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肉制品与低温肉制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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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肉制品与低温肉制品的区别?
高温肉制品是加热介质温度大于100°C(通常115-120°C),中心温度大于115°C 时恒定适当时间的肉制品,这类肉制品又叫硬罐头或软罐头。
在加热过程中已经达到商业无菌(121°C、4min,或同样的杀菌程度),可在常温下流通高温肉制品的优点在于可以常温下长期保存,一般25°C可达6个月。
低温肉制品是相对于高温肉制品而言的,是指采用较低的杀菌温度进行巴氏杀菌的肉制品,即将肉制品中心温度达到68~72℃保持30min.理论上讲,这样的杀菌程度致病微生物可被完全杀灭,保证了产品食用的安全,可靠,同时最大程度地保留了肉制品的营养价值,因此是科学合理的加工方式。当今发达国家最为常用。
低温肉制品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1)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料肉的风味物质和营养成份,防止了传统肉制品加工下可避免的成份流失;
(2)肉质鲜嫩,口感良好,无肉类煮制后固有的“渣”感;
(3)肉类蛋白变性适度,易于为人体消化和吸收,营养利用率高;
(4)食用便捷,家庭可贮存备用;
(5)需冷藏存放和冷链销售,即产品要在0-6℃下冷藏。
高温肉制品加工过程中高温处理会使制品品质下降,如营养损失、风味劣变(蒸煮味)等。
高温肉制品是经过121摄氏度高温蒸煮的包装肉制产品。优点为:由于高温蒸煮使袋内肉制品消毒彻底,所以在常温下有较长的保质期,一般为3-6个月或更长;缺点为一般有点罐头味。另外,由于高温制作,也使产品中的一部分营养成分降低。低温肉制品是相对于高温肉制品而言的,是指采用较低的杀菌温度进行巴氏杀菌的肉制品,即将肉制品中心温度达到68~72℃保持30min。理论上讲,这样的杀菌程度致病微生物可被完全杀灭,保证了产品食用的安全、可靠,同时最大程度地保留了肉制品的营养价值, 因此是科学合理的加工方式。但是,低温肉制品的加工特点决定了它在生产销售中也存在一些缺陷:由于杀菌温度低,虽然可以杀灭所有致病菌,但是不能杀灭形成孢子的细菌,因此对原料肉的质量要求高,只有品质好、无污染的原料肉才能生产出合格的低温肉制品,并且应加强防止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各环节的污染;由于低温杀菌不完全,要求销售过程中采用冷藏保藏,因此相应增大了成本。
目前国内的高温产品生产厂家比较少的。真正能够做到全国市场的也仅有双汇、金锣两家。实际上国内的高温产品发展趋势是低做的,而所谓的低温产品是高做的,并且衍生出来中温产品。
高温产品在理论上是121℃杀菌,现在几乎都是115℃左右的,原因是车间设备以及硬件
设施的完善,原辅料的微生物初始值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因此后续的杀菌温度也有所放宽。
低温产品生产厂家相对比较多,但只不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低温产品而已,杀菌温度都处于100℃的中温状态,出品率几乎都搞到300%左右,并且是常温流通。
纯粹的低温产品几家外资企业都有生产,国内的企业就寥寥无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