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风险保额计算公式
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
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以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为标题,我们来探讨一下在保险领域中常用的三种保额计算方法。
保额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金的金额,也是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保障的额度。
不同的保险产品和不同的保险需求,需要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来确定保额的大小。
下面我们将介绍三种常用的保额计算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按照收入水平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个人或家庭所需的人身保险,如寿险、意外险等。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的保额应该与其收入水平相匹配,以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收入水平和家庭开支来确定,一般建议保额为年收入的5-10倍。
例如,如果被保险人的年收入为10万元,那么他的保额可以设定为50-100万元。
第二种方法是按照财产价值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财产险,如汽车保险、房屋保险等。
在确定保额时,需要考虑被保险财产的价值以及潜在的风险。
一般来说,保额应该能够覆盖财产的全部价值,以确保在发生损失时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
例如,对于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保险公司可能建议购买20万元的保额来保障该车辆。
第三种方法是按照需求分析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特殊的保险需求,如教育保险、养老保险等。
在确定保额时,需要考虑被保险人或其家庭的特殊需求和未来的支出。
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希望为子女的教育费用提供保障,可以根据子女的年龄、学历阶段和预计的教育费用来确定保额。
除了以上三种常用的保额计算方法,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需要考虑。
例如,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都会对保额的确定产生影响。
年龄越大、职业风险越高、健康状况越差的人,一般需要购买更高的保额来应对潜在的风险。
保额的计算方法应根据具体的保险需求和情况来确定。
通过按照收入水平、财产价值或需求分析等方法,可以合理地确定保额,以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赔偿。
同时,购买保险时还应考虑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保费的支付能力,以避免购买过高或过低的保额,从而达到最佳的保险保障效果。
未成年人身故给付限额
保监发〔2010〕95号各保险公司: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就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情况规定如下:一、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以下两项可以不计算在上述限额之中:(一)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该项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
(二)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此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指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
二、在订立保险合同前,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询问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已经参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情况。
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已经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不得超过限额继续承保;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差额部分的计算过程。
三、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未成年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不得以批单、批注(包括特别约定)等方式改变保险责任或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限额进行承保。
四、保险公司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投保人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在注重自身保险保障的基础上,为未成年人购买切合实际的人身保险产品。
五、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人身保险的有关业务流程,加强核保和风险管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六、本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险限额的通知》(保监发〔1999〕43号)、《关于在北京等试点城市放宽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的通知》(保监发〔2002〕34号)同时废止。
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
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保险是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它能够在意外事故或其他风险事件发生时提供经济保障。
保险的保额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承诺给予的赔偿金额,它的确定对保险购买者来说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保额计算的三种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确定保额。
第一种方法是根据家庭支出来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购买家庭保险的人群。
首先,要计算家庭的月度或年度支出,包括房贷、车贷、日常生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
然后,根据家庭成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和收入情况,确定家庭在意外事故或其他风险事件发生时需要的经济保障。
最后,根据家庭的支出和经济保障需求,确定合适的保额。
第二种方法是根据收入替代来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购买人寿保险的人群。
首先,要计算被保险人的年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然后,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和家庭状况,确定他们在意外事故或其他风险事件发生时需要的经济保障。
最后,根据被保险人的收入和经济保障需求,确定合适的保额。
第三种方法是根据人身价值来计算保额。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购买人身保险的人群。
人身价值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对家庭、社会的贡献价值。
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和家庭状况,确定他们在意外事故或其他风险事件发生时需要的经济保障。
然后,根据被保险人的人身价值和经济保障需求,确定合适的保额。
在确定保额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
首先,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庭状况,以及他们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需求。
其次,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职业,以及他们的收入和财务状况。
最后,要考虑保险的费用和购买能力,确保保额和保费的平衡。
保额的确定是保险购买过程中的关键步骤。
通过根据家庭支出、收入替代和人身价值来计算保额,可以帮助购买者更好地理解和确定保额。
同时,还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年龄、职业和保险费用等因素,确保保额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希望本文对读者在购买保险时有所帮助。
民法典 未成年保险理赔
民法典未成年保险理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享有与成年人一样的保险权益。
未成年人购买的保险产品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如果出险产生损失,理赔过程与成年人保险理赔大致相同。
未成年人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如下:
1. 报案:将事故或损失情况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定性:保险公司会对事故或损失进行核实和定性,确保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
3. 理算: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约定,对损失进行核定和理赔计算。
4. 理赔金额支付:保险公司确认理赔金额后,会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保险理赔可能需要在法定代理人的监护下进行,法定代理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此外,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证明未成年人资格和法定代理人身份的文件,如出生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此外,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情况,可能还存在一些特殊的限制或处理方式。
因此,在办理未成年人保险理赔时,建议事先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申请要求和理赔流程。
未成年人核保规则
核保结论,延期到被保险人治疗后。
课程回顾
保险利益关系 核保规则 新生儿常见疾病核保
保险利益关系中,为大家介绍了 未成年人与投保人之间主要保险 利益关系。
核保规则中关于无民事行为人年 龄的变更、重疾险额度调整、死 亡赔付额简介。
简单介绍了两种在核保中常见的 疾病,心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以 及先天性心脏病。
常合并吸入性肺炎,常并发颅内出血、脑水肿、脑实质坏死及脑积水。 HIE的近期不良预后是早期新生儿死亡,远期不良预后多为脑神经损害的后 遗症。在存活病例中缺氧缺血越严重,脑病症状持续时间越长者,越容易发 生后遗症,且后遗症越重。后遗症常见的有发育迟缓、智力低下、痉挛性瘫 痪、癫痫、耳聋、视力障碍等。
核保结论,延期至被保险人2周岁或2周岁以上。
1、被保险人为投保人的婚生子女 2、被保险人为投保人的非婚生子女 3、被保险人为投保人的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有除父母外的亲属关系
02
未成年人核保规则
核保规则
01
关于无民事行为 人年龄的变更
02 重疾险额度调整
03 死亡赔付额简介
核保规则
01
关于无民事行为人 年龄的变更
先天性心脏病
先天性心脏病是先天性畸形中最常见的一类,约占各种先天畸形的 28%,指在胚胎发育时期由于心脏及大血管的形成障碍或发育异常而引 起的解剖结构异常,或出生后应自动关闭的通道未能闭合的情形。
一般认为妊娠早期(5~8周)是胎儿心脏发育最重要的时期,先天性
心脏病发病原因很多,遗传因素仅占8%左右,而占92%的绝大多数则
140
当未成年人投保重疾险累计 120
超过100万元时,无论何种 100
情况都需投保人父母双方累 80
平安人寿银行保险各险种投保规则
4.投保时必须附加且仅能附加附加步步高(818) ; 5.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二)平安附加聚富步步高两全保险(万能型) (818) 1.附加规则: l l 只能附加于聚富步步高(885)上; 必须以组合形式投保:聚富步步高(885)+附加步步高(818) ;
2.该险种不能单独交纳保费; 3.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五、平安金乐章两全保险(904) 1.投保年龄:3-60 周岁; 2.最低份数为 10 份; 3.交费方式:趸交; 4.风险保额: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六、 《平安一生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 》 (926) 1.投保年龄: 1.1 一生无忧(926)投保年龄为 0-60 周岁; 1.2 无忧重疾(927)及豁免重疾(C) (928)的投保年龄为 3-50 周岁; 2.交费方式:只可选择 3 年交或 10 年交; 3.无忧重疾(927) : 3.1 必须以下列组合形式投保:一生无忧(926)+无忧重疾(927)+豁免重疾(C) (928) ; 3.2 无忧重疾(927)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一生无忧(926)的基本保险金额; 4.保额规则: 4.1 一生无忧(926) 、无忧重疾(927)的基本保险金额不低于 1 万元,1 万元以上为 1000 的整数 倍; 4.2 单独投保一生无忧(926)时最高保额无限制; 4.3 以“一生无忧(926)+无忧重疾(927)+豁免重疾(C) (928) ”或“一生无忧(926)+豁免重 疾(C) (928) ”组合形式投保时,组合中一生无忧(926)累计基本保险金额不超过下述金额:
5.附加险规则:不能附加任何附加险; 6.红利选择权:只可选择累积生息; 7.风险保额: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保险费的 1 倍,未成年人需满足未成年 人风险保额限额。 九、平安安居宝定期寿险(A) (946) 、平安安居宝定期寿险(B) (947) 1.一般规则 1.1 销售渠道 l 本险种限于平安银行销售,执行银行保险 B01 渠道常规出单方式;
保监会最新未成年人死亡保额规范调整政策宣导
对销售险种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4月1日之前:销售险种不受限制 日之前: 4月1日后且系统未完善之前:不能销售有风险保额险种, 日后且系统未完善之前:不能销售有风险保额险种, 个人长期险仅可销售福禄双喜主险、福禄尊享主险、 个人长期险仅可销售福禄双喜主险、福禄尊享主险、国 寿个人养老保险、鸿运少儿、鸿宇少儿。 寿个人养老保险、鸿运少儿、鸿宇少儿。 4月1日后且系统优化完善后:销售险种不受限制,但累 日后且系统优化完善后:销售险种不受限制, 计净赔付额需满足保监会的监管规定
保监会下发该通知依据《保险法》 33条之规定,主要背景: 保监会下发该通知依据《保险法》第33条之规定,主要背景: 条之规定
1.未成年人业务现状(出现了限额承保、特约承保等变通承保方式) 1.未成年人业务现状(出现了限额承保、特约承保等变通承保方式) 未成年人业务现状 2.特约承保易导致客户投诉及纠纷 2.特约承保易导致客户投诉及纠纷 3.减少 同命不同价” 减少“ 3.减少“同命不同价”等社会负面舆论 4.经济发展的必然 4.经济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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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知》试行前后投保限额对比 通知》
4月1日前未成年人投保
1、未成年人累积风险保额 50万元 ≤50万元 非重大疾病保险, 2、非重大疾病保险,如满足 以下条件,可放宽至100万元: 100万元 以下条件,可放宽至100万元: 所有家庭成员全部投保, 所有家庭成员全部投保,且每 位家庭成员各自累计保额均不 低于此未成年人
保监会就未成年人的最高保额规定
保监会就未成年人的最高保额规定去年保监会九十五号文件规定以后未成年人再买保险的话,风险保额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
这里所说的风险保额,就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障额度。
因为总有客户不理解这个问题,所以就此问题有如下解释说明:第一、基本上所有的保险都有以死亡为给付条件这一条款的。
这里面的风险保额,不是保险合同上的那个基本保额哦。
是最终身故时给付的最高金额。
例如国寿的福星少儿,18岁前身故的话,赔付所交保费的120%。
假设每年交保费2908元,那么交费18年,最多交付保费是52344元。
即18岁前最高风险保额为52344元*=62813元。
例如国寿的福禄金尊,意外身故保障为基本保额的500%加所交保费。
假设0岁男孩子每年交保费1万元,十年交费期,一共交保费十万元。
基本保额为元。
那么它的最高风险保障为元*500%+10万元保费=174438元。
现在保监会限制的就是这个风险保障额度。
有的客户认为自己买的基本保额没有超过十万元啊,为什么非说不能买呢。
就是这个原因。
基本保额不等于风险保额。
风险保额往往是比基本保额多很多的。
第二、有些保险就没有风险保额,或者是18岁前没有风险保额。
像这种险种,有两个好处,一个是为未成年人购买,不受这个十万元保额之限。
一个是如果买高额保险,可以不用体检和很严格的审核。
这种险种的条款里,都有这样一句话:“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说白了就是死了就把保费退还。
完全没有保障性。
这种理财险由于没有什么保障性,故此其分红往往偏高,且每年返的生存金也偏高。
可以说是完完全全的理财险。
第三、在95号文件的限定下,家长们为孩子买保险就要慎重考虑了。
最高风险保额不能超过八万,控制在五万元最好。
因为将来孩子上学要买学平卡,如果是团购的学平卡,风险保额一般是一万元以内。
如果是非团购的,风险保额从2万元至5万元不等。
这个也是要计算在十万元限额以内的。
如果您为孩子买足了十万元的风险保额,那么将来很有可能无法购买学平卡了。
未成年人身故保额计算方法(银代)
险 种 红上红A 红上红A款 红上红C 红上红C款 红上红D 红上红D款 红上红E 红上红E款 红上红F 红上红F款 缴费期限 趸缴 3/5/10年交 3/5/10年交 趸缴 趸交 未成年人风险保额计算公式 3×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3×基本保额-期交保费×交费期间 基本保额-期交保费× 2×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2×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务必进行如实告知,否则即使承保,公司也不予超 务必进行如实告知,否则即使承保, 限额理赔。 限额理赔。从而造成客户利益损失并影响公司声 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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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产品险种未成年人 身故保额计算公式
未成年人风险保额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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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 身故保额计算方法
2011年04月 2011年04月
深分营运
目录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背景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身故保额计算方法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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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10年11月18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 年 月 日 保监会下发了《 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未成年人投保保额有如下规定: 对未成年人投保保额有如下规定: 一、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 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 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 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 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 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 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 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 过人民币10万元 万元。 过人民币 万元。 二、以下两项可以不计算在上述限额之中: 以下两项可以不计算在上述限额之中: 1、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合同的账 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合同的账 、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的 户 价值 2、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个险未成年人保额的补充规则(2015版)
3.若家庭成员有多个未成年子女,所有未成年子女的投保保额原则上应相同。
4.对于2岁(含)以内被保险人需在投保时提供出生证明,必要时核保可强抽访或提供新生儿出生病历等健康资料。
年龄≥10周岁
50万
注:各产品风险保额的计算方式不变。
凡现行投保规则与本规则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相关规定仍需执行《个人保险通用投保规则(2015版)》。
个险未成年人保额的补充规则(2016版)
根据保监发〔2015〕90号文,个险投保规则关于未成年人身故保额限额调整规定如下:
未成年人
累计人身险保额
累计重疾保额
特殊规定
年龄<10周岁
20万
50万
1.若未成年人投保重疾险累计保额超过30万元,须提供被保险人近半年的体检资料;对于不能提供者,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体检或安排契约调查。
儿童保险的费用如何计算
儿童保险的费用如何计算一、影响儿童保险费用的因素1、保险类型儿童保险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教育金保险等。
不同类型的保险,其保障范围和风险程度不同,因此费用也会有所差异。
重疾险主要保障重大疾病,一旦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赔付一笔保险金。
由于重疾的治疗费用较高,且对家庭经济影响较大,因此重疾险的费用相对较高。
医疗险则用于报销孩子因疾病或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
根据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的不同,医疗险的费用也有所不同。
意外险主要保障孩子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和医疗费用。
由于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相对较低,意外险的费用通常较为便宜。
教育金保险则是为孩子的教育费用提供保障,具有储蓄和投资的功能。
其费用的高低取决于缴费期限、领取金额等因素。
2、保险保额保险保额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的赔偿金额。
一般来说,保额越高,保险费用也越高。
在确定保额时,家长需要综合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孩子的健康状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因素。
对于重疾险,建议保额至少覆盖 3-5 年的家庭收入,以确保在孩子患病期间,家庭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对于医疗险,保额通常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一般来说,保额越高,报销的上限也就越高,但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3、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儿童保险的期限可以是短期(如一年)、中期(如 20 年、30 年)或长期(至终身)。
通常情况下,保险期限越长,费用越高。
短期保险的费用相对较低,但需要每年续保,存在保障中断的风险。
中期和长期保险则可以提供更稳定的保障,但费用相对较高。
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期限。
4、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孩子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也会影响保险费用。
一般来说,年龄越小,保费越低。
因为年龄小的孩子患病的风险相对较低,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也较小。
如果孩子有先天性疾病、既往病史或家族遗传病史等,可能会导致保险费用增加,甚至可能被拒保。
未成年人风险保额计算公式20110228v1
CBAN_AR1 CBED_AP1 CBED_BP1 CBED_EP1 CBED_GP1 CBED_IP1 CBED_JP1 CBED_KP1 CBED_MR1 CBED_NR1 CBED_OR1 CBED_PR1 CBED_QR1 CBED_RR1 CIAC_AN1 CIAC_BN0 CIAC_DN0 CIAN_CP1 CIAN_DP1 CIAN_ER1 CIAN_FR1 CIDD_LN0
对应表名称
生命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鑫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鑫希望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至欢两全保险 生命吉祥三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财富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至爱增额终身寿险(分红型) 生命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 生命金尊终身寿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福安康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福鑫两全保险(A款) 生命伙伴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福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福慧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福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健康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万能型) 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
பைடு நூலகம்
对应表名称
生命金满堂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超越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腾飞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金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腾飞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生命伙伴超越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生命伙伴金惠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金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D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鼎利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至安意外伤害保险 生命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生命附加意外伤害保险(B款) 生命至祥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财富连连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责任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可选责任
儿童保险问题的数学建模
200902114069 数学二班记投保年龄为:)17,3,2,1,0( =k k 按年交款额为k a ,总交款额为k A ,k k a k A *)18(-= ,其中)17,3,2,1,0( =k k,k B 为k 周岁时趸交款额;k Y 为趸交60周年的存款额;银行长期存款的利率%5.41=R ,假设此投保人可活到60岁以上。
一、如果投保人按年交,一直交到14周岁,各年龄投保人共须交款额为:)14,,3,2,1,0(*)18( =-=k a k A k k由于受到年利率的影响,各年龄段的儿童到14周岁所交费用为k N :⎪⎪⎪⎪⎩⎪⎪⎪⎪⎨⎧==++=++=++=--=--=-∑∑14,4*13,4*)1(*1,4*)1(*0,4*)1(*141140141140141k a k a R a k a R a k a R a N k k k kk k k k k k k k k k K (1) 按照公式(1)可得结果如下表:年龄 0 1 2 3 4 5 6 7年交 599 652 714 787 872 973 1094 1241 年交(合计) 14247 14300 14394 14531 14686 14875 15100 15364年龄 8 9 10 11 12 13 14 17年交 1423 1605 1888 2266 2795 3584 4886年交(合计) 15680 15596 15993 16492 17153 18081 19544从计算结果来看,若把利率加上则在0岁时交的钱最少,因此若按年交则在0岁去买该保险最划算。
二、若果按趸交,到17岁,则个年龄段投保额为:k B ,若加上年利率,则到17周岁,各年龄段的儿童的投保额为k M :k k k R B M -+=171)1(* (2)因此按照公式(2)可得到结果如下表:年龄 0 1 2 3 45 6 7 8趸交5978 6297 6649 7033 7449 7896 8377 8892 9445 趸交(合计)12634 12735 12868 13025 13201 13391 13595 13809 14036 年龄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趸交10036 10669 11346 12070 12843 13669 14551 15492 16496 趸交(合计)14272 14519 14775 15041 15316 15599 15890 16189 16496因此。
未成年人身故理赔限额
未成年人身故理赔限额未成年人身故理赔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时,向被保险人的合法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作为一种人身保险理赔形式,未成年人身故理赔限额是制定在保险合同中,旨在明确保险公司对未成年人身故的赔付责任和限制金额。
下面将介绍一些未成年人身故理赔限额的相关参考内容。
1. 确定基本赔偿限额:未成年人身故理赔限额的制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人身保险产品的性质、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和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等。
通常可以以未成年人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为依据,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基本赔偿限额。
例如,可以将基本赔偿限额定为被保险人父母年收入的3倍或5倍等。
2. 加入附加保险责任:在未成年人身故保险合同中,可以添加附加保险责任来提高理赔限额。
附加保险责任可以分为额外伤残保险责任和疾病保险责任。
额外伤残保险责任是指当未成年人身故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额外的保险金。
疾病保险责任是指当未成年人身故是由于患有某些特定疾病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额外的保险金。
3. 考虑法律规定和社会发展:未成年人身故理赔限额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发展态势。
在一些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身故的赔偿金额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制定合理的限额。
此外,由于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费用的增加,理赔限额也需要与之相适应,以保障受益人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4. 个性化对待: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在未成年人身故理赔限额的制定上存在差异。
一些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来制定不同的限额。
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产品优势和市场需求来定制个性化的未成年人身故理赔限额,以满足客户不同层次的需求。
总之,未成年人身故理赔限额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基本赔偿限额的确定、附加保险责任的加入、法律规定和社会发展、以及个性化对待等。
合理的未成年人身故理赔限额能够在保障被保险人家庭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能够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儿童保险的保单死亡给付如何计算
儿童保险的保单死亡给付如何计算在为孩子规划保险保障时,儿童保险中的保单死亡给付是一个重要但又略显沉重的话题。
了解其计算方式对于家长在选择保险产品和规划保障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儿童保险中的死亡给付并非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而是在不幸发生的极端情况下,为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保障。
一般来说,儿童保险的保单死亡给付计算方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其中最关键的因素之一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额。
保额是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的,一旦被保险人(即儿童)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额进行赔付。
例如,如果一份儿童保险合同的保额为 50 万元,那么在符合理赔条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向受益人支付 50 万元的死亡给付金。
除了保额,保险产品的类型也会对死亡给付的计算产生影响。
常见的儿童保险产品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通常在一定的保障期限内提供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保额赔付。
假设一份定期寿险的保障期限为 20 年,保额为 30 万元,若孩子在这 20 年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 30 万元的赔偿。
终身寿险则是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产品。
由于保障期限是终身的,所以保费相对较高,但在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同样会按照约定的保额进行赔付。
两全保险则具有储蓄和保障双重功能。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额进行赔付;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另外,有些儿童保险产品可能会包含额外的保障条款,如意外身故加倍赔付。
这意味着如果孩子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额乘以一定的倍数进行赔付。
在计算儿童保险的保单死亡给付时,还需要考虑到保费的缴纳情况。
如果投保人在缴纳保费的过程中出现了逾期未交、断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到最终的赔付金额,甚至导致保险合同失效。
同时,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会对被保险人的身故原因进行调查核实。
儿童商业保险的身故保障金额是多少
儿童商业保险的身故保障金额是多少在为孩子规划保险保障时,儿童商业保险中的身故保障金额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重要问题。
这不仅关系到家庭的经济安全,也涉及到保险法规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国家对于儿童商业保险的身故保障金额是有一定限制的。
这一限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避免某些不良分子为了获取高额保险金而对儿童造成伤害。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不满 10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不得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 10 周岁但未满 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不得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身故保险金限制是指所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的累计保额,包括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儿童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往往不仅仅局限于身故保障。
除了身故保障外,还可能包括重大疾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医疗保障等多个方面。
在考虑为孩子购买保险时,家长不应仅仅关注身故保障金额,而应综合考虑孩子面临的各种风险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对于重大疾病保障,其保额的确定通常需要考虑治疗重大疾病所需的费用、康复费用以及家长因照顾孩子而可能产生的收入损失等因素。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治疗重大疾病的费用也在不断攀升。
因此,建议重大疾病保障的保额至少在 30 万元以上,以确保能够应对可能出现的高额医疗费用。
意外伤害保障也是儿童商业保险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孩子活泼好动,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意外伤害保障可以在孩子遭受意外伤害时提供经济补偿,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以及意外医疗等方面的保障。
在确定意外伤害保障的保额时,可以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活动范围等因素进行考虑。
医疗保障对于孩子来说同样不可或缺。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生病住院,医疗保障可以帮助家庭分担医疗费用的负担。
在选择医疗保障时,需要关注保险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以及保额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在为孩子选择商业保险时,家长还需要注意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保险期限、缴费方式等细节。
儿童商业保险的费率计算方式如何确定
儿童商业保险的费率计算方式如何确定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作为父母总是希望能给予他们最好的保障。
儿童商业保险成为了许多家长关心的选择之一。
然而,在购买儿童商业保险时,费率的计算方式是一个关键问题。
了解清楚这一计算方式,有助于家长们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首先,我们要明白儿童商业保险费率的构成。
一般来说,它主要包括风险成本、经营成本和预定利润这几个部分。
风险成本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儿童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疾病、意外等,预估可能需要赔付的金额。
这部分成本的计算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比如,孩子的年龄越小,通常风险成本相对较低。
这是因为年幼的孩子身体较为脆弱,但同时患病和发生意外的概率相对较低。
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活动范围扩大,风险也会相应增加。
再看疾病方面,如果孩子有家族病史,或者生活环境存在一些特定的风险因素,比如环境污染严重,那么风险成本可能会上升。
意外风险的评估则会考虑孩子的活动性质,比如是否经常参加一些高风险的运动等。
经营成本在费率中也占有一定的比例。
这包括保险公司的运营费用,如员工工资、办公场地租赁、设备采购等。
还有营销费用,比如广告宣传、代理人佣金等。
此外,保险公司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理赔高峰和投资波动等情况,也会预留一定的资金,这部分成本也会体现在费率中。
预定利润则是保险公司为了保证自身的盈利和可持续发展而设定的。
不同的保险公司在利润预期上可能会有所差异,这也会导致费率的不同。
接下来,让我们具体探讨一下影响儿童商业保险费率的主要因素。
年龄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一般来说,新生婴儿在出生后的一段时间内,费率可能会相对较高。
这是因为新生儿的身体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容易出现各种健康问题。
但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身体逐渐强壮,费率可能会逐渐降低。
然而,到了青少年时期,由于孩子开始更加活跃,参与各种户外活动和社交活动,意外风险增加,费率又可能会有所上升。
性别也会对费率产生影响。
在某些疾病的发病率上,男性和女性存在差异。
例如,某些特定的癌症在男性或女性中的发病率较高。
少儿保额通算说明
少儿保额通算说明2011.3产品开发处一、少儿保额限制法令依据:为防范道德风险,1999年保监会发布《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险限额的通知》,明确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
考虑到北京等地区生活水平相对较高,保监会又于2002年发布《关于在北京等试点城市放宽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的通知》,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的这一保险金额上限提至10万元。
考虑到目前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且通货膨胀因素导致5万元的真实价值明显缩水,保监会此次于2010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将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全国统一调整为10万元。
二、《通知》主要内容(一)将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全国统一调整为10万元。
(二)明确了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的计算方式,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以下两项可以不计算在上述限额之中:1、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该项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
2、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
(三)要求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前,应向投保人说明限额规定,并询问其未成年子女的投保情况。
若各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已经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不得继续承保;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保险公司需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差额部分的计算过程。
(四)适用日期:2011年4月1日起。
三、我司少儿保额通算规则的改变业务同仁检视计算。
2.所有产品之少儿保额通算系数可在商品讯息区中查询。
四、调整后的少儿保额通算系数1、不含身故保险金的险种五、跨系统通算规定六、注意事项:同仁招揽时,若被保人为未成年人且投保之险种包含身故保险金时,应(一)确认该被保险人累积已投保之少儿保额未达10万元上限。
未成年人身故限额
未成年人身故限额
未成年人身故限额是指在法律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为未成年人的身故设置的最高保险赔偿额度。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未成年人身故限额应当不低于成年人身故限额的一倍。
这是因为未成年人生命价值更高,且未成年人在生活和学习中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事件,需要更多的保障和赔偿。
目前在中国,未成年人身故限额的具体金额根据不同的地区和保险产品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身故限额在5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
家长或监护人可以购买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综合保险,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身故限额虽然高于成年人,但也不一定足够应对所有的风险和损失。
因此,家长或监护人应该在购买保险时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同时还应该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金额
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金额
孩子是未来的希望,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十分重视孩子的安全问题,很多家长给孩子买了意外险。
那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金额是多少?
据了解,保监会为了防范可能的道德风险,对儿童保险有诸多限制,如为孩子投保以死亡为赔偿条件的保险(定期寿险、意外险),累计保额不超过10万元。
日前,保监会就《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正式对外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对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购买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时,不再对未成年采取“一刀切”的保额限制,而是分年龄段设定不同的保额。
该《征求意见》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接下来看下儿童需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吗?
针对少年儿童的意外伤害险,主要因为此类人群容易受伤害这一特性,保费通常都不贵,每年只需几十元,意外伤害保险低保费、高保额这种“以小搏大”的特点,使家长们可以通过确定的小额支出,锁定不确定的较大数额的损失风险,性价比较高,因此也成为首选产品。
为了孩子安全,建议大家撑握些儿童意外伤害安全小知识,更多相关儿童安全知识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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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N_AR1 CBED_AP1 CBED_BP1 CBED_EP1 CBED_GP1 CBED_IP1 CBED_JP1 CBED_KP1 CBED_MR1 CBED_NR1 CBED_OR1 CBED_PR1 CBED_QR1 CBED_RR1 CIAC_AN1 CIAC_BN0 CIAC_DN0
缴费期
趸 交 , 3/5/10/15/20 年 交,交至领取年龄(60 岁以上只支持趸交) 趸缴 期交,同保险期间 趸缴 3/5/10/15/20年 趸缴 趸缴 3/5年 趸缴 3/5/10年交 趸缴 趸交 趸交 趸交/年交 趸交 趸交 趸交 0
未成年人风险保额计算公式
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基本保额-期交保费×交费期间 3×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3×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2.125×应交保费 2×基本保额-期交保费×交费期间 3×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3×基本保额-期交保费×交费期间 2×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2×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2×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3×保险金额-应交保费 3×保险金额-应交保费 2×保险金额-应交保费 1、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18-投保年龄) ×(18-投保年龄+1)/2 2、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交费期×(交费期 +1)/2+交费期×(18-投保年龄-交费期))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5%×应交保费 1、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5%×(18-投保年龄) ×(18-投保年龄+1)/2 2、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5%×(交费期×(交费期 +1)/2+交费期×(18-投保年龄-交费期)) 基本保额×(1+0.025×(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1))应交保费 无 基本保额×(1+0.1×(18-投保年龄-1))-应交保费 1、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18-投保年龄) ×(18-投保年龄+1)/2 2、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交费期×(交费期 +1)/2+交费期×(18-投保年龄-交费期))
CIAN_CP1
生命至祥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趸交/年交
CIAN_DP1 CIAN_ER1 CIAN_FR1
生命伙伴财富连连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责任 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分红型)可选责任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趸交
CIDD_LN0
生命附加鑫福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CIED_GP1
生命伙伴鑫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年交
CIED_HP1 CIED_IP0 CIED_JP0 CIED_KN1 CIED_MR1 CIED_NP1 CIWL_AP1 CIWL_BP1
生命伙伴鑫希望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附加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至欢两全保险 生命吉祥三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财富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至爱增额终身寿险(分红型) 生命至尊终身寿险(分红型)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年交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年交 趸交、年交
CIWL_CP1
生命金尊终身寿险(分红型)
趸交、年交
CNAN_AP1 CNED_AN1 CNED_CP1 CNED_DP1 CNED_EP1 CNED_GP1 CIDD_ON1 UBED_AN1 UBED_CN1 UBED_EN1 UBWL_AN1 UBWL_DN1 UIAN_AN0 UIED_AN1 UIWL_AN1 CBAC_AN1
对应表名称
生命金满堂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超越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腾飞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金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腾飞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生命伙伴超越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 生命伙伴金惠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金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D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鼎利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至安意外伤害保险 生命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生命附加意外伤害保险(B款)
年交
CIED_AP1 CIED_BP1 CIED_CP1
生命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成长快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至瑞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
年交
趸交、年交
CIED_EP1
生命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趸交、年交
产品代码
CIED_FP1
对应表名称
生命财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缴费期
趸交、年交
未成年人风险保额计算公式
生命伙伴福安康年金保险(分红型) 生命福鑫两全保险(A款) 生命伙伴福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福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福慧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伙伴福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命健康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万能型) 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趸交、年交 年交 年交 趸交、年交 年交 趸交 趸交,可追加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1、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5%×(18-投保年龄) ×(18-投保年龄+1)/2 2、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5%×(交费期×(交费期 +1)/2+交费期×(18-投保年龄-交费期)) 无 无 无 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2×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基本保额×(1+0.025×(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1))应交保费 3×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1、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18-投保年龄) ×(18-投保年龄+1)/2 2、交费期<18-投保年龄时,期交保费×3%×(交费期×(交费期 +1)/2+交费期×(18-投保年龄-交费期)) 5%×期交保费×Min(交费期,18-投保年龄) 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无 基本保额 基本保额 基本保额-应交保费 基本保额*(1+1%*(保单所处保险年度-1))-应交保费 MAX(105%×个人账户价值,应交保险费-已发生的部分领取金 额)-个人账户价值 MAX(105%×个人账户价值,应交保险费-已发生的部分领取金 额)-个人账户价值 MAX(105%×个人账户价值,应交保险费-已发生的部分领取金 额)-个人账户价值 MIN(50%×个人账户价值,5万) MAX(个人账户价值,105%×(应交保费-已发生的部分领取金额))个人账户价值 0 MAX(105%×个人账户价值,基本保险金额)-个人账户价值 MAX(105%×个人账户价值,基本保险金额)-个人账户价值 除航空意外最大保险金额-应交保险费
生命金满贯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白金版) 趸交,可追加 生命金满贯终身寿险(万能型) 生命智赢天下终身型投资连结保险 生命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 生命至鑫两全保险(万能型) 生命智鑫终身寿险(万能型) 生命综合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趸交 趸交,可追加
趸交,可追加 期交,可追加 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