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推进精准扶贫 助力全面小康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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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精准扶贫助力全面小康调研报告
推进精准扶贫 助力全面小康调研报告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实现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奋斗目标。按省贫困人口标准,红州是贫困人口重点地区。在山多地少、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发展滞后的红州,脱贫攻坚任务之重、难度之大、挑战之高可想而知。我们只有找到更精准的对策、更精准的举措、更精准的落实,才能完成中共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任务。
一、红州市扶贫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基本情况。
自2009年至2015年红州市开展了两轮扶贫双到工作。第一轮经省核定,全市共有贫困村551个,贫困户44315户,17.89万人;第二轮核定贫困村386个,贫困户37155户,14.6万人。两轮扶贫得到了省直有关单位和广州市的大力支持。从2013年至2015年9月底各帮扶单位共投入资金25亿元,平均每个村投入资金达647万元。全市实施的扶贫项目1.1785万个,实施扶持贫困户项目32.59万个,探索出了符合红州市实际的产业扶贫、智力扶贫、搬迁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有效方法。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贫困户收入较大增长,基本实现了脱贫目标。2012年贫困户人均收入4199元,2015年提高到8813元,增长了2.1倍。
二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较大增长。2012年全市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2015年平均达到7.5万元以上。
三是民生问题得到较大改善。新纳入低保2767人,新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29214人,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解决了大量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问题。
四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乡村硬底化道路的修建,农田水利、文化场馆、村卫生站的建设,贫困村全部实现“四通”(通电、通邮、通讯、通广播),生产生活基本设施得到改善,
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前两轮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施策、精准管理”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离全面小康目标仍有较大距离,主要为:
(一)对贫困对象的识别,难以做到完全精准。对于贫困户的识别,省、市都有一套非常严格科学的程序和方法。但毕竟农村家庭收入、隐性收入、外出打工收入等难以精确计算,加之各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平台未建立,各村扶贫力度、标准可能有一些差距,可能出现扶贫对象覆盖不完全或跑冒滴漏情况,或贫困户进出未能据变化的情况及时得到调整。
(二)争取扶贫政策力度不够精准。从2013年至2015年11月底,红州市各级政府和帮扶单位共投入资金27亿元,平均每年投入约9亿元。其中省财政扶持资金3年共4.33亿元。江西赣州同为贫困人口较多、脱贫任务压力较大的地区,但其积极争取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支持文件10个,部委支持文件95个,2012年便争取到专项扶贫资金6.09亿,库区移民扶持资金达2.6亿元,争取了一大批大型项目落户赣州。如54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创新试点项目,7000万元支持赣州贫困村老旧土坯房改造,18000万元省领导专业化扶贫项目。我市在与中央、省政策衔接,争取资金、争取重大项目落户红州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建立长效产业扶贫机制不够精准。客观上,不少贫困村地处边远山区,自然资源匮乏,红州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留在农村的大量为老人、妇女、儿童,实施产业开发难度较大;现实中也存在对扶贫产业论证不够充分,系统综合促进产业发挥经济效益措施不足;加之长效产业扶贫实施需投入大量资金,资金不足,缺乏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扶贫工作往往更看重短期见效,看重短期考核过关,对贫困地区产业长远发展、后续发展考虑不足。比如说大埔建立起一批特色产业园,创办了荷花园、葵花园、玫瑰园、大麻十里花海等花卉观赏园,将8个贫困村打
造成旅游景区,是红州扶贫典型案例,但在产业投入配套等方面仍然不足,在发挥效益方面仍不够理想。
(四)因人施策不够精准。造成贫困的原因多种多样,有因病、因残致贫,或因子女教育负担过重,还有因缺技术、缺资金等等。在红州还有一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甚至好吃懒做“等人送小康”心态严重。对因病、因灾、因残致贫的绝对贫困户,基本上都有救济低保等扶贫措施;但对“等、靠、要”及好吃懒做者该采取何种有效对策,考虑不多,如何激发贫困户志气办法不多。
(五)预防贫困的措施比较欠缺。红州有大量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口,这类人一旦有所不测就有可能沦为贫困人口。政府对扶贫工作很重视,但对预防贫困却很少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每一轮扶贫后都有一批人脱贫,但随即又迎来另一批贫困人口,什么时候能走出年年扶贫年年贫的怪圈?预防就是最好的办法。正如治病的最高境界是“治未病”,扶贫的最高境界是“治未贫”。既要防止贫困边缘的人滑向贫困,也要防止刚刚脱贫的人在扶贫结束后返贫;还要防止征地拆迁户在短期内将拆迁补偿款挥霍至尽而陷入贫困。
三、意见建议
(一)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做到既不留死角,应保尽保,符合标准、合乎规定,使扶贫工作体现“扶真贫”、“真扶贫”。一是充分依靠村民自治和第三方监管,做到识别扶贫对象公平、公正、公开、公认。二是建立开放、包容的信息平台,既让老百姓的贫困数据与状况及扶持资金、扶持政策能得到及时反映和公开,又能让参与扶贫的各部门互相协作,农业、交通、水利、社保、社会公益组织都能共享信息平台,使各项扶贫政策相互配套,不重复、不打架。三是实行动态管理。进出有据,脱贫则出,返贫则进。四是实行村务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民主决策,建立资金使用监管制度。
(二)积极争取各项扶贫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利用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两大政策,学习赣州做法,积极
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政策倾斜、项目落地、资金扶持。(三)做实做强特色产业,坚持长效脱贫。产业扶贫既是源头治贫最有效的方法,也是长效脱贫的最佳途径。给钱给物不如给项目,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一是选准选好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产业链配套。产业选择要充分体现各地资源优势。如大埔的特色旅游、特色农产品种植,丰顺电商等都依托了当地资源优势,但在形成规模、连片开发、配套成链方面仍有欠缺,导致好的产业未能做强做大。如大埔的特色旅游,打造出众多人文景区、乡村特色景点,是非常好的旅游资源,但要有相应的旅馆、农家乐、特色农产品等进行配套,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吃、住、玩、购物,从而带动农业、种植业、加工业、酒店、旅馆服务业、交通物流业等众多产业的发展。二是加大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和放大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引导政策、行业部门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三是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政府负责给龙头企业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龙头企业负责帮扶贫困群众,通过订立合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使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资金走,先富带动后富。四是根据扶贫对象个人或集体意愿,探索将扶贫资金、土地、林地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的形式,由经营大户、龙头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领取工资和股金分红。
(四)精准滴灌,因人施策。要避免“大水漫灌”式扶贫。按“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坚持“靶向疗法”。一是对贫困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力的人,由社会保险来兜底;对因病因灾因学致贫的可启动社会救济。二是加强实用技能培训,增加贫困人口就业机会,“培养一门技术,致富一个家庭”。三是“扶贫先扶志”。在红州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的地区,特别要注重“扶贫先扶志”。如果扶贫变成了养懒人的政策,就会造成“越穷越要、越要越懒、越懒越穷”的恶性循环。扶贫当扶志首先要做好贫困户的思想工作,鼓励勤劳致富;其次对懒人可通过合约建立硬性约束机制,对因懒返贫应加强教育并取消各种扶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