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证照分离”几个关键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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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分离整改措施报告

证照分离整改措施报告

证照分离整改措施报告证照分离整改措施报告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司根据组织要求,开展了证照分离整改工作。

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全面梳理了相关证照和审批事项,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一、加强内部管理1. 建立健全证照分离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加强对证照信息的管理梳理和更新,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

3. 加强对证照的监督检查,建立并完善内部自查机制,定期对证照数据进行核实,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二、优化审批流程1. 根据审核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审批事项加强梳理和优化,逐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 推行“一网通办”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在线审批服务,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相关事项,减少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协同审批机制的建立,减少重复办理和审批事项。

三、加大公开透明力度1. 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开发布证照目录、办理流程、材料清单等信息,提高办事公开透明度,增加便利度。

2. 加强对办事指南的更新和完善,确保办事指南和实际操作流程的一致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误解和疑问。

3. 对于特定审批事项,可以通过事项公示的方式,邀请社会各界监督,增加事项公正性和公信力。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1.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能够正确操作和办理有关证照。

2. 制定宣传计划,通过内部简报、宣传栏、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员工和社会公众宣传证照分离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和支持证照分离工作。

3.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身边的事例和亲身经历来宣传证照分离的好处和成效,提高广大员工的参与积极性。

五、加强监督和评估1. 成立监督机构,对证照分离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深化“放管服”,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利、更高效的创新发展环境。

其中,“证照分离”是的重要一环,旨在破除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的机制性障碍,实现行政审批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分离,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更大的活力和空间。

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首先,明确的目标和原则。

证照分离的根本目标是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干预,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市场竞争度,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在实施方案中,应明确“放管服”的基本原则,即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确保市场秩序;公开透明,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就必须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

首先,要明确政府行政审批的范围和权限,明确哪些事项需要经过行政审批,哪些事项可以由市场自主决定;其次,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分类管理制度,将审批事项分为准入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两个环节,明确不同行为主体的权责义务;最后,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建立行政审批决策的公示和听证制度,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推进“证照分离”的重要基础。

通过建立集中、统一、安全的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壁垒,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

同时,要鼓励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方便市场主体获取和利用相关信息,促进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和创新发展。

第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证照分离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而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确保市场秩序的规范和运行的平稳。

为此,需要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和法制化,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监管合力。

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惩罚机制,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五,加强宣传和培训。

证照分离整改措施及建议

证照分离整改措施及建议

证照分离整改措施及建议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证照分离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国家改革任务。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下面将提出一些证照分离的整改措施及建议。

首先,建议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作与合作。

传统意义上,不同部门之间往往存在着信息孤岛和资源碎片化的问题,导致数据不通畅,信息无法共享。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跨部门的联动机制,并引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数据的共享和整合。

其次,建议进一步完善法规法规定。

证照分离涉及多个领域、各个层级的证照,因此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来规范证照发放和管理的流程。

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加强对证照分离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再次,建议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

证照分离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部门不断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和评估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对于存在问题的政府部门,可采取一些激励机制,如对表现优异的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表现差的部门进行问责和处罚。

另外,建议利用信息化技术推动证照分离。

在信息时代,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已经为证照分离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和方法。

可以通过建设统一的电子证照平台,实现证照的电子化管理和颁发,减少纸质证照的使用。

同时,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证照发放和管理的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提高证照分离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需要加强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证照分离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使群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各类证照。

因此,政府部门在推进证照分离的过程中,应主动倾听群众的声音和意见,积极解决他们在证照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也需要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让他们了解到证照分离带来的便利和效益。

综上所述,证照分离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改革任务,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重视。

在推进证照分离的过程中,需要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作,完善法规体系,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利用信息化技术,以及加强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证照分离专项整改方案

证照分离专项整改方案

一、背景及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在证照办理中存在的难题,现制定本专项整改方案。

二、整改目标1. 提高证照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限;2. 优化证照办理流程,简化审批手续;3.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取得实效;4. 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整改措施1. 整理和公布证照清单。

全面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制定并公布证照清单,明确各事项的改革方式。

2. 简化审批流程。

对于直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停止办理,并清理相关审批文件;对于改为备案管理的,简化备案程序,提高备案效率;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明确告知承诺事项,简化申报材料,提高承诺制实施比例。

3.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后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4. 提升服务水平。

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提高窗口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效率。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

5.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证照分离改革政策,提高社会知晓度。

加强对企业和群众的培训,提高其依法办事能力。

四、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证照分离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 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 强化监督检查。

定期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 建立长效机制。

将证照分离改革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五、时间安排1. 2023年X月前,完成证照清单梳理和公布;2. 2023年X月前,完成证照办理流程优化和审批制度改革;3. 2023年X月前,完成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4. 2023年X月前,完成服务水平提升和宣传引导工作。

对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的思考

对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的思考

2019-6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对统筹推进TiE照分离山多证合一”改革的思考张煩摘要:为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国务院相继推行了“多证合一”改革与“证照分离”改革,两项改革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

如何理解并统筹推进两项改革,使其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对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统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对市场主体准入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从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到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评测,五年间,我国大陆地区企业开办时间从商事制度改革前的33天减至&6天,办理环节由13个减至4个,在世界的排位从158位跃居至28位,成为我国在营商环境评测中排位增幅最大的领域①。

便利的营商环境极大激发了人们的创业热情,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速作者:张煩,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就此产生争议,实践中对何谓“虚假材料”的界定也并不一致。

应从根本上明确撤销设立登记的行政确认属性。

这是因为公司登记行为的实施源于当事人的申请,具有明显的被动性,登记机关只是对具体信息予以确认,属于典型的羁束性行政行为,登记机关围绕申请的具体内容与信息进行形式审查,不存在对其资格、权利的特别授予问题。

由此,企业登记更符合行政确认的特征。

从域外的视角观察,普通法系对于企业登记的态度较为宽和,认为企业登记原则上是有效的。

而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则采用与普通法系国家完全相反的做法,对于不符合法律条件的公司登记一般认为不发生登记效力或者通过撤销制度否定公司设立效力。

由于各国立法、司法实践不尽相同,为我国撤销登记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很多有益经验。

证照分离改革年度工作计划

证照分离改革年度工作计划

证照分离改革年度工作计划第一章绪论一、工作计划的背景和目标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我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繁琐审批、审批时间长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因此,为了更好地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提高改革效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是非常必要的。

本年度工作计划的目标是: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减少审批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管力度,促进经济发展。

二、工作计划的原则和思路本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思路:1. 政府主导,市场为主体。

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时,政府应该发挥好引导和服务的作用,让市场主体更多地参与到决策、管理和监督中来。

2. 突破重点领域,形成示范效应。

在改革过程中,应优先突破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争形成示范效应,进而带动其他行业和领域的改革。

3.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应加强监管力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改革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计划的重点任务本年度工作计划的重点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事项。

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2.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互联网+”,完善在线办事平台,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3. 加强监管力度。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和有序。

4. 加强改革宣传和培训。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和企业的知晓和参与度。

5. 加强配套改革措施。

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同时,要积极推动其他相关配套改革,确保改革的协调和配套。

第二章工作计划的具体措施和步骤一、压缩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措施1. 梳理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组织各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和清理,取消或下放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的数量。

证照不全整治报告

证照不全整治报告

证照不全整治报告一、背景介绍证照不全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经营过程中未能及时办理或更新相关证照、许可证件的现象。

这种情况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

为了加强对证照不全现象的整治工作,提高企业合规经营水平,特撰写此报告。

二、整治目标整治证照不全问题的目标是确保企业或个人具备完备、有效的证照、证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证照不全而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三、问题分析1.未及时办理证照更新:部分企业或个人在证照到期后未能及时办理证照的更新,导致证照不全现象的出现。

2.证照丢失或损毁:部分企业或个人由于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证照的丢失或损毁,无法提供有效的证照备案。

3.证照管理混乱:部分企业或个人对证照的管理不规范,无法及时查找和更新相关证照。

四、整治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采取以下整治措施:1. 优化证照管理流程建立规范的证照管理流程,包括证照办理、更新、备案和存档等环节,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流程,确保证照的全程管理。

2. 加强证照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证照信息化系统,将各类证照的信息录入系统,并进行定期更新,方便企业或个人查找和更新相关证照。

3. 定期开展证照检查和整治行动设立定期的证照检查和整治行动,对企业或个人的证照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治,确保证照的及时更新和归档。

4.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提高企业或个人对证照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其合规意识,减少证照不全现象的发生。

五、整治效果评估针对整治证照不全问题的措施,我们将进行监测和评估,以评估整治效果。

具体评估指标包括:1.证照更新率:统计更新证照的比例,评估企业或个人的证照更新情况。

2.证照管理规范度:通过检查企业或个人的证照管理制度和流程,评估证照管理的规范程度。

3.证照丢失或损毁率:统计证照丢失或损毁的比例,评估证照管理的风险程度。

4.宣传教育效果:通过调查问卷和宣传活动参与度等方式,评估宣传教育的效果。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总结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总结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总结引言证照分离改革是我国政府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旨在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并分析其中的成果、经验及问题。

一、改革成果1. 优化审批流程证照分离改革的一大成果是优化了审批流程。

传统的行政审批中,企业需要逐个办理多个证照和许可,耗费时间和精力。

而通过证照分离改革,许多证照和许可被合并,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

2. 减少行政成本证照分离改革减少了政府的行政成本。

过去,政府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繁琐的审批工作,而通过改革后,政府可以将更多精力放在监管和服务方面,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3. 激发市场活力证照分离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

通过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了企业的制度性成本和市场准入门槛,促进了创新和创业。

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和创新型企业涌现,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二、工作经验1. 加强部门间协作证照分离改革需要各相关部门之间有良好的协作机制。

通过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可以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提高改革的效果。

各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 健全监管体制证照分离改革不仅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还需要健全监管体制。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培训体系,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

3. 加强宣传和培训证照分离改革需要广泛宣传和培训。

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和会议,宣传改革的意义、目标和成果,增强公众对改革的认知和理解。

同时,还需要面向企业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改革。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1.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证照分离改革方面仍存在不足。

一些行业的证照和许可仍然过多,审批环节仍然较为繁琐。

需要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证照的范围和程序,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信息共享不畅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各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和互通。

然而,在实践中,信息共享仍然存在问题。

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情况汇报

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情况汇报

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证照分离改革是指将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前置审批”要素与企业经营许可、产品准入等“后置审批”要素分离,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准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一、改革举措。

证照分离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举措:1.简化审批程序。

通过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等措施,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

2.优化服务环境。

推行“一次办好”“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举措,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3.强化监管执法。

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保障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4.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二、改革成效。

近年来,证照分离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1.市场准入便利化。

大量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或转为备案管理,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促进了市场竞争。

2.企业办事便利化。

通过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环境,企业办事更加便利,营商环境大幅改善。

3.政府效能提升。

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了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了政府治理水平。

4.市场活力释放。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1.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2.优化服务环境。

持续推行“一次办好”“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3.加强监管执法。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保障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4.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

进一步取消、下放或转为备案管理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市场竞争。

总之,证照分离改革是一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准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基层遇到了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基层遇到了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基层遇到了哪些问题?如何解决?展开全文为了深化涉企证照改革,破解企业面临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主动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推进企业“证照分离”改革。

然而基层工商在推行“证照分离”的具体实践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加以解决。

一、当前基层工商推行“证照分离”改革遇到的问题(一)监管责任不明晰。

企业准入门槛大幅降低,加上韶关工商“马上办”审批模式在快马推行,营业执照甚至在3个工作日之内就能办好,但企业能否开展特定的经营活动,主要还是要看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许可条件。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原则。

虽改革文件中明确写到“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属地监管”,看似监管责任已明确,到具体落实时要说得清、道得明、理得顺并不容易。

如“谁审批、谁监管”,一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其监管却涉及多个部门,是“1对N”的关系,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由安监部门审批,但在监管时安监部门只能监管一部分,运输归建交委管,废弃物归环保局管,该如何明确非审批部门在监管中的责任?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还不明晰,致“四个谁”的监管原则落实并不到位,部门“重审批、轻监管,揽审批、推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信息互通未达成。

在商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证照联办、先照后证”的过程中,工商部门作为发照机关,在应当办理后置审批许可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上作了大量工作,不断改进信息共享方式,从一开始的告知函纸质抄告方式逐步升级为目前的“双告知”职责,极大地增强了信息共享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大一部分许可部门在市场主体信息的认领和反馈仍存在着滞后性,营业执照和后置审批信息不能及时对接。

证照分离改革交流发言材料

证照分离改革交流发言材料

证照分离改革交流发言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代表: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个场合发表我的观点。

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一下有关证照分离改革的一些思考。

首先,我想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证照分离改革。

证照分离改革是指将企业办理的各类行政许可证照与企业营业执照分离,即通过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许可事项,只留下核准事项,将行政审批与企业从事市场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机的分离。

证照分离改革的核心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申请者的办事成本,优化政府行政管理服务,提高政府效能。

其中,有三个方面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对企业的行政审批,可以有效打破审批与监管不分开的问题。

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可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通过企业数据的实时监控,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及时的监管。

其次,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

制定统一的标准,将一些通用的服务通过标准化的方式提供,减轻企业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

同时,还可以通过推行“一网通办”的方式,将各个行政审批部门的服务整合到一起,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再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对于一些不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可以取消或者简化审批程序,提高企业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此外,还可以采取“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禁止的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预期性。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行对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证照分离改革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环节,使企业能更加专注于生产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其次,通过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可以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的便利。

最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也为创新创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机会,为企业带来更多自主创新的动力。

当然,证照分离改革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一些行政部门可能对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权力下放感到不安,可能存在抵触情绪和惯性思维。

其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减少审批不等于减少监管,确保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

证照分离 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 实施方案

证照分离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证照分离成为了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证照分离是指将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条件分离开来,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准入门槛,推动市场主体自由进入和退出市场,促进市场竞争,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证照分离实施方案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市场竞争。

通过证照分离,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准入门槛,让更多的市场主体有机会进入市场,推动市场竞争,促进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

2. 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证照分离可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降低行政审批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3. 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证照分离,可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市场潜力,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措施。

1. 精简审批程序。

对于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要精简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 减少审批事项。

对于一些不涉及安全、环保、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项,可以取消审批,实行备案制或者自行申报制,降低准入门槛。

3.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将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条件分离开来,明确市场主体准入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让市场主体更加便利地进入市场。

4. 完善监管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防止市场主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秩序正常运行。

四、实施保障。

1.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证照分离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为证照分离提供法律保障。

2. 强化组织协调。

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确保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3. 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加强政府服务意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落地生根。

浅析“证照分离”的必要性和实现路径

浅析“证照分离”的必要性和实现路径

浅析“证照分离”的必要性和实现路径导读实行“证照分离”,是坚持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效举措。

“更好”即立足于助推市场发展,在适合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以政府退出让位于“无形之手”,让政府回归到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下的有为政府。

改革是攻坚战,必须全局谋划。

实行“证照分离”,是坚持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有效举措。

“更好”即立足于助推市场发展,在适合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以政府退出让位于“无形之手”,让政府回归到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下的有为政府;摒弃许可管理单向思维和监管模式,坚持社会共治,以有效的部门协同、各尽其责、合作治理的方式,厘清权力边界、职能边界,以政府、市场、社会作用的合法合理平衡,加上企业的自治自律,实现社会共治。

“证照分离”的基本含义“证照分离”即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的一种登记制度。

先赋予市场主体资格,而后申请相关的经营资格,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

“证照分离”,商主体设立更便利,能够更好地区分行政登记与行政许可,把商主体的经营自主权还给商主体本身,从而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这也是商事登记的本义。

实行“证照分离”的必要性有效破解“先照后证”改革后面临的问题。

实施“先照后证”,取得主体资格的门槛降低。

但办证从办照前转到办照后,仅是一种平行位移,办证标准、条件、程序没变,申请人原本希望获得主体资格后更为便利地取得许可经营资格的希望落空,呈现出“大门敞开,二门是玻璃门”的“欲进不能、欲罢不忍”的状态。

实际上,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不仅是办理顺序的调整,而是体现了商事制度改革的便利化要义。

一般而言,主体资格确立后,是否经营许可项目有几种可能:一是获得许可后开展经营;二是暂时不符合条件,暂不经营;三是经营无须许可的经营项目;四是获得许可证后也不经营;五是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

显然,只有最后一种情形才需要许可部门实施监管,并通报关联部门。

对第二、第三种情形,并不必然导致办理许可证。

证照分离改革探析

证照分离改革探析

证照分离改革探析作者:武晶来源:《青年与社会》2019年第32期摘要:“证照分离”改革是促进商事体制改革的必要举措之一,也是激发市场活力的一次有益尝试。

文章拟通过总结各试点地区在改革中遇到的一些阻碍,从立法、行政、市场主体三方面对改革中的阻碍进行分析并针对此提出建议。

关键词:证照分离;市场监管;立法保障;依法行政一、证照分离改革的必要性在当今世界中经济全球化愈来愈激烈,营商环境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

我国想要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必须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此才能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营商环境评估中,证照分离改革属于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办证难”的问题,最大限度的提升企业满意度,调动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和积极性,并实现营商环境的有效改善。

在“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之前,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在工商登记之前设置审批,并规定了一些较为严苛的条件。

然而,在获得营业执照之前,由于身份不明,企业在筹资和签订合同方面面临诸多障碍,往往难以具备经营许可证设定的条件,而领取营业执照要求必须先具备这些许可条件,于是陷入互为前提的死结,极大地影响了效率,也不适应现阶段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

“证照分离”将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分开,先给予市场主体资格,再申请相关的业务资格,可以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二、证照分离的发展现状2015年12月,上海浦东新区作为试点地区开始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2018年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了《关于在全国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各地积极进行配合,改革工作有了很大成效。

北京市为进一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从清理各类规范性许可证、加强过程中的岗位监管、加快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四个方面实施和完善了“证照分離”,取得了有效成效。

2017年开始,福州市也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在改革过程中,大大减少了审批项目和环节,简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企业运营效率,加强了事后监管。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现阶段实施情况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现阶段实施情况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现阶段实施情况“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现阶段实施情况今年4月1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正式实施以来,在国务院各部委的支持、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浦东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下,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运行平稳。

通过组织调查,听取部门和企业意见,现将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建议报告如下:一、实施情况1、改革举措全面实施。

根据国务院《总体方案》,“证照分离”改革的116个事项中,国家部委和市级部门进行操作的有65项,浦东新区操作的有51项。

自试点实施来,浦东新区根据取消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等五种改革举措的要求,调整格式文本近百件,除法律法规需要调整外,全面启动新的审批办理程序对外受理,更新办事指南向社会发布,组织召开部门推进会和政策解读会,建立信息沟通和督查推进机制,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2、集中审批方便企业。

以“证照分离”改革为契机,按照“多部门集中为原则,分散独立为例外”的要求,推动许可证审批部门服务窗口向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作为该部门所有审批职能唯一对外窗口机构。

实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一门办结”的办事流程,禁止“体外”运行,简化办事的中间环节。

目前,浦东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15个部门,除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饮经营许可、公安局、农委改革事项在基层所受理外,其他改革事项都正在或已在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

3、咨询受理平稳上升。

商事制度改革和“先照后证”改革后,浦东企业登记注册快速增加,要求办理许可证数量上升。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出,一定程度缓解了企业办证难的问题,试点实施20天,咨询受理量逐步增加,截止目前咨询量达到8699人次,受理量达到2908件,其中核发备案书321件,包括第一张《小餐饮备案通知书》、第一张《营业性棋牌备案通知书》、第一张《加工贸易合同备案通知书》;作出告知承诺决定333件,主要涉及公共场所卫生、建筑资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出版印刷等领域。

证照分离”中的问题和思考

证照分离”中的问题和思考

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探索,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5年12月2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希望浦东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背景下大胆改、大胆试,积极探索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实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得更优”的目标。

近期,区委办第三期青年干部能力特训营就“证照分离”改革中51个涉及区级事权的事项进展进行了跟踪调研,实地走访听取区审改办和15家相关委办局的意见,广泛了解服务对象、企业、市民的感受,学习研究福建、广东等地商事制度改革的情况。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总体情况根据国务院的批复,2016年4月1日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共涉及116个事项,其中国家级和市级实施项目65个;浦东新区实施项目51个,涉及15个部门。

自改革实施以来,51个区级事权的事项已全部落地,截至7月底,咨询量达到3.4万余人次,受理量1.5万余件。

在改革过程中,新区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加快推进、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展现了浦东作为“排头兵中的排头兵、先行者中的先行者”的精神和劲头。

步调一致,落实有力。

改革任务下达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审改办牵头研究制定了《浦东新区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推进方案》,细化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15家委办局针对五类改革具体要求,逐一形成改革方案,调整优化各项办理流程、操作细则和格式文书近百件,并同步制定每个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确保改革自4月1日起顺利实施。

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各部门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尤其在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制定、市级部门新下放事项审批、新生事物的审批与监管、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及时听取上级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各部门主动跨前、积极会商,比如“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事项,区人保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多次专题研究,梳理衔接流程、工作机制和注意事项,明确各方分工和职责。

证照分离改革探析

证照分离改革探析

证照分离改革探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数量急剧增加,经济活动日益复杂。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证照分离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中国国家探索出了证照分离改革这一重要举措。

证照分离改革是指将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和行政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与他们的经营主体资质证等其他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分离,使企业能够更加便捷和自由地进行经营活动。

证照分离改革的目的在于减少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尽量降低行政审批的成本和时间,提升投资环境的透明度和效率。

证照分离改革的关键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在过去,政府主导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行政审批体系庞大而复杂,使得企业办理手续繁琐。

而如今,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从过去的“办事者”转变为“服务者”,以方便企业发展为出发点,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服务。

在证照分离改革中,立法和政策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家对于企业的经营许可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推出了“放管服”改革,即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企业设立手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等。

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些政策,国家还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政策的落地和执行。

除了政策因素之外,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为证照分离改革提供了支持。

通过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企业可以通过在线提交申请和查询企业资质等信息,避免了传统的面对面办理手续,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国家还推出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对企业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估,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证照分离改革还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对于改革的推行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存在思想观念上的僵化。

一些行业对于放宽市场准入保持保守态度,担心竞争加剧和市场份额的减少。

一些企业自身对于改革的适应能力有限,缺乏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力。

证照分离改革是中国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而进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政策和信息技术的创新,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服务,推动市场的规范和经济的繁荣。

证照分离整改情况汇报

证照分离整改情况汇报

证照分离整改情况汇报近期,我们对公司的证照分离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对公司所有部门的证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整理,确保每一份证照都能够清晰地与对应的业务进行关联。

在此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证照与业务不符合的情况,我们立即对这些证照进行了修正和更新,确保了证照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其次,针对证照分离的问题,我们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了更加完善的证照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工,我们有效地解决了部门之间证照信息共享不畅的问题,确保了证照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共享。

另外,我们还加强了对员工的证照培训和管理,提高了员工对证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培训,我们让员工了解到证照分离对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重要性,增强了他们对证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公司的证照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和优化,完善了证照信息的录入、查询和更新功能,提高了证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证照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了证照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通过这次证照分离整改工作,我们有效地解决了证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证照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和长远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证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证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我们也将不断完善证照管理制度,提高证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通过这次证照分离整改工作,我们相信公司的证照管理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我们也期待着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与各位共同努力,共同见证公司的腾飞和成长。

谢谢大家!。

证照分离 管理措施

证照分离 管理措施

证照分离管理措施证照分离管理措施引言证照分离是一种管理措施,旨在将企业所需要的各种证照与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有效分离,以提高证照的管理效率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本文将介绍证照分离的相关概念和原则,并探讨一些实施证照分离的管理措施。

1. 证照分离的概念和原则1.1 概念证照分离是指将企业所需要的各种证照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一部分为证照管理部门负责,另一部分为企业经营部门负责。

证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证照的申请、管理和监督,而企业经营部门则负责根据证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

1.2 原则- 分工明确:证照管理部门和企业经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应明确划分,确保各自的工作职责不重叠,协同配合。

- 安全保密:证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证照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证照被盗用或泄露,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 信息共享:证照管理部门和企业经营部门应建立起信息共享的机制,确保双方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的证照信息。

- 风险控制:证照管理部门应对企业经营部门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风险控制,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

2. 实施证照分离的管理措施2.1 建立证照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证照管理部门是实施证照分离的关键一环。

证照管理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证照的申请、管理和监督工作。

该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流程,确保证照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2 制定证照管理制度证照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证照管理制度,包括证照的申请流程、审批机制、登记记录等。

该制度应明确规定证照的有效期和更新要求,以及证照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确保证照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3 建立证照档案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证照档案管理系统是实施证照分离的重要手段。

证照管理部门应建立与企业经营部门相关的证照档案,确保证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该系统应具备数据存储、查询、更新和备份功能,方便证照的管理和使用。

2.4 企业经营部门的合规培训为了确保企业经营部门能够依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证照管理部门应对企业经营部门进行相关的合规培训。

证照分离消防情况汇报

证照分离消防情况汇报

证照分离消防情况汇报消防情况汇报。

根据公司要求,我对本部门的消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现将汇报如下:一、证照分离情况。

经过核查,本部门的消防证照分离情况严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具体表现为消防设施使用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等证照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部分证照甚至已经过期。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加大了火灾发生的风险。

二、消防设施情况。

针对消防设施的情况,我对本部门的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发现部分灭火器、消防水带等设施已经超过了使用寿命,需要进行更换和更新。

另外,部分应急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消防通道被占用等现象也比较普遍。

这些情况严重影响了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应急疏散效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员工消防意识。

在对员工进行消防意识培训的过程中,我发现部分员工对于消防知识的了解程度不够,对于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

另外,部分员工对于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位置不够熟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需要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四、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1. 加强证照管理,及时更新和完善消防证照,确保证照分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2. 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和更换,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3. 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逃生意识。

以上就是我对本部门消防情况的汇报,希望公司能够重视并支持我们的改进措施,共同维护好公司的消防安全。

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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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证照分离”几个关键问题分析“环球同此凉热”。

营商环境竞争力的全球角逐,已然日趋白热化。

美国大幅减税和减轻监管负担,我国则力推“放管服”改革,其中一项重要举措,便是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率先推行以大幅削减行政许可、打造智慧监管为目标的“证照分离”改革。

“证照分离”是什么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此句用于解读政府政策与民众感受度之间的关系,同样生动贴切。

政府诸多政策推出后,要让民众真切感受到改革的红利,除了措施本身切中肯綮之外,去繁从简,以接地气的方式解读和宣讲政策,同样非常重要。

“证照分离”即属此类。

目前,别说老百姓,就是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也有很多人不理解“证照分离”的真正含义。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要求,在深入总结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成熟做法。

试点期为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这是上海市在输出自贸区三周年改革试点经验之后,再一次完成制度输出。

什么是“证照分离”?学习总理最近的讲话,有利于理解这一概念。

在2018年1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的关键!李克强总理指着会议材料中推进“证照分离”有关具体事项表一一分析:我国当前正在大力发展新动能,创新商业模式,但此前许多规定把企业应有的设备数量甚至使用年限规定得死死的,这些规定在今天真的还有必要吗?另外这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两年一次复核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们看到的大量情况是,只要遇到检查就提前打扫得干干净净,其余很多时候群众反映的问题却往往视而不见,这种监管方式真的有效吗?他指出,正是因为这些形形色色的“证”,不仅制约了企业发展,事实上也分散了政府的监管能力。

当前“证照分离”的关键,是大力推进“照后减证”。

政府要把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划划重点。

总理的这番话,把“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旨点得相当通透。

第一,重在解决“准入却不准营”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指,市场主体资格(准入)与经营资格(准营)存在背离,都领营业执照了,却还不让开张营业。

第二,政府要从惯性的“资质监管”,走向“行为监管”。

发了许可证,并不等同于管好了经营行为。

第三,“证照分离”改革须循序渐进。

对于上海而言,现在已从“先照后证”到了“照后减证”的阶段。

总体来说,“证照分离”改革的目标是,要从习惯于发证,转向习惯于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现智慧监管。

看来,“证照分离”确实内涵丰富,要从法理上讲清楚,还是不忘初心,从其本原入手吧!“证照分离”的本质是“先照后证”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

所谓“照”,是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则是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在“证照分离”改革之前,许多行业主管部门将自己的审批置于工商登记之前,且规定了很多严格的条件。

举例来说,要开一家餐馆,必须先到食药监部门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然后才能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然而,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前,因身份不明,在资金筹措、员工招募、合同签订等方面面临诸多障碍,往往难以具备经营许可证设定的条件,而领取营业执照要求必须先具备这些许可条件,于是陷入互为条件的死结,极大地影响了效率。

风起于青萍之末。

2013年,上海自贸区建立以来,率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成为其中的重中之重。

也就是说,只要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的生产经营活动,例如,可以采购原材料、招聘员工、办理贷款等。

市场主体如果想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为了落实这一改革措施,浦东新区全面推行“双告知、一承诺、双反馈”的做法。

也就是说,对于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告知市场主体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办理后置审批事项,并把企业主体信息推送给相关审批部门;市场主体作出承诺后,必须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后置审批许可;审批部门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举例来说,A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音像制作单位营业执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把信息推送给新闻出版部门,并告知A到新闻出版部门办理许可。

这样,A的主体信息就留存于新闻出版部门,不用重新提供。

此后,新闻出版部门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双反馈”,即是否收到A的申请审批信息以及是否完成审批。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收到这些信息后,可以进行公示,如此闭环,打造了信息共享的基础。

从“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商事制度改革的一小步,营商环境优化一大步,更是“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生动体现。

就法理而言,企业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的法律内涵完全不同。

企业获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法律主体资格,并同时具备一般的营业资格。

对此,《民法总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均有明文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也在操作层面予以细化规定。

当然,特殊的营业资格,还须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取得特殊的权利能力后方才具备。

企业主体资格与特殊营业资格相分离,有利于解决实践层面的诸多疑难问题。

例如,餐饮企业存在严重违法情形,被吊销许可证,丧失的正是特殊的权利能力(餐饮经营资格),而其营业执照仍然存在,可以从事一般的经营活动,如清偿欠款等。

只有在清算完毕,被注销营业执照之后,其主体资格才算灭失。

当然,此番改革,绝不止步于“先照后证”。

许可证的削减与监管方式的变革,才是改革的重中之重。

这也是总理所说的“照后减证”。

“证照分离”的目标是“照后减证” 迄今为止,浦东新区的“证照分离”改革,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2015年12月国务院原则通过《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函〔2015〕222号)为标志。

该复函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按照方案要求,浦东新区对116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根据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

一是取消审批。

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包括取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取消刻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等。

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

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产业政策制定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如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

以上两项改革,都是直接取消审批,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市场获得感最为真切。

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于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音像制作单位变更名称等。

四是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

五是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审批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

第二阶段,以2017年10月上海市政府印发《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为标志。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清理各类许可,删繁就简,激发市场活力。

其改革重点包括:一是清理规范各类许可。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地方实际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包括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培育壮大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规范的引导作用等。

二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逐项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探索完善监管措施;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

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共享。

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四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

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总之,“证照分离”改革的最后目标,就是让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少审批,更不得以批代管,要多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通过精准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运用法治资源引领和保障改革在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时代背景下,法治与改革,向来是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特别是在这项前所未有的改革中,更要用好用足甚至创造性地运用法制资源。

“证照分离”的法治保障工作,大体说来包括三个层面:其一,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

在这项改革进程中,取消审批和审批改为备案这两种形式涉及法律法规的调整问题。

早在第一阶段,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即对这些事项的法律依据作了逐项梳理,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

其中,4项取消的行政审批和2项改为备案管理的行政审批涉及11部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相关规定,需要向国务院作出专门请示。

为此,上海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在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请示》《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规定的目录》等文件,并多次赴国务院法制办进行汇报沟通。

2015年12月30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向国务院请示在浦东新区暂时调整实施《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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