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的认定
“小金库”的认定及处罚
“小金库”的认定及处罚一、什么是“小金库”?根据《意见》1以及《实施办法》2规定,企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二、如何认定“小金库”?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 ,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这里的账簿必须是本单位的法定会计账簿,对于纳入关联企业或者下属单位的会计账簿,或者不纳入本单位法定的会计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的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都属于“小金库” 。
三、国有企业“小金库”存在形式有哪些(一)现金形式。
现金形式存放的“小金库”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
基本特点是:金额相对于银行存款较小,支配权一般掌握在单位的个别部门或小部分利益团体手里,主要用于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额外的福利。
表现为:一是收入不入账。
通常是利用非正规票据或自制票据,将收取的房租、管理费、废品变卖收入等不入账,或利用一些个人交款后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收款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将业务收入截留形成“小金库”资金。
二是采用虚列支出的方法,套取现金。
如:以劳务费、办公费、工程费、假发票等方式套取现金。
三是虚报人数、工资额,将差额部分单独存放,形成小金库。
四是商业行为的各种现金回扣等。
(二)银行存款形式。
银行存款形式的“小金库” ,是当前小金库的主要形态,往往金额较大,主要由单位或部门支配,既有单位账外账户,也有以个人名义开设的账户。
如: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 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 号)2、《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10〕29 号)将收入存放在下级企业账户,通过下级企业走账;通过收入转移、将资金直接存入个人账户,逃避日常监管等等。
(三)有价证券形式。
小金库的定义
近期,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先后下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及《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
此次治理工作对“小金库”的定义进行了新界定,明确了“小金库”的七种表现形式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
此次清理中,将“小金库”的概念界定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于“小金库”。
从该定义可以看出,这个时期对“小金库”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点:一是强调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二是强调侵占或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三是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强调私存私放。
从这四个要素可以看出,本次界定突出强调了国家财经法规、单位财务会计账簿以及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这反映出当时我国在财经管理和财务制度规范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
2009年,在经过长达两年多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
同年,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生成孳息提供了条件。
股权与债权主要是指企业“小金库”对外投资和借款形成的股权和债权,这种股权、债权关系往往是以一种契约或协议的形式出现的,甚至是口头上的承诺,因而隐蔽性更强。
可见,现在的“小金库”与传统意义上的“小金库”区别越来越大。
在主观方面,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术界对“小金库”现象和法律本质的认识越来越深入。
这反映在“小金库”概念的界定上,即立法者认识的深入,促进了立法水平的提高,致使对“小金库”概念的界定越来越清晰、明确,用语越来越规范、简洁。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精品文档?小金库的认定标准小金库的认定“小金库”的认定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这是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的唯一标准所谓“单位账簿”就是指本单位的会计账簿从现实情况看,许多财政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于“小金库”如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但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只能作为违反财政、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处罚“小金库”也是账外资金的俗称《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财监字,1995,29号)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意见》中指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小金库”其外表形形色色,内在错综复杂,表现五花八门,“小”已难涵盖其实质,在某些方面,它已经成为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根源和温床,严重干扰了财经管理秩序国办发[1995]29号文第一款“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未列入单位财务1 / 38?精品文档?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是进行“小金库”认定的主要参照依据就该规定的内容分析看,其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小金库”认定要件:其一,是“账外”所谓“未列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即是指小金库资金必须是在账外存放,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务的反映和控制范围其二,是“非个人合法所得”即是说:只要不能证明是集体或个人合法所得的账外资金都可认定为“小金库”因为除了集体或个人合法所得之外,其他所有形式的账外资金,必然离不开“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这一概念的内涵,或是个人合法财产,或是国家、单位财产,非公即私,二者必居其一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小金库”不是法律用语因此,在研究起草处理处罚决定书时,还是要根据《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述“账外资金”、“账外资产”、“账外账”等法定用语,确保处理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性、规范性同时还要注意的是,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只要是在符合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不能认定为“小金库”,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处2 / 38?精品文档?罚(一)具体认定标准:记账主体是否符合规定(主体正确):是否列入正确的核算单位,各单位分别核算自身的业务事项账簿形式是否符合规定(账簿合法):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由各单位财务部门设立的会计账簿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内容真实):是否真实、完整地列入账簿,如实核算反映各项业务(二)认定小金库的常用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天、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3 / 38?精品文档?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设会计账簿的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小金库”的认定与治理摘要:本文主要阐述“小金库”的认定、特征、来源及形成方式,正确界定“小金库”,掌握有关“小金库”的存放形式及使用方向,了解有关“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及防治“小金库”的方法措施关键词:小金库;认定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特征来源;4 / 38?精品文档?内部控制“小金库”现象由来已久,它既是一种消极的历史现象,也是一种腐朽的文化现象,更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经济现象它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衍生物,是制度非均衡和政府失灵的一种表现一、“小金库”概念的变化及认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小金库”定义为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这次规定相对于以前的主要变化是不再强调“小金库”的手段和方法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设立“小金库”的途径较之以往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如违规摊派、罚款设立、虚列支出转出公款设立、上下级单位之间互相转移资金设立等等;不再将“小金库”界定为未列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预算管理的资金或资产,而是强调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原因在于关于单位账簿的设置具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而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簿未必是符合规定的账簿这对于界定是否属于“小金库”有重要的意义;不再将“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局限于资金,而是扩展到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如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如果将“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局限于资金一种,显然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5 / 38?精品文档?在《实施办法》中,确定该次专项治理界定“小金库”的唯一界限就是“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不允许相互替代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或账外账,必须保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真实、完整二、“小金库”认定的几种特殊情况从现实情况看,许多财政违法行为,其性质类似于“小金库”但按照《意见》和《实施办法》并非“小金库”情况;也有传统观念认为不是“小金库”,而按照政策规定属于“小金库”的行为这些特殊情况,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更应该引起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注意和重视第一,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津贴,请客、送礼,公款、旅游等,只要是在符合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不能认定为“小金库”,只能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处罚第二,某些专项资金,如某些政策性资金特别是一些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由于款项提供方有“专户储存、专账核算”的要求,资金使用单位从而单独设置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既不进行总账汇总登记,也不在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决算报表或财务会计报告中列示反映此类款项,以及相关的经济业务未在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内核算,6 / 38?精品文档?因此,此类行为均认定为“小金库”第三,所属非独立会计核算主体设置会计账簿核算的情况,如单位内部食堂、招待所等如果这些单位内部机构未取得独立的法人登记、负责人登记或者二级法人登记,那么它就不具备会计主体资格,虽然可以设立辅助性账簿进行业务登记核算,但其账簿所登记经济业务内容必须汇总至其主体或上级单位总分类账进行汇总登记,否则其所登记核算业务内容即未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可以认定为“小金库”第四,账外资产形成“小金库”有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时已在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列支,货款也已支付但由于种种原因未按规定进行资产验收或决算,未进行固定资产账簿登记根据中央治理工作政策,此类资产未在符合规定的账簿登记,脱离单位财务监管,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也认定为“小金库”三、“小金库”的特征及资金来源“小金库”来源具有公有性、多样性、违规性;“小金库”资金去向具有违法性、私人性、集团福利性;私设“小金库”行为主体具有公职性;“小金库”存放形式具有隐蔽性与多样性的特点主要资金来源有: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7 / 38?精品文档?入、资产附加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会有更多的设立“小金库”资金来源出现四、常见“小金库”的形成方式(一)截留式“小金库”以现金形态存放,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存入储蓄所或银行,而且各类收入不在本单位法定账簿登记核算,通常另设账簿记载或在类似载体中记载反映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服务劳务收入、价外费用、机关事业单位的预算外收入(有时为违规收费)、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罚没收入及正常、不正常的“折扣”、“折让”、“佣金”、“回扣”、手续费,接受捐赠、赞助取得的资金、固定资产出租或变价收入,废旧物品处理变卖收入等(二)虚列式“小金库”没有真实交易,用虚构的业务把资金转到单位法定账簿外,大多不登记入账簿如用假发票虚报冒领,虚列成本,套取现金,然后单独存放或分掉,多表现为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形式(三)抵消式“小金库”在本单位账簿上没有任何收支记载,把应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的真实合法的租金、承包费、投资联营利润等收入长期不登记入本单位法定账册,用餐费、住宿费、油料费、会议8 / 38?精品文档?费等互相抵账,如直接到租赁、承包或投资单位账上报销费用,或者直接用于再投资等等(四)转出或转回式“小金库”在原资金分配单位另设账簿记载或没有任何记载它是有预算分配权的单位或部门,在分配拨付资金时,明确规定其中一部分资金由拨入单位代管,但使用权仍在资金拨出单位;或资金拨付单位将资金拨出去之后,再要求拨入单位将资金转回或转到指定单位、指定账户,供原资金分配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这种“小金库”在拨出款项单位看不到任何痕迹“小金库”的认定及检查方法“ 小金库” 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深入开展“ 关小财会人员询问了解收入都包括哪些内容金库” 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号 ) ( , , ,, 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 金库” 小治理工作 , , , , 年首先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笔者根据近年来审计工作实践,小金库” 就“ 的认定及检查方法谈谈自己的看法一9 / 38?精品文档?, 行核查票据核对发票, ( 进行政性收费票据,收款收据,门和单位内部自制票据,部以及各种证照、票据的印刷和领用情况检查各项收入是否全额入账,有无隐瞒收入未人账,由部门单位内部科室另设账簿进行管或理,用于本科室的不合理支出 , ( 运用比较分析法通过对比分析企业收入变化情况,出疑点发现线索,找查证有无隐瞒收入或转移收人的违纪问题、“ 金库” 认定小的( )小金库” 一“ 的概念,, 年, ,, 中共中央纪委、察部、政部、监财审计署联合印发的《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 金库” 关小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 小金库” 的范围 :凡是“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 含有价证券 ) 及其形成的10 / 38?精品文档?资产,均纳入此次‘ 小金库’ 治理范围”( ) 二从资金入手法( )小金库” 二“ 认定要把握两个要件是“ 小金库” 的资金必须是在账外,这是认定“ 小金库” 的关键标志之所以叫“ 小金库” 就是由于其形式表现为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财务会计账内,私存私放一无论何种形式的“ 小金库” 其收入和支出最终都要,通过货币资金环节,在审查中我们可以以部门单位的资金运动轨迹为主线,进行检查 , ( 从账户人手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所有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括内部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包并应特别注明哪些是本年新开设的账户及开设的原因,以及本年注销停止使用的账户及注销的原因 , ( 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核对银行对账单余额与银行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还要核对银行对账单上的每笔业务银行存款日记账上是否都已登11 / 38?精品文档?记重点检查核对对账单上等额收付的会计事项,看其有无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出借银行账户,挪用公款等问题, ( 盘点库存现金通过盘点现金,找长短款突击查原因,并对会计保管的全部资料进行认真检查从中发现异常收支行为 : 如在对某单位的现金盘点,发现未人账的房屋出租收入的各项资金,它隐匿于部门单位财务会计账外的资金,逃避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而对于有些账内资金的认定, : 如收入挂往来,在应收应付款中坐支各种应计收入和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等,尽管也带有隐瞒收入性质,因这部分资金已纳人了财务会计账内,但不适合认定为“ 小金库”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为隐瞒、留、用,截挪或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虚列支出、占挪用专项挤资金等违纪行为二是资金的性质属国有,并且资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属于部门单位所有,非个人合法所得,这12 / 38?精品文档?一点是判断“ 小金库” 成立的条件认定“ 小金库” 这两个要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如果资金仅仅是在账外,而所有权无法判断,这笔资金既可能是单位的,就形成“ 也小金库”也可 ; 能是账外资金或个人合法所得反之,如果资金在单位, ( 检查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跟踪专项资金,看资金是否全额拨付到用款单位,使用单位是否变相又将资金返还回主管部门 ( ) 围查询法三外 , 以通过与被审单位有关人员座谈、天、问 ( 可聊询账内,不论资金何种性质的,也就形不成“ 小金库”二、小金库” “ 的审查方法“ 小金库” 的表现形式五花, , ,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审计检查中应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方法 ( ) 入审查法一收等方法,被审计单位资金来源情况,了解然后再同账面核对,而查出一些收入不入账的行为从 , 地检查、 ( 实测算,通过对实物的实地13 / 38?精品文档?观察或进行丈量、清点、称重等从中发现与账面记录不相符的情况, ( 审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通过审计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发现一些疑点和线索来 ,注重审计线索的搜集,审计时要留心察看有无 ( 在, 过查阅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 ( 通上级有关当地其他部门在该被审计单位收取的费用等项目( 作者单位 :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审计局 ), ,,部门下达的资金下拨文件,门单位的会议记录,向部或“小金库”的认定及处罚“小金库”的认定及处罚一、什么是“小金库”,根据《意见》1以及《实施办法》2规定,企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14 / 38?精品文档?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二、如何认定“小金库”,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 ,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这里的账簿必须是本单位的法定会计账簿,对于纳入关联企业或者下属单位的会计账簿,或者不纳入本单位法定的会计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的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都属于“小金库”三、国有企业“小金库”存在形式有哪些(一)现金形式现金形式存放的“小金库”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基本特点是:金额相对于银行存款较小,支配权一般掌握在单位的个别部门或小部分利益团体手里,主要用于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额外的福利表现为:一是收入不入账通常是利用非正规票据或自制票据,将收取的房租、管理费、废品变卖收入等不入账,或利用一些个人交款后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收款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将业务收入截留形成“小金库”资金二是采用虚列支出的方法,套取现金如:以劳务费、办公费、工程费、假发票等方式套取现金三是虚报人数、工资额,将差额部分单独存放,形成小金库四是商业行为的各种现金回扣等(二)银行存款形式银行存款形式的“小金库” ,是当前小金库的主要形态,往往金额较大,主要由单位或部15 / 38?精品文档?门支配,既有单位账外账户,也有以个人名义开设的账户如: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09〕18 号)2、《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通知》(中纪发〔2010〕29 号)将收入存放在下级企业账户,通过下级企业走账;通过收入转移、将资金直接存入个人账户,逃避日常监管等等(三)有价证券形式有价证券多为企业账外购买的各类国债、企业债券、股票和购物卡等这类形态的“小金库”可以说是新形势下产生的一种新形式一般来源于公用闲置资金或在违法理财过程中形成的收益,而购物卡还可能是下级企业或关联企业运用“小金库”资金或销售费用购买赠送的(四)固定资产形式固定资产形式的“小金库” ,多表现为设备、汽车、房产等,它们不在账面反映,为“小金库”的进一步繁衍生息提供了基础,多与资产出租、处置收入不入账等相关一部分是历史上形成的账外资产清理不彻底遗留下来的,也有利用特殊资源与其他企业合作获取的,还有一部分用资金购买形成这部分“小金库”来源途径大致有两类:一是来源于企业改制、固定资产报废、公司合并过程中形成的账外资产;二是以相关业务交易为背16 / 38?精品文档?景,由相关单位购买车辆、房屋等由本企业使用,在本企业不入账(五)股权和债权形式这里的股权与债权主要是指企业“小金库” 对外投资和借款形成的股权和债权,不包括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属于“小金库”的衍生形态尤其是企业或部门与关联单位之间股权、债权关系,往往是以一种契约或协议的形式出现,甚至是一种口头上的承诺其来源可能是企业改制变迁过程中形成的股权、债权关系,没有在账上反映,形成“小金库” ;也可能是以权利作为交换而形成的所谓“干股” ,成为“小金库” 这种形式的“小金库”隐蔽性较强,只有经办人和单位(部门)领导等少数人知悉四、国有企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1、用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使用收入设立“小金库”;3、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4、用政府奖励资金、社会捐赠、企业高管人员上交兼职薪酬、境外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劳务费用结余等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17 / 38?精品文档?(二)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1、虚列产品成本、工程成本、采购成本、劳务成本等营业成本设立“小金库”;2、虚列研究与开发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销售手续费、销售服务费等期间费用设立“小金库”;3、虚列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等人工成本设立“小金库”(三)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1、以虚假会计核算方式转移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设立“小金库”;2、以虚假股权投资、虚假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等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3、以虚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4、以虚假关联交易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四)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五、对建立“小金库”行为的处罚(一)3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 ,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4《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18 / 38?精品文档?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通知》(中纪发〔2010〕29 号)4、《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通知》(中纪发〔2010〕29 号)(三)5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被查出“小金库”的,既要追究所属企业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上一级次企业直至集团总部领导的责任 5、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0〕107 号) 如何认定违约金过高及调整标准, 如何认定违约金过高及调整标准,案件事实2010年2月3日,原告某车辆制造厂与被告鞠某签订《合同书》一份,该合同约定:“原告将坐落在某处的矿石加工厂及部分矿石出售给被告,共作价172万元;被告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款122万元,剩余50万元在2010年7月26日前付清如鞠某不能及时付清款项,要按每日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 签订后,截止2010年7月26日,被告尚欠原告381 000元一直未付原告于2012年7月10日起诉,主张被告自2010年7月26日至起诉之日即2012年7月10日共违约715天,应承担违约金817 245元(381 000元×3‰×19 / 38?精品文档?715天) 被告鞠某辩称,对原告所述的事实及所欠款数额没有异议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亦没有异议,但主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减少违约金法院判决。
公司“小金库”自查
公司“小金库”自查标题:公司“小金库”自查引言概述:公司“小金库”是指公司内部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方式,可能会导致财务风险和不当行为。
为了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进行“小金库”自查是非常必要的。
一、明确“小金库”的定义和范围1.1 定义“小金库”的概念“小金库”是指公司内部存在的一些非正规的资金管理方式,通常是由员工私自保留或者使用的资金。
1.2 确定“小金库”的范围“小金库”可能包括员工私自保留的备用金、差旅费、业务款待费等,也可能包括未经审批的报销款项等。
二、建立“小金库”自查机制2.1 设立专门的自查小组公司可以设立专门的“小金库”自查小组,负责采集、整理和核实相关资金信息。
2.2 制定自查计划和流程制定详细的自查计划和流程,明确自查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步骤。
2.3 定期进行自查和检查定期进行“小金库”自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三、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3.1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流程和权限,防止“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3.2 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3 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规范意识培养,提高员工对“小金库”现象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四、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4.1 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对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4.2 加强监督和问责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监督和问责,确保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4.3 加强舆情管理及时应对“小金库”问题可能引起的舆情风险,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五、持续改进和完善5.1 定期评估和改进定期评估“小金库”自查工作的效果和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
5.2 推动公司管理的持续改进通过“小金库”自查工作,推动公司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升,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和刑法的认定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和刑法的认定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和刑法的认定
小金库是指金融监管机构在某些特定时间点内发行的金融债券,也可能指财政部门持有国家银行(或者社会保障基金)及其他政府报应机构持有的资产。
本文将主要介绍小金库的认定标准和刑法的认定。
一、小金库的认定标准
1、是否属于政府报应机构的财政资产,如果是,则构成小金库。
2、是否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规定的货币标准,如国家通用货币、跨境货币、国外循环的货币等。
3、是否符合国家财政部对小金库发行管理制度的规定。
4、该小金库的投资标的是否安全可靠,投资期限是否满足国家规定。
二、刑法的认定
1、根据刑法,小金库是否符合“偷窃、侵占”的认定条件,如是否有收受和挪用公款、腐败、滥用职权等行为。
2、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的认定条件,如是否有诱骗他人出售不符合合同条款、合同内容不真实、垄断某项商品的行为。
3、是否符合“行贿受贿”的认定条件,如是否有以影响政府或国家公
务为目的而行贿受贿的行为。
4、是否符合“渎职”的认定条件,如是否有违反国家税收征收法规定
的行为。
总之,小金库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是否属于政府报应机构的财政资产、是否符合国家财政部对小金库发行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小金库的
投资标的是否安全可靠,而刑法的认定主要包括:偷窃、侵占、合同
诈骗、行贿受贿、渎职等行为的认定。
只有符合上述认定标准才能被
认定为小金库,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行为。
小金库情节轻重认定标准
小金库情节轻重认定标准
小金库情节轻重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资金来源:如果资金来源合法,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情节
较轻。
如果资金来源涉及非法活动,如贩毒、赌博、贪污等,情节较重。
2.资金数额: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小,情节较轻。
如果涉及的金
额较大,或者超过一定的法定金额标准,情节较重。
3.使用用途:如果小金库的资金是为了满足合理的经济需求,
如支付家庭开销、教育费用等,情节较轻。
如果资金被挪用于非法用途,如赌博、奢侈消费等,情节较重。
4.行为方式:如果小金库的资金管理是一种固定的习惯方式,
情节较轻。
如果小金库的管理方式具有隐蔽性、欺骗性等,情节较重。
5.社会影响:如果小金库的存在和管理方式对社会没有或者影
响较小,情节较轻。
如果小金库的存在和管理方式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等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情节较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小金库的情节轻重认定标准可能会因国家法律、地区法规以及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判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
小金库的定义
小金库的定义近期,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先后下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及《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
此次治理工作对“小金库”的定义进行了新界定,明确了“小金库”的七种表现形式一、“小金库”两次定义区别“小金库”概念的界定是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最基础的内容。
只有解决了概念界定问题,才能准确把握“小金库”的内涵和外延,进而判定“小金库”的是与非,决定“罚”与“非罚”。
“小金库”概念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化的过程。
1989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
此后,财政部和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的具体规定》,首次对“小金库”的概念作出明确定义:凡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未列入本单位财会部门收支,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于“小金库”。
可见,当时对“小金库”的界定考虑以下几个要点:一是侵占或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也就是公有财产;二是未列入本单位财会部门收支,也就是资金没有走单位的收支往来;三是必须是私存私放,这是“小金库”检查中最容易识别的特征。
1995年,国家再次对“小金库”组织大规模清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
其后,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
此次清理中,将“小金库”的概念界定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于“小金库”。
从该定义可以看出,这个时期对“小金库”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点:一是强调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二是强调侵占或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三是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强调私存私放。
小金库情节轻重认定标准
小金库情节轻重认定标准一、小金库的概念与危害小金库,是指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违反规定私自设立的资金存储账户。
它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损害了公共利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小金库的存在对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必须严肃查处。
二、小金库情节轻重的认定标准1.资金规模:小金库的资金规模是衡量情节轻重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资金规模较小,一般认定为情节较轻;反之,资金规模较大,则情节较重。
2.设立目的:小金库的设立目的也是判断情节轻重的依据。
如果是为了方便单位正常运转或弥补经费不足,情节相对较轻;若是为单位领导谋取私利,则情节较重。
3.管理方式:小金库的管理方式关系到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如果管理较为规范,资金使用得当,情节较轻;反之,管理混乱,资金滥用,则情节较重。
4.涉及范围:小金库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范围也是衡量情节轻重的一个方面。
如果仅限于个别部门或个人,情节较轻;若涉及多个部门或广泛范围,则情节较重。
三、如何规范财务管理避免小金库现象1.加强财务管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资金收支的监控和审计。
3.落实内部监督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规行为。
4.强化领导责任,对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严肃问责。
四、小金库情节轻重认定的实际案例分析案例:某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为谋取个人私利,私自设立小金库,存储资金达数百万元。
李某将小金库资金用于个人投资、消费等非法用途,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经查,李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根据以上情节,李某的行为属于小金库情节较重,依法应予以严肃处理。
五、总结与建议小金库问题是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一大隐患,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杜绝小金库现象。
“小金库”实施细则
“小金库”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小金库"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理财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小金库"的实施细则,包括其定义、操作方式、风险控制、收益分配以及参预者的权益保障。
一、"小金库"的定义1.1 "小金库"是一种由金融机构提供的线上理财产品,旨在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便捷的理财渠道。
1.2 "小金库"的特点是资金池的形成,即个人投资者将资金集中到一个共同的账户中,由专业的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管理。
1.3 "小金库"通常以固定期限和固定收益方式运作,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产品进行投资。
二、"小金库"的操作方式2.1 投资者可以通过金融机构的线上平台进行"小金库"产品的购买和赎回。
2.2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选择不同的"小金库"产品,包括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产品。
2.3 投资者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投资份额和收益情况,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转让。
三、"小金库"的风险控制3.1 金融机构在设立"小金库"产品时会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2 投资者在购买"小金库"产品前应子细了解产品的风险提示和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3.3 金融机构会定期向投资者发布"小金库"产品的风险评估报告和收益分配情况,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小金库"的收益分配4.1 "小金库"产品的收益通常以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的形式计算,并在产品购买时向投资者明确告知。
4.2 "小金库"产品的收益分配通常以每日、每周或者每月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收益再投资或者直接提取。
小金库的界定及常见表现形式
一、“小金库”的认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单位账簿”,是指本单位的会计账簿。
“符合规定的账簿”,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国家规定的统一会计制度设置的一套账簿(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小金库的常见表现形式根据“小金库”的定义,以下情形均属于小金库:1、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公款。
将财政资金或公款以现金方式存放在个人手中或存入私人账户。
2、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将取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在法定账簿外,在不符合规定的账簿上反映。
3、单位将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形成的收入转入不符合规定的账簿中进行会计记录,逃避监管。
4、违反票据使用相关规定,利用违法违规票据收取各项收入不入账,转入不符合规定的账簿中进行会计记录。
5、学校将违规收取的学生费用转入食堂,以及食堂的盈利未纳入学校合规账簿核算的,均为“小金库”。
6、将门面出租、资产变卖等收入在账外直接抵减本单位维修、福利、接待等支出。
7、资产处置、“非转经”收入未列入产权归属单位符合规定账簿登记、核算。
如将应在机关账簿内核算的门面收入在后勤中心、食堂账簿中核算。
8、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
9、经营收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财务账簿内统一登记核算。
10、税后经营收入没有纳入单位部门预算,转出资金,在不符合规定的账目中进行会计记录,自行使用。
11、未按照规定开具票据,采用“大头小尾”等方式,侵占、截留收取的各项收入。
12、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的资金13、虚列支出转出的资金。
14、行政部门将收费职能划转,将单位正常的收入转移至学会、协会,形成的资金实际用于本部门的各项开支。
2023年小金库的认定标准
2023年小金库的认定标准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2.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3.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4. 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5.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6.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 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或通过其他账户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 以收抵支,将支出直接与应收款相抵形成“小金库”;
9. 以其它方式私设“小金库”。
小金库认定的具体标准
小金库认定的具体标准
小金库认定的具体标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用户信用评估:小金库会通过用户的个人资料、消费记录、借款记录等对用户的信用进行评估,评估用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2. 收入来源:小金库会关注用户的收入来源,例如工资收入、经营收入等,以评估用户的收入稳定性。
3. 财务状况:小金库会综合考虑用户的资产状况、债务情况、储蓄能力等因素,评估用户的财务状况。
4. 社交网络影响力:小金库可能会考虑用户在社交网络上的影响力和社交圈子的稳定性,以评估用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水平。
5. 数据分析模型:小金库可能采用数据分析模型对用户的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以得出用户的借贷风险和信用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小金库可能在认定标准上存在差异,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参考标准。
此外,小金库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对用户信息和隐私的保护进行合规性评估。
小金库的界定及常见表现形式 (2)
小金库的界定及常见表现形式一、“小金库”的认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单位账簿”,是指本单位的会计账簿。
“符合规定的账簿”,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国家规定的统一会计制度设置的一套账簿(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小金库的常见表现形式根据“小金库”的定义,以下情形均属于小金库:1、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公款。
将财政资金或公款以现金方式存放在个人手中或存入私人账户。
2、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将取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在法定账簿外,在不符合规定的账簿上反映。
3、单位将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形成的收入转入不符合规定的账簿中进行会计记录,逃避监管。
4、违反票据使用相关规定,利用违法违规票据收取各项收入不入账,转入不符合规定的账簿中进行会计记录。
5、学校将违规收取的学生费用转入食堂,以及食堂的盈利未纳入学校合规账簿核算的,均为“小金库”。
6、将门面出租、资产变卖等收入在账外直接抵减本单位维修、福利、接待等支出。
7、资产处置、“非转经”收入未列入产权归属单位符合规定账簿登记、核算。
如将应在机关账簿内核算的门面收入在后勤中心、食堂账簿中核算。
8、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
9、经营收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财务账簿内统一登记核算。
10、税后经营收入没有纳入单位部门预算,转出资金,在不符合规定的账目中进行会计记录,自行使用。
11、未按照规定开具票据,采用“大头小尾”等方式,侵占、截留收取的各项收入。
12、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的资金13、虚列支出转出的资金。
14、行政部门将收费职能划转,将单位正常的收入转移至学会、协会,形成的资金实际用于本部门的各项开支。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
全国小金库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CIFA)旗下的金融产品服务品牌,旨在提供安全、可靠的中小企业专用的金融服务。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遵从:服务单位须在本地商业机构或政府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中核实其从事的合法业务,并且该服务单位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业务保障:小金库要求服务单位建立安全可靠的业务保障体系,以确保其从事的业务是合法有效的,具有良好的风险控制水平和良好的信用记录,以确保客户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3、专业技能要求:服务单位必须具备全面的专业技能,使客户能够获得专业的金融服务,以确保客户能获得高质量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4、经济能力:服务机构必须有较强的经济能力,以确保其能够为客户提供稳定的、高效的、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
5、技术条件:服务机构须具备一套完整、系统的金融技术系统,包括网络安全和反欺诈等方面的安全保障技术。
小金库的概念及认定
小金库的概念及认定小金库是一个常用于形容某些人或机构将一定数量的资金存放于特定用途的账户或部分,这些资金可以在需要时轻松支配。
下面将详细介绍小金库的概念及其认定。
小金库主要是指在某些机构、企业或个人中,为了应对临时需求或特定用途而设立的专门账户或部分。
它与一般的银行账户不同,小金库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专款专用:小金库的资金为特定用途而设立,且通常只能用于特定事项。
例如,某个公司可能会在每个月的销售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放入小金库,用于采购成本、员工福利、日常维护等。
这样可以确保这些需求有足够资金支持,避免其他方面的资金流入,使得特定用途的资金不足。
2. 灵活度高:小金库的资金通常可以自由支配,不需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
因此,当出现紧急情况或突发需求时,可以迅速调用小金库中的资金,解决问题。
这种灵活性是小金库的重要特点之一。
3. 透明度:小金库通常会在账目中显示明确的金额或比例,以方便核对和管理。
这样可以确保资金的流入、流出都能够追踪和了解,避免出现不正当使用资金的情况。
小金库的认定主要是根据资金用途的特殊性和灵活度来决定的。
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或制度对小金库进行定义,但通常情况下,有以下几个认定标准:1. 是否有特定用途:小金库必须有明确的特定用途,而不是一般性的资金账户。
例如,某个部门的日常开销、项目开展所需资金等都可以作为小金库的用途。
2. 是否为自有资金:小金库中的资金通常应该属于所属机构、企业或个人的自有资金,而不是来自他人或外界的资金。
这样可以确保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 是否具有灵活性:小金库中的资金应该可以灵活支配,而不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或审批流程。
这样才能满足小金库的敏捷性要求。
4. 是否透明可查:小金库的资金应该能够在账目中明确显示,以便核对和管理。
这样可以确保资金的流动和使用符合规范,并且能够及时追踪资金的去向。
需要注意的是,小金库的使用应该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批制度。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
小金库的认定标准首先是资金规模。
小金库的资金规模通常是较小的,一般来说,资金规模在几十万到几百万之间。
小金库的资金规模小,主要是因为其功能的定位是个人或家庭的资金储备,用于应对紧急或非预期的支出。
相对于一般的投资基金或银行理财产品,小金库的资金规模较小。
其次是收益率。
小金库的收益率不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但也要求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由于小金库的资金主要是作为储备金使用,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更重要。
因此,小金库的投资收益率主要以保值为主,一般会选择相对较为安全的投资品种,如银行存款、货币基金等。
收益率的要求可以根据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第三个要素是风险控制。
小金库应具备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防止资金的损失。
风险控制主要包括投资品种选择、仓位控制、估值风险等方面。
投资品种选择上,要选择风险较小、具备较高流动性的品种,如银行存款、债券、货币基金等。
仓位控制上,要根据资金规模和资产配置进行控制,避免把全部资金投入到其中一种品种中。
估值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波动对资金的影响,需要在购买时进行充分的估值,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最后是流动性。
小金库的资金应具备一定的流动性,以满足紧急支出的需求。
流动性主要体现在投资品种的交易能力上,如是否可以随时进行赎回或提现。
一般来说,小金库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可以随时赎回的品种,如活期存款、货币基金等。
同时,小金库的组成部分也要具备一定的流动性,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小金库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资金规模、收益率、风险控制和流动性。
在选择小金库时,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资金需求以及对收益率和流动性的要求进行评估和选择。
“小金库”的定义和说明
“小金库”的定义和说明第一篇:“小金库”的定义和说明“小金库”的定义和说明一、小金库的定义和范围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29号文转发财政部、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都要清理检查。
主要包括:(二)各项服务和劳务收入。
包括加工、维修、运输和代理业务收入、服务业收入、广告收入、出版发行收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等。
(四)各种集资、摊派、赞助、捐赠等收入。
(六)各种形式的回扣和佣金。
(八)各项罚没收入。
(十)其他应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应交存财政专户的收入。
(二)重点清理检查出的“小金库”资金,除应按规定调整帐目、补交各税或全额上交财政或如数扣减财政拨款外,还要处以相当于查出“小金库”资金数额1-2倍的罚款。
(四)清理检查出“小金库”资金已支用数中用于职工奖励、补贴、津贴和发放实物的部分,应如数计入个人所得额,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对私设“小金库”行为情节严重、必须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在清理检查“小金库”中发现的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财政部1995月13 对企业重点清查出的“小金库”资金,除单独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外,还应处以相当于查出“小金库”资金1992年滚存余额数和1993年以来收入发生数1—2倍的罚款,其罚款不得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对重点查出有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单位以及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小金库”资金,除全额上交财政或抵顶财政拨款外,还应处以相当于1992年“小金库”滚存余额数和1993年以来“小金库”资金收入发生数1—2倍的罚款。
其罚款如数扣减财政拨款或从历年经费结余中支付。
小金库的界定及常见表现形式(5篇)
小金库的界定及常见表现形式(5篇)第一篇:小金库的界定及常见表现形式小金库的界定及常见表现形式一、“小金库”的认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单位账簿”,是指本单位的会计账簿。
“符合规定的账簿”,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国家规定的统一会计制度设置的一套账簿(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小金库的常见表现形式根据“小金库”的定义,以下情形均属于小金库:1、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公款。
将财政资金或公款以现金方式存放在个人手中或存入私人账户。
2、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将取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全部或部分截留、转移在法定账簿外,在不符合规定的账簿上反映。
3、单位将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形成的收入转入不符合规定的账簿中进行会计记录,逃避监管。
4、违反票据使用相关规定,利用违法违规票据收取各项收入不入账,转入不符合规定的账簿中进行会计记录。
5、学校将违规收取的学生费用转入食堂,以及食堂的盈利未纳入学校合规账簿核算的,均为“小金库”。
6、将门面出租、资产变卖等收入在账外直接抵减本单位维修、福利、接待等支出。
7、资产处置、“非转经”收入未列入产权归属单位符合规定账簿登记、核算。
如将应在机关账簿内核算的门面收入在后勤中心、食堂账簿中核算。
8、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
9、经营收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财务账簿内统一登记核算。
10、税后经营收入没有纳入单位部门预算,转出资金,在不符合规定的账目中进行会计记录,自行使用。
11、未按照规定开具票据,采用“大头小尾”等方式,侵占、截留收取的各项收入。
12、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的资金13、虚列支出转出的资金。
招标公司小金库立案标准(3篇)
第1篇一、引言为加强招标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招标公司财务行为,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招标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小金库的定义小金库是指招标公司内部私自设立的资金账户,用于存放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管理的资金,其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三、小金库立案标准1. 违规设立小金库(1)招标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私自设立小金库;(2)招标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未经公司总部批准,私自设立小金库;(3)招标公司员工个人未经公司批准,私自设立小金库。
2. 违规资金来源(1)截留、挪用公司收入,设立小金库;(2)违规收取、侵占投标保证金,设立小金库;(3)违规收取、侵占中标保证金,设立小金库;(4)违规收取、侵占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费用,设立小金库。
3. 违规资金使用(1)用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福利等;(2)用于违规报销费用;(3)用于违规支付给个人或单位;(4)用于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4. 违规资金管理(1)未按规定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管理小金库;(2)未按规定对小金库资金进行会计核算;(3)未按规定对小金库资金进行审计;(4)未按规定对小金库资金进行公示。
四、立案程序1. 发现线索(1)公司内部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在检查、审计过程中发现小金库线索;(2)公司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外部人员举报小金库线索;(3)其他途径发现小金库线索。
2. 调查核实(1)成立调查组,对涉嫌小金库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2)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包括财务凭证、银行流水、会议记录、相关人员证言等;(3)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是否存在小金库。
3. 立案审批(1)调查组提出立案建议;(2)公司领导层进行审批;(3)批准后,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4. 处理决定(1)根据调查结果,对小金库进行清查、封存、冻结;(2)对涉嫌违规的人员进行问责,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3)对违规资金进行追缴、追偿;(4)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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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炉集镇联合校“小金库”的认定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这是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的唯一标准。
所谓“单位账簿”就是指本单位的会计账簿。
从现实情况看,许多财政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于“小金库”。
如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但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只能作为违反财政、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处罚。
“小金库”也是账外资金的俗称。
《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具体规定》(财监字[1995]29号)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意见》中指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小金库”其外表形形色色,内在错综复杂,表现五花八门,“小”已难涵盖其实质,在某些方面,它已经成为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根源和温床,严重干扰了财经管理秩序。
国办发[1995]29号文第一款“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未列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是进行“小金库”认定的主要参照依据。
就该规定的内容分析看,其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小金库”认定要件:其一,是“账外”。
所谓“未列入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即是指小金库资金必须是在账外存放,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务的反映和控制范围。
其二,是“非个人合法所得”。
即是说:只要不能证明是集体或个人合法所得的账外资金都可认定为“小金库”。
因为除了集体或个人合法所得之外,其他所有形式的账外资金,必然离不开“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这一概念的内涵,或是个人合法财产,或是国家、单位财产,非公即私,二者必居其一。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小金库”不是法律用语。
因此,在研究起草处理处罚决定书时,还是要根据《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引述“账外资金”、“账外资产”、“账外账”等法定用语,确保处理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性、规范性。
同时还要注意的是,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只要是在符合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不能认定为“小金库”,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处罚。
(一)具体认定标准:
记账主体是否符合规定(主体正确):是否列入正确的核算单位,各单位分别核算自身的业务事项
账簿形式是否符合规定(账簿合法):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由各单位财务部门设立的会计账簿
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内容真实):是否真实、完整地列入账簿,如实核算反映各项业务
(二)认定小金库的常用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天、第九条、第十六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
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