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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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规定

北京市市政工程见证取样规定

北京市公联公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试验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2009]289号)以及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06)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联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北京市公联公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试验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1、公联公司准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试验机构(以下简称:见证试验机构)应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见证取样证书)。

同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综合乙级以上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见证试验机构可优先选用(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见证试验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2、见证试验机构必须保证见证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不得与承接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见证试验检测工作。

隶属关系的界定:承接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是见证试验机构直属的上一级单位;利害关系的界定:承接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是见证试验机构的股东或实际出资人。

3、公联公司委托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试验机构应将见证检测试验结果通过互联网向公联公司《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测试验数据实时(24小时之内)远程传输。

4、人员(1)见证试验机构的人员配臵应与其所承接的试验检测工作范围和业务量相适应。

(2)见证试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检测试验工作3年以上。

见证试验机构应提供近三个月的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财务部门缴费凭证)。

(3)从事检测试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相关规定与技术要求,具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人员不得低于90%。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目录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第二章见证取样文件2塑料管材实行见证检测管理规定7附件19附件210第三章一般施工流程11第四章建筑材料及建筑施工试验14一、水泥14二、砂16三、石子16四、轻集料17五、常用掺合料17六、混凝土外加剂18七、砌墙砖和砌块19八、防水材料21九、钢筋原材26十、钢筋接头(连接)30十一、混凝土33十二、砌筑砂浆40十三、配合比申请42十四、回(压实)填土43第五章钢结构检测44一、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44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44三、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45四、钢网架节点承载力46五、焊缝质量46第六章建筑节能保温工程47一、墙体节能工程47二、幕墙节能工程50三、门窗节能工程51四、屋面节能工程53五、地面节能工程53六、采暖节能工程54七、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54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55九、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55十、建筑节能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56第七章塑料管材管件及脚手架钢管扣件60一、塑料管材管件60二.钢管脚手架扣件62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 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0.2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 纵向受力钢筋:纵向受力筋一般指与构件长方向相平行的受力钢筋,主要针对梁柱类构件而言的,其横向钢筋主要是箍筋,箍筋通常是构造设置和抗剪的。

而纵向钢筋里又包括构造钢筋如腰筋、架立筋等,这类钢筋不包括在“纵向受力钢筋”X围内。

通俗的说:梁柱类构件的主筋就是纵向受力钢筋。

3. 同条件养护:同条件养护指砼试块的养护条件与浇筑完后的砼的养护条件完全相同,内容包括:相同环境(如露天、覆盖、室内等)、相同养护方法(如浇水、养护剂等)及相同养护地点,通俗地说就是现场混凝土怎么养护,试块就怎么养护。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目录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 单位工程的划分: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 纵向受力钢筋:纵向受力筋一般指与构件长方向相平行的受力钢筋,主要针对梁柱类构件而言的,其横向钢筋主要是箍筋,箍筋通常是构造设置和抗剪的。

而纵向钢筋里又包括构造钢筋如腰筋、架立筋等,这类钢筋不包括在“纵向受力钢筋”范围内。

通俗的说:梁柱类构件的主筋就是纵向受力钢筋。

3. 同条件养护:同条件养护指砼试块的养护条件与浇筑完后的砼的养护条件完全相同,内容包括:相同环境(如露天、覆盖、室内等)、相同养护方法(如浇水、养护剂等)及相同养护地点,通俗地说就是现场混凝土怎么养护,试块就怎么养护。

4. 最大干密度:由检测单位经试验确定的,在一定条件下回填土(级配砂石)所能达到的干密度的最大值。

一般通过土壤击实试验得出。

5. 控制干密度:施工现场所应达到的回填土(级配砂石)干密度的最小值,实测土壤干密度如果小于此值,则应继续对土壤进行压(夯)实,直至实测土壤干密度大于或等于此值为止。

6. (实测)压实系数:压实系数一般由设计方(或图集)给出,反映了设计要求施工时压(夯)实土壤的密实程度,该值小于,压实系数=控制干密度/最大干密度;实测压实系数反映施工过程中土壤压(夯)实的程度,实测压实系数=实测干密度/最大干密度,一般不大于,并应不小于压实系数。

7. (钢筋)强屈比:包括两个指标值:i. 钢筋原材的实测抗拉极限(最大)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的比值,一般称为“强屈比”;ii. 钢筋原材的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一般称为“屈标比”。

对于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对强屈比有明确的要求:强屈比≥;屈标比≤。

对于其他结构类型,设计单位也有可能根据需要提出强屈比的要求。

对于对强屈比有要求的结构类型,钢筋宜选择钢筋牌号中带字母“E”的钢筋,如HRB335E、HRB400E等,此类钢筋在生产过程中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控制。

北京地区试验取样要求汇总

北京地区试验取样要求汇总

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有见证材料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的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⑴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⑵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⑶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⑷用于承重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1 / 86⑸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⑹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⑺防水材料⑻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⑼沥青、沥青混合料;⑽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⑾建筑外窗;2 / 86⑿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线、电缆等;⒀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螺栓预应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⒁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见证检验项目;3 / 86关于增加“7天混凝土试件见证检测项目”的通知京建法(2014)18号为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京建法〔2011〕3号) ,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预控,确保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现将本市增加“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见证检测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12月1日起,对本市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对混凝土试件见证检测增加7天标准养护项目,做到提前预警,立足预防,科学决策,避免事故。

4 / 86二、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见证检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应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2009〕289号)的要求。

三、施工单位在按照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制作混凝土试件时,应增加一组7天标准养护混凝土试件,并送至有见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对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和送检过程实施见证。

工程复检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指南

工程复检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指南

工程复检见证取样及送检工作指南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7.防水材料;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9.沥青、沥青混合料;10.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11.建筑外窗;12.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13.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14.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不需要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有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见证取样规定

见证取样规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京建质[2000]578号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我市施工试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质量,确保工程结构安全,现将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并制定以下补充规定,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市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除按《规定》第六条执行外,同时增加对道路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

道路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为:1、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或矿渣)无机结合稳定材料。

2、沥青混合料(含磨耗层、上面层、下面层)。

必试项目:马歇尔流值和稳定度。

抽样频率:每6000平方米或每三个工作班抽取一组。

二、承担本市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业务的对外试验室,应于2001年6月1日前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否则取消对外试验资格。

三、原《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除与《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废止外,其它条款继续执行。

二OOO年十二月十一日主题词:城乡建设规定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0年12月14日印发共印300份建设部文件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九月二十六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 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 100%实 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 检管理规定(试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 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 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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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外窗;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 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 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 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 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 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 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不需要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由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第七条 见证人员应由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 技术人员担任。 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告知该工程的质 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见证取样和送 检见证人告知书见附件 1)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目录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 (1)第二章见证取样文件 (3)塑料管材实行见证检测管理规定 (10)附件1 (14)附件2 (16)第三章一般施工流程 (19)第四章建筑材料及建筑施工试验 (25)一、水泥 (25)二、砂 (27)三、石子 (28)四、轻集料 (28)五、常用掺合料 (29)六、混凝土外加剂 (30)七、砌墙砖和砌块 (33)八、防水材料 (36)九、钢筋原材 (43)十、钢筋接头(连接) (50)十一、混凝土 (55)十二、砌筑砂浆 (65)十三、配合比申请 (67)十四、回(压实)填土 (69)第五章钢结构检测 (71)一、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 (71)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71)三、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72)四、钢网架节点承载力 (73)五、焊缝质量 (73)第六章建筑节能保温工程 (75)一、墙体节能工程 (75)二、幕墙节能工程 (78)三、门窗节能工程 (80)四、屋面节能工程 (83)五、地面节能工程 (83)六、采暖节能工程 (84)七、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85)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86)九、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86)十、建筑节能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87)第七章塑料管材管件及脚手架钢管扣件 (96)一、塑料管材管件 (96)二.钢管脚手架扣件 (98)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 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0.2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 纵向受力钢筋:纵向受力筋一般指与构件长方向相平行的受力钢筋,主要针对梁柱类构件而言的,其横向钢筋主要是箍筋,箍筋通常是构造设置和抗剪的。

而纵向钢筋里又包括构造钢筋如腰筋、架立筋等,这类钢筋不包括在“纵向受力钢筋”范围内。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目录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 1第二章见证取样文件 3塑料管材实行见证检测管理规定 8附件1 11附件2 12第三章一般施工流程 14第四章建筑材料及建筑施工试验 17一、水泥 17二、砂 18三、石子 18四、轻集料 19五、常用掺合料 19六、混凝土外加剂 20七、砌墙砖和砌块 22八、防水材料 23九、钢筋原材 28十、钢筋接头(连接) 32十一、混凝土 34十二、砌筑砂浆 41十三、配合比申请 43十四、回(压实)填土 44第五章钢结构检测 46一、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 46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46三、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46四、钢网架节点承载力 47五、焊缝质量 48第六章建筑节能保温工程 49一、墙体节能工程 49二、幕墙节能工程 51三、门窗节能工程 53四、屋面节能工程 54五、地面节能工程 55六、采暖节能工程 55七、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56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56九、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56十、建筑节能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57第七章塑料管材管件及脚手架钢管扣件 63一、塑料管材管件 63二.钢管脚手架扣件 64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 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0.2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①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 纵向受力钢筋:纵向受力筋一般指与构件长方向相平行的受力钢筋,主要针对梁柱类构件而言的,其横向钢筋主要是箍筋,箍筋通常是构造设置和抗剪的。

而纵向钢筋里又包括构造钢筋如腰筋、架立筋等,这类钢筋不包括在“纵向受力钢筋”范围内。

通俗的说:梁柱类构件的主筋就是纵向受力钢筋。

3. 同条件养护:同条件养护指砼试块的养护条件与浇筑完后的砼的养护条件完全相同,内容包括:相同环境(如露天、覆盖、室内等)、相同养护方法(如浇水、养护剂等)及相同养护地点,通俗地说就是现场混凝土怎么养护,试块就怎么养护。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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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目录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 (1)第二章见证取样文件 (3)塑料管材实行见证检测管理规定 (8)附件1 (11)附件2 (12)第三章一般施工流程 (14)第四章建筑材料及建筑施工试验 (17)一、水泥 (17)二、砂 (18)三、石子 (18)四、轻集料 (19)五、常用掺合料 (19)六、混凝土外加剂 (20)七、砌墙砖和砌块 (22)八、防水材料 (23)九、钢筋原材 (28)十、钢筋接头(连接) (32)十一、混凝土 (34)十二、砌筑砂浆 (41)十三、配合比申请 (43)十四、回(压实)填土 (44)第五章钢结构检测 (46)一、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 (46)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46)三、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46)四、钢网架节点承载力 (47)五、焊缝质量 (48)第六章建筑节能保温工程 (49)一、墙体节能工程 (49)二、幕墙节能工程 (51)三、门窗节能工程 (53)四、屋面节能工程 (54)五、地面节能工程 (55)六、采暖节能工程 (55)七、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56)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56)九、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56)十、建筑节能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57)第七章塑料管材管件及脚手架钢管扣件 (63)一、塑料管材管件 (63)二.钢管脚手架扣件 (64)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

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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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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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受力钢筋:纵向受力筋一般指与构件长方向相平行的受力钢筋,主要针对梁柱类构件而言的,其横向钢筋主要是箍筋,箍筋通常是构造设置和抗剪的.而纵向钢筋里又包括构造钢筋如腰筋、架立筋等,这类钢筋不包括在“纵向受力钢筋”范围内。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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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目录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 (1)第二章见证取样文件 (2)塑料管材实行见证检测管理规定 (7)附件1 (9)附件2 (11)第三章一般施工流程 (13)第四章建筑材料及建筑施工试验 (15)一、水泥 (15)二、砂 (17)三、石子 (17)四、轻集料 (18)五、常用掺合料 (18)六、混凝土外加剂 (19)七、砌墙砖和砌块 (21)八、防水材料 (22)九、钢筋原材 (27)十、钢筋接头(连接) (31)十一、混凝土 (33)十二、砌筑砂浆 (40)十三、配合比申请 (42)十四、回(压实)填土 (43)第五章钢结构检测 (44)一、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 (44)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44)三、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45)四、钢网架节点承载力 (45)五、焊缝质量 (46)第六章建筑节能保温工程 (46)一、墙体节能工程 (47)二、幕墙节能工程 (49)三、门窗节能工程 (50)四、屋面节能工程 (52)五、地面节能工程 (52)六、采暖节能工程 (53)七、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53)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54)九、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54)十、建筑节能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55)第七章塑料管材管件及脚手架钢管扣件 (59)一、塑料管材管件 (59)二.钢管脚手架扣件 (61)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 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0.2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 纵向受力钢筋:纵向受力筋一般指与构件长方向相平行的受力钢筋,主要针对梁柱类构件而言的,其横向钢筋主要是箍筋,箍筋通常是构造设置和抗剪的。

而纵向钢筋里又包括构造钢筋如腰筋、架立筋等,这类钢筋不包括在“纵向受力钢筋”范围内。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目录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 (1)第二章见证取样文件 (3)塑料管材实行见证检测管理规定 (8)附件1 (11)附件2 (12)第三章一般施工流程 (14)第四章建筑材料及建筑施工试验 (17)一、水泥 (17)二、砂 (18)三、石子 (18)四、轻集料 (19)五、常用掺合料 (19)六、混凝土外加剂 (20)七、砌墙砖和砌块 (22)八、防水材料 (23)九、钢筋原材 (28)十、钢筋接头(连接) (32)十一、混凝土 (34)十二、砌筑砂浆 (41)十三、配合比申请 (43)十四、回(压实)填土 (44)第五章钢结构检测 (46)一、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 (46)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46)三、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46)四、钢网架节点承载力 (47)五、焊缝质量 (48)第六章建筑节能保温工程 (49)一、墙体节能工程 (49)二、幕墙节能工程 (52)三、门窗节能工程 (53)四、屋面节能工程 (55)五、地面节能工程 (55)六、采暖节能工程 (56)七、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56)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57)九、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57)十、建筑节能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58)第七章塑料管材管件及脚手架钢管扣件 (63)一、塑料管材管件 (63)二.钢管脚手架扣件 (64)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 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0.2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 纵向受力钢筋:纵向受力筋一般指与构件长方向相平行的受力钢筋,主要针对梁柱类构件而言的,其横向钢筋主要是箍筋,箍筋通常是构造设置和抗剪的。

而纵向钢筋里又包括构造钢筋如腰筋、架立筋等,这类钢筋不包括在“纵向受力钢筋”范围内。

20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共五则范文)

20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共五则范文)

20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共五则范文)第一篇:20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7 更新时间:2006-1-18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建监[1996]488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第四条下列项目须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四)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第五条单位工程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10%,试验总次数在2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

送检试样在现场施工试验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第六条单位工程施工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

当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由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决定。

第七条每个单位工程须设定1-2名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见证人由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备一定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人员不得担任。

见证人设定后,须向承监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备案(见附件一)。

见证人更换须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见证人和送检单位对送检试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定责任。

第八条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在有资格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中规定,并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施工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该试验业务。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目录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见证取样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塑料管材实行见证检测管理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一般施工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建筑材料及建筑施工试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水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石子.................................................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轻集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常用掺合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混凝土外加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砌墙砖和砌块......................................... 错误!未定义书签。

[整理版]北京市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整理版]北京市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七)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十一)建筑外窗;(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不需要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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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目录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 (1)第二章见证取样文件 (3)塑料管材实行见证检测管理规定 (8)附件1 (11)附件2 (12)第三章一般施工流程 (14)第四章建筑材料及建筑施工试验 (17)一、水泥 (17)二、砂 (18)181919202223283234414344464646464748494951535455六、采暖节能工程 (55)七、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56)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56)九、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56)十、建筑节能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57)第七章塑料管材管件及脚手架钢管扣件 (63)一、塑料管材管件 (63)二.钢管脚手架扣件 (64)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 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0.2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压实系数一般由设计方(或图集)给出,反映了设计要求施工时压(夯)实土壤的密实程度,该值小于1.00,压实系数=控制干密度/最大干密度;实测压实系数反映施工过程中土壤压(夯)实的程度,实测压实系数=实测干密度/最大干密度,一般不大于 1.00,并应不小于压实系数。

7. (钢筋)强屈比:包括两个指标值:i. 钢筋原材的实测抗拉极限(最大)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的比值,一般称为“强屈比”;ii. 钢筋原材的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一般称为“屈标比”。

对于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对强屈比有明确的要求:强屈比≥1.25;屈标比≤1.30。

对于其他结构类型,设计单位也有可能根据需要提出强屈比的要求。

对于对强屈比有要求的结构类型,钢筋宜选择钢筋牌号中带字母“E”的钢筋,如HRB335E、HRB400E等,此类钢筋在生产过程中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控制。

京建质(2009)28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京建质(2009)289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京建质〔2009〕289号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七)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十一)建筑外窗;(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好材料取样记录、试块和试件的制作、养护记录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不需要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配备见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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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指南目录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第二章见证取样文件2塑料管材实行见证检测管理规定6附件18附件29第三章一般施工流程10第四章建筑材料及建筑施工试验13一、水泥13二、砂15三、石子15四、轻集料16五、常用掺合料16六、混凝土外加剂17七、砌墙砖和砌块18八、防水材料20九、钢筋原材25十、钢筋接头(连接)29十一、混凝土31十二、砌筑砂浆38十三、配合比申请40十四、回(压实)填土41第五章钢结构检测42一、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42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42三、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43四、钢网架节点承载力43五、焊缝质量44第六章建筑节能保温工程44一、墙体节能工程45二、幕墙节能工程47三、门窗节能工程48四、屋面节能工程50五、地面节能工程50六、采暖节能工程51七、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51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52九、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52十、建筑节能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53第七章塑料管材管件及脚手架钢管扣件57一、塑料管材管件57 二.钢管脚手架扣件58第一章名词术语说明1. 单位工程的划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4.0。

2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

纵向受力钢筋:纵向受力筋一般指与构件长方向相平行的受力钢筋,主要针对梁柱类构件而言的,其横向钢筋主要是箍筋,箍筋通常是构造设置和抗剪的。

而纵向钢筋里又包括构造钢筋如腰筋、架立筋等,这类钢筋不包括在“纵向受力钢筋”范围内.通俗的说:梁柱类构件的主筋就是纵向受力钢筋。

3。

同条件养护:同条件养护指砼试块的养护条件与浇筑完后的砼的养护条件完全相同,内容包括:相同环境(如露天、覆盖、室内等)、相同养护方法(如浇水、养护剂等)及相同养护地点,通俗地说就是现场混凝土怎么养护,试块就怎么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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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联公司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试验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2009]289号)以及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06)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联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北京市公联公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试验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1、公联公司准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试验机构(以下简称:见证试验机构)应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见证取样证书)。

同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综合乙级以上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见证试验机构可优先选用(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见证试验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2、见证试验机构必须保证见证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不得与承接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见证试验检测工作。

隶属关系的界定:承接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是见证试验机构直属的上一级单位;
利害关系的界定:承接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是见证试验机构的股东或实际出资人。

3、公联公司委托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试验机构应将见证检测试验结果通过互联网向公联公司《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测试验数据实时(24小时之内)远程传输。

4、人员
(1)见证试验机构的人员配臵应与其所承接的试验检测工作范围和业务量相适应。

(2)见证试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检测试验工作3年以上。

见证试验机构应提供近三个月的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财务部门缴费凭证)。

(3)从事检测试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相关规定与技术要求,具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人员不得低于90%。

4、仪器设备
(1)见证试验机构应配备与所开展测试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公联公司委托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试验检测机构应配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详见附件2《见证试验机构试验及检测仪器设备统计表》。

(2)见证试验机构应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台帐和档案。

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a. 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
b. 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c. 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
(3)检测试验工作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进行周期校准/检定。

校准/检定周期应按照《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06附录A进行。

(4)自校准的仪器设备须编制自校准规程,自校准规程应经检测试验机构技术委员会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自校准需保留自校准记录,自校准结果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确认,并形成书面确认记录。

(5)仪器设备应有明显的校准/检定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包括量值溯源方式(包括检定、校准、测试及自校)、检定日期及有效期。

5、环境及设施
(1)见证试验机构应具备与所开展的测试项目相适应的工作环境;各种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满足测试工作的需要。

(2)见证试验检测工作区应与办公区分开,工作区应有明显标识;与测试工作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工作区。

(3)有检测试验温度、湿度要求的场所应有相应的控制设施或设备,同时应进行温、湿度记录。

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噪声、电磁场、震动等不得对测试结果造成影响。

二、见证试验委托
1、见证试验机构应就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标段)见证试验工作与公联公司建立委托关系。

2、公联公司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标段)见证试验业务,严禁见证试验机构进行分包、转包。

3、单位工程见证检测业务应委托一家见证试验机构;同一个专项类别中的见证试验项目不得分解委托。

4、见证试验项目委托完成后,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标段)监理单位确定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应向见证机构提交《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见证人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5、见证试验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现场签字。

见证试验机构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

三、见证试验样品的管理
1、监理单位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现场见证工作。

2、见证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检测试验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

4、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5、见证试验机构应对样品和见证记录进行确认,对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样品应当拒收:
(1)委托书无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现场签字;
(2)委托书内容与委托样品或现场检测实体不符;
(3)见证记录无见证人员签字,或签字的见证人员未告知见证检测机构;
(4)封样标识和封志上无检测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
(5)见证试样的数量、规格等不符合见证试验标准要求;
(6)单位工程同类试样试件编号相同时。

6、见证试验机构在试样(件)的接收、存放和测试过程中,应对试样(件)做出唯一性标识。

该标识在测试物品进入试验室后的整个期间内应予以保留,其设计和使用要确保测试物品在实物中、在涉及的记录和在其它文件中不会混淆。

7、见证试验机构应设专人负责试样留臵工作。

试样留臵应有独立的可控制的空间,并有专人管理,有入库、出库的记录。

8、对规范和标准明确要求需留臵的试样,应按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留臵;规范和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在样品检测完成后留臵24小时。

四、见证试验
1、见证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测试标准和方法开展测试工作。

2、见证试验工作应由两名以上测试人员共同完成。

3、见证试验人员应真实记录测试数据,并有专人进行校核。

4、当混凝土试块等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样)检测试验项目不合格时,不允许使用备用试块(试样)重新进行检测试验。

5、当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见证试验项目不合格,但按有关规定允许取样复试时,见证试验机构首先应按规定将不合格检验项目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按照相关标准规定允许取样复试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复试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按相关标准进行取样复试。

复试的取样、送检工作仍应按本办法进行。

6、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各种检测试验项目,凡未按规定送试或送试次数达不到要求,其工程质量应由法定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确定,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见证试验原始记录
1、见证试验原始记录应有固定格式,不得使用空白纸张或笔记本等作为原始记录。

2、见证试验的原始记录应包括:试件(样)信息;试验时间、地点;试验环境;试验依据;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编号;测试数据;测试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测试人员签字等信息。

3、见证试验的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笔误需要更改,应对每一错误进行划改,并在旁边填写正确值,不得擦、涂,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

对原始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

六、见证试验报告
1、见证试验报告的信息应与委托单、原始记录一致。

2、见证试验报告中检测依据的方法标准以及合格判定标准应现行有效。

3、见证试验机构出具的见证检测报告均应给出文字描述的结论。

4、见证试验报告原则上不能修改,如确需修改已发出的见证试验报告,见证试验机构必须做出书面声明,并以测试数据修改单的方式进行,不得重新发放见证试验报告。

见证机构应将检测报告修改原因及修改过程记录与原报告一起存放。

5、见证试验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6、见证试验机构对出现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在当日告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应单独建立见证试验结果不合格台帐。

七、见证试验机构资格考察
1、考察责任和程序
公联公司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行业内有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负责见证试验机构资格准入考察工作,确定公联公司
见证试验机构范围并按照建设部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进行委托。

2、考察工作内容
考察工作分为试验检测设备考察与试验检测资料检查两部分。

除试验检测设备考察外,对于“考察项目”中涉及见证试验机构存档的检测、技术、质量管理资料,见证试验机构应提供本年度或上年度一个工程项目的见证试验检测全部存档资料备查。

3、考察结果认定
(1)见证试验机构准入考察内容为7项,采用扣分制进行评分(详见附件4北京市公联公司《见证试验检测单位准入考察评分表》);
(2)依照本办法,由考察组成员将各考察项目的考察结果进行计分,考察组成员签认后报公司审定。

八、其他
(1)见证试验机构承担的见证试验项目(详见附件3《见证取样和送检试件检验项目、执行标准及取样数量》)应与市建委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质[2009]289号)相符,不得超范围进行见证试验工作;
(2)见证试验机构获批见证试验项目如未达到工程项目见证试验所需项目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单独承担该项目的见证试验工作;
(3)公联公司承担的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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