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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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季度安全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公司范围各级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个在建项目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在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公司每年年初与项目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当年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二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由公司主要领导和项目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签字人如有变动,接任人自动承继。
第三条每年年末,公司按照本办法对项目部当年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公司职责
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接受政府相关部门上级单位的监管,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组织考核,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期对项目部实施情况进行评定。
(四)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会工作,定期对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源头治理,划分安全生产隐患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和督办,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六)建立协作单位安全管理机制,将其全面纳入公司内部管理范畴,开展安全考核评级,实行安全奖惩和评价。
(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做好对项目部安全工作的指导、服务和帮助,督促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九)建立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评估,坚持持续改进,定期总结评估,完善安全生产预防体系。
(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工作交流、学习和现场会等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十一)监督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与使用,督促项目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十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协调、指挥突发事件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建设公司安全文化,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对公司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批评、处罚。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完善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及时发布生产安全运行管理信息,指导项目部开展安全信息交流。
(十五)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对发生的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上报。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项目部职责
项目部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接受上级单位和公司的监督管理,对本项目部生产经营进行安全管理,承担直接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项目、工区和班组专(兼)职安管人员,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等工作。
(三)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落实安全
“一岗双责”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四)实行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协作单位资格审查和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评估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六)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不能立即治理的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安全月、安康杯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作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八)按照“先教育,后上岗”的原则,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换岗人员进行换岗教育)、岗位危险及应急告知,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施工人员一人一档。
(九)做好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实行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经体检不合格的、患有职业禁忌症者或达不到岗位健康要求的一律不准上岗。
(十)严格分部分项工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交底工作,做到三级交底、四类人员参与,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十一)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持证上岗管理等工作。
(十二)加强设备的检验、验收、保养等,确保符合安全规定。推广使用新型适用技术和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危及生产安全
的工艺、设备。
(十三)严格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做好编写、审批、论证、报批、交底、验收和备案工作,实行分级监控管理,并监督现场执行情况。(十四)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风险源等级,制定防范措施,进行更新和公示,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改进。
(十五)严格爆破安全规程,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做好爆破器材购买、存放、流向、手持机和 1C 卡等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十六)开展安全标准化创标达标工作,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七)参加“四新”技术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认真贯彻劳动安全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原则,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十八)根据项目施工特点,编制应急预案,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在高风险区域设立明显标识,落实应急保障,开展演练,并进行评估和完善。
(十九)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与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协作单位落实到位。
(二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有效运用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报送各类安全报表及材料。
(二十一)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发生的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