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建筑工程安全】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本细则是为了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所有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确保施工期间人员的安全和铁路设施的完整。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开始前,向铁路管理部门提交详细的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和评估,制定施工方案,并向铁路管理部门报备。
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采购必要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并进行充分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5. 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管制和合作顺利进行。
三、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施工,严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变更施工计划和方案。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如拆除安全设施、跨越铁路线进行施工等。
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并通过合理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4.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并及时清除堆放的材料和垃圾,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5.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提供足够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四、施工结束及安全验收1.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整理和清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清洁。
2.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结束后没有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3. 施工单位必须向铁路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报告和安全验收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验收。
4. 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细则的施工单位,铁路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停工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 引言铁路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旨在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运营,避免因施工和管理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和影响运输服务的发生。
本文旨在明确铁路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为运营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操作指引。
2. 施工管理2.1 施工前准备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勘查,明确施工区域的情况,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方法、保护措施等,必须保证施工计划能够规避安全隐患,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期间,应指定施工现场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必须划设安全防护区域,并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保障列车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在铁路营业线施工中,禁止使用会对线路电气设备造成电磁干扰的电器设备,如电钻等。
同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因施工操作而对自身和他人造成伤害。
2.3 施工后清理施工完成后,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
施工废料、杂物等必须妥善处理,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
同时,应及时恢复线路设备、地面和道路等,确保施工过程中对营业线设备和周围环境未造成损坏。
3. 安全管理3.1 安全监测铁路营业线设备的安全监测是保证列车运行和线路安全的重要手段。
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线路设备的运行正常,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作出预防和处理措施。
3.2 安全培训施工人员和运营单位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关铁路安全培训,了解营业线设备的构造、使用、维护和保养等基本知识,掌握施工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3 应急措施铁路运输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对应急响应、信息传递等处理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考核,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4. 结束语铁路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是铁路运输安全和高效运营的必要保障,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将其视为重中之重,负责任地开展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铁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工程和既有线改造工程。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共同参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如施工场地布置、临时设施建设等;(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安全防护设施等;(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如高空作业、隧道施工、爆破作业等;(四)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铁路建设单位审批。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及相关作业。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营业线施工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第二章施工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施工计划的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安排的原则。
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第九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条对于高风险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施工分类(一)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2、维修作业包括:(1)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2)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二)按照对行车影响的程度,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主要干线封锁 3 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业线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和工期要求,提前提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
2、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三)施工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以及国家铁路非控股但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高速铁路具体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七条施工项目。
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包神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原神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神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神华运( )第4号)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管内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第三条术语定义(一)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三)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
(四)集中修是集中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在短时期内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
第四条本细则将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分为正线和其它线路进行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等级、组织机构、方案审核、计划编制与审批、集中修和天窗修组织实施、安全协议签订等内容,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最大限度地降低工运矛盾。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八条施工项目包括:(一)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以及国家铁路非控股但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 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高速铁路具体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七条施工项目。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为加强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车身、人员安全,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管理3.1 施工前的准备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铁路公司申请工程施工资质及验收,确认施工方案,并提交有效保险证明。
3.2 施工中的人员管理3.2.1 总体要求•施工单位应将施工人员的情况报告铁路公司,并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开展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安全管理计划,并根据铁路公司的要求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管。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工时记录和考勤管理。
3.2.2 在施工区域内的人员管理•管理区域内不得有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单位应该设置有效的道口和卡口,对施工区域内的入口处进行管控。
•工作人员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检查,明确工作任务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为防止车辆误入施工区域,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撤离区域并加强标识。
•施工组织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控和巡查,特别是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工具设备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减少安全隐患。
3.3 施工中的设备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对设施和工具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施工单位应要求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前,进行清洗消毒以减少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应对车辆进行专业的保养和维护,以保证设备的使用效果。
四、安全管理4.1 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应组织定期的安全会议,并记录会议内容。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重点是针对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进行宣传。
4.2 人员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监管,进行督查和劝阻。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铁路公司。
•施工企业应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铁路公司。
4.3 设备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铁路是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营业线是铁路网络的重要补充和支撑。
铁路营业线在铁路系统中处于次要位置,但也为铁路运输提供了便捷的配套服务。
由于铁路营业线的特殊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关键,需要制定出施工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确保施工安全不断提升。
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的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
三、管理机构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施工单位应当成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施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岗位人员对自己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过程进行管控,促进安全行为的养成和安全意识的提高。
四、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项目进行周密调研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施工工艺和现场安全措施。
2.施工单位应当确定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标准规范,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提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纠正意见,确保施工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五、现场安全措施1.施工单位应当划定危险区域并告知现场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在安全区域内进行施工。
2.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的监管和控制,格外注意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3.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工人的安全。
六、施工结束后1.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包括对施工场地、材料存放区、施工道路等设施进行整理和修复。
2.施工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验收顺利通过后方可移交其他负责人或者使用单位。
如有安全问题,需进行重新整改完毕。
3.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反思,不断提升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安全不断提升。
七、总结本实施细则的出台,旨在规范铁路营业线的工程施工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以提升施工安全水平和质量,保障铁路营业线的可持续发展。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手段之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铁路的安全运行,同时适应市场需求,铁路局在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实施细则。
一、营业线施工管理1. 施工前准备营业线施工前,需提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在铁路局指定的施工前会议上进行审核和讨论,由铁路局委派专人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施工现场指定安全交底负责人。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要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进行设置,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同时,要对施工场地、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进行地毯式检查,严格控制进出施工区域,确保施工现场无人员进出。
3. 施工过程管控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严格控制车辆、工程设备等的进出,确保施工现场的设施和设备得到妥善保护,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事故。
同时,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物质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4. 施工结束后验收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深入的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要及时向铁路局进行汇报,并提交相应的施工资料,以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二、铁路局营业线安全管理1. 人员安全管理铁路局在营业线安全管理方面,要做好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和考核,对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及时处置,避免人员伤亡。
2. 设备安全管理设备是施工的重要保障,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铁路局要建设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对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3. 环境安全管理营业线施工环境安全观察和环境保护工作同样重要,铁路局对施工现场逐步产生的噪声、灰尘、废弃物等都要进行深入观察,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4. 信息安全管理铁路局要对营业线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计算机、移动设备等进行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施工组织与管理1.明确责任:明确施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组织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人员配备、施工设备使用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确保施工工序合理、有序进行。
3.施工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确定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划分和临时交通组织等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4.施工现场管理: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包括施工人员进出管理、施工设备维护管理和现场巡查等,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
5.安全培训:组织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包括作业技能培训、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安全防护设施与装备1.临时道路:设置临时道路,确保施工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并加强路面标线和警示标志的设置,引导交通流向。
2.安全防护栏杆:在施工危险区域周围设置合适的安全防护栏杆,防止行人误入和防止施工设备滑落等。
3.防护网和安全网:在高空作业区域设置防护网和安全网,防止施工人员坠落,确保其安全。
4.安全警示标志:根据施工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5.安全工具和器材: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具和器材,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个人安全。
三、作业安全规范1.施工操作规程:编制施工操作规程,明确施工人员的作业步骤和操作要求,防止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2.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危险源带来的安全风险。
3.用电安全:遵循用电安全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行,防止电气触电事故的发生。
4.防火措施:设置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制定消防预案,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施工安全检查与整改1.日常巡查: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定期检查:定期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对施工组织、施工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引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过程及安全管理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铁路管理单位以及相关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施工计划与组织第一节施工计划1.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期限、施工方式等内容。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向铁路管理单位提交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3.施工计划必须考虑到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施工期间必须确保铁路线路的畅通和运输列车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施工组织1.施工单位必须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2.施工单位应分配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与铁路管理单位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作业不影响铁路运输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一节安全培训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施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节施工设备和材料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2.施工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节施工现场准备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防止因杂物滞留或堆放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操作要求第一节施工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施工措施。
2.施工作业必须符合铁路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安全防护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三节施工记录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包神铁路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包神铁路集团公司各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神华集团《中国神华能源公司铁路运输管理规程(试行)》(中国神华运(2013)515号)和《神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神华运(2014)第4号)规定,结合包神铁路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包神铁路集团公司管内各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主要施工和维修项目见本办法附件1)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包神铁路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综合天窗,综合天窗以接触网检修作业为主,其它影响行车的施工、维修作业全部安排在综合天窗内进行,天窗安排如下:1.包神北线:万南—巴图塔(不含)、万南南场(不含)—煤制烯烃段实行集中修+天窗修相结合的模式,即:(1)北线集中修:春、秋两季各安排1次集中修综合天窗,为减少施工作业对运输生产的影响,保持与呼和浩特铁路局集中修时间同步,每次集中修15天,每天3小时。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包括铁路基建、更新改造、大中修、维修及与营业线相关的涉铁工程等。
二、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提前提报施工计划,包括月度施工计划、临时施工计划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审批。
2、施工计划应明确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关键信息,确保计划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施工单位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三)施工协调管理1、公司成立施工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协调小组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议,通报施工进度、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一)风险识别与评估1、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风险评估应考虑施工对营业线设备、行车组织、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施工方案优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人员培训等。
2、风险控制措施应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确保有效落实。
四、施工安全防护(一)防护人员设置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影响范围,合理设置防护人员,明确防护职责和工作流程。
2、防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防护设施设置1、在施工地点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如警示标志、隔离栅栏、限高架等,确保施工区域与营业线有效隔离。
2、防护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以及国家铁路非控股但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 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高速铁路具体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七条施工项目。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为一份可能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例:1. 目的与范围:1.1 本细则旨在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活动与列车运行安全和线路设备的可靠性。
1.2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在铁路营业线进行施工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2. 施工申报和审批2.1 施工单位应提前书面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影响范围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2.2 相关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施工申报后及时进行审核,根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判断施工计划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作出相应的批准或调整意见。
3. 施工组织与管理3.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权限,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2 施工现场应划定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3.3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方案,明确施工工序和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 施工期间列车运行安全保障4.1 施工单位应与相关运营单位密切协作,及时了解列车运行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列车运行的影响。
4.2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现场监控,及时清理施工区域内的障碍物,保持铁路线路的畅通。
4.3 如需对线路进行临时封闭或限制通行,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相关运营单位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5. 安全措施和紧急预案5.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备。
5.2 安全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疏导交通、培训施工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划定施工区域等。
5.3 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抢险等情况的处理方法和应急联系人。
6. 安全监督和评估6.1 相关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铁路营业线施工活动的安全进行监督和评估。
6.2 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整改情况。
精编【建筑工程安全】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安全】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我局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适应铁路大面积提速的要求,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凡在我局营业线施工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路局制定的规程、标准、规范、规则、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和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4条路局运输部门要加强施工条件下的行车组织,严格执行《技规》、《行规》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落实好非正常条件下的行车办法,安监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研究制定本业务系统的细化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确保营业线施工管理有序、安全可控。
第5条凡在我局营业线施工的各单位(非我局管理的施工单位,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向其传达)均应执行本办法;局外施工企业必须熟知本细则,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相关知识考试,通过考试的方可承担施工项目。
二、施工管理基本规定第6条实行营业线施工许可证制度,见附件1。
凡需在我局营业线上进行施工的局外施工单位,必须取得《营业线施工许可证》后方准开工,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局外施工单位一律不准上道施工。
(建筑工程安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精编
(建筑工程安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管内各单位:现将总公司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中铁程工[2004]1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集团公司已发布文件《关于发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铁九局程发[2004]115号)文第5.10.1条,于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执行标准改为铁办[2004]29号。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二OO四年五月八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文件中铁程工[2004]156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集团XX公司(工程局):现将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铁办[2004]29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二OO四年四月六日铁道部文件铁办[2004]29号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铁路局,铁科院,鉴定、工程、建设开发中心,地方铁路协会:现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行,部原《印发〈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的通知》(铁办[2001]14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OO四年三月十五日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为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特别是提速列车安全的需要,进壹步规范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壹、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于首位1、营业线施工系指动用营业线设备及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主要包括:增建复线、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穿跨营业线的建筑物施工、邻近营业线爆破、于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自动闭塞、电气集中、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使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的线路作业;其它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线路、路基、桥梁、隧道、通信、信号、房建、牵引供电接触网、电力贯通线的维修,材料、机具于线路上搬运,于线路上卸碴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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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包神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原神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神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神华运(2014)第4号)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管内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第三条术语定义(一)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三)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
(四)集中修是集中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在短时期内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
第四条本细则将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分为正线和其他线路进行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等级、组织机构、方案审核、计划编制与审批、集中修和天窗修组织实施、安全协议签订等内容,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最大限度地降低工运矛盾。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八条施工项目包括:(一)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二)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三)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四)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五)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
(六)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七)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
(八)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
本细则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音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
(九)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十)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
(十一)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十二)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
(十三)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
(十四)其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和稳定、设备使用的施工。
第九条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
铁路维修作业项目见附件1。
第三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十条天窗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规定如下:(一)铁路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240分钟。
(二)铁路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三)包神北线即万水泉南站(含万水泉南站南场—煤制烯烃段)—沙沙圪台(不含)段、甘泉线和塔韩线由集团公司根据运输计划和施工任务合理设置天窗,满足施工和维修需求;根据现场实际,可安排集中修、接触网停电和不停电矩形天窗,甘泉线天窗开行区段和时间由调度指挥中心根据作业需求提前12小时告知甘泉公司。
(四)包神南线即沙沙圪台—神东段、巴准线根据施工工作量以及气候变化特点合理安排每月天窗次数和时间;因施工和维修需要,可根据工作量向国家能源集团运输管理部申请增开天窗。
(五)天窗一经安排,原则上不再变更。
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天窗时,包神北线、甘泉线和塔韩线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包神南线和巴准线由国家能源集团运输管理部批准;因特殊原因需取消包神南线和巴准线天窗时,需经国家能源集团运输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国家能源集团运输调度室(以下简称运输调度室)以调度命令下达。
第十一条包神线、巴准线和塔韩线装车站、专用线及走行线(布尔台和泰一亨走行线除外)维修作业,车站值班员在征得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后,车站合理给点作业,列车调度员不再下令;需接触网停电作业或停电配合作业的项目,须纳入正常停电天窗内实施。
甘泉线除区间和正线(含正线的道岔)以外的维修作业,车站值班员在征得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后,车站合理给点作业,列车调度员不再下令。
第十二条开通电气化的线路,如进行仅影响站内部分线路或道岔等设备、且不需接触网停电的连续施工时,可根据车流情况,采取封锁设备的方式安排施工。
第十三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严格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一个区间(或双线一个区间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单线一个区段(或双线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具体施工慢行区段划分见附件2)。
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
针对施工需要,编制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
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
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第十四条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
进行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和路基处理等施工时,在运行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窗时间,但须经运输生产部或国家能源集团运输管理部批准。
第四章营业线施工等级的划分第十五条铁路施工等级按照对运输的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Ⅰ级施工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的各项施工。
2.未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但对列车运行影响超出核减对数的施工。
3.未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但需要调整列车编组计划或调整车流径路、货物列车牵引定数的施工。
4.需要调整图定跨公司(局)列车开行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5.需要编制跨公司(局)分号列车运行图的施工。
6.非天窗时间内正线、双线之一线需封锁1小时以上或中断双线行车30分钟以上的施工。
7.中断正线行车通信业务影响分界口列车运行中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8.中断跨公司(局)行车通信业务的施工。
(二)Ⅱ级施工1.图定天窗时间内影响范围未超出核减对数的各项施工。
2.图定天窗时间内不需要调整列车编组计划或调整车流径路、货物列车牵引定数的施工。
3.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公司(局)列车开行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需要编制本公司分号列车运行图的施工。
5.非天窗时间内正线、双线之一线需封锁1小时及其以下或中断双线行车30分钟及其以下的施工。
6.中断正线行车通信业务不影响分界口列车运行中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三)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十六条维修等级分为二级。
铁路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Ⅰ级和Ⅱ级维修。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十七条为强化天窗管理,集团公司成立由分管运输副总经理、有关分管(安全、工程和专业)领导担任天窗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运输生产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科技信息部、调度指挥中心、子分公司、建设、设计和施工及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的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作业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质量。
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和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天窗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施工和维修天窗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子分公司成立相应的施工协调小组。
(一)I级施工由集团公司分管运输副总经理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集团有关分管(安全、专业)领导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运输生产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科技信息部、调度指挥中心、子分公司、建设、设计和施工及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Ⅱ级施工由子分公司分管运输副总经理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分管(安全、专业)副总经理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子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相关站区和专业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建设、设计和施工及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因Ⅱ级施工较多等原因,协调小组组长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可委托站区主任(专业副主任或折返段主任)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负责。
(三)Ⅲ级施工由站区主任(机务折返段主任)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专业副主任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车站、工区、建设和施工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第十九条各级施工协调小组的具体职责:(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和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二)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单位临时发生的问题。
(三)负责组织召开天窗预想会、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
(四)负责审核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等,其中Ⅱ级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查。
第二十条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一)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职)担当。
(二)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副主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