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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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规范分类

医院感染规范分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84号
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空气净化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WS/T368-2012
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空气净化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394-2012
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空气净化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卫医政发(2009)90号
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重点部门感染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
卫办医政发(2010)62号
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重点部门感染
《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管理》
卫办医政发(2010)100号
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重点部门感染
《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消毒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367-2012
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消毒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卫医发(2004)100号
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消毒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WS/T310.1-2009
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消毒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及技术操作规范》
消毒
《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
GB 27948-2011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消毒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
GB 27952-2011
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3-2020)标准解读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3-2020)标准解读

‘环境卫生学杂志“2020年10月第10卷第5期㊀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Hygiene Oct.2020,Vol.10No.5ʌ标准指南ɔ‘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3-2020)标准解读张海霞㊀王茜㊀崔玉杰㊀孙克勤㊀孙印旗㊀陈素良㊀韩艳淑作者简介:张海霞,主管医师,从事消毒工作作者单位: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细菌病防治与消毒所联系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97号;邮编:050021;Email :zhx.196@ 通信作者:陈素良,主任医师,从事传染病防控与消毒工作;Email :chensuliang@摘要:‘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3-2020)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9日联合批准发布,2020年11月1日开始实施㊂‘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3-2020)系由‘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3-2011)修订而来,本文解读‘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3-2020)的主要修订内容,以使相关人员及时准确地了解该标准并推动其实施㊂关键词: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标准解读中图分类号:R187DOI :10.13421/ki.hjwsxzz.2020.05.016Interpretation of General Requirements on Disinfectant forInfectious Focus (GB 27953-2020)ZHAGN Haixia,WANG Qian,CUI Yujie,SUN Keqin,SUN Yinqi,CHEN Suliang,HAN Yanshu㊀㊀Abstract :The standard of General Requirements on Disinfectant for Infectious Focus (GB 27953-2020)wasjointly approved and issued by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China on April 9,2020and will be implemented since November 1,2020.General Requirements on Disinfectant forInfectious Focus (GB 27953-2020)was revised from Hygienic Requirements of Disinfectant for Infectious Focus (GB27953-2011).This interprets the main revised contents of GB 27953-2020so as to help the relevant personnel un-derstand the new standard timely and accurately and pronote its implementation.Key words :infectious focus,disinfectant,general requirements,standard interpretation㊀㊀‘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3-2020)由2011年12月30日发布的‘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3-2011)[1]修订而来㊂新修订标准于2020年4月9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发布,2020年11月1日开始实施㊂本文从标准修订的背景㊁标准介绍及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㊂1㊀修订背景‘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3-2011)[1]是原卫生部2006年制定计划,2009年起草完成,2011年颁布,2012年实施㊂近年来随着传染病新形势的发展和单病种尤其是重大传染病现场消毒处理规范的出台,特别是一些消毒剂和消毒方法相关国标的不断修订,‘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3-2011)[1]已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对其进行修订非常必要㊂为此,2015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对‘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3-2011)[1]进行修订,以指导疫源地消毒剂的规范管理㊂2㊀标准内容标准正文共八章,分别是第一章范围,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用于传染病疫源地消毒的消毒剂原料要求㊁技术要求㊁检验方法㊁使用方法和标识㊁标㊃205㊃‘环境卫生学杂志“2020年10月第10卷第5期㊀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Hygiene Oct.2020,Vol.10No.5签和说明书;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包括‘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㊁‘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㊁‘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4个文件[2-5];第三章术语和定义,包括疫源地㊁疫源地消毒㊁随时消毒㊁终末消毒和疫源地消毒剂5个术语及其定义;第四章原料要求,对用于生产消毒剂主要杀菌成分和辅料的原料及生产用水均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五章技术要求,包括对消毒剂的有效成分含量㊁实验室杀灭微生物效果㊁消毒效果评价和毒理学安全性的要求;第六章检验方法,包括理化指标㊁杀灭微生物效果和毒理学检验;第七章使用方法,详细介绍了常用疫源地消毒剂的选择和具体使用方法;第八章标签和说明书,对疫源地消毒剂的标签和说明书提出要求,并强调了个人防护和保护环境等8项注意事项㊂3 修订内容解读3.1㊀名称和结构标准名称由‘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更名为‘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㊂根据国家卫计委标委会关于对通用要求编写的意见,标准正文增加了 原料要求 一章,由原标准第四章的技术要求,修订为原料要求;删除了原标准第五章的常用消毒剂,修订为技术要求;修改了原标准第八章的注意事项,并将标签说明书要求纳入,修订为第八章标签和说明书;删除了原标准附录A(资料性附录),疫源地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㊂3.2㊀范围㊁规范性引用文件㊁定义和术语标准的范围修订为: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传染病疫源地消毒的消毒剂原料要求㊁技术要求㊁检验方法㊁使用方法㊁标签和说明书㊂本标准适用于对传染病疫源地消毒或对有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环境消毒的消毒剂 ㊂新增规范性引用文件‘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2]㊁‘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3]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5]㊂在名词术语中增加了疫源地㊁疫源地消毒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概念㊂对疫源地消毒剂定义做了文字修改㊂3.3㊀原料要求为便于日常监督管理,设专章第四章对原料提出要求,增加对生产用水的要求㊂删除了原标准4.1关于原料要求内容㊂3.4㊀技术要求技术要求由原来9项调整为5项,其中删除5项,修订4项㊂修订后标准的技术要求5.1删除了原标准4.2中对消毒剂感官性状的要求,明确了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的标识值范围为ʃ10%及其下降率范围不超过10%;5.2~5.4明确了消毒剂的实验室杀灭微生物效果㊁毒理学安全性和现场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效果的参考依据㊂其余删除项主要是重新调整,纳入注意事项中㊂3.5㊀检验方法检验方法规定了理化指标㊁杀灭微生物效果指标和毒理学检验方法的操作依据,本次修订在杀灭微生物效果指标中增加 传染病病原体(或目标微生物)的检测方法参照相关标准或检测技术规范 的要求㊂3.6㊀使用方法本次修订使用方法部分变化较大,删除原标准第5章常用消毒剂,将其内容作为修订后标准第7章,具体如下:3.6.1㊀疫源地消毒剂选择原则㊀近年来H7N9禽流感㊁埃博拉㊁中东呼吸综合征等新发传染病流行,为了满足新形势下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处理的需要,本次修订增加了对SARS-冠状病毒㊁MERS-冠状病毒㊁埃博拉病毒㊁H7N9禽流感病毒㊁鼠疫耶尔森菌和狂犬病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物消毒剂的选择要求㊂明确了特殊传染病病原体的污染物,需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应指南进行㊂考虑到一些经血传播且引发严重疾病的病原体(如乙型肝炎病毒㊁丙型肝炎病毒㊁丁型肝炎病毒㊁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的污染物易受到有机物影响,特别强调了此类病原体的污染物消毒宜选用高水平消毒剂㊂将麻风分枝杆菌从细菌繁殖体类别中调整到分支杆菌类别中㊂因本标准侧重于对疫源地环境的消毒,故修订时删除了原标准5.2.3中生活饮用水消毒㊁5.2.4中果蔬消毒和5.2.6手和皮肤消毒内容,删除原标准附录A中有关生活饮用水㊁果蔬㊁手和皮肤消毒相关内容㊂3.6.2㊀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㊀增加 用于朊病毒污染物的处理方法 ,明确了按照‘疫源地消毒总㊃305㊃‘环境卫生学杂志“2020年10月第10卷第5期㊀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Hygiene Oct.2020,Vol.10No.5则“(GB19193-2015)[1]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2]规定的方法㊂参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1]和各种消毒剂的卫生标准,修改了原标准附录A中部分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和消毒剂量,并将其纳入正文第七章,即修订为7.2常用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同时,删除了原标准的附录A,具体内容包括调整了用含氯消毒剂处理餐饮具中细菌繁殖体及亲脂病毒污染物的剂量和消毒衣物时的剂量;修订了含氯消毒剂处理污水时对余氯的要求;增加了过氧化物对泥土环境表面的细菌繁殖体及亲脂病毒污染物的处理方法;修订了胍类消毒剂和季铵盐类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作用时间㊂删除原标准附录A.4含碘消毒剂的使用方法㊁A.7醇类消毒剂的使用方法㊂3.7㊀标签和说明书、注意事项根据通用要求的框架结构要求增加了标签和说明书要求章节,修订为 8.1标签和说明书要求,按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㊂修订了注意事项,由原标准9项调整为8项,删除3项,新增2项,修订6项㊂新增 8.2.1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有效成分及含量㊁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㊁产品有效期和注意事项 和 8.2.7消毒剂的规格和包装宜便于现场消毒的应用 ㊂删除原标准中 8.1应符合相应消毒剂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注意事项,消毒剂不得口服 ㊁ 8.5空气消毒应在无人㊁密闭情况下进行,消毒后开窗通风 和 8.9本标准中提出的消毒剂使用剂量不适用于预防性消毒 ㊂修订原标准8.2和8.3并纳入8.2.2中;调整原标准8.4后纳入8.2.3中,并新增 如对朊病毒传染性材料㊁复用工具和其他材料,在消毒前应保持湿润 ;删除原标准技术要求4.5,并修改为 应选择理化性质稳定的消毒剂作为储备用消毒剂 纳入8.2.5中;将原标准技术要求中4.6与4.7合并为 对环境污染较轻,对消毒对象的损害较轻 ,纳入8.2.4中;原标准8.7中增加 也不得与含碘消毒剂或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如过氧化氢)㊁高锰酸钾㊁磺胺粉等同用 ,纳入8.2.6中㊂修订后的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㊁法规的要求相符,弥补了原标准条款的不足,可满足传染病疫源地消毒的需求,包括消毒剂使用的指引,新发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处理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疫源地消毒剂的开发和技术进步;规范疫源地消毒的行为,使疫源地消毒剂的选择使用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防止消毒剂的滥用和过度消毒㊂利益冲突㊀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参考文献[1]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27953-2011)[EB/OL].(2011-12-30)[2020-07-30].https:///item/%E7%96%AB%E6%BA%90%E5%9C%B0%E6%B6%88%E6%AF%92%E5%89%82%E5%8D%AB%E7%94%9F%E8%A6%81%E6%B1%82/20822538?fr=aladdin.[2]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In English: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General principle on disinfection for infectious focus(GB19193-2015)[S].Beijing:China Standard Press,2015.) [3]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In English:Min-istry of Health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Regulation ofdisinfection technique in healthcare settings(WS/T367-2012)[S].Beijing:China Standard Press,2012.)[4]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的通知:卫法监发 2002 282号[EB/OL].(2002-11-15)[2020-09-30]./zwgk/wtwj/201304/3a0121cba422455b93307f070b099cf2.shtml.[5]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卫监督发 2009 53号[EB/OL].(2009-06-09)[2020-07-20].http://www.nhc./bgt/s9510/200906/85d7ecc1648f4e25b148dee15909d582.shtml.㊃405㊃。

消毒技术规范2002

消毒技术规范2002

消毒技术规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二年十一月消毒技术规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二年十一月第一部分Part 1总则General Principle第二部分Part 2消毒产品检验技术规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testing disinfection Products第三部分Part 3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of Medicaland Health Structures第四部分Part 4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ofepidemic focus消毒技术规范目录第一部分总则1.1 引言 (1)1.2 适用范围 (1)1.3 术语 (1)1.4 消毒产品功效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3)1.4.1 消毒产品检验基本要求 (3)1.4.2 消毒产品理化检验基本要求 (7)1.4.3 消毒产品毒理学实验基本原则 (8)1.4.4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灭菌基本要求 (9)1.4.5 疫源地消毒基本要求 (12)第二部分消毒产品检验技术规范2.1 消毒产品消毒效果检验技术规范 (15)2.1.1 消毒剂杀微生物试验 (15)2.1.2 消毒剂模拟现场和现场消毒鉴定试验 (43)2.1.3 空气消毒效果鉴定试验 (53)2.1.4 水的消毒效果鉴定试验 (56)2.1.5 灭菌与消毒器械消毒功效鉴定试验 (62)2.1.6 灭菌与消毒指示器材鉴定试验 (75)2.1.7 灭菌医疗用品包装材料鉴定试验 (80)2.1.8 抗(抑)菌试验 (83)2.1.9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产品细菌和真菌污染的检测 (94)2.1.10 隐形眼镜护理液鉴定试验 (99)2.1.11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鉴定试验 (102)2.2 消毒产品理化检验技术规范 (109)2.2.1 消毒产品原料或单方制剂的测定法 (109)2.2.2 复方消毒产品有效成分含量测定的指导原则 (123)2.2.3 消毒产品稳定性测定 (124)2.3 消毒产品毒理学实验技术规范 (126)2.3.1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126)2.3.2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128)2.3.3 皮肤刺激试验 (129)2.3.4 急性眼刺激试验 (131)2.3.5 阴道黏膜刺激试验 (132)2.3.6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134)2.3.7 亚急性毒性试验 (135)2.3.8 致突变试验 (136)2.3.9 亚慢性毒性试验 (146)2.3.10 致畸胎试验 (147)2.3.11 慢性毒性试验 (148)2.3.12 致癌试验 (149)2.3.13 毒理学试验结果的最终判定 (150)第三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1 消毒与灭菌方法 (152)3.2 手术器械和用品的灭菌 (168)3.3 输注器材的灭菌 (169)3.4 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170)3.5 内镜的消毒灭菌 (171)3.6 医务人员手的消毒 (173)3.7 皮肤与黏膜的消毒 (174)3.8 医院室内空气的消毒 (175)3.9 餐具和卫生洁具的消毒 (176)3.10 物体和环境表面消毒 (178)3.11 检验相关物品的消毒 (179)3.12 口腔诊疗器具与环境的消毒与灭菌 (182)3.13 织物的消毒 (183)3.14 污水的消毒处理 (184)3.15 污物的消毒处理 (188)3.16 尸体及其相关环境的消毒 (192)第四部分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4.1 常用消毒方法 (206)4.2 消毒面积与体积的测算 (206)4.3 消毒剂的应用 (207)4.4 紫外线强度及消毒剂浓度简易测定法 (211)4.5 各种污染对象的常用消毒方法 (212)4.6 疫区饮用水的消毒与管理 (214)4.7 疫源地消毒效果的微生物学评价 (216)4.8 各种传染病疫点消毒要求 (218)附录A消毒试验用试剂和培养基配方 (226)附录B疫点终末和随时消毒工作记录表 (233)1.1 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疫源地消毒总则

疫源地消毒总则

一、疫源地消毒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疫源地消毒应遵循科学规范,采用适当的消毒方法和药剂进行消毒,确保疫情的彻底消除。

2.安全性原则。

疫源地消毒应严格遵守消毒安全操作规程,注意药剂的使用和储存,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3.全面性原则。

疫源地消毒应涵盖所有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和物品,确保彻底消灭病原体。

4.合理性原则。

疫源地消毒应根据疫情的情况制定合理的消毒方案,包括消毒频次、消毒药剂种类和使用方法等。

二、疫源地消毒的对象
1.隔离区、隔离病房、病例家庭、病例车辆等所有疫情发生场所。

2.疫情监测点、野生动物救助站等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场所。

3.可能接触到病原体的人员、物品和设备,包括医护人员、清洁工人、交通工具、衣物、餐具等。

三、疫源地消毒的方法
1.物理消毒。

物理消毒主要通过高温、紫外线和辐射等方式杀灭病原体,适用于一些特殊场合。

2.化学消毒。

化学消毒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消毒方法之一,包括氯化物、过氧化氢、醋酸等多种消毒药剂。

3.生物消毒。

生物消毒是通过微生物对抗病原体的一种新型消毒方式,包括使用益生菌、蛋白酶等方法。

四、疫源地消毒的流程
1.疫情监测和分析。

了解疫情发展趋势,分析疫情原因和传播途径。

2.消毒方案的制定。

根据疫情的情况和消毒原则,制定详细的消毒方案,确定消毒药剂和消毒方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院过氧化物类消毒液卫生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医院过氧化物类消毒液卫生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医院过氧化物类消毒液卫生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过氧化物类消毒液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运输贮存和包装、标识要求、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过氧化氢、过氧乙酸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液体消毒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需要加热、加压、汽化等设备或器械配套使用的过氧化物类消毒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981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 19104 过氧乙酸溶液GB 19105 过氧乙酸包装要求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GB 27948 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2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GB 27953 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4 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GB /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10 化学试剂砷测定通用方法GB/T 1616 工业过氧化氢GB/T 9728 化学试剂硫酸盐测定通用方法GB/T 9735 化学试剂重金属测定通用方法GB/T 27949 医疗器械消毒剂卫生要求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8—2012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卫监督发﹝2005﹞426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卫监督发﹝2009﹞53号)3 术语和定义GB 19104、GB15981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peroxide disinfectant化学分子结构中含有二价基“-O-O-”的强氧化剂。

医院感染新标准与新要求

医院感染新标准与新要求

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从OA网—工作台---信息发
布—通知公告---查询—医务一处— 感染管理科—院感重要通 知(2012.8.10发布)——下载 手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0-2011 黏膜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4-2011 皮肤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1-2011 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48-2011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GB 27952-2011 医疗器械消毒剂卫生要求GB/T 27949-2011 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53-2011 酚类消毒剂卫生要求GB 27947-2011
卫生部网站—卫生标准栏目下载
谢谢!
22
结果判定
洁净手术室结果的判定应符合GB 50333的要求 其他具体详见医院空气微生物监测SOP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从OA网—工作台---信息发布—通知公告---查询—医务一处
感染管理科 院感重要通知(2012.8.10发布)
➢ 空气净化、消毒SOP ➢ 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SOP ➢ 医院空气微生物监测SOP
从OA网—工作台---信息发布—信息共享---查询—医务一处 感染管理科
2012年院感新要求
一、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预防
2008年要求 尽量使用锁骨下静脉留置
2012年要求 避免股静脉留置导管 留置深静脉超过5天者,每天评估是否可以拔除导管
插入导管时,用洗必泰或含洗必泰的复合剂皮肤消毒
导管接口不得有血迹或污迹残留 导管接口每天擦拭消毒15秒钟以上 留置导管术时最大无菌屏障(大铺单和无菌手术衣?)
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2012版)8月1日实施
一、手消毒剂卫生要求
卫生手消毒:指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疫源地消毒技术

疫源地消毒技术
5
2、存在较多有机物的物品消毒时,应 加大消毒药剂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 毒作用时间。 3、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 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 用时间。
6
4、应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 一是要保护消毒物品不受损坏, 二是使消毒方法易于发挥作用。
1)耐高温、耐湿度的物品和器材,应 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耐高温的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 类等可选用干热灭菌。
18
4、人兽共患病
对发热期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血; 病人的便器; 衣物、被褥; 餐(饮)具和污染食物; 生活用具; 有时需对室内空气、环境等进行消毒。
要特别注意对病兽尸体及其污染的环境 进行消毒处理。
19
八、技术要求
1、疫区消毒
1)消毒范围和对象:以传染源排出病原体可能 污染的范围和对象。
2)消毒持续时间:以传染病流行情况和病原体 监测结果为依据。
22
3、疫点的终末消毒程序
1)到达疫点:查对门牌号和病人姓名。 2穿隔离服、胶鞋,戴上口罩、帽子,
戴防护眼镜。 3) 确定消毒范围和消毒对象:物品、面
积、体积 4)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浓度—时间)
23
5)进入疫点时,应先消毒有关通道。 6)必要时,由检验人员对不同消毒对象
进行消毒前采样。 7)未被污染的贵重衣物、饮食类物品、
25
14)疫点消毒工作完毕,对工作服、胶 靴等进行喷洒消毒后脱下。内卷后放 在布袋中带回消毒。所用消毒工具表 面用消毒剂进行擦洗消毒。
9
2、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中肺 结核, 疾病预防控制和监督机构提 出的卫生要求,由病人陪护人或 所在单位进行消毒处理或由当地 疾病控制机构组织进行消毒处理。
10
3、对丙类传染病中的急性出血性结膜 炎、感染性腹泻等由病人或其陪护 人进行消毒处理。

《疫源地消毒技术》课件

《疫源地消毒技术》课件
判定标准为:
n 经消毒后不得检出病原微生物。 n 呼吸道传染病经消毒后不得检出病原微生物或溶
血性链球菌(间接污染指标):消毒后自然菌杀灭率 须)90.00%,不能用病原微生物或间接指示菌作杀 灭效果评价的病种,可参考消毒后比消毒前的自 然菌杀灭率)90.00%为标准
《疫源地消毒技术》
n 若出现消毒后比消毒前菌落数增多的异常 现象并超过全部样品的半数以上时,应将 全部样品作废并重新采样。
依次消毒;
《疫源地消毒技术》
7. 可浸泡的物品进行浸泡消毒,擦 拭消毒须反复擦拭2~3次;
8. 注意消毒剂的环境和物品的污染 和腐蚀,消毒规定时间后,用清 水去除残留的消毒剂;
9. 消毒完毕后,消毒人员做好自身 物品的消毒和个人卫生;
10. 必要时对环境进行虫媒昆虫处理 和水源排泄物的消毒。
《疫源地消毒技术》
n 如霍乱、伤寒、副伤寒、痢疾、病毒性 肝炎、脊髓灰质炎等
n 肠道传染病;肺鼠疫、肺结核、白喉、 猩红热等
n 呼吸道传染病;炭疽、鼠疫等动物性传 染病都需进行终未消毒。
n 而致病性微生物在外环境中存活时间较 短的病,如麻疹、水痘、流行性感冒等, 一般不需终未消毒。
《疫源地消毒技术》
疫点的终末消毒
消毒程序 n 消毒人员接到传染病消毒通知后,应在规定
n 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病原体存活时间长,播散 范围广,容易引起健康人发病如鼠疫、霍乱
n 一般不需要进行终末消毒:病原体,存活时间短, 抵抗力弱如:麻疹、猩红热、水痘,但在暴发时, 可进行一般消毒处理。
n 虫媒传染病:患者不具有直接传染的能力,通过 吸血昆虫传播,只须进行杀虫为主,如乙脑。
《疫源地消毒技术》
n 痢疾 伤寒肠道传染病、可经水传播、主要消毒 水、可经食物传播、主要消毒食物和有关食具

疫源地终末消毒工作细则

疫源地终末消毒工作细则

附件1疫源地终末消毒工作细则一、消毒原则(一)范围和对象确定。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确定现场消毒的范围和对象。

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随时消毒。

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如居所、工作场所、学习场所、诊疗场所、转运工具,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场所,在其离开后(如住院、转院、出院、死亡)应进行终末消毒。

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短暂经过的无明显污染物的场所,无需进行终末消毒。

(二)方法选择。

根据环境风险、污染程度和物品特性,可选择消毒剂喷洒、喷雾、擦拭、浸泡等化学消毒方式,或紫外线、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等物理消毒方式,或密闭封存、长时间静置,或按医疗废物处置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L诊疗用品。

尽量选择一次性诊疗用品,非一次性诊疗用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2.环境物体表面。

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季铁盐、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单过硫酸氢钾等消毒剂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也可采用经验证安全有效的物理消毒方法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方法。

3.室内空气。

可选择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喷雾消毒,也可选择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紫外线或其他安全有效的物理消毒方法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方法。

4.手卫生。

建议使用手消毒剂进行揉搓双手进行消毒, 也可选择75%乙醇、过氧化氢等消毒剂。

二、消毒措施(一)随时消毒。

对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患者排泄物、呕吐物、体液及其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参见常见污染对象的消毒方法,所用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规范和产品质量要求,卫生安全评价合格。

有人情况下,不建议喷洒消毒。

患者隔离的场所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20-30分钟。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患者安置到负压隔离病房,疑似病例应进行单间隔离,确诊病例可多人安置于同一房间。

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

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

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消毒成为了防控疫情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疫源地进行有效的消毒和清洁工作,不仅可以杀灭病毒、细菌和真菌等病原体,还可以有效减少传播风险。

疫源地包括了医院、医疗机构、学校、商业场所等各类公共场所。

在疫源地进行消毒剂使用时,需要严格遵守卫生要求,保证消毒效果和安全性。

以下是关于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的详细内容。

1. 选用合格的消毒剂在进行消毒操作时,首先需要选用经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合格消毒剂。

消毒剂的种类繁多,包括含氯消毒剂、过氧化氢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等等,选择合适的消毒剂需要充分考虑疫源地的特点和使用环境。

消毒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者未经批准的产品。

2. 严格执行消毒工作流程在疫源地进行消毒工作时,需要严格执行消毒工作流程,包括清洁前准备、消毒操作、清洁后处理等环节。

在清洁前准备阶段,需要做好消毒剂的配制和相关设备的检查工作,确保消毒操作的顺利进行;在消毒操作阶段,需要注意消毒剂的使用浓度、接触时间和使用方法等细节,确保消毒的彻底性和全面性;在清洁后处理阶段,需要对消毒剂及时清洗、设备清洁消毒,确保使用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3. 保障消毒人员健康消毒人员是疫源地消毒工作的关键环节,他们的健康和安全直接关系到消毒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需要严格落实消毒人员的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其在进行消毒工作时不会被污染或受到伤害。

消毒人员在操作时需要佩戴防护口罩、手套、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并要求其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确保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4. 做好消毒剂的管理和存储在疫源地进行消毒工作时,需要做好消毒剂的管理和存储工作,确保消毒剂的品质和安全性。

消毒剂需要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暴晒,防止消毒剂发生挥发、泄漏或者化学反应。

需要定期对消毒剂进行检查和更新,及时清理和处置过期或者变质的产品,确保消毒剂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5. 定期对消毒效果进行检测消毒工作完成后,需要对消毒效果进行检测,确保消毒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医院感染规范分类

医院感染规范分类

消毒《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S/T310.1-2009 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消毒《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及技术操作规范》WS/T310.2-2009 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消毒《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T310.3-2009 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消毒《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 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消毒《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卫医发(2005)73号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消毒《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卫办监督发(2010)204号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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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概述疫源地消毒剂是指在疫情流行地区进行预防控制工作时所使用的消毒剂。

其主要目的是消灭或抑制病原体的传播,从而控制疾病的传播范围和程度。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是指这些消毒剂必须满足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其安全有效地发挥作用。

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一三级标题一•要求一:疫源地消毒剂必须具有广谱杀灭病原体的能力。

这意味着消毒剂应能有效杀灭多种病原体,包括细菌、病毒和真菌等。

•要求二:疫源地消毒剂应具有快速杀灭病原体的能力。

在疫情爆发时,及时高效的消毒能够迅速降低疫情的传播速度。

•要求三:疫源地消毒剂必须安全无害。

消毒剂不应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确保人们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伤害。

三级标题二•要求一:疫源地消毒剂应具有持久的杀菌效果。

消毒剂在消毒后应能够保持一段时间的抗菌效果,以确保疫情的有效控制。

•要求二:疫源地消毒剂应易于使用和操作。

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应简单明了,便于相关人员快速掌握和操作,以提高工作效率。

•要求三:疫源地消毒剂应具备较低的成本。

疫情防控工作通常需要大量的消毒剂,因此其成本应尽量降低,以减轻财政负担。

二级标题二三级标题一•要求一:疫源地消毒剂需要具备适应不同环境的特点。

在应对不同类型的疫情时,消毒剂需要针对不同的环境特点进行调整,以发挥最佳效果。

•要求二:疫源地消毒剂应具有较低的残留性。

消毒剂在使用后应能够有效分解或清除,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要求三:疫源地消毒剂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消毒剂的生产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安全使用。

三级标题二•要求一:疫源地消毒剂应具有较长的保存期限。

消毒剂在存放时应能够保持一定的有效性,以应对长期的疫情防控工作。

•要求二:疫源地消毒剂应具有稳定的性质。

消毒剂在不同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应保持稳定,以确保其使用效果的可靠性。

•要求三:疫源地消毒剂应易于监测和评估。

消毒剂使用后,应能够通过监测和评估工作来验证其杀菌效果的稳定性。

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
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
员会发布的一项消毒总则,旨在控制和防止疫情的蔓延。

该总则
规定,疫源地消毒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的消
毒措施,以确保疫源地的消毒质量。

首先,疫源地消毒应当采用有效的消毒剂,并且消毒剂的使
用量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其次,疫源地消毒应当
采用有效的消毒方法,消毒方法应当根据疫源地的实际情况进行
选择,以确保消毒的有效性。

此外,疫源地消毒应当采用有效的
消毒技术,消毒技术应当根据疫源地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确
保消毒的有效性。

最后,疫源地消毒应当采取有效的消毒管理措施,以确保消
毒的有效性。

消毒管理措施应当包括消毒剂的储存、使用、检查
和维护等,以确保消毒的有效性。

总之,GB19193疫源地消毒总则旨在控制和防止疫情的蔓延,以确保疫源地的消毒质量。

它要求疫源地消毒应当采取有效的消
毒剂、消毒方法、消毒技术和消毒管理措施,以确保消毒的有效性。

传染病疫源地消毒

传染病疫源地消毒
呼吸道传染病:隔离防护是重要手段,终末消毒无 意义。
疫点的随时消毒
对病人应根据病情做到“三分开”与“六消毒”。
“三分开”是指:①分住室(条件不具备可用布帘隔 开,至少要分床);②分饮食;③分生活用具(包 括餐具、洗漱用具、便盆、痰罐等)。
“六消毒”是指:
①消毒分泌或排泄物(如呼吸道传染病主要为口 鼻分泌物,肠道传染病主要为粪便,接触性传染 病主要为脓液、痂皮等);
17)填写疫点终末消毒工作记录。 18)离开病家前,让病家开窗通风,擦拭打扫。
消毒人员注意事项
1)出发前,要检查应携带的消毒工具是否齐全无 故障,消毒剂是否足够。
2)应主动取得病家合作和相关人员的配合。选择 消毒因子时,应尽量采用物理法消毒。在用化学法 消毒时应尽量选择对相应致病微生物杀灭作用良好, 对人、畜安全,对物品损害轻微,对环境影响小的 消毒剂。
5)进入疫点时,应先消毒有关通道。
6)测量房屋、家具及地面需消毒的面积和体积,估 算需消毒的污水量。
7)必要时,由检验人员对不同消毒对象进行消毒前 采样。
8)消毒前应关闭门窗,将水缸盖好,将未被污染的 贵重衣物、饮食类物品、名贵字画及陈列物品收藏 好。
9)如系呼吸道传染病,应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10)如系肠道传染病,应先于室内灭蝇,再进行消
传染病疫源地消毒
消毒工作的意义
患者
死亡
传 病人 生长繁殖 病
染 源
动物
原 排出 体
传播途径
易感人群
获得免疫者
携带者
卫生应急处理或疫源地消毒
疫源地消毒的作用正在被重新认识: 疫源地无害化 稳定民心(灾后、突发事件等) 宣传(引起重视、减少接触等)
疫源地消毒永远不能被抛弃。

《手消毒剂通用要求》等14项国家强制标准颁布 大浪淘沙 消毒剂产

《手消毒剂通用要求》等14项国家强制标准颁布 大浪淘沙 消毒剂产

《广州化工》第九期□文/丁肖嫦2020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化工行业一直走在抗疫最前线。

如今,五个月过去,化工消毒产品市场行情上涨势头迄今不减。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消毒用品产量中,手部消毒剂产量约为4.37万吨,75%医用酒精产量约为7万吨。

而在今年2月13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曹学军表示,全国共有消杀用品企业563家,日产能5895吨;手消毒剂生产企业83家,日产能420吨;医用酒精生产企业94家,日产能933吨。

为应对化工产品市场这一急剧变化的市场形势,4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手消毒剂通用要求》( GB27950-2020)等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今 年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

行情正酣的消毒剂产品有了 准入门槛。

抗疫立下汗马功劳全球防疫物资告急之下,消毒剂防疫地位仅次于口罩。

疫情爆发以来,对化工行业来说,直接受益的行业就是防护类化学品和消毒类化学品制造。

来自天眼查数据,我国目前共有接近14万家生产和销售消毒产品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

仅今年2月,国内有2500余家消毒产品企业注册成立,跨界生产消毒产品的企业众多。

在广州,抗疫集结号吹响之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欧替克消毒剂生产有限公司、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鸿达兴业特别报道SPECIAL REPORTS《手消毒剂通用要求》等14项国家强制标准颁布大浪淘沙 消毒剂产品市场渐入佳境《广州化工》第九期02特别报道SPECIAL REPORTS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化工企业都积极投身化工抗疫产品供应战,搭建平台、增设生产设备突击生产,满足市场需求。

威露士、蓝月亮、威王、奇强、立白等著名广东本土消毒品牌随行就市,领衔着华南地区消毒产品市场发展。

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超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都是业内有口皆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以及消毒剂、消毒器械、指示器材、卫生用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进口消毒产品和国产消毒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 )GB 27955 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装置的通用要求GB 28232 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 28233 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 28234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 28235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毒产品disinfection product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指示器材(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灭菌物品包装物)和卫生用品(厕所用卫生纸除外)等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

3.2 消毒剂 disinfection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3.3 消毒器械disinfection apparatus具有消毒或灭菌功能的,用于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切断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的装置或设备,不包括指示器材。

3.4 指示器材indicator包括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的消毒产品。

3.5 生物指示物bilolgical indicator对特定灭菌处理有确定的抗力,可供使用的微生物检验器材。

3.6 化学指示物chemical indicator根据暴露于某种灭菌工艺所产生的化学或物理变化,在一个或多个预定的消毒或灭菌工艺参数上显现变化的指示器材。

手消毒剂八个卫生要求国标的新变化

手消毒剂八个卫生要求国标的新变化
喷雾:将消毒剂用自来水稀释成使用浓度,使用常规喷雾器或超低容量喷雾器进行喷洒,作用至规定时间后,开窗通风。
流动冲洗:对于现场制备现场使用的消毒剂,可将拟消毒物品置于消毒液出液口处,连续冲洗至规
定时间。
含氯类:清洁100mg/L~250mg/L,污染400mg/L~500mg/L,30min。(原:按Ⅰ、Ⅱ、Ⅲ、Ⅳ类环境和化验室各有不同)
未查明病原体的污染物或可引起严重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同芽孢污染物(如SARS-冠状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鼠疫耶尔森菌和狂犬病病毒等)
细菌繁殖体及亲脂病毒污染物(如
霍乱弧菌、痢疾杆菌、白喉棒状杆菌、伤寒沙门菌和副伤寒沙门菌、布鲁杆菌、淋病奈瑟菌、麻风杆菌、流感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丁型肝炎病毒、麻疹病毒、汉坦病毒等病原体的污染物等):选择含氯类、含溴类、过氧化物类、醛类、含碘类、双胍类、季铵盐类、醇类等消毒剂
低效消毒剂杀灭微生物指标:
金葡菌、铜绿悬液法≥5.0;白色念珠菌悬液法≥4.0。载体法金葡菌、铜绿、分枝、脊髓≥3.0。
使用方法:
浸泡消毒与灭菌,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前,充分清洗净,将清洗后的医疗器械放人消毒剂中浸泡,使其完全淹没,再将消毒容器加盖,作用至规定时间。消毒或灭菌后的医疗器械在使用前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
标签和说明书应注明只能用于无人条件下的空气消毒。
稀释液应现用现配。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GB 27952-2011
普通物体表面:各种场所如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家庭等的用具、物品及设施的表面。
本类别的消毒剂仅用于普通物体表面消毒,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擦拭:将消毒剂用自来水稀释成使用浓度,用干净抹布沾湿后,对物品进行擦拭。(原;蒸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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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修订过程、主要修订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2015年10月正式立项,2016年正式下达,为修订项目,编号为20161708。

2019年国标委立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号20191343-Q-361。

本标准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修订起草编制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所、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修订,参加本标准修订课题组由陈素良、韩艳淑、张流波、孙印旗、班海群、崔玉杰、孙克勤、王茜、张海霞、王金燕、姚楚水、李新武、顾健、崔树玉、朱仁义、胡国庆、孙惠惠组成。

修订小组于2016年1月召开课题研讨会,根据内容进行分工,由陈素良负责起草,张流波、姚楚水、李新武负责指导,韩艳淑、孙印旗、崔玉杰、孙克勤、王茜、张海霞、班海群、朱仁义、胡国庆、崔树玉、王金燕等负责查阅文献和试验研究,韩艳淑、班海群、顾健、孙惠惠负责资料审查。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卫生标准立项评审会的意见,对《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的修订意见提出5条建议:1、名称修改为《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2、标准性质建议与原来标准保持一致,部分指标可修改为推荐性;3、根据新发传染病情况增加或调整相应内容;4、根据GB 19193-2015调整相关内容;5、根据现有消毒剂标准调整相应剂量;6、增加起草单位。

2016年8月召开启动会议,开始实验论证,形成初稿。

2017年4月召开课题组在廊坊召开全体人员草稿审定会,根据课题组成员提出的修改建议,2017年5月继续搜集国内外相关资料,对修改稿进一步完善。

2017年6月20日,在长沙召开专家评审会,来自国家卫计委消毒标委会成员、大学教授、医院感染控制专家、CDC专家、卫生监督专家、生产企业代表共计44人参加评审会,对标准进行了广泛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2017年9月8日在秦皇岛再次召开全体成员标准审定会。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标准的关系2011年12月30日,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GB 27953-2011《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2003年和2015年,我国修订了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19193是规范疫源地消毒原则,而《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的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侧重于疫源地消毒的方法,GB 27293-2011《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是规范疫源地使用的消毒剂,其使用剂量不适用于预防性消毒。

三个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不同,多年来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GB 27953-2011颁布后,国内外传染病疫情形势十分严峻,结核病、艾滋病的疾病负担非常严重,且又出现了H7N9、EBOLA、MERS、寨卡病毒病等严重传染病,单病种现场消毒处理规范陆续出台。

修订GB 27953-2011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

因此,2016年国家卫计委批准对GB 27953-2011的修订计划。

三、标准的修订原则1、满足传染病疫源地消毒的需求:包括消毒剂使用的指引、新发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处理。

2、有利于促进疫源地消毒剂的开发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疫源地消毒剂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和质量。

3、规范疫源地消毒的行为,使疫源地消毒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防止消毒剂的滥用和过度消毒。

4、规范企业和市场,有利于监督管理。

四、修订各项技术内容的依据1、根据国家卫计委标委会的建议,标准名称由《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更名为《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

2、根据国家卫计委标委会关于对通用要求编写的意见,调整了标准结构,在范围中增加了原料要求和标识,删除了常用消毒剂、注意事项章节。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 19193-2015 《疫源地消毒总则》、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

4、在名词术语中增加了疫源地、疫源地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概念。

5、删除原标准第5章常用消毒剂,将其内容作为修订后标准第7 章7.1疫源地消毒剂的选择原则,增加了对朊病毒、MERS-冠状病毒、埃博拉病毒、寨卡病毒、登革热病毒、黄热病病毒、H7N9禽流感病毒、诺如病毒、腺病毒、轮状病毒、手足口病病原体、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物消毒剂的选择要求。

增加了一些易受到有机物影响且引发严重疾病的病原体和特殊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物的消毒剂选择要求。

将麻风分枝杆菌从细菌繁殖类别中调到分枝杆菌类别中。

6、设专章第5章对原料提出要求,增加对生产用水的要求。

删除了原标准4.1关于原料要求内容。

7、删除了原标准 5.2.3中生活饮用水消毒、5.2.4中果蔬消毒和5.2.6手和皮肤消毒内容,删除原标准附录A中有关生活饮用水、果蔬、手和皮肤消毒相关内容。

本标准侧重于对疫源地环境的消毒。

8、将原标准4.8内容,改为“现场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后,自然菌和目标微生物应符合GB 19193-2015的评价要求”。

9、在检验方法6.2中增加“传染病病原体(或目标微生物)的检测方法参照相关标准或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10、将原标准4.6的第一句话并入4.4为“消毒剂的毒理学安全性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对使用者的健康不得产生危害”。

11、删除原标准 4.5,并修改为“应选择理化性质稳定的消毒剂作为储备用消毒剂”纳入8.2.5中。

12、将原标准中4.6的第二句话并入4.7为“对环境污染较轻,对消毒对象的损害较轻”。

并将4.7的内容纳入8.2.4中。

13、在原标准的使用方法中,增加“用于朊病毒污染物的处理方法参照GB 19193附录B和WS/T 367-2012”。

14、参照GB 19193-2015 《疫源地消毒总则》、《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各种消毒剂的卫生标准,修改疫源地常用消毒剂使用方法。

15、根据消毒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原标准10.6中增加“二氧化氯”,将原标准10.7改为“季铵盐类消毒剂、胍类消毒剂不得与肥皂或其他阴离子洗涤剂合用,也不能与含碘消毒剂或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如高锰酸钾、过氧化氢、磺胺粉等)同用。

”16、修改原标准A.5中季铵盐使用剂量,400 mg/L~1200 mg/L,作用5 min~20 min;喷雾的使用剂量为1000 mg/L~2000 mg/L,作用时间为10 min~20 min,以保持与其它标准的一致性。

17、增加标识章节,其中增加了对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将注意事项纳入本章。

18、修改为4、5.1、5.2、5.3和5.4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五、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目前,尚无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的国际标准。

关于朊病毒的处理,世界卫生组织《传染性海绵状脑病感染控制指南,2000》和《世界卫生组织人传染性海绵状脑病包括变异性克雅病监测手册,2003》均作了描述,后者基本采纳了前者附录三的消毒处理方法。

而后者被GB 19193-2015所引用。

2003年后也有不少作者进行了研究,主要消毒方法还是氢氧化钠、次氯酸钠,高压蒸汽灭菌三种方法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如McDonnell等(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 of surface prion contamination-2013)使用化学方法:25 ℃下1 mol/L氢氧化钠溶液作用1小时,或25 ℃下2.5%次氯酸钠溶液作用1小时,或过氧化氢气体均达到消毒效果;物理方法如134 ℃,18 min压力蒸汽灭菌有效。

但化学方法结合物理方法更有效。

因此,本标准仍参考WHO的指南和手册的方法。

六、征求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征求专家44人,包括国家卫计委标准委员、部队院校专家、医院和疾控系统专家、消毒企业的代表,提出建议141条,采纳115条,删除内容12条,做出解释7条,不采纳7条。

关于对不采纳意见的说明:1、建议改变标准框架,删除标识章,或标签说明书,或注意事项共5条,需要标委会讨论。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的框架是否需要标识章节。

2、建议注意事项按照产品特性写一条。

起草组认为,这些产品特性都在每种消毒剂的卫生标准中有了清楚的描述,没必要重复。

3、建议注意事项及其他条款中,涉及个人防护相应等级,和相应标准的描述,应明确。

由于涉及的病原微生物很多,传播途径复杂,如果一一把各级别防护分别描述出来,会非常累赘;该通用要求涉及到很多消毒剂,各自均有标准,如果把标准号都引用到正文也会显得累赘,提交讨论。

在2017年10月在广州召开的标准审定会上,有专家提出疫源地消毒剂增加二氧化氯气溶胶空气消毒方法。

经课题组研究,二氧化氯消毒主要用疫源地物体表面,很少用于空气消毒,故不采纳。

有专家提出技术要求章应列出各种消毒对象应检测的相关指标菌的杀灭要求。

课题组认为,该标准中已规定杀灭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没有必要再将相关要求在这里重复列出。

七、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无。

八、根据需要提出实施标准的建议首先,尽快制定宣贯和实施的目标和计划,加强对专业消毒人员、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的培训,正确全面地解读标准,增强人员标准化意识,规范疫源地消毒行为,确保科学选择和使用疫源地消毒剂。

其次,监管人员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加强对专业消毒人员和企业的监管,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

具体建议如下: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传染病疫源地消毒的消毒剂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和标识、标签和说明书。

适用于对传染病疫源地消毒或对有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环境消毒的消毒剂。

本标准中所列出的消毒剂种类和剂量,不适用于预防性消毒。

2、本标准的主要依据是GB 19193-2015《疫源地消毒总则》和《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总则、通用要求和规范都适用于疫源地消毒,但三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各有侧重点。

实施过程中注意三者的关联性和补充性。

3、本标准增加了对新发传染病病原体、一些易受到有机物影响且引发严重疾病的病原体和特殊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物的消毒剂选择要求,以适应当前的传染病流行趋势和消毒技术发展。

在标准宣贯和实施过程中注意正确解读和使用。

4、在选择疫源地消毒剂时除了考虑达到消毒效果以外,还应注意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提高科学消毒能力,避免过度消毒造成环境的二次伤害。

5、注意发现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研究解决方法,为标准的进一步修订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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