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合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与实施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七章五十六条,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行填补了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空白,为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一、立法宗旨和意义(一)立法宗旨1、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身心指人的生理、心理两个方面,身心健康指生理与心理的健康。

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他们在生理、心理上具有自身突出的特点:生理方面,未成年人身体的各种器官发育尚不完备,显得非常柔弱;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身体发育速度加快,并渐趋成熟,特别是性成熟所产生的性差别明确化及性本能出现,身体各器官及功能急剧变化,此时,他们对物质、精神上的渴求极为强烈。

这种生理变化使他们在适应社会方面常遇到困惑与不安,若不能及时地加以保护与引导,很容易导致人格、心灵的扭曲。

心理方面,童年期的未成年人对成年人的依恋感、依赖性较强,角色意识、自我中心意识较强;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心理上渐趋成熟,独立意识产生,对成年人的依赖性减弱,情感色彩强烈,易冲动,此时的心理矛盾性明显,心理处于较复杂的状态。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正处于一个由不成熟向成熟的过渡时期,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思想体系也正处在形成之中。

这个时期非常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给予特别的关心、爱护、引导与帮助。

2、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合法权益是指公民实际享有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

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防止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发生,并对已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权益予以救助和回复。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解读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解读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该法律的通过对于社会的发展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它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也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背景1.时代背景和社会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儿童贫困、违法犯罪、网络安全等问题时有发生,对立法进行改革和完善提出了迫切需求。

2.法律调研和实践经验:制定本法前,我国先后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进行了广泛的法律调研,反映了相关领域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难题。

3.国际实践和国内法律制度建设要求:国际上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逐渐增加,我国也积极参与国际共识的制定和国际合作,越来越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国际标准与国内法律制度的对接。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内容1.权益保护原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为核心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健康、安全等权益。

2.责任主体和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政府、家庭、学校、社区和社会等各方面的责任主体和相应职责,建立了多元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3.风险防范和保护措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防范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各种风险,如校园欺凌、网络暴力、虐待等,要求相关机构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4.刑事责任和法律救济: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认定标准和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确保未成年人不受非法侵害。

5.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和价值1.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理念: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理念,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教师讲稿)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颁布,年月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未成年人的一件大喜事,是党和国家对青少年的关怀和爱护。

哪些人属于未成年人呢?《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年龄不满周岁的我国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

在我国,未成年人人口大约有亿,占全国人口的%。

未成年人正在学知识,长身体,处在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差。

为了保障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立法是一个重要手段。

因此,学校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教育工作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理解和执行,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

因此,学习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教育工作者有着重大的实践意义。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概述、立法宗旨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条的规定,其立法宗旨包括三层含义:其一,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其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三,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这三个宗旨也是保护未成年人最终应达到的目标,它们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

、立法依据保护未成年人的宗旨不是随意提出的,具有法律依据和其客观现实依据。

这些依据主要是《宪法》、《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第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法律体系中最核心最上层的法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是一个单行的法律,但它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准绳。

宪法中对未成年公民的受教育要求、保护要求、社会和学校以及家庭对儿童的抚养、教育义务、未来公民所应具有的素质要求等都做了规定。

例如,《宪法》第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024版解读最新修订版未成年人保护法PPT课件

2024版解读最新修订版未成年人保护法PPT课件

网络犯罪问题
网络犯罪日益猖獗,如网 络诈骗、侵犯隐私等,对 未成年人造成财产损失和 人身安全威胁。
政府投入不足问题
法律宣传与教育不足
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不够,导致公众对该法 了解不足。
执法力度不强
部分地区执法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违法行 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惩处。
救助与保障体系不完善
05
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挑战与对策
家庭教育缺失问题
家长缺乏法律意识和教育能力
部分家长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了解,无法有 效履行监护职责。
家庭暴力与虐待
一些家庭存在暴力、虐待等问题,对未成年 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留守儿童问题
大量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易受 到不良因素的影响。
学校安全漏洞问题
对象
主要保护对象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包括婴幼儿、儿童、青少 年等各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同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 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和政府等相关方面,也均有一定的约束 和要求。
修订背景与意义
修订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未成年人保护形势的不断变化,原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需 求和挑战。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 面修订。
意义
最新修订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强化了家庭、学校、 社会和国家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全面、细致、有力的法律保护。这对于促进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推动文明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2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内容
政府应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力 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医疗 等保障。

解读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创新与亮点在哪

解读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创新与亮点在哪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在体例结构、基本原则、协调机制、主要制度等方面具有很多进步和积极意义。

首先,立体结构上,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基础上,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个专章,从保护主体、保护场域角度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内容。

第二,基本原则上,第一次将“国家保障”写入条文中,规定了国家保障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同时,未保法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这是在2006年规定的“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基础之上的进一步提升,也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中国本土化表达。

未保法同时规定了处理未成年人事项时,在坚持最有利未成年人原则的基础上还要符合六项基本要求,比如要特殊优先保护、听取未成年人意见、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保护、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以及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等等。

第三,协调机制,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变化。

过去,未成年人保护实践中出了问题以后,很难找到一个部门能够给予未成年人全面、有效的保护,新未保法规定了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承担,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

这解决了未保法实施的一大机制建设问题。

同时,新未保法除了规定在政府部门建设协调机制、在乡镇街层面也要求设有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规定在居(村)民委会要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儿童工作。

这些理念、原则、协调机制等方面的进步与法治建设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是一脉相承的。

我接下来从主要制度方面再跟大家分享一下未保法中的创新与重点内容。

第一,强制报告制度,通俗来说它是一个能够迅速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信息渠道。

只有具备发现问题的能力,后续才能给孩子更有效的保护。

新未保法在此前若干个司法新规对强制报告制度探索的基础之上进行研究,将其提升为国家法律的形式,在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都有权利进行报告的倡导条款之外,规定具有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在发现问题的时候要及时进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根据给定的任务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本文将对该法律进行解读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该法通过明确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和责任追究,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该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包括受保护权、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等。

未成年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国家、社会和家庭应当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同时,该法规定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责任,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欺凌、虐待等不良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歧视、虐待、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该法还强调了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和监督机制的建立。

社会组织、媒体、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密切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情况,倡导社会关爱和支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确保他们健康、安全、快乐地成长。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关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通过以上的解读和说明,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也进一步认识到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性。

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解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解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解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07-2-5 15:03:05 浏览1082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经表决,高票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该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经过3次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呈现出诸多新的亮点。

突出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修订案:“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为保障未成年人这一基本权利,修订案从家庭、学校、社会多方面作出相应约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注、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案例链接乡政府为何状告学生家长?因为他们拒把孩子送进学堂.2001年9月3日,正值贵州省安龙县平乐乡龙蛇场坝赶场天。

一大早,不足三千平方米的龙蛇坝场就挤满了来自本乡各村和毗邻乡镇的赶场群众。

平乐乡人民政府诉农民王茂坤、韦其明、王世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子女义务教育权利一案在这里现场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茂坤有未成年子女4人,原分别就读于乐平乡龙蛇小学三年级和二年级;被告人韦其明的女儿原就读于平乐戴中学龙蛇代办点初中一年级;被告人王世英的女儿原就读于平乐小学六年级。

2001年春季,这6名学生未到学校报到读书。

平乐乡政府多次派人来到这些学生家中,苦口婆心地向家长做工作,并向他们宣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此后,乡政府分别向学生家长送达了复学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但这些家长对此均置之不理,仍未送子女到学校就读。

为此,乡政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3被告送其子女复学。

合议庭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3被告立即履行送子女复学的法定义务。

强调戒除未成年人网瘾为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修订案提出对游戏软件的开发进行控制,规定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解读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解读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推广和宣传这项法律,现对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解读:一、立法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当前,未成年人的身心、智力、道德等各方面发展面临着很多的挑战,因此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得以出台。

二、立法目的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精神健康和合法权益,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保护范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范围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少年。

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惩戒和教育,保护其身心健康和法律权益。

四、保护措施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多项保护措施,包括:1、家庭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学校教育和社会矫治相结合,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治素养的提升。

3、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护。

4、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和监督。

五、法律责任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将被予以行政或刑事处罚。

同时,对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职务人员,也将面临行政、刑事或纪律处分等责任。

综上所述,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为保护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全面和有效的制度保障,还为完善我国的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力量。

我们应当积极落实这项法律,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尽到自己的力量和责任。

最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这项法律的出台,是我国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内容解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内容解读

品、电子出版物和网临信自笔:
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内容解读 Q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直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A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丢未成年人的财产或省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内容解读 Q
•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
•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
前款规定。
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内容解读 Q
未成年人的父母寓孀肘,座当妥善赴理未成年子女的挑幕、教肓、探望、財戸等事宜.听取有表込意愿能カ未成
A
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拾存、藏置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存扶葬枚。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真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 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 -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 止探望权的除外。
(十一)其他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内容解读 Q
• 一是要具有正当理由
A
• 二是接受委托的对象应当是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三是应当综合考虑道德、家庭、身心状况等因素并且听取有表达意
愿能力的未成年人意见
• 四是应该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幼儿园和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解读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解读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解读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中国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一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

该法对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该法的宣讲解读。

首先,该法坚持未成年人优先、全面保护的原则。

根据该法,国家、社会和家庭都应当为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必需的条件和环境。

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应始终放在首位,无论是在法律权益保护、教育培养、身心健康等方面都应当给予特别关注。

其次,该法明确了家庭、学校、社区等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责任。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最重要的场所,家长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温暖、关爱和安全的环境。

学校和社区也需要承担起教育和监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和成长条件。

此外,该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具体保护措施。

未成年人有受教育、享有医疗卫生、文化娱乐、身心健康等基本权益。

该法鼓励家庭和社会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禁止任何人侵害未成年人的身体、智力、心理健康。

值得一提的是,该法还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力度。

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中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该法明确了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网络内容的监管和防范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和隐私。

最后,该法规定了对违法侵害未成年人的严厉处罚。

无论是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还是性侵害、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该法都对犯罪嫌疑人提出了严厉的惩罚和法律追责。

这将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总之,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讲解读说明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权益放在了重要位置,并对家庭、学校、社会等单位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时,该法加强了对网络保护的力度,并对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严厉的处罚。

这将为中国的未成年人打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环境。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未成年人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困境。

一些不良社会现象的存在,例如网络欺凌、校园暴力、虐待、性侵等问题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的专家评论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的专家评论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的专家评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以下是专家的一些评论:
1. 该法是中国第一部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基础性法律,它强调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以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 该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保护范围、相关权利和义务、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责任,以及违反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的处罚措施,提高了未成年人的保护水平。

3. 该法将面临诸如网络欺凌、性侵犯等未成年人恶意行为的人处罚,并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帮助,以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4. 该法还提高了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责任,强调家庭和学校应当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拥有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理论,以推动优质教育的发展。

5. 该法的制定和颁布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保护,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法 解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 解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引言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其内容和作用。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背景与意义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中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确保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在于: 1.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

2. 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

3. 督促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未成年人享有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基本权益,包括受到平等尊重和保护、接受教育、健康成长、生活必需品等。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未成年人的监护与抚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责任对未成年人进行监护与抚养,确保他们的生活、教育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

监护人不得对未成年人进行虐待、遗弃或者其他侵害行为。

3. 未成年人的教育与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环境,确保未成年人接受基本教育,提供特殊教育支持给有需要的未成年人。

同时,国家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教育事业。

4. 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了对遭受虐待、遗弃、困境等不幸遭遇的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

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发现、救助和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

5.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有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区别对待,依法实施教育、感化、帮教等措施,以促使其认识错误、悔过自新。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与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主体是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政府部门、学校、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等都有责任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旗下的讲话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国旗下的讲话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个国旗下,向大家介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XX年XX月XX日正式实施,本次修订是根据我国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所进行的。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

首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适用范围上进行了扩大。

它将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并且明确规定:无论男女,不论国籍、民族,一律都是未成年人。

这就意味着,我们国家将为所有未成年人提供更广泛、更全面的保护。

其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加强。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接受教育、健康成长、受父母、监护人保护等基本权益,并强调全社会应当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时,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予以惩处,这对于增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感、促进社会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强调监护人责任的同时,也为监护人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法律规定,与监护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救助和社会帮扶方面的具体措施,为监护人提供了权威的参考和指导。

最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建立起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健全机制。

法律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并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责任。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关爱和帮助。

各位领导、同学们,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是我们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的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4)“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 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 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5)“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 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 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 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一)明确了未成年人的 权利和保护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 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 等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别强调国家、社会、学 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 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 权利”。
(二)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家 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
2、家庭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 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 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 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 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 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 人的生理、心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 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7)“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 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 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 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 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 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 予行政处罚。”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 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 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 酒。”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 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 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 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 (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 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家解读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儿童与成人是两个不同的群体,不应该用同一套刑事法律、同一种司法原则来统一对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在4月1日开幕的“社会变迁中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研讨会”上解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时说。

“新法无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社会大众依然没有意识到给儿童的立法需要‘量体裁衣’,大多数人还是拿着成人的尺码给儿童做衣服。

”皮艺军与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嵇昆梅会长共同呼吁,有关部门应该正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在为未成年人单独立法的道路上“先行一步”。

成人和儿童套用同一司法标准
对于去年6月经修订后刚刚开始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两位专家一致认为,其中包含了不少新亮点。

皮艺军认为,新法最大的进步就是把《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的三大原则之一——儿童优先保护原则纳入到了自身的司法原则之中。

“这一新原则的确立,对日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指导意义无疑是非凡的。

”他说,“但我认为,它仅仅是一种边缘性的改进,实质性的一步还没有迈出。


皮艺军指出,新法依然存在着不少值得改进的空间,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没能充分意识到儿童与成人两种群体的差异,因此,尚未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来给他们确立一套独立的司法标准,致使现实中“两种群体套用同一标准”的现象依然严重。

皮艺军提出,少年儿童在心智上与成人有质的不同,法律应当打破现有的“刚性”司法观念,以更加柔性化和个别化的司法标准,给少年儿童更多的教育和保护。

“柔性化司法,不意味着减轻应当受到法律处置的未成年人的责任,而是希望通过对他们的心理过程和犯罪原因的探究,赋予个案以更多自由裁量的空间,为每个涉案少年儿童寻找一种最合适的处置途径。

”皮教授说。

嵇昆梅会长也认为,国家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要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来构建一套完善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就必须首先正视“未成年人专门立法”这一问题的重要意义。

“少年儿童有着自己的身心特点,需要国家从立法源头上给予特殊关注。

”她说,“但是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少年刑法》,可以说涉及未成年人的立法,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从成年人的法中独立出来。

这是我们未来的努力方向之一。


社会需要为儿童利益作出牺牲和让步
在对新法进行解读时,皮教授进一步指出,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没有写入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是其缺憾之一。

“现实中,我国少年儿童的弱势地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他们在面对应试教育体制、家长的粗暴管教、社会对他们人格尊严的损害时,仍然是被动的弱势群体,缺乏自我伸张正义的能力和渠道。

”他说,“这让他们在多数情况下,只能对各种侵害选择无条件地顺从,或是仅仅充当遵守法纪、犯罪预防的主要教育对象,少年儿童的权利往往被社会转化成了他们承担的义务。

”他表示,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纠正,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面临着由“权利法”变为“义务法”的危险,效果很可能大打折扣。

“尽管儿童利益与社会利益在根本上没有矛盾,但在现实生活中,两种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在此情况下,我们应作出何种选择,是这部新法应该解决的问题。

”皮教授举例说,2006年7月8日,海淀区有30余所打工子弟学校因为没有达到办学标准而被区教委统一“叫停”,在学校被“叫停”后,本属于这里的流动儿童由于费用、手续等各种原因,难以找到可以接收他们的公立学校。

“这样的孩子,大约占到了北京市流动儿童的40%。

”他告诉笔者,儿童的受教育权不该成为这场基于社会利益的取缔行为的牺牲品,恰恰相反,社会需要为儿童利益作出牺牲和让步。

“这样才能让这部青少年权利法落到实处。


呼吁设立儿童权利保护专门机构
除了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投以热切关注外,研讨会上的专家学者及司法实务界人士也对这部新法的实施现状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场专家一致表示,缺乏明确的执法主体,是当前推行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最大瓶颈。

“目前,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任务仍然分散在各个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中,集中而统一的全国性执行机构迟迟没有出现。

”嵇会长指出,“这让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难以借助像全国妇联这样的力量来得到贯彻,可能使很好的条文流于纸面。

”她认为,如何把分散的力量握成一个拳头,来加强对少年儿童的保护力度,是当务之急。

针对这一“执法主体迷失”的瓶颈,皮教授建议,不妨在国家现有的体制中分设一个专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机关,以“混业管理”的方式来对所有关涉未成年人保护的组织进行协调和推动。

“为更有效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德国设有专门的少年福利局,美国司法部设有少年司法与犯罪预防办公室,这些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


他说,“一个在政府领导下的专业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有利于对各部门此方面的工作进行整合,也可以给需要帮助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更直接的救助渠道。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