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99199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局部修订

gb50299199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局部修订
gb502991999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局部修订

建设部关于国家标准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第187号

现批准《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10月24日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隧道盾构掘进法施工”局部修订

【第8.1.1条正文】

“8.1.1本章适用于采用盾构掘进,钢筋混凝土管片拼装的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

【条文说明】

8.1.1采用钢纤维混凝土管片、钢管片、铸铁管片建造隧道结构的施工与验收,可参照本章相关内容。

【第8.2.3条正文】

“8.2.3盾构工作竖井内应设集水坑和抽水设备,井口周围应设防淹墙和安全护栏。”

【条文说明】(无修改)

【第8.6.5条正文】

“8.6.5管片拼装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9进行记录,并进行检验,其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做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片在盾尾内拼装完成时,偏差宜控制为:高程和平面±50mm;每环相邻管片高差5mm,纵向相邻环管片高差6mm。

2.在地铁隧道建成后,中线允许偏差为:高程和平面±100mm,且衬砌结构不得侵入建筑限界;每环相邻管片允许高差10mm,纵向相邻环管片允许高差15mm;衬砌环直径椭圆度小于5‰D;

3.环向及纵向螺栓应全部安装,螺栓应拧紧。

【条文说明】

8.6.5隧道最终偏差包括:施工误差、测量误差、结构变形、隧道沉浮、水平位移等。

【第8.9.2条正文】

“8.9.2盾构掘进施工,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地面环境条件以及隧道埋深等按表8.9.2量测项目对地层和结构进行动态监控量测。”

表8.9.2 盾构掘进施工监控量测项目

【条文说明】

8.9.2为保证盾构掘进施工及隧道结构自身的安全,实现信息化施工,制定表8.9.2量测项目;盾构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表建(构)筑物变形应进行监测;监测断面及测点布置应根据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隧道埋深、地表环境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工程要求并结合监测数据的实际变化情况进行确定。

【第8.11.3条正文】

“8.11.3钢筋混凝土管片混凝土施工,除满足本规范第9.2节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石子最大粒径宜在15~25mm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当采用普通防水混凝土时,其塌落度不宜大于70mm;

2.混凝土抗渗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同一配合比每30环留置抗渗试件一组。”

【条文说明】(无修改)

【第8.11.5条正文】

“8.11.5钢筋混凝土管片,每生产50环应抽查1块管片做检漏测试,连续三次达到检测标准,则改为每生产100环抽检1块管片,再连续三次达到检测标准,最终检测频率为每生产200环抽查1块管片做检漏测试。如果出现一次检测不达标,则恢复每生产50环抽查1块管片做检漏测试的最初检测频率,再按上述要求进行抽检。每套模具每生产200环做一组(3环)水平拼装检验,其水平拼装检验标准应符合表8.11.5的规定。”

表8.11.5 钢筋混凝土管片水平拼装检验标准

【条文说明】

8.11.5管片检漏测试,检测方法按设计抗渗压力保持时间不小于2h,渗水深度不超过管片厚度的1/5为合格。

【第8.12.2条正文】

“2.结构表面应无渗漏裂缝,无缺棱、掉角,管片接缝严密。其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8.6.5条规定。”

【条文说明】(无修改)

地下管线施工保护专项方案

地下管线施工保护专项 方案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目录 地下管线施工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开创大道与宏明路交叉口立交工程,项目位于萝岗区开创大道与宏明路交叉口,道路改造长公里、宽60米,含380米跨宏明立交桥。在计划施工的路段范围内有复杂的已有城市地下管线,对工程的设计、施工形成障碍。

本工程场地的地下管线复杂(有电信管、电力管、给水管、排水管、燃气管),部分管线与桥梁基础相冲突,在工程开工前应做好复测地下管线和冲突管线的工作。 宏明路立交口有两条10KV高压线,由于经过跨线桥上方,且高度相冲突,需做改线处理。 二、管线工作量 三、管线保护方案 1、管线保护处理程序 收集管线资料→实地勘踏→开挖探沟→情况报告→人工开挖 2、管线保护目标 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无地下管线责任事故。 3、管线保护组织机构 组长:彭启昌 副组长:徐万柱 成员:杨宜霖、刘强、林炎海、林雄广

4、管线保护的前期调查分析 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 (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我部技术负责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已从现状管线保护角度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从方案上保证管线无事。 (2)从施工过程引起重视:在施工前,首先根据原有管线图,摸清现状各管线的管位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20m距离打一样洞,确认其埋深和走向,在管线转角处,须找到转角位置,明确角度变化与管线的走向。并插小木牌,小木牌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深等。在用挖掘机进行沟槽开挖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操作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3)如在施工路段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各管道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 5、管线保护管理措施 (1)工程实施前邀请相关单位对我们进行管线保护的相关交底,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专业单位对制定管线保护措施提供宝贵意见,并向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作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说明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 编修说明 一、应用指南的历史作用 这里所指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是指由薛吉岗主编,出版于2004年1月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一书(以下简称“应用指南”)。 该“应用指南”自2004年1月出版发行后,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发布之前,在这段时期,对于我国新建、改建或扩建运行时速在200Km/h以下的普速铁路工程施工建设中,采用(关于发布《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11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3]127号文中所颁布的11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在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同步形成的竣工资料及其质量控制资料的规范性编制过程中,作为范本,有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该“应用指南”在贯彻“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编制指导思想,至今仍是铁路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编修应用指南的必要性 然而,为了适应科技的创新、生产水平的不断发展、不同时代提出的新要求,

任何技术标准及其理论着述都必须持续改进,不断修订。 (一)颁布了新的《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铁道部于二○一○年十二月八日,颁发了《关于印发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等9项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240号文,其中明令废止了铁道部原发《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03),取而代之的是《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很大的问题,因为《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03),是铁道部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原发11个标准中,尤其是如路基、桥涵、隧道、站场、轨道、给水排水等土建工程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支撑,换句话说凡涉及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都离不开该标准,所以凡涉及混凝土的工程尤其是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均需重新编修,否则无混凝土验标的支撑。 (二)颁布了新的《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再有,《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已于2005年4月25日发布实施。 根据新建铁路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及矿区铁路施工图第四篇《路基》一书第8页:“基床底层采用A、B组填料,填料的颗粒粒径不得大于200mm,其压实标准应符合《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表、、及表的规定。”

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浙建监A2 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104国道(瓯海段)拓宽工程一期投资施工一体化项目编号:A2

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104国道(瓯海段)拓宽工程一期投资施工一体化项目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温州市兴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八月十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施工区域原有管线的保护处理程序1 三、地下管线处理前的准备工作1 1、收集地下管线资料1 2、实地勘踏2 四、各类管线防护措施2 1.探沟开挖2 2、管线开挖3

3、管线保护方法3 4、管线事故的处理3 五、管线保护责任制5

地下管线保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104国道(瓯海段)拓宽工程一期 工程地点:瓯海大道——南白象加油站 合同工期:18个月 工程内容:道路、桥梁、给排水管道、电力管沟、路灯、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区广化路和双南线道路建设办公室 设计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城建设计院 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由于道路管线交错复杂,老路东侧移动管线、电信管线、架空管线、军用光缆、DN600给水总管、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老路西侧有联通管线、铁通管线、网通管线、中广有线电视、架空管线、军用光缆、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众多地下管线。施工前,进一步探明管线具体布局,做好现有管线的防护工作尤为重要。因此,经项目部各部门研究制定本管线保护方案。 二、施工区域原有管线的保护处理程序 收集管线资料实地勘踏开挖探沟情况报告人工开挖保护 三、地下管线处理前的准备工作 1、收集地下管线资料 向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仔细咨询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 线的种类、用途、数量、走向、埋置深度,地上架空电线杆位置、数量、埋置深度等。并请业主提供相关的图纸资料,以此作为制定地下管线防护措施的依据。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保障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提高地下开挖工程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置于地下的各种水工建筑物开挖施工。 1.0.3 地下开挖工程的开挖施工应遵守“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的关系。 1.0.4 地下开挖工程应根据地形、地质、洞室尺寸、洞室形状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当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时,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施工。 1.0.5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技术交底;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由地质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施工地质工作;如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修正设计或施工方案;当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报请原设计审查单位批准。 1.0.6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制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1.0.7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安全监测方案,开展安全监测工作。安全监测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以指导安全施工和优化设计。 1.0.8 地下开挖工程开挖过程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经过试验与论证后使用,以保证地下工程的安全可

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9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除应遵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地质 3.0.1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1 工程区域内的地形、地貌条件,过沟地段、浅埋与傍山洞室、地下洞室进出口边坡和高压水头管道地段山体的稳定条件。 2 地层岩性及其产状,特别是松散、软弱、崩解、膨胀和易溶岩层的分布和其物理力学性质。 3 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性状及其组合关系。 4 地下水类型、含水层分布、水位、水质、水温、涌水量、补给来源、动态规律及其对地下建筑物和开挖施工的影响。 5 可溶区,岩溶洞穴的发育层位、规模、充填情况。 6 地温情况。 7 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元素的性质、含量及其分布范围。 8 特大断面洞室还应提供岩体初始应力的大小、主应力方向及与地下洞室轴线的相互关系,并评价施工方法对围岩稳定性的影响。高地应力地区,还应提供可能发生岩爆的资料。 9 根据岩性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按附录A确定岩石级别;根据附录B划分围岩类别。 3.0.2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下列施工地质工作: 1 地质编录和测绘工作,检验前期的勘察资料。 2 预测和预报可能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

管道施工规范

有线中心管道工程施工要求 有线中心 二00五年六月上海

内容与要求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参《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YD5025-96)、《通信管 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139-90)、原邮部字(1995)626号文件关于发布《通信工程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和《通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通知、《上海电信工程公司企业标准》(QJ/SDGG 05.01-98)的原则,结合嘉定区的特点及要求编制而成。 1.2.本标准适用于嘉定地区信息管道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施工,也可用于质量检查, 随工检验。 1.3.凡本标准未列入的工作内容,施工时应按照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 1.4.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严格随工检验及隐蔽工程检验。并做好信息管道工程的原始记录工作。 1.5.竣工验收工作可参照本标准要求实施。 1.6.本工程全线采用底、盖板,混凝土包封方式实施。顺序为:挖沟、底板、混凝土、波纹 管、混凝土、盖板、回填夯实、路面修复。(详见后图) 2.施工注意事项 2.1.本工程需要申请管道执照和掘路执照。 2.2.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及施工规范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须征求设计单位意见, 通知监理单位,并向业主汇报,所有特殊工程和采取保护地段必须由监理单位签证方可施工。 2.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市政规划等相关部门联系,充分了解管道所经过的地区情况, 包括规划、地下管线等资料。如施工开挖后,由于地下管网复杂,造成管道无法敷设,人井无法修建,需调整管道路径时,通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2.4.施工中,需设立施工警示牌,注意安全防护,注意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防止人身、设 备事故发生。 3.水泥及水泥制品要求 3.1.水泥受潮变质结块严禁使用。 3.2.水泥制品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光滑。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学习体会doc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学习体会 北京铁建监理公司技术部工程师杨德钧 一、概述 (一)、铁路建设环境对施工质量验标新要求: 1、贯彻《建筑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依法建设的需要。2000年国务院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责任。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作为强制性技术标准具体明确建设活动各方面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责任和义务。 2、适应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新验标列为强制性标准。它分离掉评优内容,只控制最低(最基本)的合格质量标准,规定了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工序控制内容、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检验的数量和方法、验收的组织程序、建设各方的具体质量责任和义务。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的依据。 3、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需要。①原规范不能全面反映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各方主体关系(出现质量问题不能分清各方责任,施工质量控制已不是施工单位一方控制)。②原规范的质量指标是低水平的(80km/h—140km/h)。③原规范不能适应技术进步的需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④原规范不能体现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原验标的控制手段是检验和评定,工程竣工验收的成分很大)。⑤原规范与施工规范内容交叉较多且有些内容不协调。⑥原规范定性内容较多,定量内容偏少检验数量和方法不具体,可操作性差。 近20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变动情况: 1979和1980年铁道部公布了《铁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验交标准》共13项标准,于1980年前后试行。 1988年铁道部发布了修订的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共11项标准,于1988年7月1日起施行。形成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对应协调关系,施工规范包括施工技术一个方面;验收标准包括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验收三个方面(“1+3”的模式)。 1998年和2000年铁道部发布了《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共10项验标,于1998年和2000年施行。该标准只含质量检验和评定两方面,不含验收内容;而施工验收规范中包含施工和验收两方面(“2+2”模式)。 2003年铁道部发布了《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共11项(原10个专业+砼和砌体工程)标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并行的是1998年--2002年陆续颁布的《铁路XX施工规范》共11项)。 2005年铁道部以铁建设(2005)160号发布了《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5项暂行标准(路基、桥涵、隧道、轨道专业+砼和砌体工程)。于2005年9月17日起施行。(在总则中明确:本暂行标准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350km/h标准轨距客运专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客货共线铁路有耐久性设计要求的也应参照执行) (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指导思想:

2021年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GDAQ21101 欧阳光明(2021.03.07) 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总承包单位:*******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3) 二、工程概况 (3) 三、管线保护原则 (4) 四、组织程序 (4) 五、组织措施 (4) 六、施工措施 (5) 七、应急处置措施 (6) 八、地下管线保护目标 (6) 九、地下管线保护责任制 (6) 十、调查分析 (6)

十一、保护措施 (7) 十二、交通配合组织方案 (9) 十三、应急预案 (9) 十四、附件 (10) 1、应急小组人员及联系电话 (11) 2、应急处置工作相关联系电话 (11)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1)编制依据 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 2.我施工单位现有的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和机械设备配备能力; 3.《**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2)编制原则 1.在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场地水文地质情况及施工现场管线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先进、合理、经济、可行的施工保护方案; 2.施工进度、劳力资源等安排均衡、高效; 3.严格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 4.保护环境、保护文物,文明施工。 二、工程概况 ************************************。 三、管线保护原则 所有管线尽量就地保护,能不迁移的尽量不动。对必须迁移的管线,应编制详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征得管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组织程序

向地方相关部门、业主、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仔细咨询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的种类、用途、数量、走向、埋置深度等。如有可能,请他们提供相应的图纸资料,以此作为制定地下管线处理方案的依据。工程开工前,先会同管网埋设、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进行试挖确认,并在上面作好标记,以便施工时确定保护措施。施工进场后,还须与有关管理部门协商、研究,进一步摸清地下管线的情况,做好管线位置标志,并刨验以确定其准确位置。在此基础上,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更为具体、完善、切实可行的改移及防护措施。 五、组织措施 (1)项目部设专人负责地下管线调查及保护事宜,采取走访所有管线单位,委托专业物探单位探测地下管线,开工动土前,对动土位置开设样洞,摸清地下管线的全部走向,设立管线档案,并在所有施工图上用红线标明。 (2)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应及时报告相关单位,并会同相关管线单位专业人员实地鉴定确定相关施工方法和处理办法,不准擅自处理。 (3)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管线有异常现象或管位有差异可能对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与相关管线单位联系,落实保护管线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连续施工。 (4)探沟开挖 ①探沟开挖必须采用人工探挖,探挖为十字形,探挖深度为2m,宽0.8m,用铁锨轻轻挖掘,不得用镐。开挖时重点放在燃气管线、电缆井、过路保护管、过路盖板、用电设施、给水管线附近。发现土质发生变化时应改用木钎将覆盖物清除干净,以保证不损坏地下管线。

地下管线埋设规范

地下管线埋设规范 各种管线在道路下的埋深,不但平面位置合理,还应合理控制各管线地埋深度。一般来说,从上至下管线顺序依次为电力管(沟)电讯管(沟)、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讯一般设置管沟。根据各自管线的技术要求及本地区的气候、水文特点,管线埋设一般如下: 雨水管道:不小于1m; 污水管道:不小于2m; 给水管道: DN150~DN200 0.8m~1.0m D200~DN300 1.0m DN400~DN500 1.5m~2.0m DN600~DN1200 2.0m~-2.5m 各种管线的优先原则 ①、压力管(自来水、煤煤气)避让重力管(雨、污水管),压力管上方覆土不够时,可从下方绕行; ②、同类小管径避让大管径; ③、支管避让干管; ④、软管(电力线、通讯线)避让压力管(自来水、煤气管); ⑤、管道相互交叉时,其相互之间的垂直净距离不小于0.15m,个别管线如电力管沟与其他管线最小垂直距离为0.5m。 给水排水管线距离的平面及立面距离:

①、给水管道与建筑物、铁路和其它管道的水平净距,应根据建筑物基础的结构、路面种类、卫生安全、管道埋深、管径、管材、施工条件、管内工作压力、管道上附属构筑物的大小及有关规定等条件确定,一般不得小于下表中的规定: ②、给水管应设在污水管上方,且不应有接口重叠,当给水管道数设在下方时,应采用钢管或钢套管,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边不得小于3m,套管两端釆用防水材料封闭。给水管道相互交叉时其净距不应小于0.15m,当给水管与污水管平行设置时,管外壁净距不应小于1.5m。管道穿越河流时,可釆用管桥或河底穿越等形式,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以下规定:1、与建筑物间距:管道公称外径小于等于200mm时为1.00m,公称外径大于200mm时为3.00m: 2、与雨污水管间距:管道公称外径小于等于200mm时为0.5~1.00m,公称外径大于200mm时为1.0~1.50m; 3、与燃气管间距:中低压管为0.50m,高压管1.0~1.50m; 4、与电力电缆间距为0.50m: 5、与电信电缆间距为0.50m 6、与乔木灌木间距为1.50m 7、与通信照明电缆间距为0.50m 8、与高压铁塔基础间距为3.00m 9、与道路侧石边缘间距为0.50m; 10、与铁路坡脚间距为6.00m。当上述间距难以保证时,应采取必要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点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点1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点 铁道部铁建设[2003]127号文批准发布的《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 11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铁建设函 [2004]8号文发布的《新建时速 200公里 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是按照铁路跨越式发展要求而编制的一套强制 性标准,参与铁路工程建设活动各方都必须遵照执行。新验标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监 理各方的质量职责和义务,强调了过程控制, 调整了质量指标,完善了检测手段和方法,量 化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检测数量, 突出了质量验收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强化了标 准在施工控制和质量保证中的地位和作用, 铁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技术进行的需要、 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紧密配套。 是一套全新的质量验收体系。新验标充分体现了 强化 质量和管理的需要,与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 、新验标的系列组成 新验标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括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站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3 ——2003 )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9-2003)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0-2003)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1-2003) 这11本验标中,凡是与行车速度等条件有密切关系的质量指标,是按时速 线铁路确定 的。 第二部分是《新建时速 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它是在第一 部分基础上制定的,其内容是时速 200km 客货共线铁路所特有的。 除了与行车速度等条件有密切关系的质量指标外,其他内容(如: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 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各方的质量职责,验收的组织和程序等)对于时速 160km 、 200km 客货共线铁路都是通用的。 这二个部分构成了完整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系列,能满足时速 200km 和时速 160km 客货共线铁路建设需要。 二、新验标的编制指导思想 根据铁道部新一轮验标修订计划,新验标的编制指导思想包括 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 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 ”等各个方面。 1、调整地位 调整地位就是调整验标在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在原有体系中,施工规范服从于 设计规范,验标服从于施工规范。 体系调整后的新关系是验标服从于设计规范, 施工规范服 从于验标,因此,突出了验标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作用。同时, 明确了建设活动各方 《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2 — 2003); 11本验标: (TB10424 — 2003); (TB10413 — 2003); (TB10414 — 2003); (TB10415 — 2003); (TB10417 — 2003); 160km 客货共

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施工方案

羲和路(蓝天路~神舟路)市政工程 地 下 管 线 设 施 保 护 方 案 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17年3月10日

地下管线保护方案 我司承建的羲和路(蓝天路~神舟路)市政工程位于南京江宁开发区空港经济区。其中,蓝天路,华商路,神舟路,路基开挖施工时,地下各类管线多,施工时必须保证地下管线的完好畅通,作好充分的保障措施。 开工前,组织各有关人员实地勘察,搞清施工内现状的地下障碍物:地下水、气、电力、通讯管线的具体位置,必要时进行地下物探工作并制定施工保护方案。施工进场后,还须与相关部门协商、研究,进一步摸清地下管线的情况,做好管线位置标志,确定其准确位置,在此基础上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更为具体、完善、切实可行的改移及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区和相邻区各管线完好,运行畅通;管线露出后密切配合有关单位和安全部门,完整无缺地迁移、保护管线,为后续工程创造条件。 1、摸清管线的功能作用和结构形式,依据这些功能 的作用 和结构,因地制宜进行加固和保护措施。 2、电缆管线由人工挖沟并立牌标注,警示施工人员 和机 械操作人员。 3、将管线埋设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对于管线 位置的 开挖,坚持利用人力层层开挖,以防对管线产生损伤,并通知主

管单位人员到位,边施工边迂移。 4、加快施工进度,抓紧时间,缩短工期,使管线早 日恢复 原状。 5、如果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置措施:在施工中万一出 现意外 况,一方面向有关管线单位反映,要求组织抢修,另一方面立即报告自己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保护事故现场,在出事地点拉上警戒线,由专人看守,防止伤害行人。组织人力、配合管线单位全力抢修,缩短抢修时间,使管线尽快恢复,减少损失。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井点降水应使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0.5米,停止降水时,必须验算涌水量和明挖隧道结构的抗浮稳定性,当不能满足要求时不能停泵。 降水井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点距基坑边缘不应小于1.5米,距暗挖隧道结构不应小于2米; 2( 井点应沿基坑或暗挖隧道布设,并应成封闭形,当不能封闭时应延长1倍以上的基坑或暗挖隧道横断面宽度; 3( 暗挖隧道如地面无条件布设井点时,可在隧道内设置水平井点或采取其它隔水措施; 4( 井点间距应根据计算确定,当基坑较宽满足不了降水深度时,应在基坑内增设井点。 2.1.6 井点施工前应复测基坑(暗挖隧道)平面位置测放井点孔位;清除地面,地下 障碍物并将保留的地下管线挖露出来,平整场地并挖设泥浆坑。 2.1.7 井点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孔的空口处应设置护筒; 2 孔径应比管径大200-300毫米 3 孔径应垂直、上下一致,孔底比管底深0.5-1.0米 4 钻进中应取土样并做好记录 2.1.8 分节组装的井点管径应一致。钢管井点管的滤管应采用穿孔钢管,空隙率不 应小于25%,外壁垫筋缠镀锌铅丝后并包上工布滤网。 管井井点管采用无砂混凝土管时,其空隙率不应小于20%,并外壁应垫筋、缠丝、

包土工布滤网。 2.1.9 井点管沉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沉设前应先配管; 2 沉设位置应居中,垂直、管井的滤管应置于含水层中; 3 分节沉设时,各节应同心并连接严密; 4 管井井点管应高出地面300-500毫米,井点管就为固定后,管上口应临时封 闭。 2.1.10. 滤料应洁净,其规格为含水层筛分粒径的5-10倍,投放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滤料投放前应清空稀释泥浆; 2 滤料应沿井管周围均匀投放,投放量不得小于计算量的95%; 3 滤料填至井口下1米左右时应用粘性图填实夯平, 2.1.11 井点管沉设后,应检查渗水性功能,当投放滤管口有泥浆水冒出或向 管内灌水能很快的下渗时方为合格。 2.1.12 排水管路断面应根据排水流量确定并连接严密,排出的水经过尘沙处理 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2.1.13 降水井点泵组应搭设防雨设施、寒冷地区冬季施工时,对泵组和管路系 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2.1.14 降水施工应有防止降水区域内建筑物和构筑物产生沉降和水平位移的措施,当采用回灌措施时应化验水质,不得污染地下水。 2.1.15 土洞发育地区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有防止引起临近地面塌陷的措施。

完整版管线保护专项方案

综合管线保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蒲江县寿安镇利民北路改扩建项目道路工程,道路起点接利民路北段,终点接迎宾大道,设计全长791.555m规划红线16m。 根据地勘报告本工程土质情况依次为:杂填土、可塑粉质土、软塑粉质土、圆砾、稍密卵石。 二、管线保护方案 本工程处于交通量大的城镇路段,原来的地下管线复杂,且物探资料距今已经有一段时间,实际情况发生了改变;施工时只能边挖边看。为使本工程早日竣工和保证施工质量,从完全角度考虑,如有管线,则按本方案进行保护。 1、管线保护目标 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无地下管线责任事故。 2、管线保护责任制 为了切实做好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强化“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本工程实行地下管线保护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 1 3、管线保护组织机构 组长:张和旋 副组长:严邵军

成员:郝永超、杨永远 4、管线保护的前期调查分析 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 (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我部技术负责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时,已从现状管线保护角度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从方案上保证管线无事。 (2)从施工过程引起重视:在施工前,首先根据物探图,摸清 现状各管线的管位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20m距离打一样洞,确认其埋深和走向,在管线转角处,须找到转角位置,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的走向。并插小木牌,小木牌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深等。在用挖掘机进行沟槽开挖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3)如在施工路段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各管 道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 2 5、管线保护管理措施 (1)工程实施前,向有关单位提出监护的书面申请,办妥相关 管线保护的手续。邀请相关单位对我们进行管线保护的相关交底,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专业单位对制定管线保护措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9.1 水泥质量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6.2.1条的规定。 4.9.2 旋喷桩的布置范围、数量和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4.9.3 水泥浆配合比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计量检查。 4.9.4 旋喷桩的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4.9.5 身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每根桩在成桩28d后取3个试样(在桩径方向1/4处、桩头至桩长2/3长范围内垂直钻芯);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测。 4.9.6 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桩数的2‰,且每基坑不少于1处;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4.9.7 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9.7的规定。 表4.9.7 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孔数的2%,并不少于5根。 5.1.1 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砌体的施工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4.1节、第5.1节、第 6.1节和第8.1节的有关规定。 5.1.2 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和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指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和防、排水等措施。 5.1.3 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5.1.4 当基础底面处于软硬不匀地层时,应由勘察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

地下管线保护施工方案

地下管线保护施工方案 本工程地上地下的管线较多,所以对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很重要。如我单位有幸中标,我方将采取以下保护加固措施: (1)本工程施工前,认真了解施工范围内及周边环境条件,建议由业主组织、召集各有关单位、部门举行一次专题会议,查找有关资料,弄清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各专业管线的平面布置、埋深、使用运行情况等,绘制新建管井与现况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各专业管线布置图,与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单位、部门共商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各专业管线的加固保护与拆迁方案,并严格按照审批后方案实施,确保现有各专业管线的正常运行。 (2)本工程设备管线定位完成后,按施工范围对地上障碍物进行核查,并将施工图中已标出的现况地下构筑物、各专业管线的近似位置在上面做出标志,以便顺利进行拆除施工工作。 (3)对需进行加固保护的设备管线,召开设备管线协调会,拟定加固方案。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确定的设备管线加固方案进行实施。并有管线监护人员和施工单位专职管线监护员进行双监护。出现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业主及有关单位。 (4)进行信息化施工,加强对因施工而影响范围的构筑物和设备管线动态变化的监控,根据监测数据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构筑物的稳定。 (5)施工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向一线直接操作人员作好保护原结构及设备管线的交底工作,如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原结构及设备管线事故的有关人员,公司将进行严格处理,以确保管线和构筑物的安全。 (6)明确项目的保护构筑物和管线工作的责任人和专职构筑物管线保护监督员,熟悉建筑物及管线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详细标明,同时根据施工需求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 总之,必须加强对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的意识,加强对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的措施。这样,才能保证装修改造工程的顺利施工。

地下管线埋设规范

地下管线埋设规范 各种管线在道路下的埋深,不但平面位置合理,还应合理控制各管线地埋深度。一般来说,从上至下管线顺序依次为电力管(沟)电讯管(沟)、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讯一般设置管沟。根据各自管线的技术要求及本地区的气候、水文特点,管线埋设一般如下: 雨水管道:不小于1m; 污水管道:不小于2m; 给水管道: DN150~DN200 0、8m~1、0m D200~DN300 1、0m DN400~DN500 1、5m~2、0m DN600~DN1200 2、0m~-2、5m 各种管线的优先原则 ①、压力管(自来水、煤煤气)避让重力管(雨、污水管),压力管上方覆土不够时,可从下方绕行; ②、同类小管径避让大管径; ③、支管避让干管; ④、软管(电力线、通讯线)避让压力管(自来水、煤气管); ⑤、管道相互交叉时,其相互之间的垂直净距离不小于0.15m, 个别管线如电力管沟与其她管线最小垂直距离为0.5m。 给水排水管线距离的平面及立面距离:

①、给水管道与建筑物、铁路与其它管道的水平净距,应根据建筑物基础的结构、路面种类、卫生安全、管道埋深、管径、管材、施工条件、管内工作压力、管道上附属构筑物的大小及有关规定等条件确定,一般不得小于下表中的规定: ②、给水管应设在污水管上方,且不应有接口重叠,当给水管道数设在下方时,应采用钢管或钢套管,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边不得小于3m,套管两端釆用防水材料封闭。给水管道相互交叉时其净距不应小于0.15m,当给水管与污水管平行设置时,管外壁净距不应小于1.5m。管道穿越河流时,可釆用管桥或河底穿越等形式,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与其她工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宜符合以下规定: 1、与建筑物间距:管道公称外径小于等于200mm时为1、00m,公称外径大于200mm时为3、00m: 2、与雨污水管间距:管道公称外径小于等于200mm时为0.5~1.00m,公称外径大于200mm时为1、0~1、50m; 3、与燃气管间距:中低压管为0、50m,高压管1、0~1、50m; 4、与电力电缆间距为0、50m: 5、与电信电缆间距为0、50m 6、与乔木灌木间距为1、50m 7、与通信照明电缆间距为0、50m 8、与高压铁塔基础间距为3、00m 9、与道路侧石边缘间距为0、50m; 10、与铁路坡脚间距为6、00m。当上述间距难以保证时,应采取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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