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子商务协会章程模板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电子商务协

会章程

1

重庆市电子商务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重庆市电子商务协会, 英文名称: ChongQing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又缩写: CQECA。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 是由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是依法注册登记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 为政府服务, 为会员服务, 为社会服务; 按照”公正、团

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 在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和应用管理等方面发挥会员的表率作用; 在政府和从事电子商务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 在推进社会的电子商务发展中发挥规范管理、协调服务和技术支持的作用; 促进重庆市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重庆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重庆市电子商务协会办公地点设在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B区3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开展以下业务:

2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协助政府制( 修) 订有关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 并推动其贯彻执行;

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反对不正当竞争, 反对侵害她人知识产权, 促进”行规行约”的建立和完善, 促进电子商务领域的规范化建设;

三、向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经济预测等信息, 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 协助政府部门制定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学术交流; 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 总结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介绍先进典型;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组织国内外电子商务新产品、新技术展览、展销, 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

六、协助企事业单位提高产品、服务质量, 积极参加有关电子商务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 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七、开发信息资源, 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声像资料;

八、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评定和专家推荐工作;

九、积极开展协会业务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接受政府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委托, 对电子商务投资开发项目、可行性方案等提供论证与咨询;

十、完成政府或会员交由协会办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3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协会章程, 履行会员义务, 遵守行规行约, 按期交纳会费;

二、自愿加入协会, 并在本协会注册登记。

三、面向电子商务的单位组织和热心并在电子商务研究领域有影响的个人。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经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对于展览(销)会、各种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学术会议等, 会员享有优先权及费用上的优惠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在清理完经济和其它事务关系后能够自由退会) 。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 提供信息资料。

4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 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的, 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凡会员中,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损坏协会声誉, 侵犯行业利益;

二、对其它会员或非会员的侵权行为;

三、诽谤她人名誉, 违反国家法律被责令停业;

四、违反协会章程, 不遵守行规行约。

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经过, 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和批准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

二、推选名誉理事长, 聘请名誉会员和协会顾问;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四、制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 须由理事会表决经过, 报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审查并经重庆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