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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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标准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指导书

目录

1 业务说明 (3)

2 适用范围 (3)

3 引用文件 (3)

4 术语和定义 (4)

5 管理要点 (4)

6 流程步骤及说明 (6)

7 附录 (21)

附录A电网建设档案过程管理用表 (21)

附录B基建工程并网资料报送清单 (21)

附录C运行单位档案移交清单表 (21)

附录D施工单位档案计划编制及管控表 (21)

附录E电网建设项目档案质量规范 (21)

附录F电网基建工程档案清单目录 (21)

附录G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 (21)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指导书

1 业务说明

1.1本指导书承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要求。

1.2为指导公司各级基建管理部门及业主项目部规范开展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明晰档案管理流程,明确档案管理要求,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1.3本业务管控策略为指导型。

1.4本业务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

2 适用范围

2.1本业务指导书用于开展电网建设项目文件收集、整理、组卷、移交等管理业务。适用于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及业主项目部档案专责。

2.2其他基建项目参照执行。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7]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Q/CSG213021-201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营配信息集成规范之六:电子化移交规范》(Q/CSG 118013-2012)

4 术语和定义

4.1项目文件

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4.2项目电子文件

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

4.3项目文件归档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

4.4项目档案

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电网建设项目文件。

4.5项目档案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协议和规定向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有关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有关项目档案。

4.6项目电子文件移交

项目建设单位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通过内网、档案信息系统或其他脱机存储介质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移交经整理的项目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由参建单位制作光盘随竣工文档同期移交至建设单位。

5 管理要点

5.1基建项目档案管理涵盖项目立项至竣工的全过程,主要分为项目规划与可研、初步设计与招标、建设准备、建设实施、启动投产与移交、项目收尾等阶段。按照“谁主办、谁形成、谁归档”的原则,项目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组卷必须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5.2在主网工程第一次工地例会时或配网工程按批次施工招标完成后,建设单位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或授权经培训合格的业主项目部人员,根据附录F,对档案收集、整理、组卷、完成时限等要求向参建单位进行交底,并填写《档案交底记录》(附录A)。

5.3 业主项目部组织设备材料到货验收时,必须将设备铭牌参数(电子版)、出厂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等资料纳入验收内容,验收合格后交施工单位整理、组卷。

5.4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开展35kV级以上主网项目档案中间检查,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分别在变电站土建交安/线路基础完成/电缆管沟施工完成和建设完成后运行进场前开展。中间检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档案部门负责填写电网建设项目文件材料中间检查情况表和电网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整改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情况表(附录A),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闭环。中间检查只针对输变电工程进行开展。

5.5工程启动投产前,业主项目部应按下列时间要求,提前向系统运行部门按附录B要求提交并网资料。

(1)高压直流、特高压、串补工程提前5个月;

(2)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提前3个月;

(3)35千伏电网工程提前2个月;

(4)配网工程提前2周;

(5)电源工程参照同电压等级送出电网工程;

(6)输电线路实测参数在首次并网计划时间前3个工作日报送。

5.6业主项目部应随工程启动预验收,同步开展移交生产运行部门资料(附录C)的检查,并确保在工程启动验收前,向工程生产运行部门移交。设备台账应按照公司设备台账规范执行,其余文件应形成电子文件,实现电子化移交。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前,应采用光盘、U盘等移动存储媒介实现线下的电子化移交。

5.7输变电工程投产后一个月内,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各参建单位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审查通过后移交建设档案部门。建设单位档案部门在收到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业主项目部负责督促参建单位,在收到整改问题后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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