全站停、送电。
4、调度操作到位标准:⑴110kV、35KV变电站全站停电,调度主任、运行方式班长必须到位;⑵电网运行方式变化较大时,运行方式班长和继电保护班长、生产部分管调度副主任监督到位,调度班长必须到位;⑶比较复杂的事故处理,调度班长、运行方式班长和保护班长、生产部分管副主任、主任到调度现场制定方案并到位监督.5、供电所到位标准:⑴单台柱上开关及公用变配电室的操作,安全员、电工班长必须到位;⑵复杂的合环和手拉手操作,供电所长、所安全员必须到位。
二、变电设备检修;(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施工、验收、送电到位标准1、下列工作现场,调度室主任、变电检修公司主任、安全员和生产计划部安全专责、变电专责、安全监察部分管专责必须到位:⑴35kV及以上间隔检修;⑵10kV、35kV母线及35kV全站停电检修;⑶110kV线路、主变检修及验收送电;⑷35kV、110kV开关大修开工的第一天(在检修过程中要做中间检查)和竣工后的验收送电;⑸35kV(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施工、验收、送电工作。
供电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责到位标准
供电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责到位标准(一)供电所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责到位标准1.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经理和分管副职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供电所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是供电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供电所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电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按时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安排布置供电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5)组织制定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年度计划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6)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查出的“三违”按规定处罚。
(7)负责组织供电所风险预控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和推进;(8)针对供电所管理范围内发生紧急事故和大面积停电时,应立即组织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做好恢复生产和善后处理工作;(9)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10)落实各岗位危险源因素辨识及隐患排查内容;(11)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2.职责到位标准(1)每周至少到生产现场检查一次,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纪现象;(2)每年组织本单位人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3)每周组织本单位班段长以上人员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传达电力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工作精神,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安全生产工作;(4)每年12月底前,进行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到位标准的全面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回顾,对于回顾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予以及时纠正和改正;(5)参加或组织制定重要检修(施工、操作、反措改造)项目的安全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提出建议和意见;(6)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单位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建议和意见;(7)组织本单位对安全检查活动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8)按照规定参加班组班前、班后会和班组安全日活动,并签署相关意见。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及“同责同
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及“同责同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落实《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控,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各直管、控股、代管输变电、供电、发电、基建、修试单位(以下简称“生产单位”)。
第三条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生产现场到岗到位包括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四条生产单位行政正职(局长、院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每月到生产班组(含变电站等)或作业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分管生产、营销、基建副职及总工程师不少于两次,分管其他业务的副职不少于一次。
分管生产领导和生技、安监部门负责人每年参加设备夜巡或特巡不少于一次。
有作业现场时,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应按《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见附表一)的要求到有关现场检查、督导。
第五条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时,严禁违章指挥,并不得替代生产部门、班组或个人履行工作职责和安全职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错位。
第六条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现场应带头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程,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第三章生产现场到岗到位要求第七条生产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要按《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的要求,适时到有关现场进行检查、督导,履行相应的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变电站(所)、运维操作站和调度班、配网抢修班等值班场所应放置“运行班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记录簿”。
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以上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应填写《运行班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记录表》(见附表二),并由被检查班组当班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作业班组在出工时应随带相关的《管理人员下现场检查记录卡》至作业现场。
《管理人员下现场检查记录卡》分为变(配)电倒闸操作、变电检修、送电检修、配电电气检修、配电线路检修、配电带电作业、发电机组(船闸、升船机)设备检修等专业(见附表三到附表九)。
电力各级生产人员到位标准
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现场到位标准1班前会(开工会)、班后会(1)生产单位的班组负责人(1)主持召开班前会、班后会;(2)进行危险点分析;(3)检查危险点分析是否全面、透彻,针对性强。
(2)安全专责人(安全员)(1)分析危险点,正确填写“危险点分析卡”;(2)检查危险点分析是否全面、透彻、针对性强。
(3)所站负责人(1)监督、检查工作票所列人员适当和足够;检查工作班成员熟知工作票、危险点分析卡所列内容;(2)检查工作票、危险点分析卡正确、规范、完备;(3)检查危险点分析是否全面、透彻,针对性强。
(4)工作负责人(1)告知工作班成员每项工作任务。
每项工作任务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危险点告知;(2)检查工作票、危险点分析卡正确、规范、完备;(3)检查危险点分析是否全面、透彻,针对性强;(4)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
235kV、110kV变电站投运(1)公司经理(110kV)(1)监督、监察各级到位人员到位情况;(2)协调和处理各部门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
(2)分管生产的副经理(1)协调和处理各部门的生产协作配合关系;(2)工作现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副总工程师生技部主任(1)无装置性违章;操作票填写正确,并经模拟操作无误;(2)设备试验、调试项目试验记录齐全、符合安全运行标准;(3)设备的各种安全距离符合要求;(4)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施工符合设计要求;(5)设备现场与设计是否相符;(6)监督设备的技术状态、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设备大修前,监督检查为解决问题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及有关准备工作。
(4)生技部变电专工安质部专工(1)设备试验、调试项目齐全、符合安全运行标准;(2)设备的各种安全距离符合要求;(3)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标准;(4)检查工作票、危险点分析卡是否合格、符合现场工作要求,及其现场执行情况;(5)工作现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完善;(6)防误闭锁装置齐全,解锁钥匙按要求封存;(7)设备标示牌、安全标志牌齐全,按规范存放;(8)安全工器具齐全,试验合格,按规定存放。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到岗到位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附件华能******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到岗到位管理标准(试行)2014-07-18发布 2014-08-01实施华能****发电有限公司发布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到岗到位管理标准(试行)1 总则本标准规定了华能****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重要操作或检修作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发电有限公司重大运行操作或检修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工作。
2 定义作业现场到岗到位监督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主要为: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生产管理部、安监部、运行部、检修部、燃料部等各部门主任、副主任、专业主任和各专业专工、部门安全专工。
3 职权职能3.1.1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工作,由公司安监部、生产管理部、检修部、运行部、燃料部负责管理,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生产管理部负责日常的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监督管理工作。
3.1.2公司各相关部门应做好本部门重要操作或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组织管理工作。
权限安监部、生产管理部、检修部、运行部、燃料部有权组织重大作业或操作相关管理、专业技术、检修人员到位。
生产管理部有权对公司重要操作或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职责生产副总经理是重大操作或作业现场到位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的到位管理标准,并掌握到位情况,把到位情况纳入各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中。
在重大操作或作业前,应明确作业现场管理总指挥,总指挥职责:组织作业现场到位工作,协调解决突发问题;应至少提前一天组织操作或作业的事前安全、技术交底会,确保各级到位人员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工期等,了解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明确到位人员的分工和职责;组织各级操作或作业人员、到位人员提前30分钟达到现场;操作或作业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制订并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对操作或作业全过程的分析评价。
领导到岗到位管理制度(2篇)
领导到岗到位管理制度为加强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职责,保证生产过程在可控的状态下进行,对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作如下规定。
1、管理人员带班,至少要检查一个生产工艺过程,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发挥好现场培训、现场指导的作用。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面必须盯在现场解决,隐患不消除不得恢复正常生产。
2、、确定的安全管理重点工作面、重点工艺,每天至少有一名项目副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
3、现场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的责任。
4、带班人员,要将带班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填写“管理人员下井信息反馈单”,查出的工作面隐患、存在问题交安全部门存档,并由安全部门负责跟踪验证。
带班人负责督促问题的解决。
5、带班及查岗要求(1) 、管理人员井下现场查岗不能走马观花,对巡查中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制定具体措施,责成现场人员落实。
当班不能解决的要填写“管理人员下井信息反馈单”,要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责令解决,并按期跟踪验证。
(2) 、带班人员必须对工作面安全质量提出具体要求。
(3) 、带班人员要盯在工作面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重点工艺,严禁在无人工作的地点停留,否则视为脱岗。
(4) 、对工作面重大隐患要盯在现场处理,直到处理完毕。
(5) 、所有带班人员不得在危险区域逗留。
领导到岗到位管理制度(2)是指确保领导干部按规定的时间到达工作岗位,并能够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对于提高领导干部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责任感以及保障组织运转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个关于领导到岗到位管理制度的____字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绪论一、背景与意义领导干部是一个组织的中心力量,其工作能力和责任感直接影响着组织的发展和运转。
工程建设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规定(试行)-2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分公司工程建设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规定(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0]278号)要求,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工程现场的要求,强化安全管理,公司结合工程建设管理的特点,制订本(试行)规定(本规定不替代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公司领导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副总师等按照领导职责分工,实行到岗到位管理。
1、公司级安委会、安全生产分析会等,部署公司重大安全工作。
2、换流站工程换流变首次充电、系统调试启动现场,部署、指导、检查和协调现场安全工作。
、公司部门(一)、换流站管理部换流站管理部/线路管理部主任、副主任、专责等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实行到岗到位管理。
1、工程项目第一次工地例会,落实建设安全管理要求。
2、工程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停电过渡方案;主建筑物吊装方案;冬季施工方案;大型设备安装方案;特殊试验方案;分系统、站系统、系统调试方案),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主要图纸审查会(电气一次主接图;阀厅、主控楼结构图;控制保护系统图),落实安全技术要求。
4、换流站工程首台换流变安装、首套阀组吊装、换流变首次充电、站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启动等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
(二)、线路管理部线路管理部主任、副主任、专责等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实行到岗到位管理。
1、工程项目施工启动准备工作会,落实建设安全管理要求。
2、工程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大跨越组塔、大跨越架线、大截面导线架设、交叉跨越500kV及以上带电线路等),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线路工程大跨越组塔试点、特别重要交叉跨越施工、大截面导线架设试点、直升机组塔等现场,检查技术方案落实情况。
4、线路工程全线具备带电条件审核,检查、核实并确认具备带电条件。
(三)、计划物资部(物资)物资部主任、副主任、专责等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实行到岗到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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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
项目工作任务到岗到位人员
变电运行操作500千伏及以上新建变电站启动投运、主变接入系统
等涉及电网运行方式大范围调整的操作。
网省公司领导、生技、调度、安监部门负责人;供电
公司(含超高压公司、检修公司等,下同)领导,生
技、安监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人,变电站站长
330千伏及以上变压器或母线停送电、新建220千伏
及以上变电站投运的停送电操作。
供电公司领导,生技、安监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
人,变电站站长。
新建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投运、110千伏及以上主
变压器、母线的停送电操作。
供电公司生技、安监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人,变电
站站长。
330千伏及以上单条线路停送电操作。
工区专工,变电站站长。
变电检修作业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全站集中检修。
供电公司领导,生技、安监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
人。
220千伏及以上主变压器(含电抗器)大修、220千
伏及以上变电站集中检修、技术改造。
开(竣)工:供电公司领导,生技、安监部门负责
人,工区负责人。
检修期:供电公司生技、安监部门
专工,工区专工。
- 1-
项目工作任务到岗到位人员
变电检修作业220千伏及以上开关大修、技术改造,220千伏及以
上间隔改、扩建。
开(竣)工:供电公司领导,生技、安监部门负责
人,工区负责人。
检修期:供电公司生技、安监部门
专工,工区专工。
110千伏变电站集中检修、技术改造;110千伏及以
上变电站综自改造。
供电公司生技、安监部门专工,工区负责人。
110~500千伏变电站保护及直流电源更换。
供电公司生技、安监部门专工,工区负责人。
110千伏变电站开关大修、技术改造、110千伏及以
上间隔改、扩建;500千伏间隔(单元)设备清扫维
护。
供电公司生技、安监部门专工,工区负责人。
220千伏母线及母线设备清扫维护。
110千伏支柱式
母线及母线设备清扫。
供电公司生技、安监部门专工,工区负责人。
线路检修作业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全线检修、技术改造涉及到
两个及以上供电公司共同参加的作业现场。
开(竣)工:省公司生技、安监部门专责或负责人;
检修工期内:供电公司领导,生技、安监、工区负责
人。
220kV及以上线路大修、更换杆塔、更换导地线,
500千伏线路检修清扫。
供电公司领导,生技、安监、工区负责人。
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带电作业(除检零、红外测温、
测盐密项目外)
供电公司生技、安监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人、专
工。
- 2-
项目工作任务到岗到位人员
110千伏及以下线路带电作业(除检零、红外测温、
测盐密项目外)
供电公司生技、安监部门专工,工区负责人、专工。
110千伏及以上线路更换绝缘子供电公司领导,生技、安监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人、专工。
配电检修作业配网更换配变、开关、杆塔、导地线等技改项目。
供电公司生技、安监部门专工,工区负责人(或专
工、安全员)。
未采用带电作业用绝缘斗臂车的带电作业项目(除
绝缘子检零、红外测温项目外)。
工区负责人。
备注:1. 本标准作为公司各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基本要求。
2.各单位根据本标准进一步细化落实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